┏-┓ ┏-┓ ┃ ┃ ┃ ┃ ╭︿︿╮ ┃ `~⺌~` ┃ ( 书香 ) ┃ ▂▂ ▂ ┃.o○╰﹀﹀╯ ┃≡ o≡┃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由【潋滟旧梦】为您整理=(ˉ﹃ˉ)= --━┻┻┻━━━━━━━━━━━━━━━━━━━★★━━━━ 书名:这里会有100个百合小故事 作者:随心而遂心 文案 百合情缘千姿百态,世界也如此精彩,偶因灵感,一气呵成,缀成短文,心之所向,汇成一篇,有缘人观之,聊以解颐足以。 每个故事不超过三章,总字数不超过两万,年代涉及过去、未来、现在,风格也有搞笑、严肃、吐槽等,多喜剧结尾,不同故事中人物可能会有联系。 目前在将07年以来动笔写下的原创短篇汇总到一起,以后也会不定时更新。我决定要完成一百个小故事,目前不到40%,要努力了~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花季雨季 青梅竹马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   ☆、左耳的耳洞   左耳的耳洞   一   许路在等待,她相信自己会等到喜欢的意中人。   许路已经二十四了,但是还没有谈过恋爱。   许路的世界很单纯,但是她不是一般的女孩子,许路知道自己喜欢的是同性,许路先前一直以为自己顶多算是宁缺毋滥而已,渐渐意识到自己有点不同寻常时,很是烦恼了一阵子,曾经还发誓以后做潇洒的单身贵族。   工作以后,许路的想法发生了改变,复杂的社会里,她希望有一个人可以给予她温暖。   换一句话说,许路春心动了。   可是,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自己喜欢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呢?许路不知道,于是只好继续等待。   先说明一下,因为单纯,所以许路很清淡,同时也不主动。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至今没有人表达过喜欢她的念头,当然不排除许路很迟钝,说实话,许路相当迟钝。   好了,俗话说缘分天定,即使是这样的许路,她的春天还是会到来的。此时的京城金秋将临,奥运激情是如火如荼。相应地,许路上班时,五号线地铁也格外拥挤。   二   八月中旬的一天清晨,七点四十五分,许路挤上了地铁。车行轰隆声中,许路习惯性地开始思维涣散,任其自由翱翔,浑然不觉外物。   突然,列车一个急刹车,满车的沙丁鱼集体前倾,继而后倒。许路回神,闻到了熟悉的淡淡的芦荟香,来不及多想,一声对不起马上出口,当然是对自己后面的人。   后面的人大概不想与人多加接触,用手推挡了一下,许路因此马上变站直了。但是她前面的女孩可没有那么幸运,刹车之前,她正在看报纸,触不及防之下,几乎全身都倒在了许路怀中。   飞来艳福——   对方是女孩子,有着好闻的味道,而且似乎很好学,看那报纸正是环球时报。许路心情很好,更别说对方的腰很细,触感很不错。   “对不起——”女孩子反应也不慢,很快便站直身子,转身面对许路致歉。   啊,声音真温柔随和。正面一看,眉眼很精致,尤其是眼睛,很引人注目,黑眼珠很大,眼形也显得眼睛很大,而发型却是如惊□□莓中深雪般,干练优雅。惊□□莓中,许路并不喜欢静马及另一主角,反倒对深雪情有独钟。   “真是不好意思,没想到突然刹车了。”女孩再度歉意地说,向左微侧着头,白云清风般微笑。   “啊,没关系。”许路连忙回答,微笑回应。这差不多是默契地相视而笑了。真是很斯文的女孩子呢,许路想,大概刚毕业没多久吧,虽然发型及服装很正式、职业,但是鼻梁上的眼镜及对方侧头微笑的情态,都残留着学生气,十分可爱,令许路回想起久违的大学生活。许路忍不住多看了女孩几眼,越看越耐看,尤其是一只耳朵上的耳环晃动之间,衬得对方纤细的脖颈更优雅漂亮。   等等,一只耳朵?许路再看一眼,真的不对称呢,只有左耳上佩戴着银色垂环。许路心一动,莫非是同类人?   大学时期,许路的同屋中有一个女孩耳朵打了七八个耳洞,让人叹为观止。而许路的上铺很咋呼,宣称自己怕疼,有一天却去打了一个耳洞回来,在右耳上。   许路很诧异,既然都是疼,一个两个有什么区别呢?   上铺很得意地说,不知道么,只打一个耳洞是同性恋的象征。右耳为男,左耳为女。我是gay啊。   许路觉得匪夷所思,不过这回答倒符合上铺的个性,别过不提。但是这左右男女的关系却记下了。后来许路才恍然大悟,上铺大概是耽美狼,喜爱美男,恨不得其身变为男好搞BL啊。佩服佩服——   许路很激动,盯着女孩的后脑勺猛瞧。许路也是一个怕疼之人,但女孩子爱美,后来还是下决心去穿了耳洞,左右各一,然有时候许路也只带左边。   此时,列车已经停了一分钟了,虽然列车员在广播中说明了原因,请大家稍安勿躁。但是车内的人群却开始躁动起来。据心理学家分析,人对自身的距离有不同限制,通常情况下,保持在一臂左右的距离。地铁拥挤不可避免,人们也就勉强接受了,但是静止的列车打破了这个暂时平衡,有什么东西在酝酿。   “喂,我说你,挤什么挤啊,懂不懂礼貌啊?”一个尖声女音响起。   “我挤——?我动一下都不行啊?不动难道让你踩我脚啊——?”另一个声音更大,怒气冲冲,带着外地口音。   “哈——?谁踩你脚了,你以为你脚多金贵么?”尖利女声不屑,旋即低咕道,“外地人就是这样没素质。”   “你——”对方气急,“外地人咋啦?碍着你什么啦,看你的素质,文明到哪啦,别给首都人丢人了。”   吵架升级成了人身攻击。再下去会怎样呢?人群稍微散开,不想惹事上身,都是闯荡社会的人精,旁观成了习惯。   许路皱眉,别开脸去,没打算开口。   “两位各让一步,消消气,上班高峰人挤难免,都忍忍吧,车应该马上就开了。”这个声音是刚才的女孩子的,许路看去,女孩子一脸正色地置身于两位闹事者中间。   有第一个便有第二个,先锋示范作用是显著的,尤其是奥运中间,老百姓的觉悟可是有大大提高的。   一位大妈马上开口了,“我说年轻人啊,这大清早的,都消消火气吧。来,坐我这吧。”作势要站起让座。   “对啊,奥运期间,人人讲文明啊。”许路也插了一句,这话立时引起众多共鸣,附和声一片。纷争者也噤声不语,相互退开,立马有人填补了中间空隙。   “各位乘客,很抱歉,由于机械故障,突然停车,现在重现启动,请大家谅解。”广播声起,众人似乎松了口气,轰隆声开始充斥寂静的车厢。   而那女孩,此时已经退到窗前,微抬头,看着碧蓝的天空,看不见表情。   许路第一次想更认识了解这个女孩子,但是她不知道怎么做。然后二十分钟后,东单站,女孩子下车,窈窕离去。   三   错过——   那一整天,许路总不经意地想起这个不知名女孩,心里错综复杂。   一天过去。   晚上六点整,许路登上地铁,无精打采,闭目养神兼胡思乱想。长长而微卷的头发放下,隔绝了众人的视线。   车过东四---雍和宫---惠新西街,路程过了大半,车厢人数渐渐稳定。   “没关系的,我刚看完一部分,正想休息一会呢。”听到这个声音,许路一惊,抬头看向旁边,人生何处不相逢,这不是自己想了一天的女孩么?   许路这边惊喜交集,那边心仪女孩与一幼童打得火热。   “小朋友,你认识字啊,指给我看看?”格外温柔的声音。   “小雅,老师教了什么,告诉姐姐。”幼童小雅的妈妈   诱导女儿,“小雅刚上幼儿园,认识的字有限。”这是对女孩说的。   女孩摸摸小雅的头,“小雅几岁了?” 小女孩不说话,只抿嘴笑。妈妈一旁鼓励,“小雅来告诉姐姐,自己多大了。”   小女孩小雅伸出胖乎乎的手掌,摆弄了一会,终于弯下大拇指,得意地晃晃手示意。   女孩轻笑,“哈,原来四岁了啊。真聪明。”摊开书,“来,小雅,这里面的字哪个你认得呢?”   一大一小,头凑到一起,煞有介事地认起字来。许路微笑地看着她们互动,心里有一股温暖的感觉。   “啊,我认得这个。”小雅兴奋,丝毫不见腼腆。   “一字,真了不起,”女孩高扬声调,“还认得哪个呢?”   “这个——”   “哎,啊,看这儿还有一个一字呢。”   “这个——这个——这个……”   兜来兜去,小雅才上两个星期的学,只认得一横,让人不禁微笑。认字变成了找字游戏。   “还有么?还有一字么?”女孩循循善诱。   “没有了。”小雅很肯定。   “哪,这不是一个么?”   “对哦。”小雅恍然大悟,“呀,这也有。”   “耶——”女孩惊讶,“这是三字呢,小雅。”   “就是么!”小雅坚持。   “哈,也对,不要上面两横就是了。“女孩退让。   ……   许路简直要放声大笑。太好玩了,这是童真未泯么?活脱脱是两个宝啊。   车至北苑,小雅母女下车离开,小雅很是依依不舍。门开又合,缘分聚散,许路内心挣扎。   女孩似不受万物影响,很快便能心静如水,继续看书。许路瞥见书名,《培训入门》。   怎么打开话题呢,许路烦恼,时间不多了。   “你是做培训的么?”许路没意识到自己开了口,这是什么笨问题啊,稍加思考一下,可能只是感兴趣而已,而且这么干巴巴地问话,搞不好被人误认为是图谋不轨呢。   “哎?”女孩眨眨眼,“不是,相关而已,不过很感兴趣。”   许路有了点勇气,“我是搞设计的。跟管理八竿子打不着呢。”这什么话,许路在心里直骂自己笨蛋,亡羊补牢,“这书很有意思么?”   “嗯,”女孩点头,合上书,“这本是入门类,很浅显易懂,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她打开封面,“作者用案例贯穿全文,深入浅出,一般人都能看懂的。”   许路只能点头表示明白,“改天我也看看管理类书籍去。很久没啃书了呢。”许路干笑,接下来该说什么呢,“你的耳环真漂亮。”最后只冒出这句话,这叫调戏么?“很配你。我一直没有合适的耳环。”许路发现自己估计今天一直在亡羊补牢,希望未为晚也。   “是么?”女孩大概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思维跳跃极快,只好陌生地客气回答,“因人而异吧。”典型的外交式言辞。   许路很懊恼,自己的唐突热络会不会吓了女孩一跳呢,若如此,那真是得不偿失了。“真对不起啊,我不太会说话。”许路道歉。   “没关系。”女孩释颜,不是那等心机深沉或心胸狭窄之人。   “相比之下,你很健谈,刚才你与小女孩相处我都看到了,真是羡慕你呢。”这是许路的肺腑之言,她不习惯与陌生人说话,会很拘谨,不知道说什么。   “其实,我也不是极外向开朗之人。”女孩有点不好意思,“只不过,大家都不是坏人,一些普通的话题还是可以聊聊的。再接下去我也会很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女孩侧身面对许路,“与陌生人谈话,其实所有人心里都紧张,放开来,多试几次就好了。”很善意的回答。   “嗯,你说的很对。”许路频频称是,心更确定了几分,“你人真不错,是一个好人呢。”许路开玩笑,“你叫苏璐?”许路眼尖,感谢自己1.5的视力,看见打开的书页上写着两个清秀有形的字。   “哎,是啊。”女孩苏璐意识到许路缘何得知,合上书,“你视力真不错。”羡慕地口气。   “呵呵,”许路轻松了许多,坦然接受这个赞扬,“我的名字也有一个lu呢,只不过此路非彼璐也。我叫许路,许仙的许,路遥知马力的路。”   苏璐笑,“那可真是有缘呢。很独特的自我介绍,一般人大概会说是道路的路吧。”   “嘿,那你会如何自我介绍呢?苏东坡之苏,贝璐丹迪的璐么?”   “璐字还能这么说明么,受教了。你的名字挺大气的呢,介绍也是。   “你的名字很可爱啊。”人也一样,许路心里补充。   “哈,我们这是彼此夸赞么?”   两人同时笑出声。   “那个——”许路看着苏璐明丽的笑颜,就是她了。   “各位乘客,下一站是###,请下车的乘客准备好。passengers,we are arriving at ### station,please get ready for your arrival——”洪亮的广播声偏偏于此时响起。   “哎呀,我要下车了。”苏璐将书收进包里,整理了一下,起身,“再见——”   许路呆望着苏璐迈出地铁,喃喃地回答“再见——”,自己还没有告诉她自己的联系方式,还有好多好多,她想让苏璐了解自己,她也想更熟悉苏璐,就这样了?   许路怅然,幽幽叹息若深闺少女,心里又忧又喜,酸酸甜甜,莫可名状。   四   二次错过,然二次相遇,老天成全,缘字怎了得——   后来呢,许路的喜欢,怎样了呢?   这个故事因为是虚构,所以私心地给她一个好结局。   后来,许路每天恰准时间上地铁,寻寻觅觅,三次相遇。许路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只带着左耳耳环。甚至,她偷偷跟在苏璐的后面,知道了她住的地方。   所幸,苏璐还记得许路。   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时常交流沟通,寻找相契的地方,一起逛街。   最后两人牵手,没有说爱,其实都是内敛的人。   苏璐昵称许路傻瓜。   许路大惑不解,追根究底,苏璐只含笑不语。   再后来,许路才知道。许路一直有点呆兼后知后觉,可爱的呆,苏璐很喜欢。   在西方历史上,自1960年代晚期至1980年代早期,同性恋男子为了彼此表明同性恋的身份,会在右耳上带一只耳环。公开同性身份的歌手艾尔顿约翰(Elton John)和乔治麦可(George Michael)正是如此。   到了1980中期,随着穿耳孔越来越流行,同性恋和异性恋的男人都开始穿一个或两个的耳孔,以至今天穿耳孔代表同性恋的这个习俗已经渐渐湮灭,不能再以此来区分性取向。   男右女左,随水流去。   只不过苏璐与许路都相信着,然后于千万人中寻找到了彼此。   相逢在缘分的天空下 作者有话要说:  小修了一下……   ☆、推理作者的爱情   我们分开吧!她说。   我脑海中一片空白,不能呼吸,只能重复,分开?   她挂掉电话,好像不愿跟我多说话,我已经无法思考。   真不像你!死党鄙视地看我如丧考妣,涕泗横流,难看死了!   我无心跟她计较,只知道世界一片黑暗,我的天使不要我了!   我是个推理小说作者,性别女,拜这年头炒作效应,算有点名气吧。她是我爱到骨子里的女孩子,可爱得像天使,娇俏的眼睛总能发现生活中让人感动的细节,看,那小姑娘真可爱,真想捏一捏~   上街的时候,我们挽着胳膊,她会调皮地将重量放在我手臂上,一跳一跳的走路,看见感兴趣的东西,声调上扬,江南软语。   你跟她一样可爱~我告诉她,她笑眯眯,眼睛似月牙,我总是忍不住嘴角上扬。   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我会忘记小说里阴暗的人性和背景。上帝是个好人,派了一个天使来陪我。   可是,天使要离开我了!   我的世界崩溃了,我也无法思考。   切,去他妈的真理!果然恋爱中的人智商不只是零那么简单么?死党暴跳如雷,推理狂,你当年的风采哪去了?拜托动动脑筋,ok?   我的思维出现一丝清明,啊,是了,大学时代,我常拿身边朋友开刀,充分利用望闻问切,厄,不是,所听、所闻、所见,还原事情真相,以致众人隐私形同虚设,对我避之唯恐不及,退避三舍,从而光荣摘取推理狂这一绰号~   啊,你不刷牙?我对正要出去约会的室友说。   你在说什么?室友一脸莫名。   你中午吃了韭菜,不是么?   室友忙扑去镜子前,检查牙齿缝!   你骗我!半晌室友折回跟我算账!   你确定去约会不要好好清洗牙齿么?我好整以暇地问。   室友顿住,留下一个算你有种的眼神,悻悻地去洗手间了。   这一下劳某位男士又多等了十分钟,临走时,室友瞪我,你会有报应的……   死党正冷笑,格外开怀,啧啧,果然报应不爽啊!   你刚才是什么意思?我吸吸鼻子。   哭死,想死,随便你啊!死党得意洋洋地甩门而去。   哭死是必然的,想死不太可能,所以我努力地想,虽然有关她,我总是脑子犯晕,不过我要排除一切干扰,我想知道为什么,好,推理抽丝剥茧开始!   一、她今天从头到尾都没看我。   二、她说的是分开,而不是分手。   三、她没说不爱我了。   四、她也没说爱上其他人了!   五、我最近没有任何得罪她的事情,昨天我们还亲亲热热的。   六、她的声音有点异常,不是平日的清脆。   综上所述,原因不在于我,那么是源于她那方了,无非主客观因素了,按照常理,原因无非以下几种:   一、移情别恋,爱上别人。(想到这里,我心揪啊!幸好马上排除了,否则我会心疼死的,不知道吉尼斯纪录会不会纪录啊!)   二、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她选择离开!(真是狗血啊!可是也常见的很~)   ok,那么收集证据吧!   我拿起手机,就算八竿子打不着,我也能找上相关人等,很熟络地跟人哈拉家常的。这可是推理作家的专项,与人愉快地聊天,从中暗地收集线索。   我要好好问候一下她的家人、朋友、同学、师长了!   母上大人:她好几天都没回家了!   朋友:前天见面,这丫越来越滋润了!   师长:同学,我忙得很,这年月,要注意身体啊,我先忙了!   同学:我说我跟你有仇,我正要跟家里打电话,没时间跟你哈拉!   貌似电话取证不太成功~或者要现场取证么?   我下楼准备前往她的学校,司机大哥一听我要去的地方,很客气地请我下车。   我火了,干嘛啊,大哥,看我不顺眼?   姑娘,你去看看新闻,我还想好好活着呢!司机大哥好脾气地回答。   我马上买了一份报纸,标题赫然是XX校感染某病毒,已全面戒严封锁。   我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边心安,那厢又心悬她的平安,我马上拨她的电话。   我以为她不会接电话的,可是马上就通了,电话里传来熟悉的她的娇俏的声音,唔,亲爱的,我好想你!那个药难喝死了,我是不是要死了!   你敢!我急了,凶狠地对着电话吼,不许胡说八道!   看见周围人看外星人的目光,我深吸一口气,好声好气地开始安慰起她来。   我一定好好带口罩的!最后,她向我郑重保证。   嗯,我想说,她带着口罩说话的声音真的很特别,像某种情景下让人耳红心跳的感觉。   最后,我要感谢上帝、玉帝、佛祖、穆罕默德但凡任何神祈。   此外,还有作者大人,感谢她没有把我往死里虐,虐的狗血,虐的精彩!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离家出走 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一个乖孩子。即使是上大学了,依旧按时作息,从不翘课。     巧言,你真是一个特别的人。令兮倚着门,看着我笑。我抬头看了她一下,装作不经意地挪开视线,盯着手上的书看。   大概你这一辈子是不会做什么出轨的事情了,毕业工作,结婚生子什么的……      我习惯性抬头看令兮,只见她脸上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我不禁惶惑起来,令兮她觉得我很无趣了么?想到这,我心里一紧,不希望是这样的结果。令兮令兮,我不去上课无所谓,反正课后可以自己看书,可是我抄的笔记可以给你啊,你笑眯眯地接过去,说最喜欢巧言了!你可知道我是多么欢喜听到这句话,于是笔记抄的愈发工整了!甚至还为此开始练字……   唉……令兮叹气离开了!我再也看不下去书,怎么办?令兮喜欢的是非同一般的人吧,可是我已经循规蹈矩了那么多年,要怎样才能不规矩呢?   我想起七岁以前,那时我就是一个混世魔王,无法无天。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我从此收敛性子,一直到今天的随份安时。   我家住在铁路边上的一个小车站边上,车站小到只有货车偶尔停靠。小的时候,我在火车车轮下钻来钻去,上上下下,弄得全身都是煤灰。长长的铁轨,消失在远方的阳光下,只看见白色的一点亮光。   那时,父母总是很忙,上工下河。夏日的蝉鸣里,我寂寞得烦躁不已。小伙伴们都午睡了,只有我一个人在空旷的小站里。   轰——前方汽笛刺破了沉闷的空气,车轮下喷出白色的气体,巨大的车厢耸动了一下,我知道,火车马上就要启动了,驶向不知名的远方,美丽的远方……   我冲了上去,灵活地爬上一侧的铁梯,一翻身进了车厢里面。里面堆着成捆的稻草,稻草里传来水果的馨香!   我高兴得开始搜寻破口,终于看见了红红的苹果出现了!列车早已全速行驶,迎面带来的凉风沁人,远处的田野山峰苍翠浓绿的朦胧……   我啃着苹果,吹着风,睡意渐渐袭来,梦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离家出走,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是怎么回家,我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曾经跳上火车去了远方……   有时候我以为这是一场梦,或者是我虚幻的记忆,否则为什么只记得前面呢?可是母亲总是会提起这件事。你姐姐小时候可皮了,胆子大得一个人坐火车呢!母亲总是这样对我的妹妹说,如她所言,也许这才是我能考上大学的原因?大概心有远大志向什么的!   我叹气,这不争气的记忆,难道说我果然衰运么?纸上记录着我的回忆,题目是第一次离家出走。这或许是我最早的童年记忆了!这样的话,也不足为信,否则可以告诉令兮,我也是可以出轨那么一回的!   手里的纸被抽走了,我知道只有令兮才会这样做。她又回来了!   令兮看得认真,可是脸上神情不变,果然没用么?我咬唇,觉得心里涩涩的,手也不知道往哪里放,不觉便紧紧地揪到一起。   令兮,我并不是那么循规蹈矩而无趣的人的……不要讨厌我……我委屈得快要哭出来。     后来呢?你怎么不写了?令兮抬头问我,表情莫测。   咦——我楞了,直觉回答,不记得了!   令兮突然笑了,提起笔刷刷地写了起来。   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坐火车而来的小可爱,她不知道自己家在哪里。于是我跟小可爱一起开心的玩,玩什么呢,过家家,嗯,一个人是妈妈,一个人是爸爸,电视上说爸爸和妈妈亲嘴的话就会有小孩,嗯,过家家怎么可以没有小孩呢?于是爸爸和妈妈亲嘴了,嗯,甜甜的,麻麻的,还有砰砰的心跳……   你看,这是我写的一个童话,好玩吧!令兮笑得十分灿烂,啊,忘了名字了,就叫first kiss吧!   很有令兮的风格。我点头,想起很重要的事情,令兮,你说什么我都听,我可以不去上课,你不要讨厌我好不好!   你喜欢我好不好,我在心里这样说,因为我是如此的喜欢你,不知道原因的,沉迷的不可自拔,喜欢的心都疼了。   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好么?令兮笑眯眯地不回答我。   我点头如捣蒜。   这是真的?令兮问的是我写的回忆。   千真万确,比针尖还真!   后来你不记得了?   嗯,我懊恼地点头。   你说是不是遇到了美丽的公主什么的啊?令兮托着下巴,掀起眼帘看我。      厄,这又不是童话什么的!   令兮突然站起来,双手扶在我肩上,居高临下看着我的眼睛,可是很近,我听到自己的心脏噗噗地跳,我看到了她眼睛里的我,我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馨香。上帝,我要晕了……      听着,巧言,如果你想起来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就喜欢你怎么样?令兮的脸凑得更近,我只看见她的红唇上下翕动,凝成十足的诱惑。   我还在恍惚,令兮已经起身离开,我不禁伸舌舔唇,刚才令兮的手摩挲过这儿,麻痒的感觉还在……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梦里发生着令兮写的童话里的事情,后来,小可爱回家了,可是那个吻对于小可爱来说,在她小小的心里,是十分罪恶且不应该的,小可爱承受着内心的挣扎和不安,于是,最后记忆尘封。   醒来后,我不禁扑哧笑了,真是有趣不是么?   醒了?抬头,是令兮。   小妖精!我伸出手去。   早安,小可爱!令兮,我的小妖精,终于吻了我。   小妖精,遇到你真好,能再遇到你真好,能喜欢你真好!你没有忘记我真好,你也喜欢我真好!   ☆、灶神小姐降临   除夕夜 PM 10:24   “唔,饿死我了!”空间中传来少女清透的嘟哝声。   楚司非常肯定这音色绝不属于自己,自然不会是自己的心声,虽然她被饺子的香味引得口水直冒,心里正狂呼“怎么还不好,饿死了!”之类的声音。   警觉地抬头四顾,右前方橱柜半空慢慢地出现了一个娇小的少女背影,最初很透明,慢慢地连古装襦裙上的花纹也清晰可见。   是的,古装少女漂浮在半空,清秀的小脸上露出垂涎欲滴的神色,仿佛饿鬼投胎,口水下一刻似乎就会流下来……   真是见鬼了!   “你是谁?”楚司奇怪自己的声音居然没有发抖,也许是反射弧太长,反应严重滞后了……   *********************   除夕夜 PM 08:38   除夕之夜,楚司带上耳机观看新出的动画《花木兰》,隔绝了户外响彻不绝的鞭炮声。动画其实很轻松,看到最搞笑的地方,楚司微笑起来。   身为大龄单身宅女,楚司一直一个人生活。房子里其实还住着其他人,过年时都回家了。这里就是楚司的家。   动画播放完毕,差不多十点了,楚司想起小时候看过一部花木兰的电视剧,里面也有一个灶神出现,似乎是个男的,很罗嗦,也很搞笑。动画里却变成了蛐蛐的设定,楚司轻笑,据她看来,灶神其实是吃人嘴软的吃货。   肚子有点饿了,下午楚司出门,街上太过冷清,无趣得很,遂提早饭点吃了晚餐回家开电脑消磨。一个人吃饭其实很没意思,因此楚司很少自己开火做饭,从来都是在外面解决,勉强应付。久而久之,厨房已经堆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做还是不做,这是个问题……   如果灶神真的存在的话,那真是非常抱歉!楚司双手合什对着现代化的灶台鞠了一躬,转瞬便为自己的幼稚行为感到好笑,在厨房里发呆站了几分钟,视线在积满灰尘的厨具上来回数次,楚司终于决定简单煮点饺子。   ************   “终于见面了,你是楚司吧,我是赵池。”少女老熟人一般打招呼,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冒着热气的锅。   我跟你并不熟。楚司皱眉,“你是什么东西?”   少女赵池终于正视楚司,不满地抗议,“我才不是什么东西!”   楚司呆了一下,忍不住笑了。   “我是堂堂灶神好不好!”少女以为楚司取笑她,气得跳脚,“你这个人太过分了,就顾着自己吃,厨房都不开火,我饿的肚子咕咕叫,都没力气回天庭了,否则一定好好告状,让你都找不到对象。哼,别人家的灶神大年三十都从天庭聚餐回来了,可怜的我才得以脱身,有我这么可怜的灶神么!”   早知道就不开火了,忍一忍又何妨!搞得现在神经错乱,遇神见鬼了!楚司扶额,头疼不已,干脆回去睡觉好了。   “随便你!”楚司绕过少女,直接回房睡觉。对的,她一定做梦梦游呢,事情很奇怪,睡醒了就没事了。   虽然肚子还饿着,楚司在自我催眠下,很快一觉睡到天亮。睁开眼,楚司伸了个懒腰,OK,新年新气象,今天出去走走吧,顺便吃点好东西。   早八点,楚司出门。   下午三点,楚司进门,手里拎着一大包超市采购的零食和生活用品。   惬意地窝在沙发上,楚司开了包装袋,准备边看电视边消灭零食。   “吃零食很不健康哦!”少女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没听见……楚司自我催眠。   “哇,你买了这么多的食材回家,赶紧做饭吃吧,我今天还饿着呢!”少女熟门熟路地飘到了冰箱跟前。   “我不会也不想做饭。”楚司想起以防万一,冰箱里总是会储存着一些简单的菜蔬,至少她现在就懒怠动。   “胡说,你不是厨师么?手艺肯定不错啊,昨天晚上的东西也挺新鲜的!”   “谁告诉你我是厨师的?”拜托,她楚司的职业明明是编辑好不好。   “你不叫厨师么?”   “小姐,我叫楚司,不是厨师,你是饿得糊涂了,才前后鼻音不分?请问你从哪个省来的?”   “我说了是天庭啊!”   ……   楚司最终还是乖乖地去做饭了,因为对付一个聒噪的少女,如果狠不下心来哄人出门,虽然这似乎也做不到,那么只能满足她的要求,让她彻底闭嘴就好。   楚司简单地做了两菜一汤,很久没有开火,调味料似乎不能掌握好用量,楚司觉得味道不会怎么样。可是少女也奇怪得很,做饭的过程中,一直在楚司身边晃来晃去,偏偏又不会挡着楚司的路,但真的很碍眼。   “真香!”少女赵池心满意足的吸着鼻子,似乎美味光用闻的就够了。   NO,是真的,这家伙到最后居然不领情,饭做好后,她盘膝坐在餐桌前,垂涎地盯着桌上的饭菜,嚷着真好吃,却始终不动手。   “我吃饱了!”饭菜彻底凉透,少女心满意足地揉着肚子低叹。   楚司想起锅里昨天煮的饺子,她还以为少女胃口小吃剩下的,看来根本什么都没吃,这个人光闻就会饱了,嗬,真好养,不是么?   于是,少女赖了下来,楚司便跟养了宠物一般养了下来,反正也不需要费什么劲。   *********************   春假还没过去,楚司提前一天销假上班,早上出门,少女巧笑倩兮倚在门口,“一路走好,晚上早点回来!”   晚上,少女的脸从门后冒出来,“啊,你回来了!”疲累的楚司微微觉得心里一暖。   “不要挡着路,我换了衣服就给你去做饭。”楚司柔声吩咐,绕过少女往房间走去。   “不好意思,你在外面等。”楚司正要关门,跟着进来的少女不乐意地瞪着她。“我要换衣服,不想让人参观。”   “小气——”少女不情愿地回到了客厅。   楚司好笑地关上了门,很快地换好衣服开门出去。半个小时过去,两菜一汤出锅。这几天操练下来,楚司的手艺熟练了许多,速度和味道都有大有提高,反正做了少女又不吃,楚司干脆自己消灭,否则暴殄天物会遭报应的。   楚司慢慢习惯生活中多了一个人,虽然这个人其他人似乎看不见,生活中却变得不一样了。   没几天,楚司突然被派出去出外勤,两天没有回家。急冲冲地出差回来,楚司赶到家里,果然少女饿得奄奄一息地窝在床上。   这人不会像故事里的懒婆娘一样,就光知道张嘴吃,最后饿死了吧。楚司哭笑不得,明明教过她怎么操作电器,可以用炉灶或微波炉简单做点的。   诱人的香味开始飘散在空气中,楚司特意没有开油烟机,果然几分钟过去,少女复活了,活蹦乱跳地在厨房里飘来飘去,时不时抱怨几句楚司无情,居然把人丢下不管之类的。   …………………………………………   酒足饭饱后,楚司困意上来,少女小小地打着呵欠,自然地挪到楚司身边靠着昏昏欲睡。   楚司好笑地给她掩上被子,这丫头,简直就没心没肺,据她所说,她在天庭里无聊,很想下界去玩,吃个够,但是听说天庭需要凡心偶炽之类的,少女不太懂,于是本能地跑到月老殿里,结果闯了大祸。因为少女赵池是财神赵公明的亲小妹,身为合格的妹控的财神格外护短,于是少女很幸运地得偿所愿,被贬到人间当最低微的灶神,天天得尝美食。只要历劫一满,就可以重返天界。   “开始我还说倒霉才遇到你呢。”少女咕哝着,“现在我都不想回去了,以后我要天天跟你在这里。”   楚司只当玩笑,至今仍觉得事情匪夷所思,也许她从头到尾在做一场离奇的梦中梦,不知哪天就突然醒了。   西方的情人节马上就要到了,楚司想起即将到来的麻烦,就懒得再做饭。   每年的这个时节,各种热心的红娘志愿者蜂拥出现,楚司这种条件还不算太差,表面看去又挺文静的人更是成为做梦拉线的对象。   楚司避之唯恐不及,拜托,她是单身主义者,不想结婚,也不想谈恋爱浪费时间。   “你在烦什么?”有时候少女感觉十分敏锐。   楚司如实说了一下情况,歉意地表示暂时没心思下厨,让等会再说。   少女闻言沉思了片刻,眼珠一转,两手一拍,“嗨,我有一个好法子。”   少女说着从怀里摸出一个素净的戒指,银色的,上面雕刻着精致的缠枝云纹。“你带上这个,就没人烦你啦?”   楚司一向不爱带些小玩意儿,浑身上下素净得很,连手表也被手机取代。她也想到了戴戒指也就意味着有对象,自然就可以避免闲话。   真是个好方法!楚司笑着接过戒指,直接套到中指上,晃了晃,“你说好看么?”   少女点头如捣蒜,“嗯,很好看。”说着又从怀里摸出另外一枚款式差不多的戒指,“我也要戴一个试一试。”   “挺不错!”楚司夸赞。少女一听心里高兴,干脆就也不取下来,继续戴着。   ***************   休息时间到了,楚司去洗漱准备睡觉,却发现戒指似乎有点紧,跟生了根一样取不下来。楚司干脆也不管她,这戒指带手上挺舒服的,没有不自在的异物感,如果不看到,楚司总会忘记自己还带着它。   过了几天情人节过去,果然风平浪静。楚司心里高兴,早上电梯里遇见同事寒暄,问起情人节的活动,对方回答之后赶着问了一句:“你和你家的玩得怎样?”   楚司愣住,“我家的?”   同事嗤笑一声,“别装了,你前几天不是有对象了么?大家都知道,你手里不还戴着戒指么?不要告诉我是装饰品,我不会被你骗倒的。”   谁说有戒指就一定有对象啊,楚司懒得再争辩。   谁知过了几天,有人又问起来,这回更过分,“嗨,楚司,什么时候请喝酒吃喜糖?”   楚司无语,敷衍过去后,决定晚上回去就想法子一定把戒指取下来,再疼也要忍着。   “那戒指是姻缘戒,取不下来的。”少女赵池晃到洗手间,见到楚司在干什么后,提醒道。   “为什么?”楚司板着脸看着她。   少女往后缩了缩,“因为我不想。”   “嗯?你说清楚,否则我不会给你做饭了。”   “因为——”少女挺直腰,“楚司是我的,我不要你给别人做饭吃,我也只吃你做的饭。我们不要把戒指摘下好不好!”   “……”   楚司于是为吃货灶神小姐做了一辈子的饭,一直到老得动不了为止…… 作者有话要说:     ☆、抢婚   起——【春之狂欢节】公主抢了个女人   “我警告你们,如果再跟着我,我发誓以后绝不再爆任何料给你们!”野离珠停下飞奔   的脚步,转身冲着身后的黑暗威胁。   如果你拥有夜视眼,你肯定会看见黑暗中隐身着一群“□□”的八卦人士。如果没有,   抱歉,相关产品尚在研究中,还未投产。   八卦人士窃窃私语一阵,虽然直播【世纪盛事】无望,但是只要八卦不衰,生活还是可   以过下去的。今年正是索隋王国本世纪末的最后一年,眼下即将发生一件举国瞩目的【世纪   盛事】,众八卦人士于是闻风而动,如今却要黯然退场。   野离珠原地等了一会,脸上露出了笑容,金色的马尾在月光下闪烁着光泽,整个人亮丽   而清爽,非常之迷人。   转过身去,野离珠立刻一脸苦逼地拉下了脸,眼下她正要去干一件心不甘情不愿的事情   ,还能淡定个毛!   今年野离珠18岁了,正是索隋王国的公主,也是下任女王继承人。随着春季狂欢节的到   来,意味着野离珠必须面对成年礼的考验——抢亲。   Shit,凭什么我要去做这么不道德的事情啊!!野离珠忍不住暴躁。   【因为是莉莉丝女神的旨意啊!】这话野离珠听了无数遍了,每次她执意抢亲的合理性   ,总是会得到各式人等千篇一律的回答。更有人以亲身经历现身说法,狂欢节上正是两情相   悦,如果你抢亲时能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地跟你走,将来一定非常幸福。   说到最后,野离珠虽然仍然觉得太过野蛮和不可靠,但也不那么排斥了。到野离珠18岁   这年,抢亲开始了。   狂欢节已经持续两天了,野离珠始终下不了手,身后又有一大堆好事者围观,能成功才   怪。可是这次野离珠是有备而来,白天她就打听清楚了,眼下她要去劫持的这户人家据说出   于父母某种美好期望(实质就是父母之命)而结婚,其实男女双方并不是那么情愿。   野离珠大喜,这不正好,先抢了来,再好好地对人家,不兴一见钟情,那就慢慢培养感   情,细水长流吧!   人如其名的野公主脚程甚快,路上虽然耽误了点时间,到底还是赶上“起誓”环节了。   “慢着——”公主来不及多想,跳了出去,想好的台词脱口而出,“我是来抢亲的,把   ……人给我交出来!”   中间野离珠结巴了,没有谁告诉她,两个结婚的人,抢哪个比较好?还是随便都行?   观礼的人木愣愣地瞧着唱独角戏的野离珠,你倒是指名道姓要抢谁啊!   脑子反应极快的野离珠快速在结婚的两人脸上打量了一圈,选了那个看起来顺眼,似乎   是比较安静的家伙,上前拽住人家的手,嗯,感觉不错,就是这个人了!及肩的参差短发,   棕色的眼眸沉静如水,她喜欢。   “喂,你跟我走么?”野离珠压低声音问。   对方沉静的目光在野离珠身上过了一眼,温润的声音响起,“好!”   野离珠嘻嘻笑开,心情大好,上前就是一个拥抱。那人的胸膛软乎乎地像女人,不,根   本就是女人好不好,野离珠抱得舒服差点不想放开手,幸好意志提醒她还要办正事,于是拉   着人家的手,奔出了女神殿第108号分殿,向着王国中心位于王宫附近的主神殿跑去。   那里是历代王室举行婚礼的地方,设施齐全,只要你想,马上就可以婚礼洞房一条龙服   务。   ****************************   承——【夏之流言】神秘的意中人   狂欢节后便是入夏,索隋王国的报纸上焦点全跟野离珠公主有关。   【天涯八卦】:惊爆!野公主化身骑士,抢婚抱得新娘归!   【粉红轶事】:野公主亲言:正与意中人培养感情,细节不便透露   【豆瓣说书】:公主意中人真面目为何?天仙&丑怪?   【探秘寻踪】:试问公主与意中人是否旧相识?   野离珠看着手里的一大叠不同报纸上自己的名字赫赫在目,跳脚不已,这些八卦闲人太   可怕了,仗着当初自己的近似威胁的誓言,反过来要挟起她来,声称如果公主不合作,将一   致起诉公主言而无信。   拜托,能不能消停一会儿啊!这索隋王国全是一帮子闲的没事干的家伙,大事没见过,   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找人调停,而女王,说得好听是一国领导人,不好听点,就是最大的皮   条客,忙着处理各种琐碎的小事情。   如今野离珠正忙着甜蜜呢,哪有时间去敷衍这帮人?可是如果起诉的话,麻烦的就是自   己了,野离珠只好勉强去接受采访,甚至主动爆料,火气可旺盛了!   “你可别气坏了身体!”温润的声音在附近响起,野离珠马上停止跳脚,扬起最灿烂的   笑容迎向对方……   转——【秋之嘉年华】骑士抢孩子   孩子从哪里来?   索隋王国的人们会告诉你,别担心,面包会有的,孩子也会有的,请勇敢地去秋之嘉年   华吧,神通的莉莉丝女神会赐给你想要的一切。   OK,秋嘉年华抢孩子盛会开始了!野离珠如箭离弦,冲了出去,身后紧跟着另一个身影   ,不离不弃。   哗——   看台上一片哗然,那就是半年来一直隐在幕后的公主的意中人!相机在哪里?赶紧拍下   来卖钱啊!   我靠!野离珠的长发再次被路边的荆棘钩住,有没有天理啊,一个个比老娘年轻那么多   ,好意思说自己是剩斗士?我想吐血有木有?!!   要想通往未来孩子所在的神殿,一路上必须通过无数考验和陷阱,绝对整死人不偿命。   这些考验和陷阱都是一帮自称为“剩男剩女”的家伙设置的,用来整那些在春天的狂欢节上   摆脱单身状态的人,毕竟心理不平衡啊。   一直紧跟在后的人一身清爽地出现了,野离珠不禁奇怪,也太神奇了吧,难道这人是高   手?   “我来带路吧!”那人温柔地把野离珠的头发束成马尾。   野离珠求之不得,跟着那人一路有惊无险地避过各类陷阱,第一个到达了神殿。   “欧宓萝,你太深藏不露了吧!”野离珠惊奇地指着半年来的枕边人。   欧宓萝——抢来的新娘,也即公主的意中人,温润地笑笑,“我小时候立志要做骑士,   于是很钻研了躲猫猫的诀窍。”   野离珠甘拜下风,这绝不是玩物丧志,而是玩出了水平。   神殿里热闹得很,遍地都是婴儿。   搞不懂怎么还要抢!野离珠撇嘴,分明是有人想整人才搞这一套的。两人一致看中了某   个笑嘻嘻的小女娃,一眼看去格外投缘亲切。   “给她取什么名字?”   “欧也!”   “……”   那一年,公主的另一半欧宓萝成为秋之嘉年华上蹦出的一匹黑马,其聪明才智,温柔细   致从抢孩子整个过程中展露无遗,人称【温玉骑士】。   野离珠:有没有搞错,抢婚的时候,我也是骑士好不好!!   ***********************   合——【冬之种田】育儿小记   PART 1   问:孩子从哪里来的?   答:天上来的!长翅膀的小天使降临到这个世界后,成了每户人家的孩子,有人抱,所   以不需要翅膀了。   欧也小家伙知道这个说话后,有时候被忽视了,板着小脸严肃地告知两位母亲:我是折   翼的天使,你们必须好好疼爱我才行!   PART2   参加过一次婚礼后,欧也跑去问母亲野离珠:“母亲,你和妈妈谁是骑士,谁是新娘?   ”   野离珠想起那次抢婚,得意:“你妈妈是我抢回来的新娘,你说谁是骑士?”   欧也又跑去问欧宓萝,“妈妈,你和母亲谁是骑士,谁是新娘?”   欧宓萝想起那场婚礼,主神殿的莉莉丝女神左手蔷薇,右手百合,高高在上,慈悲地俯   视着人间,身后的巨大翅膀跃跃欲飞。而身边的野离珠一身合身的蕾丝白裙,金色长卷发披   散,手里捧着的五色百合更撑得绿眸神采奕奕,想到这里她甜蜜地笑:“莉莉丝女神在上,   我们起誓的时候,你母亲可是穿裙子的人,很漂亮哦!”   小家伙彻底糊涂了……   PART3   索隋王国有一首国歌(国民之歌)《月亮之上》传唱极广,尤其是到了夜深后,更是响   彻天际。   小家伙欧也长大后,不再睡得那么早,第一次听见这首歌,好奇怪,纳闷是谁“欧也-   哦也”地在叫她,又看不见人。   后来小家伙又长大了一点,知道了国歌的存在,兴奋地跑去告诉两位母亲:“我的名字   出现在国歌里了耶!”   野离珠:嗯,那歌就是为你写的,Honey!   欧宓萝:宝贝,那说明你很重要!   欧也小家伙非常高兴,两位母亲都很好哎!   等到欧也小朋友长大成人,无意中得知国歌竟是有人为了纪念、臆测当初野离珠和欧宓   萝那神秘的抢婚一夜的JQ而写!= =!! 坑爹啊!   欧也小朋友只能作出如此表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白的单恋纪事   大学毕业之后,我留校当辅导员。那年九月报道时,我的第一届学生中,有两个人硬生生地让我尴尬了一把,却也让我印象深刻。   这年头用电脑多了,有些字不认得也不奇怪是吧,就算是老师也是一样,何况是辅导老师,又不是语文老师。所以我不认得也是正常的。有谁会叫这样的名字么?谌簌——这孩子的家长铁定属于为难人那一类型的。   谌簌这小丫头本人还是挺可爱的,长相性格都是,看上去很乖,容易相处,又惹人喜欢。后来她告诉我,她家父母挺爱玩的。果不其然,把人耍着玩,是吧!   新生见面会上,小丫头的自我介绍一鸣惊人,而我一见钟情。   “大家好,我叫谌簌,小学开始有人叫我陈醋,我也最爱喝醋了。”小丫头眉眼弯弯,不知从哪里变出来玻璃瓶,咕咚灌了一口,老陈醋的酸味瞬间弥漫,好饿啊,所有人表情饥饿如一匹来自北方冬天的狼,除了一个人。   “姜无盐!”多么言简意赅的自我介绍,至于本人则让人印象深刻,贞子啊,头发亮直黑长,刘海厚长,面无表情,不进入视线则毫无存在感,处于目光焦点时则让你印象深刻。   后来,这两人明里暗里多了两个外号——小醋坛子和贞子第二。小醋坛子这个昵称倒是发扬光大,全院系闻名。小丫头性格外向阳光,令人奇怪的是,跟小丫头走得最近的却是姜无盐。这一明一暗,一黑一白,成了校园中奇特的一道风景和一时的话题。   议论的人眼睛都瞎了才是真的。   如果你见过无盐的眼睛,你会跟我一样想法的。新生见面会上,她回头写名字,刘海飞扬,我惊鸿一瞥,于是一见钟情。   我最爱婴儿黑亮水润如紫晶葡糖的眼睛。无盐拥有一双美丽的眼睛,我噗通一声扎进去,一点水花都没溅起。   从此我煎熬的生活开始了。你们不用谴责我什么不道德的师生之恋,我自己早就矛盾挣扎批判了无数次了。   等我挣扎得出结论时,恍恍惚惚已是半年过后了。大不了辞职不干老师这一行了,人家英国一师生恋,最后一方领着孩子九年之后迎接对方出狱,喜洋洋夫妻双双把家还。   期末将至,姜同学来学生办公室交资料。我激动地铺垫开场白,手里随手拿起一份文件以摇晃壮胆,,其实我紧张得要腿发软。   “无盐——同学!”我不争气地只盯着手里的文件,想要问的话堵在喉咙里不上不下,不管了,豁出去,不就是问人家有没有谈朋友而已!   “……谈朋友?……”我真是没用,一头撞南墙死了算了,“我是说谌簌,你不是跟她走得近么?”   后半截为什么这么流利?我自我唾弃。   “没有。”无盐想了想,又补充,“应该,我没看见。”   我惭愧地问不下去了,多么纯良的孩子。   “那就好。”我泄气地摆手,无盐留下文件,弯腰转身走了。   我再没看文件的心思。   假期过去,郁闷了一个冬天的我,沐浴在春日的阳光下,心情才稍微好转了点。然而乍暖还寒时候,春寒料峭,我遇见了无盐同学左手一袋菜,右手一篓水果漫步在路上,怎不叫我心寒!   几时无盐同学洗手做羹汤,谁那么有福!我嫉妒!   “小白老师!”迎面而来的无盐也瞧见了我,黯然销魂的我。忘了交代了,我姓白,具体叫什么就不用说了,班上同学们都没大没小地叫我小白老师了,有几个就省略了两个字!   “出去买东西了?”我强打精神,都买的什么东西!   “嗯,老师再见。”无盐还是这么懂礼貌。   后来我才知道,无盐这学期开始外宿,上次提交的材料便是申请退宿的。果然有男朋友了,我就说璞玉无暇,总有天会被人发现她的美,不过早晚而已。   “小白失恋了!”我的颓废充分证实了这一事实,引来那群目光尊长的家伙们同情的目光。小丫头也不例外。   “小白,你是不是最近没吃好没睡好啊,都成木乃伊了你!”小白拿着醋当水喝,那味道让我忍不住后退了一步,“要不哪天我让人做了开胃醋溜菜让你补补?”   真是多谢好心了,宿舍里哪有做饭的可能,“等你毕业开火那天?”   ‘小白你没事吧’小丫头的眼神毫无疑问地传达着这个意思,“这学期我住外面,老早就开火了!”   真是意外。   “我现在跟人同居呢,日子可滋润了,你看我气色是不是很好?”小丫头没心没肺地嚷嚷,也不怕被人听见,这么年轻可爱的女孩子怎么就学人同居呢?   我正要以师道尊严好好说说她,小丫头叽叽喳喳地连珠炮:“你不知道,无盐的手艺可好了,我最爱她做的菜了!”   这真是一惊一乍一喜。   原来小丫头水土不服,半年食堂大锅菜下来,面如菜色,于是拐了无盐在外租房了。   “小姑娘家的,住在外面要小心。”我谆谆叮嘱。   “小白,天涯何处无芳草!你懂的!何必要恋一枝花!”小丫头丢下这句话跑了。   我好心情地摇头,生活如此美好,再等几年又何妨!时光匆匆,岁月荏苒,不过四年而已。   这些年,无盐游离于班级之外,小丫头翩翩游戏于草丛之中,众人芳心摇动零落。   “我有喜欢的人了。”小丫头眼神里是恋爱的甜蜜。   “小白——”我被拉入失恋联盟,主席身份逃无可逃,我这老师当得,上辈子欠了他们的,掏钱包不说,还得弄脑筋安慰人。   “唉,天涯何处无芳草!”我说。   “咱就恋这一枝花!”异口同声地堵回来了。   几年之后,我彻底失恋时,我奉还了当初的这句话。   毕业典礼之前,决定未来择业方向时,我还没开口,无盐说要留在这里,为了与喜欢的人在一起,就不回南方了。   我原以为她们那里的人即使离开最终也是要回去的,留下来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与我无关。   数年之后,我不再是老师,隐约听说了一些事。似乎小丫头和无盐都没结婚。因缘凑巧之下,出差住宿的酒店中,我见到了她们两个,于是我明白了,没有上前跟她们招呼。   即使距离遥远,即使无盐一头中长卷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小丫头也是披肩长发,不再是学生时代的及腰长发与俏皮短发,两人相互倚靠同看城市夜景的剪影如此美好,怎让人忍心打扰!哪怕两人亲昵地近乎亲吻,也是赏心悦目,我们只要看着就好,看着就好。   老毛病又发,结尾流露伤感,收尾一向是我的弱项。这文原是想从小丫头或无盐,甚至第三场外视角写的,能写出那种甜美的学生气息,但是因为不是学生已许久,加上最近喜好俏皮调子,于是选了小白的角度,似乎变得不伦不类了,到底是我的驾驭能力不够,又不像拉得太长造成的。就这样吧。如果换个角度,可以叫“你是我的醋坛子!”——无盐角度。“我只是你的醋坛子!”——小丫头角度   问:小白你到底叫什么?   小白:总之不是白痴。   问:你真的很小白么?   小白:你是来找打的么?   答:小气!我问sydney去。   小白:sydney这大后妈!   问:小白全名是?   答:其实我也不知道。   问:小白性别是?   答:我还是不知道。   惊:难道非男非女,亦男亦女?时男时女?   答: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你想,要是男的,小白很悲催,要是女的,该说是更悲催吧,多可怜!   问:为什么要住外面?   小丫头:伙食不好啊。   问:真的?   小丫头:煮的。   问:到底为什么?   小丫头:因为一个人。   问:谁?(难道小白的邪恶用心暴露了?)   小丫头:无盐的宿舍里有一个腐女,你知道的,无盐很单纯的!   点头:珍爱生命,远离腐女。不对,腐女对弯直是有贡献的,你快老实招来!   小丫头:嘁,所谓大女子,该出手时则出手,就是这么回事啊!   从前有个小姑娘,童年很悲惨。她妈妈总是说,哎呀,你真是丑死了,我怎么会有你这个女儿。小姑娘很难过,于是从此不肯剪头发,刘海越来越长,头发长度也直逼塔里的公主。   后来小姑娘上学了,没有人跟她玩。但是有一个小丫头很调皮,一天撩开了小姑娘长长的刘海。   后来,小丫头就老来找小姑娘说话,从开始的自言自语到后来小姑娘也会单字答几个。有人嘲笑小姑娘时,小丫头二话不说冲上去,得胜之后宣布小姑娘她罩了,小太妹风范十足。   小姑娘和小丫头一直做同学朋友到了高考。   小姑娘要考到外地去。小丫头发奋学习了。   以后谁欺负你怎么办?我饿了怎么办?小丫头说,从此以后我就跟着你混啦!   小姑娘从很小就做得一手好菜,小丫头爱到不已。小丫头父母着三不着二,常年在外玩乐到乐不思蜀,难怪小丫头从小精瘦精瘦。   是我跟着你混才对。小姑娘心里想。   上大学了,小丫头桃花运不断,有人托小姑娘递情书,打听消息。   小姑娘拿着情书发呆。   小丫头看见了,抢过情书,看见署名,也不打开,刷地撕了,“这人很讨厌!不要理他们。”   小姑娘感到抱歉,却也像松了口气。   小姑娘犹豫是否要剪头发,眼前没有遮蔽,她会心慌。   怎么突然要剪头发了?小丫头奇怪。   宿舍里有人说我可以改变形象。   你要确定的话,我陪你好了。   小姑娘最后还是没有去。   食堂伙食之差劲不用说也知道。最近小丫头瘦了不少,精神头看上去有点差。   小姑娘很担心。   我想吃你做的饭。小丫头蔫蔫地如同七月酷暑中的嫩叶。   小姑娘为难了,这锅瓦瓢盆没有,怎么做呀。   我们明年去外面住吧。小丫头想到这点,房租什么的我去敲诈一下老爹老妈就行。   小姑娘同意了,决定要去打工赚生活费。   于是快快乐乐的同居生活开始啦,然而日子并不长久。   小姑娘去打工,被人盯上了,有人献殷勤,小姑娘十分困扰,她不善与人亲密。小丫头知道后沉默了,说,我要吃醋了。   小姑娘马上拿来醋,因为小丫头奇怪得很,老陈醋咕咚灌下去眼都不带眨,还津津有味回味无穷。   我不要这个。小丫头的反应令小姑娘奇怪疑惑。   此吃醋非彼喝醋也!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小丫头觉着再不说就晚了,怎么着也得先把人拐过来才保险,我很喜欢你,很久以前就是了,所以你不许跟其他人好!   小丫头蛮横地说完,心里却没谱了。   那你也不会跟别人好?小姑娘其实一直想着如果小丫头跟着人走了,她怎么办呢?这么想着就心酸,她最讨厌醋这种酸酸的东西了。   好啊。小丫头爽快地答应,心花怒放,我们说好了。   这就算确定关系了,他们的关系也没变什么。除了小丫头会偷吻几下之外,当然是刷牙之后了。   某日,是在他们毕业之后没多久了,有人追求小丫头。小姑娘不自信地都要暗自放弃了。   小丫头又气又急,你这个小傻瓜!   毕业之后,小姑娘当了老师,工作环境单纯,几乎没有异性,她的刘海一直那样。而小丫头的工作性质完全相反,意气风发,谈笑风生。   小姑娘想不自卑都难。儿时母亲“丑死了”的诅咒死灰复燃,不相配的念头挥之不散。   亲爱的,你好好地看过你自己么?小丫头捧着小姑娘的脸,脸色是从未见过的严肃。   小姑娘扭过脸去,她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   你看着我的眼睛!小丫头语气里带着温柔的命令,你可知道,我眼里的你是如此美丽,你看见了么?   小姑娘怔怔地看着对方眼里细小的自己,其实是分不出美丑的,但是小丫头的话让她确信是真的。   亲爱的,我们去剪头发吧!小丫头反省,其实是因为她的私心,才让小姑娘维持着这副模样,她有点自私不是么?   如果想要永远,这样是不行的。否则自己会失去眼前的这个人,那是她万万不愿意见到的,逃避并不是法子不是么?所幸一切还来得及。   是的,还来得及,因为她们还年轻! 作者有话要说:     ☆、安全感   “我真是胆小鬼。”林妙妙忧愁地想。最近几天,林妙妙心里始终悬着一件事,到后来,愈发心绪不宁。   自幼父母离异的妙妙一个人住在一套小房子里,到25岁以前,颇自得其乐。那年秋天,她心血来潮,秋风落叶,冷清寂寞空虚袭上心头,遂心血来潮想招个室友。   跟挑对象一样,直到第二年春天遇到一个人,妙妙心咯噔一下,不假思索地问对方什么时候搬进来,心里甚至担心,她这迷你型二室一厅型小公寓,对方一身职业女性打扮,会不会介意呢!   这个人就是苏青。   “喀喇”一声,门口传来钥匙声响,“亲爱的,我回来了!”妙妙心里的担忧瞬时烟消云散,没几秒,苏青一身职业装出现在客厅门口,衬得身材苗条纤细,妙妙不禁红脸,心里暗斥自己花痴,更竭力压抑某些不和谐的想法。   苏青,与林妙妙同岁,这两个女孩子,因着职业的不同,与身为幼儿教师的妙妙相比,在社会上摸爬打滚许多年,外表上要成熟老练许多。   像苏青这么漂亮又能干的人,说是男女老幼都喜欢,这不是唬人的。有一次,妙妙偶然要加班,妙妙去找她,立马就跟小朋友打成一片,过了好久,小朋友们还对漂亮的苏姐姐念念不忘。   肯定有很多人喜欢苏青!尤其是男的!妙妙非常肯定这件事。这一点她并不在意,她在意的是,苏青会因为并不喜欢自己,突然有一天离开了!   一想到这一点,妙妙便心慌气短,只觉天都要塌下来。   明明一个月前,两人便已经确定关系,成为情侣的!那么自己还在担忧什么呢?妙妙苦思冥想,对自己这种“不安全感”焦虑一筹莫展。   正是夏令时节,苏青很快便换了一身家居服,和妙妙身上正是一套,长发放下,摇身一变,给人亲切的邻家女孩感觉。   如果说真的有圆的另一半的缘分的话,苏青毫无疑问便是妙妙心里的那另一半了。第一眼便觉得顺眼之极,之后的相处中,更是和谐合拍,自然无比。   最开始,妙妙还心里犯怵,担心说不到一块去,拘谨得很。但苏青私下里却是慵懒随性的个性,喜欢简单,说话坦白直接,很快妙妙便习以为常了,加上两人的共同语言真挺多,两人直叹相见恨晚。   某个假期里,两人窝在一起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桌柜上的电视机开着,两人的话题转到了恋爱、未来上。   “我是不结婚啦!”苏青伸了个懒腰,掩住嘴呵欠。   妙妙有点不好意思说自己还没有谈过恋爱。   “真的?”妙妙不太确定,她大概知道苏青家庭并不幸福,从小独立得很,对结婚似乎有恐惧感。   苏青点点头。未成年前,她便跟父母宣告要单身,转眼近10年过去,她的想法愈发坚定。鉴于童年因素,她对异性一直心怀排斥,日常中无性化处理之后,她倒能谈笑应对。但若是涉及到感情之类,苏青便无端厌恶起来。   “我大概与人无法过度亲密。”苏青微微皱眉说出结论,“安全感作祟……”说到这里,她笑出声,听起来一点都不在乎。   苏青未来的计划是,尽快拥有自己的小房子。她独自在外飘荡,梦想便是有自己的家。   妙妙听得发怔,她一向想的不长远,更别说白发苍苍之后。父母离异自后,很快各自另结新欢,并且又有了孩子,对妙妙觉得歉意,因此虽然妙妙一个人住,物质上却从来都不缺少,妙妙也挺容易满足,对于未来,最近一段时间她在提醒之下,才开始考虑。但是想到身边突然要多个人,妙妙便觉得无法接受,一个人多自在!说起来,她也是排斥结婚的。这也是苏青和林妙妙相同的地方之一。   “青青你就在这里住下去好了,住多久才行啊!”妙妙冲动地说出口,同时抱住了苏青的胳膊。然后她意识到这好像有点逾矩,而且苏青说过,她不习惯和人亲密接触。   正想收回手道歉,苏青却顺势靠了过来,手肘弯起,手臂扣得更紧,“妙妙,我们一起慢慢在这里变老吧!”   “好!”妙妙迫不及待应声,话出口便发现这回答简直没过脑子,但却是过了心的,她并不后悔说出来。   苏青会怎样反应呢?妙妙不由紧张起来,这话说正常也不正常,端看人怎么想了。此刻她脑子里如灌浆糊,糊涂一片。   苏青习惯性皱眉,她思索时总会冒出这个小动作,她想,自己怎么就那么自然地说出和人一起变老的话呢?对待感情,她一向是严肃认真绝不暧昧的,更奇怪的是,她居然极自然地靠到妙妙身上,平时她不自居与人保持起码半米距离。   这说明什么?   气氛凝滞起来。电视机的声音充斥在客厅,不知过了多久,两人不约而同找借口遁回了各自的房间。   经过一夜辗转反侧,第二天,苏青顶着一双熊猫眼,宣布她的结论,那就是她挺喜欢妙妙。妙妙顿时心花怒放,紧跟着告白,喜欢人原来是这样感觉,而这两情相悦的感觉真好。   两人互相告白之后,动作上亲密了许多,但也仅止于此。两人一起手挽手去超市,邻居老奶奶笑眯眯地打招呼,小姑娘们又出门啦!哎呀,亲姐妹也不过如此……真好啊!   --------------------------   妙妙并不知道其他的情侣是怎样相处的。在某个时刻之前,她只觉得一切正常,快乐又自然,平淡安乐,细水长流。   直到她听到某种论调。妙妙开始怀疑自己的吸引力,更加怀疑苏青的喜欢是否能持续下去。   同时,妙妙更加难以启齿,她不由自主地注意苏青的举动和身体,比如她会想,苏青的唇形很漂亮,是否如书里所说软软的……某天晚上做梦更是精彩,朦胧更惑人。   “呜——我变成色女了……”妙妙心里叫苦。而且她还是胆小鬼,这个困惑她不好意思跟苏青说。明明之前无话不说的。   “妙妙,你最近怎么了?在想什么?”苏青忍不住问出来,她早就注意到妙妙有时候神思恍惚,晚上一向睡相最安稳的她也是辗转反侧,苏青再迟钝都发现了。   发呆的林妙妙下意识把想法说出口,“青青,你想过吻我吗?我最近老想着吻你,啊——”   林妙妙捂脸不敢见人,耳朵却竖起来,十分紧张苏青的回答。   “我现在也开始想了。”苏青抿抿唇,“要不我们试试?”   噢——苏青这种直爽的风格,妙妙真是又爱又恨。顶着爆红的脸,妙妙勇敢地抬头面对苏青。   “我们要不要先刷牙……”异口同声,两人相视一笑,这话题默契带过。到晚上,两人的嘴唇除了发挥吃饭、说话这两大主要功能外,终于开始了第三功能,所谓Kiss。   翌日,林妙妙的焦虑症药到病除,神清气爽。   --------------------------------   小剧场:某日,苏青与妙妙说起了时下流行的御姐话题。   林妙妙:青青算是御姐吧?   苏青:不算!我讨厌强势的人。   苏青一想到现实世界的所谓御姐,基本与强势挂钩。苏青讨厌强势的人,不喜欢被人主导。   妙妙:为什么   苏青:谁会喜欢被人居高临下当傻瓜的感觉?抱歉,我自尊心比较强。   妙妙:这也是为什么青青你不喜欢异性的原因吧。   苏青:根本原因。   妙妙:那么青青喜欢主导别人吗   苏青: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妙妙你是最好的,你说什么我都中意听哦~   妙妙:……(笑得忘记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短发歧视   OK,行李收拾完毕,乐天看了看手表,马上就是晚上十点,她选择的过半夜后最后一趟经过目的地附近城市的列车,还有点时间剩余,她打开便签本再次检查确认物品和路线,嗯,凌晨下火车后转乘公交到客运站,转长途到目的地,预计九点前到达。   对了,乘坐什么公交来着,乐天猛地一拍脑袋,居然在地名以外,忘记记录关键的公交信息了。她赶紧打开电脑,输入了“横店群演攻略”的关键词,凭着记忆,乐天很快找到了查找过的文档,只不过现在名字变成了补充版。   这是一份详尽的PPT文档,乐天猜测这位前辈去横店的目的和自己是相同的,而且还是一位细心幽默的女性。不知道这次去横店能不能看到这位无名前辈呢。   两天前看到这份文档,乐天打消了顾虑,当天便在网上了买了票。如这位前辈所说,只要准备充分,加上多点心眼,就不怕受骗等不好的事情了,光天化地之下,横店又不是龙潭虎穴,不用太担心安全问题的。   乐天,女,XX大学三年级新闻系学生,特立独行,别看长着一张娃娃脸,胆子不小,打算一个人到横店体验半个月生活,已确定出发。   又补充什么内容了?乐天快速地浏览着,大部分是旧内容,只是补充了女群演要求和注意事项。乐天快速瞄完内容,如雷霹雳。   这不是短发歧视嘛!乐天摸了摸白天刚剪的短发,欲哭无泪。一直觉得长发难打理的乐天狠狠心剪了个清爽的过耳短发,当时心里还乐滋滋地想,女孩短发其实更安全,多好的理由啊。   横店因为多是古装戏和年代戏拍摄,所以女性最好长发,不要染发,否则机会会比较少。不能进剧组拍戏,去横店就失去大半意义了,更何况她还联系好了横店的落脚地,明天到横店就要跟人见面转交房租等事项呢。这叫什么事呢,乐天压下焦躁继续往下看,很快便舒了口气。   原来也不是那么绝对,虽然少,但短发也是有机会的。这样就好了,乐天将建议的方法记到脑海里,关上电脑准备出发,一切准备好以后,她解下手表,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智能手机收进了口袋。虽然攻略上说不要带贵重的财物,但是她都带了相机好留下记录,也不缺一个手机。   可惜电脑有点沉,路上颠簸坏了或者真被偷了、丢了那就惨了,加上去的时间并不长,喜欢敲字的乐天忍痛放弃了电脑,权衡之下,手机上还可以即时记录一些想法,回来之后慢慢整理。   已是深秋,城市的夜晚有点凉。乐天拖着行李箱,在路人的注视中走向地铁站。11点刚过,乐天走进了火车站。六个小时后,她便会到达义务车站,离目的地不远了。   =========================================   横店的早晨,太阳透过还未散尽的雾气,还不足以驱散秋凉。乐天从长途客车上下来,正面便是传说中的国贸大厦,如鹤立鸡群一样矗立在众多不太高的楼房中,先找地方买手机号吧,然后再赶到约定的新感觉超市附近和人见面。   “谢谢,我不需要。”乐天拒绝了周围电动三轮车的拉客,她想自己慢慢走路,熟悉一下横店这个繁华的小镇。一个小时过去,乐天站在约好的超市门口,拨通了电话。   五分钟后,一名憨厚的矮个男孩子出现在了门口,不太确定地看着门口的乐天。   “就是我!”乐天冲他招手,“你行李收拾好了?”   男孩子准备离开横店了,回归曾经的生活轨迹。他租的房子还有不到一个月到期,但多余的房租和押金无法退回,所以想转租出去。乐天在网上和他取得了联系,这位男孩子倒也实在,配合乐天的时间推迟了离开的日程,且象征性只收回半个月的房租也就满足了,最初他也没抱能转租出去的希望,就当打水漂了。遇上短租的乐天也算是机缘巧合。   “我下午的车,中午左右走就行了。”男孩子回答着,带头往住处走,“原来你是短发啊,刚才我都不敢认你呢,虽然你拖着行李……”   “短发果然在横店受歧视啊。”乐天讪笑,“真是失策了,我昨天刚剪的。”   “其实也没关系的。你又不是专门想拍戏出名,不像特约,群演没那么多要求,有的年代戏要求不那么严格,有时候还可以戴帽子,好的剧组也会给你带假发、发套,再不济你可以女扮男装啊。”男孩子安慰着乐天。   “攻略上也是这么说的。我出发前才知道短发有限制,当时以为来不成了呢,那就要跟你失约了。幸好还有机会!”   “要是你真来不了也没关系的。”男孩子摇摇头,“不过你一个女孩子跑到这里,勇气真让人佩服呢,我还以为你和朋友一起来的。”   男孩子租的房子很大,两个人住绰绰有余。条件设施都不错,地段也好,他在里面住了三个多月,住得挺习惯。   “还好啦。走之前,我可要好好向你请教。”   “有能帮得上忙的就好。”说话间已经到了,男孩子掏出钥匙开门,“我这里有的群头的电话都可以留给你。对了,何老师的电话我也留给你吧。”   何老师?   “是我跑戏中遇到的人,也是和你一样的短发女孩子,不过没戴眼镜,说话很厉害,看上去就像老师。跟这里的很多人不一样,她好像懂很多道理,人也热心,大家都叫她何老师呢。你们说话都挺斯文的,应该谈得来。你可以联系她看看,她可是刚来就一直有戏拍,人缘很好的。”   “这样的人一定要认识才行。”同道中人正好可以做伴啊,乐天掏出手机,“这个何老师的号码是多少?”   “她说过不会长待,不知道她还在横店不,最近都没碰到她。短号是XXXXXX,你记一下吧。长号我就不知道了,你需要去办个手机号开通短号才行,咦,你已经都办好了?”   “刚刚办的。谢谢。”   那天剩下的时间里,乐天便购买了必备的生活用品,再次熟悉了街道。下午五点,她朝着攻略上说的老公会走去,先去看个究竟,要是能报上戏就好了。出门前,乐天删删改改,给那位何老师发了一条短信。   每天下午五点左右开始,剧组通告开始下来,很多负责找群演的群头会在老公会找人,要想报名的话,可以去那里等。或者第二天清早去等,临时缺人的话也可以替补上。   “何姐,你好,我是刚来的,从朋友那里得到了你的号码。我也是短发,以后请多多关照。”   很快回复来了,“你可以去老公会等等看。我现在还在片场,你的号码我存下来了,以后要人的话,我会打电话给你。”   ===========================================   “何姐,谢谢你,我已经报戏了。这次又不能在一个剧组碰头了。”   一个星期过去,乐天已经不用专门跑到老公会等戏了。第一天跑去老公会,因为带着黑框眼镜,看上去书生气十足,很多人都问她是否是学生,加上她的短发,很多人都忍不住多看她几眼。那里多是男孩子聚在一起抽烟扯淡,乐天总觉得自己就像异物一样格格不入,呆了没多久,她便赶紧离开了,打算第二天早上再去。   但当天晚上那位何老师便给她打电话,让她第二天早上五点半到某地坐车去外景。乐天感激涕零,这位何老师果然很热心。那天乐天在某个战争片里和许多人一起扮成了被日军杀害的老百姓,可惜那天何老师在其他剧组,乐天并没有见到她。   后来那位何老师又给她介绍了几次通告,乐天也慢慢地和一些群演认识了,秉承攻略建议,乐天存了许多人的电话,也把自己的号码散了出去,报戏并不是很难了。横店来来去去的群演很多,同一个剧组里能遇到很多面孔,乐天发现自己很难将手里的号码和那些脸孔对上号,然后这并不妨碍沟通,毕竟都是萍水相逢,逢场作戏大家都会,既然不会深交,号码或者名字都只是一个代号而已。   不过遗憾的是,乐天却一直没有见过那位何老师。有一次在一个剧组,五个女群演中四个人都是短发,导演都无奈了,然后没有一个人姓何。   既然都是短发,大家休息时,坐在一起聊天。那天的阳光很好,这次的外景是在某个风景区拍摄,群山环抱的湖泊,半山腰有两座寺庙悬空而建,乐天眯眼抬头看着山,打算休息时去爬山。   “几位美女,帮个忙,换成男士兵凑个数吧。”负责现场的人过来让她们几个女生去服装那里换衣服。   “哎——”另外三个短发女孩似乎相互认识,异口同声发出了抗议。   “我能换成老百姓吗?我想穿长袍——”乐天跟负责服装的小哥要求,刚说完,便听见旁边的人笑出声来,乐天一看原来是唯一的长发女孩,看上去年纪比一般女孩子要大,外表并不起眼,记得介绍名字是叫曾yanhe吧,发音是这样没错,但什么字就不知道了。她似乎不太爱说话,而且在乐天看来,性格比较认真,该说是敬业吧,一般来说,群演的工资低得可怜,因此他们并不会太积极,有的人则很会找地方休息,剧组的人有时候总是嚷嚷群演都跑哪里去了。而她却只要需要,必定很认真地按照要求走来走去,相当称职充当活动背景。   乐天虽然还没跟她说几句话,但对她挺有好感。看得出她是真想走演员这条路,喜欢镜头下的感觉,先不说她是否具备成名的条件,但她那份认真就让人叹服了,有些事情,单纯喜欢的话,别人是不好议论好坏的。   “不是我讨厌男士兵,不过我真的很想穿穿长袍啊。”乐天冲她笑了笑。   “你的身高穿长袍撑不起来。”服装小哥老实地告诉乐天,乐天无奈只好放弃,怨念地看着自己不到一米六的身高。   “那好吧,男士兵就男士兵,也算穿男装了。”乐天嘀咕着领了服装走开了去。换好之后,剧组的人都看着她笑。乐天面无表情地坐到一边待机,哎,她是没有什么胸部啊,带上帽子以后,活脱脱就是个面貌还算清秀的小男兵。   长发女孩也过来坐到旁边,她因为刘海比较长,为了防止穿帮,便不需要换装。两人便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后来又一起去爬山,熟悉了许多。   此后两人又遇到过2次,但因为她并不是那么性格主动的人,只跟固定的人说话。而乐天却跟其他人都有话聊,尤其是和女孩子们,叽叽喳喳地好不热闹。偶尔回头,乐天会看见她安静地坐在角落微笑。   半个月很快过去,乐天决定离开,走之前决定请几个认识的朋友吃饭。想找她却发现自己没有她的号,那人有乐天的号,却从没打过来。乐天打电话给何老师,却被拒绝了,对方认为自己并没有帮什么,不用乐天破费。   =========================================================   回到学校的乐天很快融入了原来的生活,抽空则把在横店遇到的人身上的故事整理记录下来。比如失去一切的女老师,退休的地方剧演员和桃李满天下的中学老师,在北京被剧组坑的东北小伙子,渴望爱的小姑娘等等,对于乐天,这是很有趣的一段经历。她觉得自己身上也发生了一些未知变化。一连几天,乐天晚上都呆在宿舍回忆记录。   周五的晚上,她停了下来,跑去听院系的讲座。那是学校里有名乃至全国都有名的教授,言谈风趣,深入浅出,他的讲座总是座无虚席,外面赶来旁听的人也很多,甚至社会上的人员也有。   看,门口那位穿着职业套装的小姐就是了。姣好的身材配上端庄的脸,短发富有蓬松感,身上散发着一种叫做气场之类的玩意。这样的OL应该出现在繁华的写字楼,而不是校园里老旧的教学楼啊,乐天腹诽着,跟在那人身后推开了后门。   教室里已然座无虚席,果不其然OL的出现引来了众人的围观,连带后面的乐天也遭了殃,沐浴在好奇的注视中,她赶紧低下了头。   那位OL大大方方地环顾了一周,众人的视线纷纷不敌败退了回去。看,社会染缸中打滚过的职业女士就是老练,气场十足,跟人搭话怎么那么自然啊!会让人受宠若惊啊!活生生的短发御姐啊!可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啊!   “我最近对新闻方面比较感兴趣。我叫何欢,你呢?”御姐说出了乐天心中的疑惑,作了自我介绍。   “厄,乐、乐天,你可以……叫我乐乐。”这是搭讪吗?乐天可悲地结巴了。   “那么你有一副乐天的性格吗?”御姐何欢幽默地调侃着乐天的名字。   “那么你有一副洒脱的性格吗?”跟随着对方的套路,乐天觉得自己并不幽默,更像争锋相对。   “如果不在意算洒脱的话,那你说对了。”御姐笑着承认,“你是学新闻的吗?可以跟你请教一些问题吗?”   我这样的半吊子能帮上忙吗?乐天十分怀疑,心中不由发怯,“厄,我试试看吧。不过你为什么会突然对新闻产生兴趣呢?”   “唔,最近去了横店一趟,回来后就有了这个想法。”   “你也去过横店?”乐天低声惊呼,“去那里玩?”   何欢笑着看了乐天一眼,“这么说,你刚去横店玩了?不过我不算玩吧,去体验群演的生活了。”   真难想象这样的人会跑去横店啊,“我也是啊,你说真的?什么时候去的?”   原来何欢早就从横店回来了,回来时乐天还没出发呢。   “你不信啊,我还总结了一份攻略发到网上呢,要登录账号给你看看吗?”何欢好笑地看着怀疑的乐天,“这样吧,既然时间相隔不远,我们可以对一下碰到的人啊,总有相似的,你认得一位大胡子大叔不?还有特像电视剧张飞和李逵的大叔?”   “那你见过那位何老师吗?很热心的那个人,她曾经帮我介绍了好几次戏,我最后要请她吃饭,她都拒绝了。”   “何老师?”何欢重复着,凝眉想了想,“不考虑时间因素的话,我还以为你说的是我呢,我在横店就被很多人叫做何老师呢。啊,我知道了,我把号留给了一位朋友,也是不肯随便接受请人吃饭的家伙呢。”   “啊——”这真是巧合,乐天觉得世界真小,“你不要告诉我,你那篇攻略的ID叫XXX吧。还有,你那位朋友是不是长头发,不爱说话?”   “哎呀,Yanhe只有跟熟人才会说话比较多啊。”何欢往后靠到椅背上,“不才的ID正是XXX呢。你看了觉得如何?”   “很好,相当详细。”乐天承认那份攻略帮了自己很大忙,像指南一样。她的预感是对的,当初猜测编写攻略的前辈是一位细心的女性,至于温柔,乐天总觉得用另一个词形容更加合适,比如腹黑。   “明天就是圣诞了,提前祝你圣诞快乐啊,乐乐!”讲座结束了,何欢和乐天交换了手机号码后,两人便告别了。   “我打算给那位我以为的【何老师】也发给短信,祝她圣诞快乐。不过她不会回复的吧。”乐天告诉何欢自己的打算。   “很有可能。Yanhe可是相当冷淡呢,上次我发短信也没有回复。”何欢摊手,不过明天她还是也发条祝福短信吧。   ===================================   “何老师,明天早上六点二十的通告你可以过来吗?或者你帮我找个人?”   “我帮你找个人吧。”   “哎,何老师,谢谢你了啊,很久都没见你了。改天一起出来吃饭吧。”   “不用了,举手之劳。啊,我有电话进来了,我先挂了。”   其实是短信提示的声音。   “Yanhe,提前祝圣诞快乐。最近还好吧,我今天去听了一个新闻讲座,碰到一个刚从横店回来的学生呢。”   她淡淡地微笑,回复了过去。   “也祝你圣诞快乐。我很好,最近遇到了一个和你很像的短发女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幸福携带者   15岁那一年,身处城市最角落的赵薰也注意到了大街小巷报道的世纪研究大发现《快乐与幸福的根源》,人们都在议论这个话题,或嘲笑怀疑,或激动高兴。无动于衷的赵薰反倒显得过于冷静。   该发现声称,有的人天生更易感受幸福,空泛的正能量或者磁场并不是根源,而是人体产生的某种化学物质或者也可称为信息素,这种物质无形无色,目前其化学构成仍无法解析,唯一确定的是它具有挥发性,能令周围的人如沐春风,体验到幸福感。研究者相信这种物质存在着一个家族集群,未来她们会聚集更多的样本进行研究,以期普遍应用,为全体人类的幸福开创新的道路。   所谓幸福就跟儿戏一样,轻易就被外力或者环境捉弄、破坏,谁会相信那样的鬼话!赵薰嗤之以鼻,很快便忘记了这回事。其后三年,当初的热点新闻早就销声,就像娱乐新闻的噱头一样,直到被著名的HC医药集团聘用,赵薰还一直以为当年的热议就像做梦一样,其实根本没有发生过。   HC集团的人找上门时,赵薰正居无定所,混迹街头,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里,她偶尔也想到身为太妹黯淡的将来。所以不论HC公司背后有什么打算,赵薰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有钱赚而且那么体面,现实如赵薰当然不会拒绝,虽然对未来的工作内容心里惴惴,不过管它是否是分销毒品的不法医药公司,就走一步算一步吧,这是赵薰一贯的人生哲学。   她的职位名为Assistant Searcher,初期的工作内容便是用各种途径寻找情侣作为被试参加公司的研发。很简单,也很枯燥,说实话赵薰有点烦躁,没什么干劲,看到那些腻歪甜蜜的情侣,她总觉得碍眼得很。   “嗨,你的名字听起来就像找寻,跟你的工作真匹配呢。”初见面的同事们总是这样招呼,每个人都洋溢着热情的笑脸,这令赵薰感到好奇,为什么这些人那么热爱自己的工作呢,不就是养家糊口吗?   半年之后,赵薰知道了缘由。所有的Searcher们被聚集到一起,由研究负责人介绍了她们工作的其他环节。原来这家公司一直在进行当年的幸福根源研究,公司名字中H便代表着Happiness的缩写。公司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终于有所突破,为了更进一步,初步的实验成果公司决定由Searcher们自由试用,一方面是鼓励,另一方面也是藉此希望他们能找到更合适的研究样本,为研究成果的日常应用化充当先锋军。   据研究负责人声称,目前的研究成果并不稳定,提取的化学物质并不是对所有人都适用,甚至还会出现过敏现象,因此不适合推广。她们相信存在一种适用性更强的物质,对大部分人都能产生效用,所以寻找可能合适的样本便成了当务之急。而且目前也没有专门的仪器探测该类物质的存在,只能靠Searcher们的经验判断,在茫茫人海中大海捞针了。不过希望也并不是没有,按照负责人的理论推测,若是幸福携带者存在的话,这世界上也存在着相反的不幸携带者,内心怀疑一切,其中一部分天生便渴求和向往着幸福携带者发出的光芒。   “当初你们Searcher都是特地挑选出来的。所以拜托各位去找到这些幸福携带者吧!”负责人给这些样本取了专业术语一样的名字,“或者该说是幸福使者。”   那天过后,赵薰觉得自己仿佛脱胎换骨变了一个人,干劲十足,周围的人也变得没那么讨厌。她开始觉得心慢慢变得踏实,好像找到了归属感一样,不再总是不安和空虚。她目前的人生目标便是为公司找到幸福使者。   ==================================   但是应该到哪里去找呢?赵薰完全没有头绪,不久前她发现了一名笑容很灿烂的开朗小姐,结果最后发现她虽然衣食无忧,但内心里却始终不满足,总觉得痛苦。表面的开心都是装出来的。这样的人都不真正的幸福,谁又会合适呢?   信步在街上乱走,不觉回到了以前熟悉的街道。时隔大半年,街道上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物是人非,街道上的人赵薰一个都不认识了,也难怪,这里的人流动性太大,一个月就换一拨人,很少有长期停留的。   赵薰不禁抬头看了看澄澈的天空,耀眼的阳光让她突然眼花了,脚下也不稳起来,然后她感觉到自己撞到了一个柔软的物体,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身材格外娇小的女孩子,面貌只能算清秀,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除了她带笑的眼睛,弯如新月,莫名地让人心情大好。   “对不起,你没事吧?”两人稳住身形后,几乎异口同声,都愣住之后,又频率一致地笑了出来。   “嗨,你是新来的?”女孩好奇地打量着赵薰简单而休闲的衣着,她早就注意到赵薰的出现时便一直有点茫然和愁烦,眼睛也打量着两边的建筑,“我是佟馨,你是要找房子吗?”   赵薰突然想起一句格言:真理总是破衣烂衫调皮地躲在废墟深井中等待人发现。或许寻找幸福使者也应该反其道而行之,到城市里最破落的地方寻找。那么,她作为Searcher,当然要驻扎在同样的地方了。想到这里,赵薰主意已定,“你好,我是赵薰,你知道哪里有出租的房子吗?”   “你真是找对人了。”女孩佟馨眼睛笑得眯了起来,“今天听房东阿姨说,她的房子最近空出了一间。我带你去找她吧,绝对划算。”   女孩的举手投足间散发出纯粹的善意和热情,让人无法也不想拒绝。她的年纪看上去也不大,赵薰前半生从未遇到过她这样同类型的同龄人,或者说,赵薰从没有亲密的同龄朋友,她只将那些人定义为狗肉朋友,随时可以一拍两散。   生平第一次,赵薰想和这个女孩佟馨成为好朋友,发自内心的渴望。她觉得自己被佟馨深深地吸引住了,身体不受控制地随着她的身影转动,与她同进同出。从没见过那样纯粹简单而充满活力的人,赵薰几乎都要忘记自己的工作,寻找幸福使者的目标被她扔到了脑后,幸好她没有昏头到忘记打开自动搜索收集仪器,否则月度的汇报她便无法交差了。   “嗨,小薰,你看上去眼带桃花,难道说春心萌动了?”同事们忍不住打趣她。   赵薰正皱眉反思自己的失职行为,“你们眼睛那么特别,把愁眉苦脸解读成为情所困了吗?我都要愁死了!”   “各位,为期半年的搜寻行动,若是没有重大突破性发现,那么研究就不会在深入进行下去,让位于现有成果的未来上市推广活动。那么到时各位就需要转岗或者离开了。这并不是威胁,只是希望大家能稍微有点压力感,变压力为动力,大家加油吧,为了人类的幸福大业!”   研究负责人训过话后,宣布其中的四个人留下来,她有话要说,赵薰也在留下的两男两女当中。   难道说要被训斥工作不力吗?赵薰惴惴不安地想着,悄悄地看到其他人也和她一样心虚不安。   “你们在害怕被我责骂吗?”负责人笑了起来,“错了,我很高兴。因为你们四个人送回来的空气样本初步检测出现了我想要的预期反应,虽然很微弱就是了。这意味着过去的一个月里,你们离幸福使者并不远。所以请你们接下来判断锁定具体人选,收集更多的空气样本回来进行检测和确认。辛苦诸位了!”   众人喜出望外,信心满满地准备离开。赵薰走最后,等负责人走出会议室,她关上了门。回头便看见负责人并没有离开,而是在旁边等她。   “我没记错的话,你是赵薰吧?”负责人抬脚向电梯走去,示意赵薰跟上,两人边走边谈,“四个人中,我觉得你最有希望最快找到,如果成功了,你升职加薪完全不是问题,加油吧!”   为什么说我最有希望呢?赵薰目送着负责人进入电梯,没来得及问出口,涉及研究细节的问题,负责人不一定会告诉她吧。照这么说,自己身边谁可能会是幸福使者呢,她最近并没有遇到太多人,表面上幸福的人也没有几个,这当中还包括比自己年纪要小的佟馨……   等等,为什么她坚信佟馨不是呢?从以往的研究来看,无论是婴儿、少年或者青年男女,她们并不是所要找的对象,赵薰就想,莫非看透一切的老年人才是?当然这世界上也不乏例外,那么如果佟馨就是要找的人,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那么如果佟馨是的话,接下来要怎么办呢?赵薰不禁矛盾起来,总觉得自己未来要做的事情,总似使得单纯的友谊染上了杂质。而且隐瞒自己的本来身份,却偷偷地干着收集空气样本的事情总觉得不太光明。   ================================   “好漂亮的项链!”佟馨惊喜地盯着手里的蓝宝石项链,“真的要送我吗?”   “我记得你好像说过这几天生日……”赵薰心虚地转过头,被佟馨当成了羞涩。她把公司开放的专用微型分析器装在了项链里,不知情的佟馨却那么开心收到惊喜礼物,赵薰只觉得自己内心煎熬,难受得很。   “谢谢你!小薰~”佟馨高兴地扑到赵薰身上,忘形地亲了她一口。赵薰心跳不禁漏了一拍,同时清楚地听见自己身上与分析器配套的接收仪和收集器轻轻地嘀嗒一声开始工作。已经有很大可能佟馨便是负责人需要的携带者了。   该告诉佟馨自己的身份吗?虽然总有一天佟馨会知道,但是赵薰不想到那时才说,那样太公事公办了,佟馨会觉得心里不舒服吧,以为自己出于个人利益才接近她,但是什么样的环境下适合坦白呢?赵薰心里七上八下,终究还是鼓不起勇气。这期间,佟馨和她亲密了许多,身体接触和腻歪也不少,一开始赵薰心跳得厉害,表现得很不自然,后来她安慰自己说距离近,分析仪和接收仪才能更好工作,总部也能早日确认。   中间公司通知她回去一趟,领取最新的辅助仪器。   “哇,小薰,你不是在谈恋爱吧,看上去为情所苦的模样。”   “恋爱?”赵薰没精打采地反问,爱情是什么玩意,她都懒得去想,所以根本不可能啊。   这一趟回公司没多久,她便收到通知,确认佟馨便是幸福使者,请赵薰跟她说明,说服她能配合公司研究,当然给她们的报酬不菲。   终于到了这一天,赵薰当时就愣住了,失魂落魄的模样让佟馨觉得奇怪,忍不住追问起来。   “对不起!小馨!”赵薰惭愧地不敢看她,“我骗了你,我也利用了你!你怪我吧!”   “欺骗利用?”佟馨疑惑,她有什么好利用的,“小薰慢慢说怎么回事吧。”   事已至此,赵薰只好将自己的使命和盘托出,之后慢慢等待佟馨的审判结果,如果最后她不接受讨厌的话,赵薰想她也只好离开HC公司了,虽然有点遗憾,但是这是她应得的结果。   佟馨默默地消化着大量的信息,嘴角慢慢露出笑容,“我当然要怪小薰了,这么好玩的事情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如果我能帮到忙,我会很高兴的,而且小薰也能顺便升职加薪哎,一箭双雕皆大欢喜啊!对了,我们什么时候去你们公司?”   哎?事情出乎意料地发展那么顺利,赵薰傻愣愣地一时反应不过来。佟馨噗嗤笑出声,“哈哈,小薰看上去像傻瓜一样,真可爱~”   似乎同时被人骂和夸奖了,还是那么亲昵的语气,赵薰脸红了。   =================================   门内佟馨正由人解说研究配合内容和合作协议条款,赵薰乘着工作间隙跑来门外打听消息。等了一会儿没有动静,又被人抓回去工作,等忙完已到了午餐时间,佟馨已经先离开了。   赵薰在餐厅一眼便看到了常年一身白袍的研究负责人,正想要过去搭话,对方却先冲她招手招呼她一起用餐。   “她说还要考虑一下研究配合细节。”不等赵薰开口,负责人便先将她想听的话说了出来。   研究配合细节?听起来小馨似乎感到为难,难道说细节有什么?赵薰无从得知具体的配合内容,但是若是小馨不愿意配合,虽然对不起公司,两相为难的情况下,为了不让公司和小馨为难,那么她也可以豁出去辞职算了。   “我另外有件事要跟你说一下。”负责人严肃地放下筷子。   是要让自己做好最坏的思想准备吗?赵薰咬咬牙,“你放心,到时我会主动辞职的。”   辞职?负责人莫名其妙地看着赵薰,“我正想跟你说,希望你也能配合研究,和佟馨小姐一起呢。我发现你也接近我们需要的样本标准呢,不得不说幸福使者的力量果然厉害!”   我也配合研究?赵薰不敢置信地指着自己的鼻子,不过有一件事她可以确认,就是她不用离开公司了,太好了,她真舍不得已几乎被当成家的公司,公司里的同事都那么亲切和善。   负责人点头,“我有预感,很快就能将幸福根源的化学物质家族探明了,接下来则是寻找自然和人工合成的替代物,未来全面推广就不是问题了。赵薰,你是大功臣。”   “你是说我和小馨一起参与研究试验,好验证幸福使者的具体作用机制和效果吗?”   “可以这么说。不过最大的两个原因你没有说出来,首先赵薰你已经无限接近幸福使者了,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你在和佟馨小姐恋爱的关系。所以第二个原因,你们两对于我们的研究都是必不可缺少的,谁知道你们两要是感情波动,说不定就不再是适合的样本了。”   又是恋爱,赵薰迷糊地想,为什么大家都这么说,难道说果然自己在和小馨谈……恋爱?   “我想最后佟馨小姐为了你,一定会考虑接受协作,我想若是你也参加,她大概就没那么为难了,毕竟有些配合细节对于你们这样年纪的人来说,是有点羞涩吧。”负责人继续说了下去,她从一开始就没有担心佟馨会拒绝,这个可能性她想都没想过。   “你们不会要我们做什么羞耻的事情吧?”隐隐觉得负责人话里有话,赵薰不禁再次怀疑公司的出发点和立场了。   负责人富有深意地笑了,“到时你们不就知道了。你不回去找佟小姐吗?啊说曹操曹操就到,那边前台在登记的人不就是她吗?”   HC公司的餐厅设计为了采光,基本以透明玻璃为主,常年保持明亮,能清楚地看见另一端的前台和接待大厅。远远地,赵薰锁住了佟馨纤细的身影,像有心灵感应一样,佟馨回过头,视线直直地望了过来,看到了赵薰,她微微一笑,赵薰也忍不住弯起嘴角,是的,她现在确定了,此刻心中甜蜜的感觉告诉她,她确实在和佟馨恋爱,也只有恋人间仅仅相视一笑便觉得人生如斯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M指数调整疗程   “上官,这个长假有安排吗?有没有兴趣做兼职?”   “你知道我对赚钱没什么兴趣的。”上官芳微笑着拒绝,接过对方手上的月度个人成熟度M指数报告。工作所得已经够她生活了,还能余下一大笔钱存着有备无患,上官虽然年纪轻,但并不像一般的女孩子那样,喜欢购物,她在物质上的需求并不强烈。   “那就当好心帮忙吧。”对方改换了说法,“像你这样报告分数那么高,尤其是为人父母这一项上,关爱中心需要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才呢。”   所谓的M指数,是评估个人心智成熟度的综合结果,与更早开始应用的客观的能力指数C相对应。大约10年前,随着相关技术的成熟,这一评估开始在全世界内广泛采用,且大受欢迎,几乎取代了诸如地位/外貌等因素的影响。其中为人父母这一个分项设立了严厉的关卡,更是备受重视,很好地阻止了那些不够成熟的人成为父母。   当然报告结果并非一概而论,其本身是发展变化的,因此社会上同时出现了各种官办/民办提升M指数的机构,这当中“关爱中心”便是其中口碑最好的机构之一,同时也是官方最权威的M指数报告提供方。   “偶尔帮忙一次,我还是很愿意的。”上官答应了下来,长假她确实没什么计划,虽然她惯于享受安静,但为了避免无聊,且助人为乐,何乐而不为呢。   “像你这样的人……”对方叹息,“你真的不考虑——”   “Stop!”上官急忙阻止,“不要再说可惜什么的了!”   这已经是老调重弹了,每次来拿月度报告,上官总要被唠叨一回,比如没有成家立业多可惜阿,一定会成为最佳父母阿之类,还有很适合在关爱中心工作阿之类的说辞。   “拜托,我对自己还不了解吗?我并不适合。对了,兼职说明我找谁了解?”上官连忙转移话题,顺利地离开了。   ==================================   兼职从第二天正式开始,持续整个长假。初步了解的信息来看,这次的客户貌似关爱中心颇为看重,除了上官之外,他们貌似还准备了其他备选人员。   “任务圆满结束后,我们也可以免费为你提高M指数哦!”解说人员笑容格外灿烂。   “谢谢。等成功了再说吧。”上官客气地说着,她的指数已经够高了,不用考虑再提升了,虽然人际关系这一指数低了点,但还过得去。“具体我需要做什么准备呢?”   “你就当在玩一个RPG游戏好了,嗯,过家家的游戏。”   上官惊讶地睁大了眼睛,M指数应用的前提是,人的需求可以用机器探测并为人获得,与记忆回溯技术结合,便是人们用来解开曾经心结的绝好方法。   人脆弱时更容易受伤,且伤得更重。而心魔多可以追溯到小时候。   “请你扮演一个温柔的妈妈。”——这是任务的要求。   没有进一步的信息,为了保证治疗效果,任何刻意的行为都可能导致失败,真实而顺其自然的反应才不会让敏感的孩子产生怀疑。   戴上专用的头盔,上官闭上了眼睛,等再睁开眼时,她发现自己身在一片盛开着野花的山坡上,暖风和煦,舒服得让人想叹气。   四周并没有人,上官悠闲地坐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编制着花环。   不久之后,一名五岁左右的可爱小女孩突然冒了出来。   ===========================   ===========================   绝不能让孩子哭泣,所以必须敏锐地察觉到她们的所有需要。   若是为人父母,这是上官芳对自己的要求。她骨子里的完美主义体现在了这点上。可是说得容易,能否做到便长期坚持这都是未知数。既然无法确定孩子幸福成长,那么上官芳宁愿不踏出这一步。从生活细节上来说,上官相当随意,看不出完美主义的迹象,但在自我要求和克制上,她实质上有点像苦行僧一样高标准,对自己相当清楚的上官,从理智上便无法和人太过亲近,也许潜意识中她认为没有能受得了她,或者说与她的心契合。   长假的兼职结束了,上官芳松了口气,摘下专用头盔,她觉得浑身一轻。果然做父母不容易啊,幼小的孩子们那么脆弱,像易碎的玻璃,要将全副心思无私地放到孩子身上,关注她们的一举一动,力图不让她们留下阴影。   牵着她们的手不放,给予她们依赖,像风筝一样去探索广袤的世界   抱着她们小小的身体,给予她们温暖,像避风港一样让她们安宁入梦   大声地夸奖她们做得好,给予她们支持,微笑的认可为她们铺就一条光明道路   清楚地指出她们做错了,给予她们指导,像正义女神一样为她们指点正确方向   即使没有剧烈的体力劳动,上官芳依然感觉心力交瘁。果然她还是不适合为人父母呢,这次任务中的对象,天性并不是很爱哭,又乖又聪明,然而心思非常敏感纤细,短短的时间里,上官芳觉得自己已经陷得有点深。   对象自称歪歪,小时候的她被大人忽视,很可爱地用歪歪这个名字指代自己。随着她的意愿,上官芳伴随着她一起经历了16岁以前的重要阶段和场景。不知道歪歪长大后会怎么样呢,16岁以前的歪歪很单纯,不爱打扮,但对感兴趣的事情可以专注很久,这样不太合群的性格将来能好好适应社会吗?看,任务结束,依然还在操心,尽责的习惯一直改不了,上官芳不禁苦笑。   根据保密条例,上官芳无法得知任务对象的具体情况,不清楚她的过去怎么发展,任务结束之后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还是习惯一个人吗?是否更容易相信他人?有没有学会与人合作?真是有点憋屈的任务啊,上官芳觉得这件事恐怕会悬在她心里老久,除非等到有了着落的那天。   “上官麻烦你了。”研究人员抽空过来道谢,“上官要不要也参加我们的M指数调整小疗程?免费的哦,这是我们专门给予帮忙的义工们的福利呢。”   “不用了。这次任务本身我也有收获,心态有所改观。”   ===========================================   “前辈,我们真的要和公司里那个讨厌的工作狂一起合作完成新项目吗?”   长假之后,上官芳回到工作岗位,较年轻的同事们跟她求证。   “工作狂?”对小道消息不太关注的上官疑惑地反问。   “就是讨厌的端木啊!”   上官芳想起来了,公司里俩人同样都是复姓,而且俩人还是同期加入公司,不过俩人并不熟悉。俩人并不是一类人,在公司的发展也是天差低别,相较于几年之间升职不断的端木,上官低调平凡多了,因为她从来没什么上进心,因此职位并没有什么变化,偶尔指导一下新人而已,唯一要说优势的话,那就是上官的人缘更好吧,至少不讨人厌。   “你们想多了吧,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工作上不会太过分的。”   “要是都像上官前辈这么成熟就好了。”   一星期之后,人们发现上官说的没错,传闻中的恶人工作狂端木并没有那么难相处,至少短时间看上去颇为和气。   或许是误解了。人们作出如此结论。   或许只是人家改变了作风而已,毕竟人是会变化的呢,上官耸耸肩想,走出洗手间,准备回庆功宴的房间。   “啊,抱歉——”差点与门外的人撞上,来人先道歉了。   上官笑着摇头表示没关系,原来是认识的端木,不同于上官天生的长卷发,端木黑亮而长顺的直发令上官颇为羡慕,加上她天生肤色偏苍白,身上总带着一股清冷的气质,看上去不太好亲近。   “我今天喝了点酒——”所以有点站不稳,端木踉跄了一下,靠着墙壁站稳了身体。   “或许你可以去通风口透透气,呃——”上官建议着,习惯性想加上别人的名字显示真诚,中途结舌了,因为是复姓,所以经常直接被别人称呼姓氏,而她则习惯在别人的单姓前加上小——之类的前缀,于是她卡壳了,直接叫人端木,听上去很别扭,难不成小端木?更奇怪了,对了,她的名字是什么来着……   “有时候,称呼真的很麻烦呢。”人尴尬的时候更难忍受沉默,反而会更加想说些什么。   “歪歪——”端木笑了,“这个昵称我很喜欢呢,你可以这么叫我,一直以来很羡慕上官你的性格呢,却没有机会跟你深交。”   “你——”真的跟印象中变了很多,不过,“你的这个昵称倒很奇特。”也很熟悉。   “我的名字中有yuan这个音,所以小时候便有了这个昵称,有好多年没被人叫过了。”端木园一副与朋友谈心聊天的神态,上官莫名地觉得她似乎鼓足了勇气才作出这般行动,正期待着自己叫出“歪歪”这个昵称。   “大家都说你最近变了。”上官转到另一个话题,因为心里有事,声音变得更加低沉,“为什么突然想让别人叫这个昵称——歪歪呢?”习惯性地语气温柔了许多,那两个格外熟悉的叠字,特有的停顿和延长音。   端木园恍惚了一下,耳中听到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却又如此清晰和熟悉。妈妈——是“妈妈”的声音,“因为想和人拉近距离,想被人叫歪歪这个昵称……”   “说到就做到,好孩子!”上官芳反射性地说出任务时常说的鼓励话语,说完她便觉得别扭,端木园和她同年进公司,两人年纪应该差不多,任务中的身份定位突然变得诡异起来。   端木园抬眼看了她一眼,眼睛里溢出笑意,“我比你小一岁,上官前辈,谢谢你的夸奖,以后请继续多多关照了。”   心里某些部分被放下,然而又有新的东西悬了起来,但是,照样在处理范围之内,上官芳伸出手去,“彼此关照吧,歪歪。”两人的手第一次现实中碰到了一起,触电一般的感觉让两人不禁心中一悸,端木园的脸愈发绯红,上官芳的眼睛也看向了别处。这真是有违她一贯与人直视的坦诚行事。 作者有话要说:     ☆、战斗的白莲花   “哪里来的小耗子出来吧,不用躲在门后了!”黑衣女子头也不回地说着,夜晚的天台上风急人静,女子的衣带在风中抖动着发出轻微的声响。   这么快就发现了……她微微皱眉,无声地走出门后,纯白纱衣夜色中格外显眼,远远地站在黑衣女子五米之外,对方也转过头来,昏暗的灯光下,对方明艳的五官依旧鲜明,完全不同于白衣女子的清秀寡淡,更别说对方眼里闪着炽热的光。   白衣少女视线搜索着天台的各个角落,终于在黑衣女子背后的天台栏杆旁发现了有人靠坐着一动不动。即使距离遥远,少女仍然可以确认那是她的挚友。她跟踪着反常的挚友来到了天台,正打算静观,不料立刻就被黑衣女子发现了。   “哟,是圣少女啊!”黑衣女子风情万种地撩了撩自己长及腰部的金色卷发,漫不经心地打着招呼,语调里透出轻慢。   什么圣女不圣少女的!她决定先礼后兵,“晚上好,这位小姐,我的名字是白莲花。”   “Black Rose。”黑衣女子也“礼尚往来”报出了自己的名号黑玫瑰。“大半夜的,白莲花小姐怎么跑到这天台来了,难道和我一样是来吹风的?”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说谎都不打草稿,白莲花沉着地指了指对反身后,“我跟我朋友一起来的,来带她回家。”最近白莲花发现身边的一切都不正常了,大凡跟她有点交情的人,要么情绪低沉,要么突然变得暴躁,或者干脆醉生梦死。即使是她也束手无措,想尽办法试图让她们振作起来,恢复成原样,但是收效甚微。   这样太诡异了,仿佛幕后有着一双黑手在操纵着事情的发展,即使是白莲花身负特异能力也无济于事,对方似乎永远魔高一丈,或者能够先手一步。为了查出真相,白莲花偷偷地开始跟踪变得不正常的挚友,于是到了天台,虽然不敢置信,而眼前的黑衣女子似乎就是幕后黑手。   “那可不行。”黑玫瑰拔高了语调,弹了一个清脆响指,“这个人真的愿意跟你走吗?而且你真的是这个人的朋友吗?嗨,你自己来说吧。”   黑玫瑰身后的人影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走到女子身边停住,脸上的表情像扯线木偶一样呆愣,她木木地摇头,用完全没有起伏的语调说道,“我不跟你走,我不认识你。”   “你在操纵她!”白莲花指出发现的事实,脸上的表情难以置信,居然有人罔顾人性做出这样肆意操纵人心的事,这是极大的恶行,应该受到宗教审判才行。   “哼!”黑玫瑰冷笑起来,“是又怎样?有证据吗?话说回来,你们圣少女不也是干的一样的事情,不要以为打着好的名义,引导人积极向上之类的,说得好听,你确定你没有过一点私心吗?因为能读懂人心,清楚地感受他人的期望和执念,并且恰到好处的回应,要讨好人变得多容易啊!变成了大家都喜爱的人感觉不错吧!感谢你们的主神圣母大人赐予你们的能力吧!圣少女小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她说得对,被操纵过的人当时都没有自主意识,醒来后便失去了任何记忆,无法指证犯人。白莲花上前几步,在三米之外停住,“至于我,我问心无愧。顺应哪些人的期待,顺应什么期待我都心里有数,公理自在人心。我不明白,你肆意操纵人心黑暗又有什么意义?你能从中得到什么?”   “哈哈!圣少女果然都很单纯呢。”黑玫瑰大笑,“像你们这群追求所谓心灵平静的圣少女当然不明白了。你可知道内心激荡的乐趣?可曾体会过多姿多彩的恣意生活?嘁,像你们这些忙碌着净化升华人心的圣少女们当然不明白了,还坐井观天地以为苦行僧一样繁忙的日子乐趣十足呢。你可知道,人类的心多么软弱,追求光明永远积极向上有多难吗?可是选择堕向黑暗就容易多了呢,只需要轻轻地这么一拨动,她们就钻到狭窄的死胡同和牛角尖了,看着她们不停地徒劳无功的挣扎真有趣呢!”   白莲花以细微的步伐逐渐靠近对方,只要控制在1.2米以内,她便可以解读这个危险人物的心了,伸到口袋里的右手无声地按下了某个键,必须说话分散这个人的注意力才行,“我很好奇,人生跌宕起伏,心情大喜大悲,内心波涛起伏,不会冲破堤防吗?”   “怎么会!”黑玫瑰像是被戳到死穴一样,语气还是那样傲慢,“人心的弹性可是相当大的,只要控制好就没问题了。不信你看看吧。看我将人心玩弄于鼓掌之间,游离在各种害怕、愤怒、逃避、悲观厌世以及绝望等消极负面的情绪中。”她又打了一个响指,身边木偶一样站着的人就像接到信号,突然产生了变化。   木偶活了过来,用幽灵一样阴森的语调自言自语,“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在跟我作对!都该死!”她突然颤抖起来,“为什么想把我害死呢!我想活下去啊!”害怕的语气突然一顿,转为消沉,“我什么都做不成,看来一生都和成功幸福无缘了呢!”她的表情突然又轻快起来,“想那么多干嘛!今朝有酒今朝醉!嗨,亲爱的,我们来亲一个!”她冲着白莲花冲了过来,动作极快地搂住了对方的腰,往白莲花的嘴上亲去。   那一刹那,白莲花清楚地感受到极为正统保守的挚友心中强烈的赤裸欲念,她大吃一惊,千钧一发之际用力一推,对方一屁股坐倒在地。她戒备地盯着对方,但对方却像突然绝望了一样,耷拉着脑袋不动了,只听见她喃喃自语,“活着还有什么指望呢,还不如死了干净……”   “那就去死吧。”黑玫瑰冷酷地又打了一个响指。木偶听到指令,异常灵活地跃身而起,跑到栏杆边上,右脚跨了过去,站到了栏杆外一米左右的边沿上。   白莲花大急,潜能爆发,赶在对方跳下去之前,左脚横扫对方腰腹,左手重重地朝着对方的后颈敲了下去,整个过程动作如行云流水,干脆利落。她正要抱着挚友的身体回到栏杆内,一把枪阻止了她。   “漂亮!”黑玫瑰击掌夸赞,“刚才这是东方武术表演吗?没想到你还会这个,真是真人不露相。”   “你想怎么样?”白莲花冷静地盯着一臂之外的对方,清楚地感受到了对方的恨意,“你想让我死?到底你为什么那么恨我?”   “你看到我的想法了?”黑玫瑰神色一冷,判断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哼,不错,我恨不得你死掉。怎么不回应我的期待了?那么转过身跳下去吧,说不定还可以捡回半条命,还是说你宁愿被我一枪崩了太阳穴?”   这人真是不可理喻,白莲花不由苦笑,真当自己白痴啊,这世界上那么多人有着不同的期待,包括黑暗和邪恶的期待,她要是都去回应,岂不是太委屈自己。她还不至于那么没有自我和主见,不会有所判断和选择,否则早就被不美好的现实打击而黑化了。光有一颗善良的心和满腔热情是不够的,必要时是需要有着牺牲自我的大爱精神和觉悟才行。眼下只能先让昏迷的挚友脱离危险区域,她一个人时反而更好应付,凭自己的本事逃脱的几率更大,“你先冷静一下吧。既然你只恨我,能不能让我把她放下来?”   “这又是圣少女的博爱牺牲情结发作了吗?”黑玫瑰讽刺地笑了,白莲花感到她内心的波动没有那么厉害了,“我就成全你最后的义举吧。”   太好了,白莲花小心翼翼地将挚友放到栏杆内,重新站起身,“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恨我?”   “你这轻描淡写的表情看着真是碍眼啊!”黑玫瑰厌恶地看着她,“可惜我的黑魔语对你无法起作用,无法侵入你的内心,看来你的心上有着厚实的保护罩,是圣母的庇佑吗?否则早就让你自杀了,神不知鬼不觉地,也不用费那么大劲把你引到这里,还要脏了我的手!”   原来早有计划诱使自己上钩呢,白莲花听到过黑魔语的说话,关于眼前这个人的身份,她有了头绪,真是没想到呢,“你是原——”   “圣少女失格。”黑玫瑰自己先说了出来,“是的,我们是被主神圣母放弃的不纯洁、堕落的原圣少女。真好笑呢!”她的语调夹杂了悲愤和不屑,“失去平静的心灵之后,我们获得了操控黑暗情绪的黑魔语。都是因为你的出现,我才变成这样的!”   关我什么事啊!白莲花莫名其妙地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因为我你才落得现在这样痛苦?”   “你装什么傻!每一个区域里都只由一个圣少女负责管理!主神偏爱你才放弃我的!”黑玫瑰脸上的表情愈发激狂,完全没有注意到下面传来的警笛声,她食指扣在了扳机上,“不要废话了,给我跳下去吧。”   “警察就要来了,你也逃不掉了。”白莲花看向天台入口,敏锐的听觉告诉她马上就会有人出现在门口。“据我所知,黑魔语无法同时操控多人吧。你刚才诱使我的朋友自杀的过程我已经作为证据拍了下来,中间顺便还通知人报警了。而且你不会以为我什么准备都不做,就乖乖地上钩吧?我可不是没头脑的傻瓜。所以我劝你放下手枪认罪吧,我认为你确实需要到牢房里冷静一下了。”   “你这个——”黑玫瑰脸色变得雪白,嘴唇颤抖着,“我不会如你的愿的!你陪我一起去死吧!”   电光石火之中,黑玫瑰朝白莲花扑了过去,冲上天台的警察们只看到两人抱在一起掉下了天台,脑中不禁闪过疑惑,难道这是殉情?   急速的下落中,白莲花发现自己无法屏蔽掉黑玫瑰澎湃的心念,混杂着羡慕、嫉妒、向往等的复杂念头像波涛一样侵袭过来,被包裹在最深处的感情居然是淡淡的喜欢,只是后来却变质了!   白莲花的心念中闪过一个念头:啊,就像电视剧中有分歧的人物一样总是说着废话,关键的信息却总是藏着掖着,就像犯晕的傻瓜一样,她也是个白痴傻瓜啊!她刚才就一直忘了澄清关键,她不是和对方争夺地盘的什么圣少女!主神也不是那什么圣母,她只是来自东方的白莲花,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的信徒而已!   到底两个人最后有没有死,嗯,飞升极乐,还是说其中一个死了(荣享天堂),或者她们一直在堕落,厄,坠落中,就任君猜测吧!凡事皆有可能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     ☆、短发与七夕(上篇)   莫愁莫愁,快瞧瞧我新发型,怎么样?”赛西施迫不及待地展示着自己的形象改变。   钱莫愁有气无力地抬头,依旧一副半睡不醒的模样,眼帘半垂,她懒得接话茬,“赛赛,我快饿死了!”   兴奋的赛西施头顶被浇了一盆冷水,冷静回到大脑,大学毕业后,两位死党一起租房居住,习惯了一起吃饭,鲜少例外,如果有事那是要提前通知的。   呀,光想着换发型的事,都忘了跟莫愁说了。赛西施不好意思地看了看钱莫愁,挽起袖子去了厨房,她可以想象莫愁眼巴巴等她回来的情景,望眼欲穿却懒怠打理。   从小她就没一个人吃饭过。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费劲一番功夫准备完,什么胃口都没了。——这是钱莫愁的人生信条。   很快下了一碗配料丰富、色相极佳的汤面端到嗷嗷待哺的莫愁面前,10分钟之内,动作不见粗鲁,用餐完毕的莫愁满足地眯起眼睛,注意力聚焦到刚才赛赛提到的话题。   一年前大学毕业的时候,顶着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赛西施去烫发,原想变得职业,结果发廊小哥理解错误,效果颇为新潮,从此赛西施对烫发存了莫名芥蒂,遂留长了头发。   是受了什么刺激,突然一个人跑去剪了短发?   “你的新发型——”钱莫愁顿了顿,斟酌着最合适的形容词汇。   “嗨,是不是很清爽?”赛西施忍不住开口。   清爽大概是她想听到的回答。钱莫愁眉毛动了动,“嗯,干脆利落了许多。”   不笑的时候看上去就像一个清秀的男孩子。从外貌来看,赛西施的名字是极端不匹配的,虽然脸型五官非常端正,即便碎发挺多,露出的额头是极为漂亮的。不过却跟妖媚惊艳搭不上边。加上赛西施又懒得打扮,顺其自然,普通的长发发型反而让她跟一般人无异,更别说她还带着一副历史悠久的死板眼镜。   短发使得赛西施五官的优势更加突出,嗯笑起来倒是颇为清爽,钱莫愁颇为喜欢,不过那老土的眼镜挺碍事。   “周末去配眼镜吧,赛赛。你那副眼镜一点都不清爽。”   “真的?”恋旧的赛西施取下眼镜端详,“那好吧。这幅就当做备用吧。”   “话说你因为什么心血来潮突然想换发型了?”钱莫愁真是越来越好奇了,一向物尽其用,直至完全报废的赛赛今天太反常了。而且到快九点才回家,剪个短发至于要那么多时间吗?   “Yoyo姐说,我换个发型,显得更职业点比较好。”赛西施微微羞涩地红了脸。   两人在同一家游戏公司,只不过职能不同,Yoyo姐是HR部门的老大,年纪也不算大,钱莫愁印象中,她属于绝对干练的白骨精形象。赛西施对她极为憧憬仰慕,可以说当初面试时,Yoyo姐的个人魅力也是吸引她加入公司的原因之一。所以她简单一句话,力量不是盖的。   “你说,Yoyo姐会不会喜欢我的这个发型,觉得还不错之类的?”赛西施期期艾艾地问道,啊,明天上班怎么办,都有点不敢去上班了……   钱莫愁忍不住想翻白眼,“相机在哪里?待我把你这春心萌动的模样拍下来留作纪念!”   “有吗?”赛西施凑到镜子前,想看看所谓的春心萌动是什么样。   “过几天就是七夕,我说你要不要干脆去表白一下?”钱莫愁懒洋洋地建议。   赛西施认真地思索这个建议的可行性,脸上露出跃跃欲试的神色。   这一话题告一段落,两人很快换了其他话题,天南海北胡侃。钱莫愁突然觉得兴致没以往那么高,大概是因为吃饱喝足想睡了吧,她想。   -------------------------------   对短发的观感第二天便见了真章。   年轻的前台小妹没认出赛西施,搞清情况后直呼“好帅”,赛西施颇为尴尬。   “你夸她看上去如夏日般清爽试试。”一旁的钱莫愁低声告诉前台小妹。   前台小妹依样画葫芦,果然赛西施笑眯眯地道谢,挥挥手往办公室走去。   前台小妹顿时佩服钱莫愁,不愧是赛西施的同居人,深谙心理和脾性之余,夸奖人的用词才能对症下药。   午餐的时候,钱莫愁与赛西施在餐厅碰头,钱莫愁看她精神不振,打趣道,“喂,你这样别人还以为我把你传染了!”   钱莫愁因为长年一副睡不醒,精神萎靡的模样,以至于公司谁心情不好,被戏称为“感染了钱莫愁病菌”。   赛西施深深叹气,太失策了,Yoyo姐一点也不欣赏短发,她欣赏的是女人味,她的原话是这样的:“小赛,你行动力倒是挺快,不过我以为你会是去烫个头发,或者就跟你朋友莫愁那样,拉直也比较合适,既职业,又有女人味。”   “我当时有好好考虑过的,烫卷发我先就否定了,直发我认为不太合适,剩下就短发啦,中学的时候有一次效果还不错的……”赛西施欲哭无泪。   钱莫愁有点诧异低调的自己在HR老大眼中貌似还挺有存在感,一边递过一杯水,“要不要喝点水催催泪?”   钱莫愁哭笑不得,“我才没有想哭呢。”   -----------------------------------   七夕姗姗来临,公司人性化的提早放工。钱莫愁发短信催促赛西施快点到前台汇合,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收拾东西的前台小妹瞎聊。   “今天有什么计划吗?”   “计划?”钱莫愁诧异地望着前台小妹八卦的眼神。无非玩游戏之类。   前台小妹压低声音,鬼鬼祟祟地挤着眼睛,“七夕哎,你们不是一对嘛,还是说不好意思说出来计划?”   黑线!!钱莫愁苦笑,大学时她辅修美术,虽然只爱玩弱智的游戏,却阴差阳错进了现在这家没下限和节操的“狼窝”公司,一个个热衷于麦麸搅基,八卦各类男男、女女CP配对,氛围那叫一个和谐欢乐。   几时自己也成了八卦的内容了!   “说实话,以前还没那么明显,最近赛赛姐换了发型和眼镜,跟莫愁姐你格外般配呢。”前台小妹直率地发表个人看法。   “我说你们……”钱莫愁无语。正好,手机震动显示有短信,她瞟了一眼,赛西施让她先回家,她有事要等会再走。   钱莫愁于是借口先走,不顾后面前台小妹笑得极为暧昧。   -----------------------------------   钱莫愁想起,有一次宿舍座谈聊起未来婚姻对象的话题,她一向是不参与的,睡得早,半夜醒来便听见赛西施表示自己眼光挺高,喜欢的类型估计早结婚了。   确实,赛西施的唯一偶像可是国民一致认可的能力、人品、外貌都无可挑剔,风度绝佳,男女老少无不钦佩的类型。   因着父母奇特的审美品位,赛西施心中一直存了口气,立志成为优雅的品位女性。   大学新生的自我介绍中,她是这样说的:“我的名字比较独特,小学的时候,我的同学们了解了四大美女的典故之后,从此乐于打趣我的名字。大家好,我叫赛西施,这是一个寄托了我父母——嗯,良好期望的名字……”   赛西施自此成名,令人印象深刻,即时没见过,却是久闻大名,日后第一次见面,大部分人的第一句话:“呵呵,你就是赛西施啊,真是久闻大名……”   “如雷贯耳?”赛西施非常娴熟地笑嘻嘻地接下后半句,对方不禁干笑,于是双方默契地相视,遂一笑而过。   加上赛西施脾气极好,性格也不错,大学四年,赛西施的人缘极好。混到了院系学生会长,人称西施会长,闻名全校,据说至今新生仍十分好奇传说中的西施会长是何许人也。   相比之下,钱莫愁就默默无闻多了。虽然新生自我介绍上她紧随赛西施之后,copy了赛西施的模式,干巴简单了许多,“大家好,我的名字也寄托了我父母的期望,我叫钱莫愁……”   钱莫愁的父母都是从偏远地方出来的,从小穷怕了,对赚钱分外痴迷,两人身为典型的凤凰男女代表,一拍即合,共同语言一箩筐,生下唯一的女儿之后,更是努力攒金库,虽然两人对自己那叫一个抠门,但对女儿却是有求必应,如公主一般对待。   据说当初在替女儿起名时,钱父首先想到了喜庆的钱多多这一名字,但钱母考虑到女孩子家家的名字还是含蓄典雅点比较好,于是大笔一挥,户口簿上变成了钱莫愁,多多则变成了钱父专用的小名。   钱莫愁前半生确实衣食无忧,不过她天生似乎对物质没啥欲望,随遇而安的性子让爱女如痴的钱家父母的爱心无法发泄,只好按照一般小姑娘的喜好满怀希望的购买,事后女儿表现得不甚中意,他们便又失望无比,长年情绪这么大起大落,可喜双双身体底子甚好,依然红光满面。   路漫漫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不过钱莫愁毕业后很有骨气地拒绝再要父母资助,倒是令钱家双亲大受打击。   事情最终以莫愁带着父母作毕业旅行而解决。   --------------------------------------   钱莫愁一直很乖巧文静,叛逆期也不甚明显。   唯一有点出格的想法大概就是想出家的这个念头吧。这个念头只是埋在莫愁心里,对人际关系不太擅长的她,很向往想象中清净的尼姑生活。   理智也告诉她那是不现实的,于是她也就想想而已,别人大概会说她无病呻吟吧,莫愁想。   莫愁以为大学生活也没什么两样,一如既往作个逍遥的独行侠。但赛西施的出现改变了一切。因着双方名字的相似点,赛西施莫名其妙觉得冷淡“阴沉”的钱莫愁格外亲切,主动地交上了朋友。   因为赛西施的缘故,钱莫愁难得在大学期间没有留下孤僻难相处的评价,不过让人觉得文静了点。   总是被赛赛拖着去做各种各样从没尝试过的事情呢!发现生活中被隐藏的乐趣,钱莫愁微笑着回忆,双手环着膝盖往沙发犄角更加靠了靠。   明明那个人像太阳一样为自己带来了五彩的光芒,但是那个人反过来却感谢着自己,“莫愁,谢谢你一直陪着我,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就没有勇气去做那么多我一直想尝试的事情呢。”   啊,如果没有了她,自己一定会很不习惯吧!钱莫愁得出这个结论。这样的日子但愿一直能继续下去,不过,理智再次告诉自己,这不现实——   ----------------------------------------   门开的声音打断了莫愁的思绪,赛西施一脸严肃地进来放下包,走到沙发边,放松地躺了下去。   “莫愁,你说我是不是要再留长头发,烫个卷发?”说实话,赛西施挺满意最近的新发型,不用太花心思打理,“而且起码要一年以上的时间吧!为什么人们喜欢一个人只凭外观呢,不过莫愁,不论我什么发型,你都喜欢我吧!”   赛西施思维一向发散,但是她说得对,钱莫愁认可地点头,不管外貌如何变化,赛西施一直是那个天然热情的她。   “哎呀,不想那么多了。”赛西施甩甩头,“喂,莫愁美女,今天有人跟你表白不?”   “没有。”干脆利落的回答。   “哇,莫愁你太迟钝了。”赛西施大呼小叫,“我看你都没注意过别人吧,你冷淡得别人都不敢说啦!据我所知,公司里有相当一批人可是对莫愁美女虎视眈眈哦!”   “听你这么一说,如果没有人实质表白,就担不起美女这个称号了。那么,你跟我表白吧。”莫愁也开起玩笑,“啊,想起一件有趣的谣言,听说咱们都成了一对了,因为名花有主,所以七夕我才没收到表白啊,罪魁祸首就是你——”   “哎——”赛西施惊呆。   “其实这样也不错,赛赛我们一起老去吧!跟以前说的一样。”   “不可能啦,莫愁的父母第一个不答应的。”赛西施马上否决。她想起毕业旅行那一次,算是见识了钱家父母的强烈爱女情愫。   “这么快就否定,难道说赛赛有了其他共度一生的人选了?还是说你不愿意和我在一起这样下去?”虽然明知道不是那个意思,莫愁却忍不住多想,任性地质问起来。   “不是啦,我只是考虑了现实因素而已……”赛西施连忙摆手解释,踏入社会之后,见过许多,想法实际了许多,“从概率来看,没有婚姻和爱情,两个人很难长久持续下去吧。”   “有爱情就可以了?那我们来试着恋爱吧!”来不及慎重思考,莫愁冲口而出。   惊爆之语出了口,莫愁却并不后悔。赛西施完全被惊吓到说不出话。   莫愁却开始行动了,她凑到赛西施身边,双膝跪在沙发上,两手撑住沙发边沿,身下便是赛西施。   “我们舌吻看看吧。”如果不讨厌的话,那就试着恋爱。对于讨厌身体接触的莫愁来说,舌吻已经等同于喜欢了。   “口水很脏吧……”赛西施听见剧烈的心跳声,脑海中冒出这个念头。   半晌,两人面红耳热地分开,镇定了心绪后,莫愁冷静客观地要求交流感觉。   “你说你什么感觉。”   “软乎乎的,嗯,还有头很晕。”赛西施实诚地回答。   莫愁点点头,“同感。原本以为会有点恶心的。”   “我也这样想,原来不一样。”赛西施笑着挠挠头。   “那你怎么不推开我?”钱莫愁追问。   “我觉得,如果推开你,我们就不再是朋友了。”赛西施想了想,发现了一个悖论,“可是,不推开你,好像也不是一般朋友会做的事情……”   “情侣不过是朋友的升级。”钱莫愁快速得出结论,这对于她根本不是问题。   “不过,如果你真的推开我,那么我确实会从你身边消失。”分析了可能性之后,以莫愁的性格确实会做出这种快刀斩乱麻的事情。   想到这个可能性,赛西施白了脸,庆幸自己本能选择正确,否则……   她不敢想下去,虽然天生是个乐天派,但小时候赛西施确是非常孤独的,她的父母都是比较自我主义的类型,在对她的教育上,好听点说是开明,其实完全是撒手不管,因此,赛西施她从小非常独立,因为害怕寂寞,喜欢交朋友。偶尔会矛盾地认为人总是会分开,没有永恒,父母尚且如此,何况普通朋友。   莫愁是她生命中迄今为止延续最长的朋友。   “未来咱们不管,现在开心就好。”车到山前必有路也是钱莫愁奉行的人生信条之一。   赛西施笑了笑,恍然顿悟,“你说的对,我们试着恋爱吧。” 作者有话要说:     ☆、短发与七夕(下篇)   七夕过后的第二天,白天一切正常,也就是说跟往常没什么一样。   下班之后,赛西施极为利索地收拾东西,穿过行政区,到前台等人。   前台小妹惊讶地看她,“今天这么早?”通常赛西施不会那么快,她做事喜欢磨磨蹭蹭,又容易丢三落四,总是要再三检查,不像钱莫愁,虽然动作看上去不紧不慢,效率高了许多,因此虽然差不多时间到点下班,在前台大厅等人的总是钱莫愁。   【我在前台等你哦~】发完短信,赛西施在沙发上坐下,不一会儿前台小妹跟她挥手告别,她看看时间,不过才过了2分钟而已,钱莫愁没回短信,也没看见半个人影。   如果不是钱莫愁同一个部门的人经过时告诉她,莫愁可能还有点事情忙,没下班呢,赛西施会以为钱莫愁早退,却落下了手机。   15分钟之后,整层楼安静下来,人几乎走得差不多。   赛西施想了想,拎起包往研发区走去,穿过走廊的时候,手机响起,钱莫愁的回信终于来了,让赛西施先回家,她等下有事要出去。   赛西施犹豫地停住脚步,中午的时候钱莫愁还特地嘱咐,没事不要去研发区找她。赛西施当时十分纳闷,她与钱莫愁两人的工作区域正好位于相反方向,通过前台大堂相互连接,说起来,两人忙得都没去过对方的区域。因为两人马上就分开了,赛西施也没来得及问为什么,这个疑问一直存在心里,此时慢慢发酵,她不免乱想起来。   不会昨夜是一场梦吧,恋爱什么总是不太真实,或者说不定莫愁只是开玩笑……   倒是下午的时候在洗手间碰上Yoyo姐,对方非常惊讶,一脸似笑非笑,颇有点复杂的表情。赛西施咬咬牙,厚着头皮征询意见,“Yoyo姐,你觉得我的新发型怎么样?”   赛西施其实挺在乎仰慕崇拜的人认可。   对方眉毛一扬,思考了一下,“还好。”   望着Yoyo姐走出门外的背影,赛西施觉得她肯定还有话没说完,会是什么呢,不用想也能猜到了。无非潜台词就是一般般,可以有更好的效果啊,与她想象和期望中不符之类……   啊,想远了,赛西施拉回思绪,定定心神,她义无反顾地继续往前走,抬头却望见钱莫愁低头远远地走来,看上去有点心事重重,随着距离的拉近,可以清楚地看见她眉间并没有舒展着。   “莫愁——”赛西施招呼,声音是刻意控制过的适中大小和节奏。   奇怪得很,怎么听上去那么尴尬做作!她自我吐槽着。   钱莫愁吓了一跳,“你还在啊!”   赛西施又忍不住胡思乱想,这是质问自己怎么还没走吗?她简短地答应了一声,两人默不吭声地往外走。钱莫愁想着等下要去的地方,暂时没空注意那么多,出了办公楼,她挥挥手,“等会见。”   如果是以前,自己会直接死皮赖脸地跟上去,可是现在,赛西施十分纠结地想着,哪怕是在昨天晚上以前,她也会说出“我和你一起”之类的语言,现在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明显现在跟以前不同了,而这变化虽然她不讨厌,却令她无所适从。   快点过去吧,她祈祷着,慢慢地回到家,窝在沙发上浮想联翩,度日如年。   仿佛过了几个月,其实不过三个多小时,将近10点的时候,钱莫愁才姗姗迟归。而早在8点左右,赛西施便开始担心,坐卧不安熬过了中间的2个小时,加上莫愁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赛西施几乎要出门去找人,幸好九点左右,莫愁发来短信,称遇上熟人,要做一回知心姐姐,晚点回去。   “你去喝酒了?”门口一传来动静,赛西施便奔过去,倒把钱莫愁吓了一跳,她闻到了莫愁身上的酒味,虽然极淡,但莫愁却是从不沾烟酒的。   “嗯。”钱莫愁点头,“回来的路上碰到Yoyo姐,去到附近的清吧聊了会天。”她一边往里走,一边将帽子摘了下来。   “Yoyo姐?”赛西施惊讶地重复着,突然她睁大了眼,“你——你的头发……”   钱莫愁得意地看着一脸惊吓的赛西施,拇指习惯性地想将耳边的散发撩到耳后,撩空之后,她动作略微一滞,改为揪着茬感的发尾把玩,“赛赛,现在的我是不是比你还正太?”   赛西施眨眨眼,说不出话,“你怎么突然——”也去剪头发了,此刻莫愁一头笔直乌黑的秀发消失殆尽,利落而又层次感的短发显得莫愁的小脸更加清秀精致,说是14岁恐怕也有人信。   噗嗤!钱莫愁笑出声,“吓到你真是很有成就感。不过,不想听听Yoyo姐的事情么?很劲爆哦~”   “当然想。”赛西施也决定整理一下思绪,听故事之后再详细问莫愁是吃错了药还是什么,怎么就突然心血来潮跑去剪短发,真是可惜了那一头长发了!   ======================================   今天晚上的Yoyo姐很忧郁,跟白天的精神差距太远。   Yoyo姐有个远亲小妹,相差近10岁,今年刚到A市上学,目前住在Yoyo姐家,而今天这个小妹突然跟Yoyo姐表白。最后两人不欢而散,在家里再也呆不下的Yoyo姐出门就遇见了熟人。   “我想现在你脑子里无非这几个词:姐妹百合,甚至忘年乱/伦之类。”钱莫愁重复着当初她听到后的思绪反应。   “真是——戏剧化呢。”赛西施只想到这个形容,“不过,Yoyo姐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也是钱莫愁当时颇为关注的一点,“她拒绝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刚才我们想的那些不算什么,如果她们真的相爱的话。”   “那为什么不爱呢?”   “原因可以有很多。不过据她所说,她小妹各种条件来说,算是小美人,性子也好,多的是人喜欢。Yoyo姐奇怪怎么就突然表示喜欢上自己了,而不爱的理由,虽然简单,却不太好描述。”   “我猜想,小姑娘对于比自己略大的优秀姐姐,总是或多或少带着仰慕的心情,加上近距离相处,变成爱情不难理解。”赛西施认真地思索着。   钱莫愁横了她一眼,似笑非笑,“你说的对。不爱的理由也基于此。”   “什么意思?”赛西施好奇地追问。   “年龄差这个东西,若是加上相似的背景,是不是就像看到过去的自己,或者未来想变成那样的自己?通常,人若是发展变好的过程,那么过去爱上未来岂不是很容易,而未来却很难爱上过去,至多只有感慨怀念。”   赛西施恍然大悟,“确实极少人会想变回过去呢,除非是境况极为糟糕而又无力打破,只好寄希望于时光美型的过去。”   “回到我的短发这个话题,我的理由听上去大概也很奇怪。”钱莫愁托着下巴,“你知道的最大的愿望是生活清净吧?”   赛西施点头,如果可以,莫愁巴不得可以变成透明人,成为众人焦点会让她浑身难受。据说她曾经极为孤僻,上大学后已经好了许多,可是旁人都说她身上透着一种疏离的气息。   “这些天我真是受够了,尤其是早上和你一起进公司的感觉我不想再重复经历了。那些如八卦狗仔一般的视线,真想给瞪回去!”钱莫愁蹙眉,摇头不再回想。   那些视线既直接又火辣辣,轻易让人感到其中的深意。皮厚如赛西施,也觉得如履薄冰。在洗手间里更是无意听到了关于自己的八卦。   “以前都没发现,原来XX和XX早就是一对啊!”   “你说,谁是主动的一方?”   赛西施只好等到洗手间空无一人才敢出门。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我不反对人们八卦,不过那目光老意味深长的,要说不说,我靠,这不是等同视奸级别!”钱莫愁一脸斯文地爆粗。   赛西施极为认同地点头。别人对她可不客气了,如果不是大家都很忙,估计她会被直接逼问什么真相细节之类。   “现在咱们都是短发,顶多说咱们伪搅基,哼哼!”钱莫愁对于一切基情具有良好的屏蔽功能,她对软妹子比较感兴趣。   事后证明钱莫愁大大失策,确实,两人共同的关注度降低,但是她个人的关注度却急剧飙高,短发让她身上的冷漠气息减淡许多,反倒显得腼腆斯文,视线聚焦不说,搭话的人多了许多,一个上午过去,钱莫愁濒临爆发,中午她气急败坏地与赛西施在餐厅汇合,咬牙切齿地宣布,“下班我就要去买假发!”   后来两人都买了假发,虽然买到了合适的卷发,却是费了不少money,赛西施颇为心疼钱包。至于钱莫愁,烦恼的则是每日上班前还要特意花时间整理假发,除此之外,两人一切顺心,包括所谓恋情也算顺利。 作者有话要说:     ☆、胖妹子的烦恼与成长   中学最后一场运动会,面临升学压力的年纪不需参赛,但入场式却不能缺。班级体育课方队自主练习时,体委的视线总飘到末排的费羽身上,准确地说,是前胸。到底该不该当场提醒一下?体委犹豫着,若是以前就不会客气了,但是对方变化太大,脸上的五官分明之后显得清秀了许多,而且胸部那么突出明显,让人难以忽视,何况身为青春期男性。可惜她总是含胸缩背,整个人显得畏畏缩缩,虽说外形变化了许多,但这一点却没有变。   变化发生在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里。   ==========================   高二结束的夏天里,费羽又胖了二十多斤,身形更加臃肿,脸也开始变形。不仅如此,她肤色较暑假前也黑了许多,整个人大变样。回校的那天,费羽被无数人侧目,不过她已经习惯了,休息时去了洗手间,等着上课铃响起再回教室。   然后便听到了令她的一生改变的对话。   “嘻嘻,你看见丑女那副模样了嘛,叫她黑肥婆最合适了。”   说话的是班级里最爱闲话的,身边经常聚集着几个人说三道四。高一时因为胖被称为丑女便是拜这人所赐。   “我都不知道人可以丑到这地步。”   “要是我长成那样,还不如死了算了。”   “放心啦,有几个人能长成她那副丑样,绝无仅有啊。”   隔壁响起了冲水的声音,门被推开了。费羽听见外面一连串的抽气声。   “啊,班长……”   竟然是她——秦菲,费羽无意识地揪紧了胸口的衣襟,秦菲是费羽所在班级的班委,是极少数不用异样眼光看待费羽的人。秦菲不仅成绩优秀,而且为人正直,在这追求升学率的中学里,学生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埋头苦读不问窗外事的勤奋优等生,另一类则是无心向学,结党成派的不良学生,最后一类则是边缘人,不被任何人所关注。费羽便是第三种。而秦菲在优等生中绝对是属于爱管闲事的异类,班委不过是挂职,完全可以不管事。但秦菲没有那样选择。   “我说你们,在这里说人闲话就不怕被人听见吗?再说了,肤色黑白各有好看。最后说到体型,若是费羽同学瘦了下去,会好看许多,而且对自己健康更好。你们若是胖了被人嘲笑,恐怕不会像费羽同学一样保持好心态。”   啊,被夸心态好了。费羽羞愧地低下了头,其实不过是消极地接受现实,假装漠然和无所谓,只要不认真去想就好了。啊,而且还被说减肥后就会很好看,原来秦菲喜欢的是健康而美丽的身型呢。那一瞬间,费羽下定了一个决心,她一定要减肥成功。   人只有有心,便能做到想做的事情。一个半月不到,费羽脱胎换骨,凭着一股毅力,硬是瘦了下来。   ========================   体委吞吞吐吐地跑来找秦菲时,秦菲只觉得莫名其妙。“你到底想说什么?”   “拜托班长能不能去跟那个费羽说,说——为了整体列队效果,能不能请她方队练习时抬头挺……胸……”   费羽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体委立即心虚地别开了眼,通红着脸,“你们都是女生,比较方便什么的。”   “没问题。”秦菲爽快地答应了下来,一来她也好奇,而且她也有话想跟费羽说,只是找不到机会。下午课程结束后,教室里人走得差不多了,秦菲走到了通常最后一个离开的费羽面前。   “费羽同学,能找个地方说话吗?天台如何?”   正在发呆的费羽聚焦了眼神,惶恐地站了起来,落后小半步跟着秦菲往天台上走。余光瞥了一眼低头含胸的费羽,秦菲停在了楼梯中间,刷地回过头。没料到这一着的费羽一头撞了上去,因为反冲力的缘故,来不及感受秦菲大小正好的柔软胸部,她睁大着眼往后倒去,然后感到胸口一紧,衣领被人扯住,阻止了倒地的趋势。   两人的脸都染上了红晕,心里想的却大有差异。一个想着原来柔软胸部的触感是这么回事,慌慌张张地将注意力硬生生拉到了对方力气真大上面。另一个则庆幸着幸好对方瘦了好多,否则摔下去岂不糟糕,还有托对方衣领够结实,总而言之,没发生什么太好了,怪还要怪自己突然停脚转身,还是到天台再说吧。于是沉默一直持续到两人停在天台木椅前。   “费羽同学,我想说的事情是,你能不能更抬头挺胸一些?”秦菲将想好的台词脱口而出。抬头挺胸?费羽反射性地挺直了背脊,眼神与秦菲直接对上,陷入对方灿烂的笑容,忘记躲开去。   “对,就是这样。”秦菲满意地点头,“运动会上走方队需要的是大家的精气神。费羽同学你完全可以自信一点啊,我可是非常佩服你的毅力呢,短时间有这么大的变化。”   “我——我尽量……”费羽嗫嚅着答应,停在秦菲耳中,好像自己在勉强她一样。现在她的肩膀又耷拉下去了,“如果有不方面的地方,你可以直接说出来的。”   她以为我心里在抱怨敷衍,费羽想,可是那是她的心里话,只要秦菲要求的话,她会努力的。只是难度太大,如果做不到,岂不是言而无信,因此她才犹豫的,“我只是不习惯……别人看我……厄胸部时的眼光……”   费羽发育较早,加上母亲遗传,同龄人还未见迹象时,她的胸部便不可忽视,顶着众人看异类的眼神,经受着人们刻薄的言语,费羽无处可诉,家人更是不理这些小烦恼,从那时起,费羽便学会了低头含胸走路,平日更是不停地吃零食排遣不安,原先竹竿样的身形胖了许多。但费羽却松了口气,因为胖的缘故,胸部便没有那么显眼,加上进入初中后,同龄人的身形差异减少,费羽默默无闻地度过了初中时代。升入高中后,少年人爱美的心开始蓬勃,费羽开始被排挤,想求忽视也不可能。就是在那时候,费羽遇到了秦菲,秦菲的一视同仁并没有让情况变好,不如说相形之下,私底下的情况更加糟糕。   从来费羽便不敢与人对视,被人注视时更是心慌胆怯。好不容易减肥后,她更加受不了男同学中惊奇游离的视线,恨不得挖个坑钻进去,因此含胸的情况更加严重了。   “真希望我的胸部能像你一样就好了。”打开了话匣子后,费羽语言流畅了不少,她瞄了一眼秦菲的前胸,流露出羡慕的眼神。秦菲一瞬间感受到费羽被人盯住的压力感,像是要缓解因此升起的尴尬,她也看着对方的胸部,看了看,其实还不算大吧,反倒有点诡异的“平坦”。   “厄,因为我带了束胸……”察觉到秦菲视线的费羽更加拘谨,将瘦身用的厚腰带用来束胸这样的事实实在难以启齿,如果能瘦胸该多好,可是已经带了一段时间了,没看出什么效果,反倒觉得胸闷气短。   第一次听到束胸这个名词,秦菲好奇地睁大眼睛,似乎想透过衣服弄明白是什么玩意。无意隐藏的眼神让费羽绯红了脸,不过心里并不讨厌。   “是像古代片里女扮男装一样用白布条裹紧身体吗?”秦菲联想起类似物,光想就觉得憋着气一样难受,太不人道了,“那样岂不是很疼!我觉得这样对身体很不好!”   “还好啦。”费羽露出笑容,“如果不这样,跑起来反而更难受,或者不小心碰到什么物体,也会很疼。我都习惯了。”   “我能摸一下吗?不会碰疼你的。”   没有听错吗?费羽难以置信地抬起头,却看到一脸严肃的秦菲,答应吗?瞬间脑海中开始了剧烈的争斗。度日如年中,时间其实过了不到三秒,费羽舍生赴死一般,咬牙答应了下来。   “束胸能解下来吗?”秦菲又一脸正经地提出了新要求。费羽心中万马奔腾,哀嚎不已,难道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秦菲对胸部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爱好?原本以为隔着衣服其实没所谓,原来她想的是解开衣服——   真想逃走,费羽的手解开了第一颗衣扣,可是身处秦菲灼灼然的视线下,她实在无力起身,况且她根本不敢承担逃跑的后果,如果就此关系破裂,这是费羽不愿意看到的。   “我先检查确认下。”秦菲低语着,想到了某种可能性。   听起来像是医生的口吻,费羽略微安心了点,最后一个衣扣解开,黑色的腰带完全露了出来。脖颈下的肌肤与费羽的脸完全两种颜色,在黑束带的映衬下,愈加显得白皙。   “这个得往上推一下。”秦菲咕哝着,直接动手帮忙,两人的距离瞬间缩短,近到呼吸声可闻。太过突然了,费羽不由屏住了呼吸,只觉得眼前发花,一片模糊。后面具体发生了什么她完全没心思去注意,只感到秦菲有点冰凉的手指在胸口来回按压了几次,疼痛感召回了费羽模糊的意识,耳中传来秦菲断断续续的话语。   “……乳腺增生……手术……变小……癌症……”   好像都是些名词,但是什么意思呢?费羽迷茫地眨眼摇头。秦菲说完一大段话,却发现对方完全有听没有懂,不禁急了,抓起对方的手往自己左胸上一按,加重了语气,“你有感觉到边上有小硬块吗?我妈妈是医院医生,她说这叫乳腺增生,严重病变的话会导致癌症。费羽同学,你的乳房中的硬块比较大,而且被碰触到会感到疼,我建议你赶紧去医院检查,有必要的话赶紧做手术。”   自己的手依旧被按在秦菲胸口,费羽呆若木鸡,完全不知所措。但这回她听见去秦菲的话了,意思倒是明白了,不过严重性却没感觉,好像说的不是自己,她的注意力依旧无法从自己的手上移开。   一头热地说完后,秦菲头脑冷静了下来,顺着对方的视线看过去,再看到费羽凌乱的衣着,连忙手忙脚乱地松开了手,真是糗大发了!   “对不起!”秦菲一边反省,一边道歉,“厄,你赶紧把衣服穿好吧。”   被提醒的费羽低头看自己春光大泄的衣着,低声惊呼,羞耻心大作,发抖的手指折腾了好一阵才恢复整齐的衣着。   “记得要去医院检查啊!”临走前秦菲不忘再次提醒。手心握拳放在胸前,费羽只觉得心中暖暖的。那个周末,费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医院做了检查,几天后把报告放在了晚归的双亲面前。第二天一大早,费羽便办理了住院手续,确定尽快动手术。   ======================   运动会前,费羽休假回到了学校。虽然缺席练习,开幕式上的费羽比谁都挺直了背脊,让人大跌眼镜,再一次对她刮目相看,窃窃私语地议论着费羽又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听说她住院动手术了,难道说医院还能改造人的形象不成?   没人的时候,秦菲笑着向她表示恭喜。费羽腼腆地笑了。   “费羽你不论什么事情都能实现的。”秦菲直率地表示了个人的佩服,语气上也无意识地亲密起来,省略了同学两字直呼其名,“对了,你的志愿定了吗?打算报考哪里?”   这个问题费羽从没考虑过,更别说什么目标,到时根据分数选择学校和专业就可以了,但是总是不好意思说出来,于是反问道,“班长呢?”   “医学院。”   秦菲幼时崇拜行侠仗义的江湖侠客,但后来发现现实中并没有打抱不平的机会,加上喜欢电视中白衣飘飘的着装,于是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救死扶伤的白衣医生作为职业目标,希望能帮助到他人,同时也能感受到快乐和成就感。   “真好。”费羽羡慕地想,能帮助人应该是很快乐的事情吧,而且穿白衣的医生什么的,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是很适合秦菲的职业,“能帮助别人真好,我都不清楚自己适合做什么。总觉得我什么都做不好,因为我害怕跟人打交道……”   “没关系,慢慢来吧,总会找到你想做的事情。”   “嗯。”   ===========================   十年后,某医院。费羽挡在新人面前,直视着对面眼神猥琐的男子。   “你在往哪里看?”   男子眼神左右躲闪,“我看哪里,碍着你什么事了,XXXX!”   费羽冷笑,“真窝囊呢,有色心没色胆,你要是老实承认,我还以为你至少是敢作敢当的汉子!建议你购买雌性激素注射剂,短时年内保证你胸部丰满,回家自己欣赏吧!哦,对了,谨防假冒啊,要是多买记得找我们医院,如今市场创收,可以打九折!”   男子狼狈地离开了。费羽严肃地回头看着护士新人,“做护士遇见的人三教九流都有,下次遇到这样的恶人,眼神凶狠点,必要时可以利用注射器。如果被人投诉用注射器威胁恐吓,再摆出现在这副弱小畏缩的神情博取同情,记得了吗?”   “是,护士长!”菜鸟新人含着眼泪答应了。“我会向护士长和秦菲医生学习,尽快脱胎成长为一名彪悍的护士的!”   费羽顿时无语,不禁怀疑自己是否将人带上了歪路。转瞬间她便摇头摆脱了心中疑虑,作为过来人,她深深地知道,人还是要靠自己,不能太过依赖指望别人的帮助。   “你又忘记吃饭了?”费羽无奈地看着伏案工作的某人,就算刚升为主治医生,也不必这么拼命吧,这个人和她离异的母亲一样,骨子里都是工作狂,完全不花心思照顾自己,太让人操心了,有谁会娶这样的女人啊!这年头男性都想娶美娇娘照顾家庭,秦菲这样的人完全没希望,除非是居家型男人,喜欢照顾人的,但这种类型,实在堪比珍奇异宝,等同于没希望,“哪,这是你爱吃的菜。”   “啊,谢谢你,小羽!”秦菲感激地接过饭盒。“没有你我肯定早就饿死啦!”   “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回报而已……”费羽低声回答着,没有你,可能我早就深陷人生黑暗低谷,再也没有见到阳光的一天。相比之下,一切都是微不足道,太微小了,远远不够,一直持续下去或许就…… 作者有话要说:     ☆、流民的恐惧   四方大陆之东靠海,有一座光明之城,又被誉为天使之城。过往游客流连忘返,恨不能生为城邦居民,却无门可入,只能扼腕叹息,羡慕城邦居民何其有幸能降生于此。   梅莉每次听到外来人啧啧羡慕,总想苦笑。如果以自己为例,大概没人会相信,只会被鄙视身在福中不知福吧。尤其是最近,梅莉并不想太节外生枝。   梅莉不论外表、性格、能力都是再普通不过的路人水平,扔人堆里立马泯然众人矣。真是可惜梅莉这个名字了,跟美丽、魅力什么的沾不上边。——从初次见面的人的神情上,梅莉都可以猜测到人们在想什么了。   可惜不能改名字。   梅莉很多次不无遗憾地想。光明城规矩森严可见一斑,外人所见的繁荣安乐只是表象,或者只是建立在如梅莉这种普通人的憋屈和压榨上?   光明城赖以运转的基础是LIGHT VALUE(LV)系统,顾名思义,城内人们天天向上,追求所谓天堂光明,但上帝说,无德善之人,不修身之人,无乃入我门。所以,以上天的名义,光明城某代精英创立了LV系统,每人额间附有特制的芯片,精致如同宝石,可以发送和接收他人观感与评价,数字化统计,从而衡量个人社会价值与意义。   之所以说梅莉普通,只因为近几年梅莉踏入职场后,一直在LV系统的临界值附近挣扎徘徊,时刻担忧着自己沦为流民,堕入地狱城。   地狱城,正式名字是黑暗之城,甚少为人得知。如果说上天创造了双胞胎,光明城与黑暗城便是一体同生的城邦了,光明城居民对于黑暗城的印象是恶魔之城,如果沦为流民,只能选择从天使城消失,唯一可去的地方只有恶魔之城。据说所有消失的人再没有出现过,没有任何信息。   只是据说,像都市传说一样,只有亲眼所见,才能证实。梅莉想,也许只有她此刻居然开始向往黑暗城了。因为那里有人在等她。   ========================================================   仇露是梅莉的同事。私心里,梅莉认为仇露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而且还单纯可爱。按理来说,美貌这种上天赋予的优秀资质,也在LV系统衡量标准之一,美貌一向应该是“所向无敌”的,可是就跟梅莉一样,仇露也徘徊在危险线附近,LV值从没高过。一个月前,仇露终于被发配到了地狱城。   梅莉很喜欢仇露,心里默默地喜欢,并没有宣之于口。幸运的是,仇露也喜欢她。正因人心叵测,所以红颜大多薄命。仇露的喜欢没道理,但也不完全无迹可寻。因为梅莉首先温和而平常地看待仇露。   不幸的是,仇露的性格太过外露,同为女子互相喜欢,这几乎是大逆不道的事情,违反了光明城三大禁忌之一——人生于世,繁育后代是责任。   仇露本就属于边缘人物,在一次公共场合中,直言无忌的她掀起了轩然大波。另一等阶的人向仇露抛来了爱慕绣球,仇露以有所爱而拒绝。但她显然低估了对方的牛皮癣程度,对方紧追不放,非要问个明白。仇露一个冲动说自己喜欢女孩子。   仇露来不及跟梅莉说一句话,便被强制送走了。仇露莫名消失后,公司里其他人完全当她没存在过一般,令梅莉寒心不已,直打冷颤。   思念铺天盖地而来,梅莉第一次感受到心痛的感觉。她以为仇露肯定凶多吉少,说不定早已……神思恍惚的梅莉差点也紧跟着去了地狱城,但根深蒂固的求生念头挽救了她,她也记得仇露说过希望两人都能好好地生活,幸福地过日子。就算为了她,梅莉也要勉强自己活下去,哪怕行尸走肉也行,如果上天判定她没有存在的价值,谪贬为流民,也算顺其自然,正好可以去见仇露了。   但几天后,来自仇露的一封信让梅莉喜出望外。她还活的好好的,感谢上帝!   仇露说人们都错了,地狱城并没有那么可怕,对于有的人来说,那里才是自由的天使之城,没有LV系统,没有伪善,只要努力,就可以活得自在。   我在这里等你。——仇露最后留言。   梅莉的心怦怦跳起来,仿佛重生一般,脱胎换骨做人。如果有翅膀,她会立刻飞到仇露所在的地方。   很好,接下来的目标是被LV系统放逐,成为流民的那天,就是与仇露再见的时刻。   =====================================================   有点晃神的梅莉回过神来,还在工作中,居然走神,若是以前,梅莉肯定诚惶诚恐。但现在,梅莉并不在乎,她冷静地抬头看向站在前面的上司,矮个中年男子面无表情。但梅莉知道他肯定心里不高兴了,可是管他呢,不就是彰显自己的存在意义,时刻紧盯着下属的一举一动,随时挑刺么?   梅莉站起来与他平视,语气不卑不亢,抬头挺胸,平静地说明了工作进展情况。   中年男子面色有所松动,似乎有点诧异。平素唯唯诺诺最乖顺不过的梅莉居然破天荒不动声色地顶了回来。事出突然,中年男子低声敷衍了几句,匆匆离开。   梅莉已经做好准备迎接中年男子唾沫横飞的说教了,说不定还可以听到LV系统的警告音,即使刺耳,但对梅莉如同天籁。并没有听清中年男子嘀咕什么,梅莉诧异地盯着他腆着啤酒肚施施然地走了,真奇怪。   半老徐娘的同事玛丽穿了一件新衣服,矜持地在工作区晃荡,整一个移动的红灯笼,还是无声地祈求众人认可类型的。   一点都不适合她。梅莉没有低头视而不见,也做不到违心地夸赞,也不似平日地微笑以对。玛丽是个最爱听好话的人,哪怕是客气的虚伪的客套话,也乐此不疲。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沦为众人暗地里的笑谈,人们不过是敷衍,借此显示自己的品味高尚而已。   梅莉已经尽量委婉地建议了,但玛丽还是气愤地甩手而去。怅然地坐下,梅莉遗憾还是没听到警告声。   几天过去,人们发现梅莉精神焕发,气势上也截然不同,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梅莉总算明白一个道理,无心插柳柳成荫,有心摘花花不开,有时候刻意有所求反而不得,无所求却轻而易举就得到了。   小打小闹似乎并不见成效。急躁起来的梅莉琢磨着,难道要换方式么?一鸣惊人?梅莉二十多年的生活里,一直平凡过下来,从小她并不聪明,学业上除了初等教育可以拿出手,年纪越大,监护人很少感到有面子,也无法因此从LV系统上获得加分增值,自然对梅莉没什么好态度。   也因此梅莉根本不敢想自己若是成为众人的焦点将如何,估计将羞愧欲死吧,不要说LV系统高悬在上,他人侧目,光是自己的理智反省已足以淹没梅莉的自尊心。   好人梅莉做不了,坏人梅莉更是做不成。两相为难之下,梅莉绞尽脑汁开始想别的法子。虽然再没收到仇露的信息,梅莉依旧斗志昂扬,足足一个月后,梅莉如愿以偿。   梅莉不过步上当日仇露的后尘,对着高阶的优雅女性发了一回花痴而已,头一回如此率性坦露真情,梅莉脸红赛血,恰好坐实了事实,而不是当下高阶居民流行的“耽美”派玩笑口吻。   ========================================   透过遣送装甲车的磨砂玻璃窗户,梅莉只能隐约看到附近一闪而过的松柏路树,阴凉的气息沁面而来。车速慢了下来,梅莉翘首而望,前面似乎出现了一栋古典的牌楼建筑,那之下,是否有人相约携手等待?穿过那道门,等待她们流民的,是否就是可以奢望的未来?   梅莉不再多想,奇怪地,以往的恐惧消失了,她奔下车,头也不回地奔向迷雾中的门…… 作者有话要说:     ☆、心事谁诉   一、   周末,秋初,午后。   寒一袭浅灰长裙,半袖淡青衬衫,长发挽起,慢悠悠地前往目的地。蓦地,寒顿住脚,凝望着街旁的商店橱窗。片刻之后,复又迈步往前,速度却明显快了许多。   快速拐过街角,寒四顾,选择了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犄角等待鱼儿上钩,嘴角勾出一抹浅浅的笑容,呵,居然有人跟踪自己呢,这可得好好看看呢~   凉气喘吁吁地站在拐角处,茫然地看看人流汹涌,慢慢地眸中浮上失望之色。   隔着几步远的寒放下胸前交握的手臂,走到凉跟前,“小妹妹,你跟着我干什么?”声音是温和的,带着她特有的职业气息及一丝叹息。这孩子,看起来不过十六七,眉间却有不散的抑郁,让人想不明道不白。   即便寒的声音温柔,凉仍是吓了一跳,脸上迅速飞起绯红,低头望着脚尖。   “这天气,挺适合逛街的。”寒看了眼高远蓝天,“不过人们都忙得很,有自己的事情。小妹妹逛完街,该回家了吧!”   凉抬头看了寒一眼,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说完转身逃一般地离开。   寒愣住苦笑,自己有这么可怕么?把人吓跑了?   少女的声音是清亮的,而脸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干净青涩,这样的人是不容易让人讨厌的,甚至是让人容易记住的,寒发现,自己居然记住了这个奇怪的女孩子,只有一眼而已,真是见鬼了呢,寒由于职业特性,不爱记人,反正以她的忽悠本领,照例能让人如沐春风,竹筒倒豆子,转过背,寒便能将此人忘得一干二净。   寒摇摇头,继续前往目的地——枫吧。   二、   “下午好!”凉微笑着招呼,同时伸手扯了一下接待台下的暗绳,“请这边请。”   “啊,谢谢。”来客受宠若惊,沉重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边往里间的咨询室走,边低声嘀咕,“什么时候有了接待小姐了?”   “一个星期以前。”凉不卑不亢地回答,推开门,让到一边,“请。”   寒出现在门口,淡笑着将客人迎了进去,临关门向凉微微点头,似乎是嘉许之意。凉心底像吃了蜜一般,那甜味慢慢地晕开,轻飘飘地回到接待台,拿起先前放下的詹姆斯所著《心理学与生活》,那书页上的字却调皮地乱动,丝毫也看不进去。   当日,寒中午偶尔外出就餐,于是碰见了徘徊的凉。寒认出了凉,这个T恤牛仔披肩发忧郁的女孩子。   “你在附近有事?”寒递给她一杯红茶。   “我无所事事。”凉捧着茶杯,腼腆地笑,“我休学了,无聊到处逛。”   寒随意地跷起腿,往后仰靠在沙发上,不说话。   后来,凉成了“心事”的前台接待。   是的,寒是个心理咨询师,开了一所名为“心事”的心理咨询室。   空闲的时候,两人会一起喝茶,不太说话,凉不是善言辞的人,寒也不是会勉强人说话的人,虽然沉默居多,但是气氛却自然。   仅止于此而已,寒有自己的生活,凉也没想多加了解。   三、   入冬之后,天色早暮。   “铃铃——”清脆地声音响遍房间,凉一把抓过话筒,“你好,心事屋,请问我能帮您什么?”   “咦,不是寒啊?”对方的男人声音浑厚,十分爽朗,“我是寒的老同学炎,你是新来的接待小姑娘吧,干得不错啊,哈哈,请帮我转接一下。”   “多谢夸奖,请稍等。”凉熟络地作答,切换到内线,放下话筒。   片刻之后,寒满面笑容出来,长发放下,顺贴地伏在背上,“我有事出去,你也回去吧。”   “你先去吧,我收拾一下再走。”凉回答,低头摆弄桌上物品。   寒笑笑,匆匆离开。   “你会结婚么?”凉一天认真地问寒,盯着寒的脸。   寒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一个人不是挺好?”清脆而带磁性的笑声能轻易地撩拨人心。   “有很多人喜欢你吧?”凉不懈追问,神色固执。   寒心里一惊,脸上却愈发灿烂,“你说呢?”   这是不言而喻的,寒知性美丽优雅,自然很多人青睐,比方说那个打电话来的男同学,炎。   凉垂目不说话。   “凉,你将来打算做什么?有什么目标么?”寒来了兴致。   “我还没想好,不过快了。”凉抬头,目光灼灼。   “那就好。”寒不追问,点到即止。   四、   三年之后   黄昏,msn上   “芝大的校友聚会你会不会来?”凉停下打字,又加了一句,“费特教授也希望见到你。”enter键发送。   “我后日的飞机。”寒五指飞舞,“你来接我?”   “好。”凉不假思索地答应,心脏砰砰地跳动起来。   又一年之后,凉毕业典礼。   寒突然出现,凉激动欲泪。   叹气,寒拉过凉的手,与自己十指交叉,凉的手柔软清凉。   梧桐夹道,蔷薇送香。   “你想去荷兰么?”漫步到路的尽头,寒转身,盯着凉的眼睛,心里竟然紧张起来。   凉缓缓地绽开笑容,正青春年华,灿烂美丽,“那是我一直向往的地方。”   五年后   寒立于窗前,看着凉一身白色洋装,背着画夹,慢慢地向着坡下海滩走去。   浅浅的笑容浮上嘴角,寒转身走入书房,泡一杯绿茶,茶香冉冉,书香渺渺。   寒说,我一直看着你。   凉指着自己的心,你在这里,我一直在等着你。   一切尽在不言中,有的事情,不必多说。   五、   凉:我要出国了。这个给你。我找到自己的目标了,我会过得很好。   那是凉的照片,笑容十分灿烂。寒将之放在办公桌上。   炎:咦,寒,这个女孩看着眼熟。对了,你还记得不,你刚回国不久,那时你告诉我们有一个男子是危险人物,我们追查过去,然后救下了这个女孩。你也跟着去指认了,幸好去得早,当时那女孩抱着你不放呢,哈哈!这女孩父母挺奇怪的,看起来感情不合,但对女儿倒是关心,啧啧……   寒恍惚记得有这回事。   寒:凉,在那边还习惯不?我拜托费特教授照顾你一下吧,还有我认识的一些朋友,你可以找她们。   谢谢你画的宣传招贴,真的有人找上门了,嗯,你画的画很好,寒在心底说。   费特教授:凉,你真是可爱而聪明的姑娘。当年寒啊,至今难忘……   寒是当年芝大杰出毕业生,费特教授可以说出她的许多轶事,凉听得津津有味。   费特教授:凉,你真像典雅的大家小姐,寒她啊,可飞扬恣意了,真是比不得,不过都是我的得意门生啊,寒怎么就回国了呢……   凉温婉地笑,这笑迷住了芝大无数人。   凉早熟但内敛,她曾被称为天才少女,学习对于她是小菜一碟,芝大男生独占统计的局面由她打破。   “你真是东方来的天使。”金发碧眼的凯瑟琳迷恋地对凉说。   凉冷下脸来,“我的天使在东方。”   凯瑟琳目送凉头也不回地走开。   远远地,凯瑟琳看见凉与一黑发东方女子漫步在林荫道上,并肩牵手,和谐而悦目,恍然大悟,摇头离开。   那天正是毕业典礼。 作者有话要说:     ☆、催眠   你相信梦么?   曾经的真实化为梦境重现,曾经的梦境与现实重叠,似曾相识,是真是幻,谁能分清?   这是一个关于催眠的故事。   阔别祖国五年后,林真修炼成一只金光闪闪的海龟回到了S市。木兰得知后,刹那间很有不想去参加这厮的欢迎会的念头,嘛,不过正好去海吃一顿,整治这无情的家伙再说。于是,木兰还是去了,金龟子魅力更胜以前,手腕厉害了不少,三言两语诉起旧情,说起在外艰辛,心软的木兰就忘了计较五年寥寥可数的联系次数。   此后两人有空就聚聚,追忆往昔,感慨笑叹,消磨掉不少时间。转眼就是七夕情人节,这时林真的工作已经步入正轨,捎带着自己还弄了个小工作室开张起来,生意不好不坏,工作室倒成了两人聚会的秘密场所的了。   两人年纪迈向30大关,早两年就被催促谈婚论嫁,都被两人打太极般糊弄了过去,如今也没人再唠叨。木兰自个却疑惑起来。   你又不是没人要,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你就找一个呗!有人说。   木兰想她大概患有情感冷淡症,总没有动心的感觉,又不肯将就,深信宁缺毋滥,居然就单身到了现在。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林真问她。鉴于林真的职业,既然是朋友,抱着不问白不问的想法,木兰不客气地咨询起感情问题来,当然是免费的。   这个问题让木兰想起了一件事。   到底与林真同专业出身,虽然后来职业路截然不同,自我心理剖析却是免不了的。木兰日思夜想,晚上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事情又不只像是梦,倒似曾经经历过的事情。   有天我看到一篇小说,有人通过时空穿越回到过去,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于是陪着自己经历了生命中黑暗的一段。   你不要笑。林真的眉毛扬起,明显不以为然想笑,木兰正色道,你以为我说着玩?   林真忙作了一个让她继续往下说的手势,如果惹火了木兰,想安抚她的脾气也不是那么容易。   后来我就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很胖,别人嘲笑我丑八怪,我躲在角落里一个人哭,然后就有一个人跟我说,你小时候可漂亮了,知道吗?小时候胖胖的小孩,长大后就会瘦下来,变得非常漂亮,就像灰姑娘变成白雪公主。我记得那时我很高兴。梦到这里就结束了,我小时候的照片,一开始瘦的时候确实很可爱,后来长了很多肉,真说不上好看,不过我从小到大不知怎么的就有这么一个想法,外貌什么的,别人怎么看无所谓,自己相信好看就可以了。你说这个梦真真假假的,我总觉得真有那么一个人出现过,可是到底是谁呢,我又一点印象都没有。   木兰十分流畅地说完,皱起了娟秀的眉。   是不是小姑娘的童年里都有公主王子的记忆呢?   如果那个人存在呢?你会怎么样?还是说你以为真有穿越这回事,那个人是你自己?林真微笑起来,木兰这个人,还真是一如既往地维持着一点天真,这一点,也是她非常喜欢的。   我才没有那么自恋好不好!木兰摊手,脸却有点发热,其实我后来又有做一个梦,这回不知怎么的,我长大啦,遇到了小时候的那个夸我的人,她好像没变,然后呢,我们就…就那个情投意合啦!   一口气说完,木兰憋得脸都红了。多么纯情!林真很想笑,却笑不出来,也不能笑。木兰就是这点好,她不喜欢复杂的东西,但又不是不通人情世故,总是会一心一意地完成一件事情,这样的她,遇上合适的环境和人,也会顺风顺水地走下去,化险为夷,周围的人慢慢地会很喜欢她。   而林真,骨子里属于另一种人。她的外表等等,一开始就罩上了美丽的光环,很多人会喜欢她,然而,到底是出于林真本身的排斥,还是她人看透了林真,总之难得有人一直留在身边。所以林真朋友很少,却都是真性情的朋友。   我的性格里黑暗的东西太多。我不知道爱是什么。林真曾对自己如父亲般宽容的导师承认,那时她怀疑以自己的性格,所作的职业选择是否是正确的。   救人者先自救,惟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她人的感受。你只是一个任性而敏感的孩子。导师睿智地说,亲爱的,你把很重要的东西丢在了过去,因此总是勉强掩藏自己。   忘掉什么了呢?林真对导师的话十分介意。木兰的话让林真也想起了以前的事情。那时她不过以为那只是她向往的梦而已,有没有可能,梦其实也是过往记忆的再现呢?   小时候的林真家境优越,但却孤单。她的父母经常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发展到武力动粗。每次物件落地的清脆响声,总是让林真心颤。所以林真小小年纪便孤僻阴沉,不讨街坊喜欢。那时如同旷野里晃荡的厉鬼一般的林真面前也出现了一个人,那位大姐姐似乎总带着灿烂的笑容,带着林真四处探险,车站、学校、水库、后山,很多地方都留下了足迹,梦里的林真开怀地笑着,大姐姐说,该多笑才好,你看,你笑得很可爱。秋天午后的山坡上,听着童话故事,林真趴在那人的膝上睡着了。   真是童话般幼稚的梦!林真梦醒后嗤之以鼻。经历过母亲离家出走再无音讯的林真,早已习惯凡事依靠自己,她再也放不下架子去依赖别人。   天知道,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温柔对待自己,我还能小鸟依人一回么?林真自嘲地想。   天知道,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人,木兰耸肩,年纪比我小的我心理有障碍,年纪比我大的或差不多的,要么早就成家立业,要么精明如狐狸,人家为自己打算还来不及,我又没好到让人刮目相看,人家不算计你就可以了,做梦还是等晚上吧,白日梦做多了精神容易出问题,腹黑御姐什么的那都是浮云!   林真点头。忘了说一点,木兰虽然有点理想化,却并非爱做梦的小女人类型,她其实聪明得很,能看透现实。   木兰看林真面不改色心不跳,泄气地低头,她就知道眼前这人有时候很迟钝,就听不出是在讽刺她腹黑吃人不吐骨头么?还是说她并不认为自己腹黑?真是的,果然要直接打击才奏效啊,林真这家伙反击起来那叫一个毒辣啊,木兰心有体会,一针见血,毫不客气。   这种毫不虚伪的作风,相比起维系表面的一团和气,木兰还是更欣赏这种真小人的风格,其实小人也不见得,这世界浮华腐烂,哪里还有什么君子圣人存在呢?多的是不敢正视自己阴暗的伪君子罢了!   真到了30岁,没找着归宿的话,咱们就相依为命吧。木兰拍拍手起身提议。   行。林真毫不犹豫地答应。木兰高兴地挥手告辞,似乎心里放下了什么。   这几乎是既定的事实吧,林真想,她二十多年都一个人过来了,未来一两年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另一半,开玩笑,如果是木兰的话,那样最好。而木兰,对于自己何时能降低要求,选中一个人,她还真是没自信,因为标准根本没有啊,模糊得很,而自己的固执还有谁更了解呢,嘛,其实,林真也不错,多年好友了,以后会一直维系下去吧。   一年后的同学会,相隔十年不见的老同学都来了,还有当年的一些老师。教授催眠的那位讲师说起课上的一些事情。那时他们为了追溯童年最久远的记忆,也为了体验训练各自的催眠术,两人一组组队试验。   你们还记得当时的事么?坐在旁边的班长问林真和木兰。   我们是一组么?两人疑惑地看了对方一眼,好像还真有这么回事呢,但是她们是怎么做的呢,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酒过三巡,师长年纪大了,提早退场。大家居然咋呼着玩起了国王游戏,都这么大年纪的人了。   毕业的时候你们没参加,这回可不准逃了。班长盯着两人不放。   有这么回事么?木兰喝了酒,兴奋起来,来就来,谁怕谁。   恰好班长是国王,她出的题目是3号亲吻7号的脸颊。   3号是林真,7号是木兰。这真是小菜一碟,这年头礼仪都世界化了,吻手吻脸算什么。   林真与木兰交换了一个眼色,大大方方地准备履行惩罚。   哎哟,不好意思!班长诡异地笑了一下,然后一个踉跄,斜撞在侧过脸的木兰肩上,木兰身体不可避免地朝着林真的方向倾斜,然后好死不死地错位,两唇相接,亲个正着。   哟呵——口哨声响起。   就你搞鬼!两人面不改色地坐正,好像啥事都没发生,齐齐瞪着班长。   哦呵呵!班长干笑着不看两人。   后来班长在街上见到这两人,那时,两人已正式走一块了,班长得意地想: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两丫的总算一起了,老娘大学时就看出她们暧昧得很了,瞧催眠课上两人那温柔劲儿,咱又不是瞎子,害老娘等了这么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     ☆、记一个征婚帖的走向和发展   转自新浪微博   题记:很久没有写博文了,最近遇到一件挺有趣的事情,必须记下来以作留念。   我很喜欢看热闹,偶尔也会凑一脚让其更有趣,我所逛的论坛偶尔会出现征婚帖,通常搭理的人很少,过不了多久就沉了。通常这样的帖子我很少点进去,或者看看题目和主题帖没什么意思就望到脑后了。这次的贴题目平淡无奇,《第一次发贴征对象》,我一开始就直接忽略了。不料第二天一看,好家伙,帖子火了,回复一夜之间蹭蹭地往上长。   我的好奇心顿时发作,点开看到最新回复,原来掐架了。真是意料之中的真相,否则人的鸡血劲儿哪能持续这么久。不过到底是怎么掐起来的?我回到主贴看内容,这边看边笑,怎么说呢,只能说楼主是个挺有意思的人,写出来的征婚条件忒有趣,我们来看看:   先是一大堆排除条件,什么太漂亮的不要,和男人谈过恋爱的不要,感情随便的不要,只看重物质的不要,追求刺激的不要,偏激极端的不要,现实市侩的不要,腹黑精明的不要……   总共八大条,最后来个总结,希望对方思想成熟宽容,个性独立且善解人意,性格积极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热情,留有小天真。   之后便是关于外貌爱好的要求,楼主偏好清爽舒服清瘦秀丽型。楼主顺便将自己的情况也做了一番介绍,总体来说条件不错,中等偏上,是个安静柔和的好妹子。   好龟毛啊!这是我最初的感觉,猜测楼主应该是一个软萌妹子。不过,光是那八大条限制就容易招掐啊!楼主妹子真是腥风血雨的体质。往下看,果然有人说楼主的限制条件太绝对,可能会错过缘分,还有人衍伸开去,揪住其中的一点反推,比如腹黑精明有什么不好哇之类,于是又有人纷纷举例说腹黑精明的好和不好,如此各种,你一言我一语,热闹非凡。   纷繁的回帖中,楼主的身影也偶尔出没,她表示自己的表述不够准确,不足以清楚表达自己的喜好倾向,于是在新回复里竭尽所能地补充了限制的条件和原因,并表示希望大家不要因此而掐架。   真是很认真的姑娘,我想我脸上当初一定带着囧囧有神的表情。于是我也兴致上来,回了一帖,说楼主龟毛又认真,应该是软萌的好妹子,希望她能找到合拍的人。   ---------------   又过了一天,我再去看,发现贴名变成了《我发现我还是征基友好了》,我几乎已经可以想象软萌的楼主囧着一张脸自我吐槽的有趣场景,不由地笑了出来,哎呀,真是太恶趣味了,我连忙端起严肃的表情,去看个究竟。   原来帖子的后面出现了一位高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楼主征贴的最大问题,回复实在精彩,全文如下:   “先不说你的种种限制,我认为你的总结,其实就很少有人能符合条件。你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你希望找一个同样普通的人一起过着平凡快乐的生活,但同时这个人必须善于中庸平衡之道,现代社会里这已经是难上加难,太年轻的人肯定无法做到。我想你或许能做到或者努力做到,但是要找到另外一个这样的人,并且还符合你的外貌和爱好要求,还要彼此看对眼,实在是难如登天。不如你放宽条件,找个差不多的朋友就算了,你若是坚持,应该带有一点点自恋的情怀,估计唯一合适的人,应该只有你的复制体了。”   这个回复似乎令楼主很受打击。从后面的内容来看,楼主很认真地再度思考了自己的发帖内容,发现高人说的是对的,扪心自问,这些条件确实折射出她内心的诉求,在夹缝中艰难地寻求着平衡,要寻找同道确实很难,所以楼主最后决定不急着征婚了,而是改为征友。   于是后面的回复便又集中在了要楼主不要那么快放弃上,也有人表示愿意和楼主做基友。楼主很实诚地表示会和感兴趣的人保持联络,如果能真的成为基友就好了。   最后楼主干脆地请求管理员封贴了,很固执地不再纠缠在这一话题上,即使有人说不必请求锁帖,若是以后有好结果也可以回来汇报,楼主却展现了极佳的行动力,说到便要做到。我甚至猜,楼主很可能已经找到了对象,只是比较低调,不爱招摇。   看到这样的发展,我不禁遗憾没有来得及再插上一脚,这热闹持续的时间也太短了,我也有些想法还没来得及回复呢,总觉得憋着不说出来,心里不痛快的很,于是便给那楼主发了站内短信,表达了对封贴的遗憾等等。这件事我便彻底丢到了脑后。   过了几个月,我突然发现当初那封短信居然因为网络抽的缘故没有发送成功。   = =   于是我添了几句话重新发送。到了第二天,系统提示我那个楼主回复了我,我打开一看,真是出乎意料。楼主说谢谢我的祝福,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还有人记得那个征婚帖,不过就像我当初祝福的一样,拜那个帖子所赐,她确实已经找到那个人了。   难道说就像我猜测一样,封贴之前已经找到了,不过到底是谁?我的八卦心顿时发作,回复中很恬不知耻地扮演了名侦探的角色猜测了一番。   “没什么,你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不过你猜测错了……”   事情的戏剧化是我难以想象到的,我还是用从当事人的角度来描述好了,嗯,两个人,一个叫米兰,一个叫楼兰吧,米兰是楼主妹子,楼兰真是楼主的真命天女。以下是米兰的回忆。   -----------------------   发贴之后,米兰有一段时间没有上网,扑在了工作上。过了三天,她登录之后,发现收到了好几条短信,大多是希望和她成为基友,只有最后的一个不同,来信的人自称叫楼兰,以下是她的短信内容:   “看到你的帖子时,我还以为那是自己梦里发的,所有要求我都想过,但是我知道那并不现实,就像我告诉自己的一样,我回复了你一段话,果然最后你和我一样认清了现实,并且因此打消了打算并申请了封贴。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要不要给你发这条短信。如果反过来是我发的征婚帖,你是否也会立即回应。但现在我想清楚了,如果你有留下电话,我此刻已经毫不犹豫地拨通了你的电话,去听你的声音,虽然在那之前我会烦恼要说什么内容,或者一开始会彼此尴尬地沉默,若是之后会心一笑,就此打破隔阂,我想那时我的心中一定会感到温暖踏实。所以,我现在留下我的号码,等你。”   米兰盯着回复看了很久,就像楼兰说的一样,需要作出选择前,她也经历了长长的思想斗争。最终她拨通了电话……   ---------------   这个楼兰就是贴子里出现的那位高人!   这个真相对于我来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吧。   米兰又说,不仅如此,她和楼兰在现实中并不是没有任何关系,可以算是认识,但是又没有见过面。原来楼兰是米兰高中朋友的校友,毕业前她说起两人很有共同点,应该可以聊到一起。于是从中牵线,让两人先在网上聊聊。通过QQ和短信联系过几次,中间也约了见面但是都错开了,渐渐地热情消退,两人便慢慢淡了下来,后来楼兰换了号,米兰也没存,两人便断了,毕竟没有实体的关系很难维持,人际间也总是不能坦诚以对到相知相惜,就连日日相处的朋友也有可能一拍两散,从此再不见面。   米兰的号是没有换的,所以楼兰接到电话时根本没想到,只是有点诧异从没打过电话的米兰居然找她,接通后,米兰这边自报家门,楼兰顿时便觉得这世界真是奇妙,等米兰也得知情况,她也惊呆了。   于是两人立即约了地方见面,后来的情况便和常见的发展差不多,无非对上眼,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我听完不禁感叹不已,说这样戏剧化的发展,若是当初的帖子没有锁,进去汇报后,会让人叹为观止,闪光到眼瞎吧。米兰说,那样就太高调了,据说在公众场合中秀幸福的人不会有好结果,闪光汇报的就免了。   综上所述,我就用私人博文记录了这个故事,隐去了可能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希望有人看到,能够说出“我终于又开始相信爱情和缘分并愿意坚持”之类的话。对了,你们看的过程中,有体会到我那微妙的混合了眼红、羡慕的那种含着酸味的祝福的感觉了吗?   补记:写下博文后,我一个朋友摸到文下留下了评论,觉得很有即视感,并说曾经也想介绍一个朋友给我,后来想想作罢,转而介绍给另外一个更适合的人了。我私下里一问,朋友说我大概更爱玩一些,而那个姑娘明显是认真的人,而且说过不喜欢腹黑精明类型。然后很纯良地看着我,我就觉得你挺狡猾的,虽然不坏吧,不过不太适合对吧。啊,我不是批评你,而是夸你那啥情商很高。虽然我是认为情商高得世俗化追求很没意思啦……   你那就是不以为然吧,哪里算夸奖了,我无言以对,同时总算是明白自己写博文时那种微妙的酸味来自哪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青梅之恋   幼儿园的时候,莫娇娇常被时髦的妈妈打扮成小公主模样,而来接莫娇娇的爸爸也是小朋友们见过的最漂亮的人,惹得小朋友们羡慕不已。那时候的莫娇娇脾气也像小公主一样高傲,等闲不理人。至于涂琪琪则是再普通不过的小女孩,温顺乖巧,只有常年进医院的病弱身体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不过谁都不知道,升上小学后,莫娇娇的时髦妈妈和别人走了,没多久涂琪琪的爸爸也去世了,两个人几乎同时成为了单亲家庭的小孩。没有谁知道两家其实是世交邻居,莫娇娇的妈妈和爸爸和涂琪琪的妈妈小时候认识。   “不许告诉别人我妈妈跟别人跑了!”莫娇娇将涂琪琪堵在后院里威胁,这时候莫娇娇比瘦弱的涂琪琪要高,胳膊将娇小的涂琪琪围在自己和墙壁中间,活脱脱一副欺负人的场景,可是威胁的人自己眼睛却先红了,为了增强气势,她使劲想着威胁的法子,“不然、不然我——”   话还没说完呢,涂琪琪乖乖地应承了,“我不会说的,妈妈说不能说别人闲话。”   就你有妈妈!莫娇娇生气地想,我还有最漂亮的爸爸呢!有什么了不起!可是内心里莫娇娇依然羡慕着涂琪琪,有那样温柔和气又尊重小孩的妈妈,莫娇娇的妈妈脾气不太好,而涂琪琪的妈妈却是老老少少都喜欢,尤其是小孩子。   “还有,在学校里不要找我说话。”   哼,才不想和涂琪琪做好朋友呢!莫娇娇气愤愤地想。   虽然如此说,两人总是一起上学放学,莫娇娇常常留在涂琪琪家里吃饭。因为漂亮爸爸工作很忙,不能回家做饭。小学时代就这样无惊无险地过去了。安静的涂琪琪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而莫娇娇却常常呼朋引伴,热闹万分。   -------------------   初中的时候,莫娇娇像是突然失去了兴致一样,整天冷冷淡淡的,也不和人交朋友,只是和涂琪琪说几句话。这时候涂琪琪的性格获得了同学们的喜欢,就算她生性被动安静,仍然有许多人找她说话,男男女女络绎不绝。   莫娇娇冷眼旁观,那么多人聒噪,也不嫌累,于是愈加冷艳高贵,睥睨众生。这是典型的中二期症状,莫娇娇的表现无非也是自以为深沉清醒,世人皆醉皆糊涂,并以能承受孤独为荣。   这日莫娇娇看到涂琪琪手里拿着一封类似情书的玩意,很稀奇地要过去看,涂琪琪也就乖乖地给她。三下五除二拆开信封,直接掠过抬头进入正文,一目十行,落款也懒得再看,莫娇娇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把信递给她,开始评论,“这样的信我写得比他好十倍!而且字也难看得很,一无是处,赶紧还回去吧。”   所谓还回去,就是拒绝的意思。确实,莫娇娇的语文是十分得老师赞赏的,因为她选择了和书做朋友来对抗孤独,至于涂琪琪则写得一手秀丽的行楷,也是老师极为称赏的地方。   涂琪琪点了点头,“妈妈也说初中时候就早恋不太好。”   听上去好像高中时早恋就没关系一样。   第二天是周末,莫娇娇照例跑到涂琪琪家里,涂琪琪正在书桌前写作业。招呼过以后,莫娇娇趴在床上开始看小说,一边看,还能抽出心思和涂琪琪聊天。   “阿姨不在家去哪里了?”   “买东西。”言简意赅。   “什么时候回来啊?”   “不知道。”   “那什么时候出去的?”   “……”   涂琪琪无奈地放下笔,她必须一心一意学习才行,一旦有干扰,就无法集中。幸运的是,救星很快到来了。门外突然传来了敲门声,却是涂琪琪的妈妈回来了,送来点心给两人。虽然门没有反锁,尊重女儿隐私的涂妈妈总是会先敲门。   涂琪琪无语地看着莫娇娇猛地从床上坐起,一收懒散作态,极为端庄地坐到床沿,装作认真地研究着书上的内容。虽说已经习惯了,可是涂琪琪依然不得不惊叹莫娇娇的变脸速度。   “请进,妈妈。”   “阿姨好!”莫娇娇很是淑女地问好,涂妈妈抚摸着她的头,真可爱,两个小丫头现在一般高了。莫娇娇露出了像小猫咪一样享受的神情,让涂琪琪觉得极为神奇。   涂妈妈很快便走了,莫娇娇显出原形,心花怒放地在床上翻滚着,啊,真好,要是长大后也能变成涂妈妈那样的人就好了!   翌日到了学校,涂琪琪淡定地将情书还给一名高大的男生,面对着对方眼巴巴的神情,叹息着摇了摇头。   “她说一字不好看,二写得还没她好,所以你放弃吧。”   大概同龄人都没有希望吧,涂琪琪想,她认为莫娇娇喜欢年纪比她大,比她成熟的人,譬如自己的妈妈那样,性格、外形相似,莫娇娇一定会喜欢的吧。   ===================   莫娇娇的奢望到了初三便泡汤了,只因为她的身高上初中后就没变过,而涂琪琪则比她高了半个头,风水轮流转,这是两人父母基因的作用。仰头看人这一点莫娇娇真是不习惯,小时候还不咋样,涂琪琪越长越像涂妈妈,不说性格,身高也在看齐。莫娇娇的心情十分微妙复杂,怎么可以这样,她才是立志要向涂妈妈看齐的。   于是初三的后半段,涂琪琪发现莫娇娇突然变得阴晴不定不可理喻起来,总是喜欢找自己茬,有时候又爱理不理的,冷淡得很。涂琪琪倒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莫娇娇不管怎样她都不奇怪,照样过日子,她也不上赶着去讨好莫娇娇。   这样的情况便一直持续到了高中时期,因着稳重的个性和稳定的成绩,涂琪琪被老师、同学倚重,人缘竟变得极好。这时候莫娇娇和她并不在一个班,并不知道,而莫娇娇本人则被两极化地对待着,女生排挤,男生却赶着讨好她,莫娇娇觉得不耐烦,女生看在眼里,愈发断定她爱装,铁了心讨厌她。郁闷的莫娇娇有了向着问题少女飞奔而去的趋势。   这时候的莫爸爸决定要和涂妈妈结婚了,莫爸爸以为莫娇娇一定会举起双手赞同,但没想到却遭到了激烈的反对,甚至绝食拒绝上学。   关在房里的莫娇娇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失败,现在她谁都不想见,体会到了真正孤单的感觉,可是心里的想法自己也不太清楚,很喜欢的涂阿姨以后要变成自己的妈妈了,应该是很高兴的一件事吧,可是也太意外了。   这个消息对于涂琪琪来说也挺意外。涂妈妈告诉她后,她第一时间问出了关心的问题,“我需要改姓吗?”   没必要。   涂琪琪顿时松了口气,然后考虑到这件事带来的改变,意味着她和莫娇娇将成为姐妹,确切地根据出生时间来看,涂琪琪是妹妹。内心微妙地也介意起这件事,可是大人的决定她们无法反对,她决定去找莫娇娇这个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发发牢骚。   莫娇娇昏沉沉地开门让她进去,她因为晚上吹风受凉感冒了,躺回床上继续迷迷糊糊地睡觉。这倒是涂琪琪第一次看见总是生龙活虎的莫娇娇露出柔弱病态的模样,不习惯地在床边坐下,一时间涂琪琪不知道说什么。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况且他们说了我们不用改姓,我也挺难想象和你成为姐妹……”确实很难想象两人像那种相亲相爱的姐妹,“你确定不告诉人你生病了吗?”   “不许去!”莫娇娇揪着涂琪琪的衣袖不放,有时候她的性子确实执拗得要死。   看她可怜兮兮的样子,涂琪琪不禁也同情她了,伸出手在莫娇娇天然卷的头顶摸了摸。这一摸不得了,莫娇娇的泪腺被彻底打开,各种不明的委屈和困惑化为泪水倾泻而出,吓了涂琪琪老大一跳,没见过那么歇斯底里的哭法……   最后很过分的是,莫娇娇将自己的衣服当成了手帕,死死地抱着她哭个不住,无奈之下涂琪琪也心软了,两人这算是绑到一根枝上的蚂蚱了,不得不比以前更操心这家伙才行。虽然自己年纪比她小,怎么看都像是自己是姐姐才行。   ------------------   若是没有涂琪琪的监督,两人不会考进同一所大学,读同一个专业,住同一个宿舍,外人看来形影不离。   “你们是青梅竹马啊,难怪感情那么好。”同学们一开始便接受了这个设定,后来便问了,“你们两在谈恋爱吗?”   “是呀~”——莫娇娇   “怎么可能!”——涂琪琪   为什么不可能!莫娇娇板起脸,将涂琪琪拉到没人的地方质问,她可是当真的,可是每次琪琪都不信,明明父母也不反对的。   涂琪琪忍不住叹气,这个人不过是把自己当替身吧,到现在依然在涂妈妈面前露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乖巧得要死,然后老不忿自己的父亲出现打扰。   哼,你一点都不像!至少无情无趣这一点就不像。莫娇娇跳脚,每次亲她都没什么反应,简直就是故意吊着她嘛,看她好戏,一点也不温柔,又缺德,哪里像了。气死她了,总有一天自己要狠狠地离开,让她再来求自己原谅才好。   涂琪琪叹息地想着母亲的话,她说娇娇性格像生母,渴望别人的关爱,不过她也和生母不同,心性要稳定多了。若是和她在一起,生活会挺有趣,但是却不能时时顺着她,得让她主动负起责任,否则就镇不住她,然后一切就结束了。   我可不打算谈第二次恋爱。涂琪琪想,只有一次就已经够耗费心思了。   “你说得对,我的身体至少肯定没有妈妈好。”涂琪琪将半个身体悬在莫娇娇身上,在她耳朵边吹气,“亲爱的,在我呜呼哀哉之前,请不要抛弃我……”   “你胡说什么!”莫娇娇顿时绯红了脸,心中又气又急,瞧这个人总是爱提自己身体不好,哪天就住院了,像生父一样告别人世。莫娇娇不喜欢这样的话题,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让她不说的办法只有唯一一个。   主动吻上涂琪琪的时候,莫娇娇怨念地想,该死的!这辈子,这个人难道就不会主动吻自己一次吗? 作者有话要说:     ☆、遇攻则攻逢受则受的凯瑟琳(上篇)   元旦过后,南国气候潮湿多雨。到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早上,出门时天上掉了几滴雨,我回头又将折叠伞收进了包里,心情却有点忧郁。若是一个晴天就好了,意味着我的新工作会光明如晴天。上一份工作就职的那一天也是个雨天,天空昏暗阴沉,就像预兆一样,过去的一年中我过得十分压抑,年前忍不住主动辞职了。   半小时后下了地铁,外面雨势已经很大,附近的写字楼都有几步路,这种天气里若是没伞,这个距离已经足够淋湿感觉不舒服了。快走出地铁口时,我提前从包里拿出折叠伞。听到我前面的一个年轻套装女孩嘀咕着怎么下雨了真倒霉这样的话,应该是出门较早,所以没带伞吧。看她犹豫了一下,然后似乎打算就这么直接往往雨里冲,我心里冒出要不要和她共伞的念头,这样不过是举手之劳。然后我听见了一个十分开朗的女声。   “你到哪里?不介意一起撑伞的话,我们一起过去吧?”   淡绿色的伞像花朵一样盛开。主人的背影看起来很纤细苗条,头发刚到肩下。套装女孩似乎指了指一个方向,两人便向前移动,踏进了雨雾中,往斜对面的写字楼走去。我也撑开伞横过马路进了马路对面的广场,里面15楼便是我未来要工作的地方。我深呼吸一口气,走进大厅来到电梯间,按下了指示键。   正是上班高峰,我等了足有三分钟才等到了上行的电梯,门一开,一群人便一窝蜂涌了上去,我被挤到了靠近门口按键的地方,门正要合上,一个拿着淡绿色雨伞的女孩子及时走了进来,占据了最后空余的空间。   啊,是刚才乐于助人的女孩子,正面看去五官挺秀丽,身高和我差不多。我按上了关门键,门慢慢合上,最后却被一双手拦住,喀拉一声自动又退回了两边。   外头站着一对男女,疑似情侣。男孩子让女孩子先上,结果电梯却响起了超载的警告。   “你往里面挤挤,或者换个位置就没事了。”男孩子一边经验丰富地指点着女友,一边也侧着身体便挤了上来。   我被挤得几乎紧靠在墙壁上,而淡绿伞的女孩也往我这边倾斜了过来,近到我可以闻见她头上清爽的洗发露味道,是野雏菊,我喜欢的味道。刺耳的警告铃中,所有人都沉默地看着两人的行为,等男人似乎也要上来时,有几人陆续冒出了“超载了”的提醒,声音不怎么大,所以男孩子根本当没听见,使劲地往里面挤。我听见了后面有人低声地表示着不满。   然后不知怎么地,淡绿色伞的女孩被挤了出去,男孩子取代了她原来的位置,面不改色地越过我头顶,按下了关门键。   真是不要脸的男人啊,大概淡绿色伞的女孩子不愿意那么挤,所以宁愿等下一趟吧。   地铁门来不及开始合上便被人挡了回去,淡绿伞的女孩子提高声音,“这对情侣,你们也太不要脸了吧?先来后到不懂吗?把我挤下来是要闹哪样?”   原来淡绿伞女孩不是自己自愿下去的。那对情侣确实是厚脸皮,都不说话。男的一副没听见的模样,倒是女的不安地动了动身体。   到底还上不上了,再耽搁就迟到了。我又听见了细微的抱怨声。   “我说里面的人,你们自己都看见了,到底是谁的错。除非你们两个有非抢先不可的理由,否则今天我就耗在这里了。各位,上班迟到你们就怪这对情侣吧。”   这话说得很厉害,我不禁佩服地看向淡绿伞女孩。气氛突然变得尴尬起来,然后情侣中的女孩终于受不住了,拽住男人踏出了电梯,低头冲着淡绿伞女孩说了声对不起,倒是男人还不服气,狠狠地盯了一眼淡绿伞女孩。   淡绿伞女孩昂着头跨进了电梯,我连忙按下关门键。女孩低声笑着说了谢谢,然后偏头往楼层指示看了看,便沉默地望着电梯门。15楼是这部高层电梯停靠的第一层,时间过得很快,叮一声门开了。淡绿色女孩当先跨了出去,我也随后迈出脚步。同时还有一个年级有点大的女性也出了电梯。   我们都往同一个方向走,那里是我未来工作的地方。真是够巧,我们三人原来在一个公司工作。我走到前台,说了是新入职的员工,前台便又叫住了跟在我们进来的女子,“萨拉姐,这是你XX部门新来的人,麻烦你顺便带她过去吧。”   萨拉脸上画着淡妆,嘴唇很薄,眼神里透露着精明的神色。她笑着点点头,“原来你是新来的,难怪没见过你。”   我也笑了笑,“我也没想到同一部电梯下来的三个人恰好都是同事。刚刚电梯里那位同事行事风格真是特别呢。”   真是既让人佩服又欣赏,我默默地想,虽然这是闲聊,为了和同事搞好关系的手段,但是心里却觉得不舒服,这么刻意,就像背后偷偷说人闲话坏话一样。我要吸取前一家公司的教训,不能再只埋头工作,而不与同事们打成一团。那样的话,我可能会再次被排挤,不论是否喜欢,你若是不和同事们一样摸鱼背后说老板坏话人前讨好,你便是异类,只会过得不愉快。那是不成熟的表现。   “呵——”萨拉冷笑了一下,“那是凯萨琳。她可厉害了。”   “怎么厉害了?”似乎话题只能这么继续下去,否则中断便不知道如何办了。   萨拉的话匣子便打开了,似乎忍了很久,终于找到机会发泄了。一开始她还尽量说得委婉,说凯萨琳行事变化多样,有时候会抓着人不放,得理不饶人,很难缠的,别人都不敢惹她。当然,也有人说她性格还不错。两种评价差异有点大,就像早上我看到的一样变化很大,吓人一跳。   最后萨拉说出了自己的评价,认为凯萨琳是一个两面三刀,生活混乱的女人,让我不要招惹去招惹她。   “据说她和上司关系暧昧,夹缠不清,然后又和下属混到一起,真是够恶心的。”萨拉嫌恶地撇撇嘴,“她的上司和下属都是女的,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当然明白萨拉暗示的意思。“谢谢你的提醒。”   萨拉露出了孺子可教的神情,挥手告别后去了自己的办公区。所在部门的同事将我带到了安排的桌位上,让我先等一会,等一下上司来了会再找我谈谈工作。看来我今天来早了点,手里一边收拾整理着桌面,脑海中回忆起刚才萨拉的话来,决定按照她所说,远离那位凯萨琳。我虽然欣赏她的工作,但本能觉得那个人属于那种天生的焦点风云人物,呆在这样的人身边,一定会很不安。因此回避是正确的选择,至于凯瑟琳的性向问题,我倒是不怎么在意。   -----------------   一个月之后,我每天提早半个小时上班,适应了新公司的节奏和氛围,和同事们也维持了适度的距离,井水不犯河水,就算我不问,也听到了许多八卦,尤其是关于凯瑟琳的,当然还有萨拉的,真真假假我姑且听听,也不当回事。   传闻那位萨拉小姐也是个厉害人物,闪电结婚又离婚,和自己的男上司也有着暧昧关系,不过她善于做表面功夫,在上头面前很会装,不时打压部门里的新人以确保自己的地位。个性上爱玩,心情好时对你很热情,心情不好时啥难听话都能骂出来,变脸比谁都厉害。   至于那凯萨琳,部门里一位很公正的同事比较客观评价,说她还年轻,不会装所以无意间树了很多敌人。按照她的说话,凯萨琳面对蛮横无理的人就会针锋相对,变得比对方更加尖酸刻薄,毫不相让。但是遇到单纯好相处的人,也会变得好商量,非常热心,尤其照顾那些短期的实习生。   至于性向的事情,我倒是有点好奇,不过关于这方面,那位同事却不会说到。不过我倒是见过和凯萨琳绯闻牵扯的两位女性,一个雷厉风行,精明干练,能力非常卓绝,另一个则小鸟依人,说话温柔,做事认真细致。一个清爽短发,一个长波浪卷,平心而论,两个都是美女,无论哪个和凯萨琳站在一起,画面都会非常美丽和谐。在不在一起是她们的自由,别人也无权干涉,不过若是凯萨琳在中间摇摆,我也可以理解,还会羡慕她桃花运真好。但若是凯萨琳脚踏两条船,我就要用另外一种眼光看待她了。   事实上我和凯萨琳的部门没有什么来往。但我还是关注着凯萨琳的事情,觉得这个人实在是有趣。以至于有个周末在超市里买东西,收银台附近看到她时我惊讶无比。因为隔壁新开了一条结账通道,前面许多人便拥到了那里,我前面突然空缺了一段距离,于是补了上去,发现排在我面前的人恰巧就是推着购物车的凯萨琳。   为什么凯萨琳会出现在这里的超市呢?而且就排在我面前!难打说她也住在附近?那么要打招呼吗?虽然我们从来没有直接说过话……   脑海中的念头不过出现了一两秒,已经轮到凯萨琳结账了,她上前一步,侧过身子面对收银员。我依然站在原地不动。   “你再往前走一点吧?”后面的人提醒我。我连忙往前跨了一大步。凯萨琳听到动静,抬头看了眼这边,视线落在我身上,停留了几秒,像是认出了我,突然冲我一笑,又回过头去在收银员的提醒下掏出了银行卡结账。   正是晚间购物高峰时期,我也没有心思去关注其他,只是配合将物品拿出来刷条码,装袋,然后快速掏钱结账,提起袋子走人,动作干脆利落。混在三三两两的人群中走出超市,夜色中空气宜人,我吁了口气,呆在拥挤的人群中久了,便会觉得呼吸有点困难,还不如一个人呆着更自在。我是很享受一个人寂寞孤独的那种感觉的。   “等一下!”有人从门口一侧凑了过来,似乎在那边等了一会,原来是凯萨琳。她的侧脸显现在门口的灯光下,上面带着微笑,眼睛也闪闪发亮。   “我认识你。你认识我吗?”   这是什么奇怪的问话!若是不知情的人一定以为很自恋。我从来不说谎,但既然她都问了,我保持沉默也说不过去,于是点了点头,为了不显尴尬,反问了一句,“你怎么认识我的?”   “我还记得那天你帮我按下关门键的事呢。”凯萨琳高兴地回答,“对于好心帮过我的人,我总是过目不忘。而且你后来也跟在我后面进了公司,没想到我们居然是同事。我听说你们部门来了新人,非常稳重认真,很适合干财务这一行。我曾远远看到过你,同事告诉过我那就是新来的人。我就更加记住你了。”   不过那样微小的一件小事,她居然记得很清楚。我不禁心里佩服,而她说到的对于我的评价,我不禁苦笑一下,我的性格和做事方法基本没什么改变。不过以前得到的评价却是阴沉难以捉摸,甚至心怀叵测。于是我被所有人排挤了。   “在这里遇到你真巧。你也住在这附近吗?奇怪以前在超市和上班的路上并没有见过你啊,难道是时间错过了吗?以后一起上班吧,一路上也不无聊,我就喜欢你这种性格的人,天生很有好感。对了,你几点出门,我们约个时间在XX站门口汇合吧。”   这种人——   真是我没遇到过的类型。我并不太愿意突然就开始跟一个不熟的人一起上班,突然变得那么亲密,我们根本还不了解对方,走到一起能有话题可以聊吗?当然了,像她那样性格,不愁没得说。对于我来说就有点煎熬了。因为我实在是不怎么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况且我上班是走的另外一条路线,希望早上沿着河散步,走到一公里外的另外一个地铁站去上班。我心里很不乐意突然改变已经习惯的路线。   “我习惯从XX站上车。”我并没有直接拒绝她,但意思却很明显,为了不显得冷漠,我又补充了一句,岔到了其他话题,“我的性格没什么好的,再说你也并不怎么了解我。”   “你好像认为我说话太满。”凯萨琳扑哧一笑,“你也许会认为我无凭无据为什么那样认为。不过我确实感觉你至少是不乱说话的人,而且你虽然不爱说话,但是思想却很开明,会尊重别人。一句话概括,你的人品我可以信得过。”   她说对了,我无话可说。那是我一直坚持的人生原则,她却知道了,明明我表现得那样冷漠不合群,会被其他人认为不好相处。她却感觉到了我轻易不展露的内心,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   “我是不是吓到你了?”一起站在马路边上等红绿灯,凯萨琳察觉到了我的异样,语气里开始带着小心翼翼,“如果冒犯到你了,我向你道歉。有时候我这样直接的性格,总是会让人心里不舒服。你生气了吗?”   不舒服倒未必,不自在却是必然的。她能突然将两个人原本遥远的距离一下子拉近,让人不知道如何应对。   “我没有生气,有什么好生气的。”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感觉到凯瑟琳松了口气,“你不会说假话骗人。”   又是诡异的直觉,依然说对了,我的性格确实有着不说违心话的固执。绿灯亮了,我们沉默着到了马路对面,我准备往左拐,那边才是我家的方向。而凯瑟琳却要往右边去,到这里我们必须分道扬镳了。   “我就猜我们住的方向不一样。”凯瑟琳站在马路的台阶上,昏暗的夜色中不太能看清她的脸,“难怪你选择了另外一条路线上班。那边离你家更近一些吧。再见~”   “再见。”   我很高兴她没有再纠缠下去,否则我会变得不知所措而心里烦躁。变化太快了,不在我的预料之内,也不是我能应付的,我得出一个结论,我真是不善于应付凯瑟琳这样热情的人,以后还是离她远一点吧。 作者有话要说:     ☆、遇攻则攻逢受则受的凯瑟琳(下篇)   我原本打算疏远凯瑟琳,但临近过年,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联络突然增加,我的计划后来被打破了。不知何时凯瑟琳进入了我的生活,又慢慢变成了朋友,连我自己也不清楚。也许是缘分,或者是凯瑟琳调整了节奏,过程中我并没有觉得不自在,只是顺其自然地便熟悉起来,熟悉到凯瑟琳可以将和上司/下属的事情全部告诉我,而我也不用再三考虑,站在朋友的立场,指出她行为冲动的地方,甚至毫不客气地批评责骂。   凯瑟琳对自己性格的说话是,她不乐意被人欺负,也不喜欢欺负别人。换言之,她不吃亏,但也绝不占人便宜。在她的观念中,会欺负别人和让别人吃亏的人,自然不算好人,她当然要不客气地反击回去,否则太不公平了。   “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公平。”我有点无奈地评价,“要是遇到蛮不讲理的人,你会吃亏的。”   “顶多只有相对公平,我知道的。既然我打算遵循着本心那样去做,也就做好了有一天踢到铁板的心理准备,到时候吃亏也是我活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哇,我才不会觉得自己一直就站在正义的道这边,说不定哪天也就失了分寸,让很多人讨厌了。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是没打算要改掉,或许哪一天撞得头破血流就学乖了。我知道你是不会说出那种让我改掉的话的,所以我很喜欢你这个朋友呢。”   我确实不会跟她那样说。因为我也有不愿意放弃的地方,虽然社会让人变得圆滑,但有些棱角在我看来不能放弃,变成随波逐流毫无原则的人,与黑暗同流合污。或者我其实和凯瑟琳骨子里是同一类人,不合时宜的怪人。不同的是,我是隐藏逃避着消极抵抗,而凯瑟琳却勇敢地直面鲜血。按照鲁迅先生的话,她是真正的勇士吧,我从内心里佩服她的勇气。在她的性格感染下,我也变了,碰到有人胡乱传谣,说话就当泼水一样不负责任,我会严肃地提醒一两句。有一次,部门内的实习生和其他人在说凯瑟琳的感情绯闻,随着时间的变化,传言更加不堪入目。而那些人却当做笑话,说得很开心。   “我今天制止了新人对于你节操的诋毁,你还不快感谢我。”   “我早就被黑得没边啦。”凯瑟琳两手一摊,一脸轻松,“无非就是我那么招摇,不过是仗着有人庇护,不正当关系之类的。至于那些说脏话的人,也不怕脏了嘴。反正她们我也不在乎,随便她们去说好了,公司只看业绩,她们有那个心思说闲话,还不如埋头做事。”   后来那个实习生我和老大讨论过以后,一致认为性格浮躁,不足以胜任财务类职位,没有让她留下来成为我的助理,而是从外面找了一个有一年经验的沉稳女孩。   “都说无风不起浪,空穴不来风,你和你上司、下属三个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复杂关系?”   我不过是出于好奇心就那么一问,说完便觉得涉及隐私而不妥,便赶紧补充了一句,“我就是好奇,你不说也可以的。”   “没什么不能说的啊,我坦坦荡荡的。”凯瑟琳笑眯眯地回答,“况且和你说也没关系,反正你不会说出去。”   这倒是真的,任何秘密到了我这里,便不会再往外传。   按照凯瑟琳的说话,当初她确实是被上司一手招了进去的,而且非常照顾她,很喜欢她。像传言中一样,是那种不一般的喜欢。当初招她也不全是因为凯瑟琳的能力。凯瑟琳说到这一点悻悻地很是不服气。于是工作中凯瑟琳非常努力拼命,想证明自己的价值,甚至和上司吵了起来,无非是想让上司一视同仁,不要特殊对待。   “我的上司性格很强势,你也知道吧。你觉得我性格怎么样,强势吗?”凯瑟琳说到一半突然问我。   我想了想,斟酌了一下语句,“看情况吧,你属于那种遇强则强的类型……”   “果然还是你最了解我。”凯瑟琳拍手大笑,“我这个人很喜欢平等,不愿意被人居高临下地对待,觉得自己不被尊重。当然我也不喜欢居高临下地命令别人。说实话,我知道上司喜欢我,我也欣赏她。倒不是考虑办公室恋情的麻烦,只是我控制不住跟她硬碰硬,一点也不示弱。这样在一起怎么相处啊,所以我没法子喜欢她。后来就跟她说清楚了,彼此做朋友就好。”   “她就那么放弃了?”   “等我剪掉她最喜欢的一头长卷发,说要向她看齐,她就死心啦。”凯瑟琳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她的上司很喜欢那种外表看上去美丽温婉的纤弱女孩子。只不过当时的凯瑟琳很具有欺骗性,内在里不怎么斯文柔顺。而凯瑟琳的上司也是就事论事讲道理的人,拿凯瑟琳也没办法,时间久了也就淡了感情。   “后来我还撮合了她和我的下属呢。你不觉得她们的性格正好互补,很合适啊,现在她们过得很开心。看来我很有做红娘的天分!”   凯瑟琳又抖出一个爆炸性消息。这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传闻中凯瑟琳的下属可是很仰慕她,甚至为了她和男朋友分手了,谁知道私下里居然和凯瑟琳的上司走到一起去了!但如凯瑟琳所说,两人确实很相配。   “这么说,你不过是她们关系的烟雾弹?这样私密的事情,你们怎么对上号的?”   凯瑟琳说自己的感情观是男女都喜欢,性别不重要,性格人品才关键。当初面试时问到私人问题,因为聊得投机,上司便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凯瑟琳老实回答没有,表示宁缺毋滥,自己要求很高。于是上司便问她不会没谈过恋爱吧。凯瑟琳便赶紧否认,说以前喜欢男人,曾经暗恋的也是斯文的男孩子。那段时间凯瑟琳正发现了新世界,认识到自己对于女性也很喜欢,甚至觉得和女孩子在一起生活更能接受。于是无意中便把心里想法带了出来。这一点自然被精明的上司察觉到了,她也没有说破,只是后来发现凯瑟琳性格颇为可爱,喜欢的感情变得炽烈,便展开了追求。当然最后失败了,她对于凯瑟琳的估计出现了错误。   这位上司后来看清真相,重新评价了凯瑟琳的性格,“按照我们圈子里的话来说,凯瑟琳你的性格属于那种遇攻则攻逢受则受的类型,工作上还好,感情上太难搞定了。”   至于凯瑟琳的下属,比我早一个月进入公司,性格很小女人,性格比较柔顺,向往那种精明能干又温柔的人,到了凯瑟琳身边后,一比较之下,觉得自己一直忍受的男友实在是太过于大男人主义,终于和他分了手。只是她还没怎么喜欢上凯瑟琳,凯瑟琳便将她介绍给了自己的上司,两人一拍即合,相逢恨晚,很快便陷入了热恋。凯瑟琳便也落了个干净。只是关于她的流言却没有停止,反而甚嚣尘上。   “你是不是得罪了公司里某些人啊,比如像XX部门的萨拉?”   我见过的人当中,大概只有萨拉一直坚持不懈地背后说凯瑟琳的坏话。但是我又见过两人在一起谈论公事,又完全看不出萨拉有什么表示,一副公事公办的敬业态度,转头就翻脸不认人。我都要佩服她了,只能猜凯瑟琳可能什么时候得罪了她。   “萨拉?”凯瑟琳想了想,她对于不太喜欢的人,记忆力就不怎么好了。“啊,我想起来了,不过是有一次看见她骂实习生,我看不过去说了几句话。她骂我多管闲事,我告诉她做事不要太过分,老天都在看着。亏心事做多了,还是积点德,得饶人处且饶人,就不用担心报应了。”   “你说话真够刻薄的,句句都戳到她心里去了,难怪她那么恨你。”   “真是冤枉,当初说那话时我根本都不知道她背后那些糟心事呢,只听说她对于实习生很过分,于是打抱不平说几句公道话。我连骂人也是就事论事,不会扯到别的事情上面。没想到那么巧,几句俗话恰巧戳到她脊梁骨上,她自己想多了,以为我故意针对讽刺她,气得要死。我见她那么生气,反正自己话也说到那个份上,就自己走了。原来她那么恨我啊!”   虽然语调有点夸张,凯瑟琳却看不出害怕的模样。   我为她感到担心,“我觉得萨拉厉害得很,你就不怕她陷害你?”   “反正大不了辞职走人呗。况且最后搞不定谁赢谁输呢,只要有真本事,我还怕什么。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不过若是辞职找新工作,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和你在一起了,所以我还挺舍不得的,公司里呆的也还好,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轻易离开的。”   我也觉得这家公司让我呆的比较自在,除了那些爱八卦的长舌以外,上头的人都是比较赏罚分明,看重员工能力,不会让私情蒙蔽了自己的判断,一切还算相安无事。   ==================   春节过后,凯瑟琳的上司因为合约即将到期,打算离职,高层的人都出面挽留她,把她提拔成为高层管理的一员,重新签订了合约。但当年和她一同进入公司的另一位中层却感到心里不平衡,愤而提出辞职,公司虽然提出在薪酬上给予增加和补偿,但这位中层却觉得受了伤害,决意离开。而他信任的得力下属萨拉也跟着离职,三月的最后一天,两人离开公司,一起跳槽去了同行企业。   “哎呀,这样就不能跟她撕破网决输赢了!”凯瑟琳开玩笑表示遗憾。   “你是在幸灾乐祸吗?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那位中层离职以后,因为事出突然,难以找到合适的人选,于是凯瑟琳升了半级,暂时替代了中层的职位。不过以公司实际的原则和凯瑟琳的能力,这暂代过不了两个月就会变成正式任职吧。   “我哪有!”凯瑟琳举手抗议,“我这不是因为升职特意破费请你吃饭吗!”   我打量了一下周围的餐厅,“那还真是让你费心了,请我到这么讲究的地方吃饭。你是诚心捉弄我对吧,也不提早说一声,害得我穿得这么随便,扎着简单的马尾就跑过来了。我真是服了你了,好吧,恭喜你升职,这是给你的礼物。”   要不是知道凯瑟琳这个朋友不会害我,我肯定认为她故意整我。不过我心里憋屈,所以看她得意便忍不住打击她,看她委屈失意,哪怕知道她是故意装出来的,也赶紧安抚她。   “咱们不管她们怎么看。你看我也不怎么正式啊。而且我觉得你的马尾很好看,我很喜欢,你的打扮我也很喜欢,你整个人我都很喜欢。”   “嗯,我也喜欢你,可以了吧。”我头也不抬地吃着冰淇淋。   “真的吗?太好了!”   至于这么激动吗?我不解地抬头看着凯瑟琳惊喜交加的表情,爪子占住了我的双手,使得我没法继续吃冰激凌。   “今天是愚人节,你不知道吗?”这一天所有人说话都变得随意许多,所以我也放松地跟着开玩笑。   “是吗?我不知道!”凯瑟琳眨了眨眼,“你以为我在骗人开玩笑,所以才说也喜欢我吗?”   大概便是这么回事。但是她那么说是什么意思?我突然觉得脑袋有点发晕,本来简单的事情也不能好好地考虑了。   “我是认真的!”凯瑟琳盯着我的眼睛,“我没想到会在今天就那么说了出来,原本还想等过段日子,比如到了五月份你生日再找机会好好表白。毕竟我们才认识三个多月,虽然我很确认自己很喜欢你,却不清楚你的想法。所以刚才你说也喜欢我,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结果却只是愚人节的玩笑吗?你对我就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那是愚人节的玩笑吗?是因为愚人节的气氛而放松了心防顺口说出来的心意?因为凯瑟琳总是直接夸赞人,已经习惯了她的这种行为,于是把之后的表白当成了相同性质,加上又是愚人节,便以为不过是玩笑而已。我大概从没奢望像凯瑟琳这样的风云人物怎么人会喜欢无趣的我呢!   “我那么阴沉难相处的人,你居然会喜欢上?”我垂下眼帘,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只觉得被凯瑟琳握着就像被火包着,很难受很不自在。   “你在妄自菲薄吗?这样的理由我可不能接受。”凯瑟琳的声音听上去很冷,“你不要那从前同事的评价来敷衍,你根本不是这样的人,只能说你从前的同事都不怎么样,你曾经的公司氛围也留不住像你这样的人才。她们瞎了眼才不知道你有多好!我的眼睛可是好好的,早就发现你是一块璞玉,所以才喜欢上你的!你若是不给出个让我心服口服的理由,我是不会放弃的!”   “璞玉什么的……”我无奈地叹息,这人也有激动得无限扩大延伸以致失去理智的时候。“你未免太大言不惭地将自己比作不世出的伯乐了吧。放心,我没那么自卑,也不会就此看低自己。我倒要问你了,你这么咄咄逼人要我说出一个理由,我若是不说你能怎么办?你是要更强势地逼着我说?何必强人所难,变得那么激动?你先冷静一下,我也不过是想知道你喜欢我的理由而已……”   我和凯瑟琳一样,都不喜欢被强势地命令和对待,只会下意识产生逆反心理。素日的相处红,双方都注意了分寸,因此从没有吵过架红过脸。但今天这样特殊的场合下,凯瑟琳的话太过于突然,我不知道怎么反应。而凯瑟琳也误解了我的意思,反应过度。虽然听到她的话我很高兴,但是首要之务是要冷静下来,难道要在众人面前表演一番,被人围观?我可没有那个闲心,都说秀恩爱死得快,只怕这么下去,两人面红耳热吵起来都有可能,那时候说出些伤人话就难免了。   “我很清醒啊,也没有自大,那全都是我的真心话。”凯瑟琳一时还没有完全了解我的意思,依然坚持自己的意思,她凝眉又想了想,脸上露出恍然顿悟的表情,“对不起。那我就问一句话好了,你相信我的话吗?你喜欢我吗?有些事情有时候我认为还是要强势直接一点的。”   凯瑟琳的话我倒是同意,一味的迎合软糯就变成无原则了。“你不是问了两个问题吗?”   “你这是别扭吗?”凯瑟琳皱眉,“为什么不直接回答?”   我觉得自己的脸开始发烧,真是的,我以为自己已经改变了,可以习惯应付凯瑟琳这种直接的性格,殊不知到了关键时候还是本性占据了主导地位。我别开眼睛,避开凯瑟琳炽热的视线,像是豁出去一样,用很细微的声音承认了自己的真实情感,“好吧,我相信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   我想我一定脸红了,真是的,这么大年纪,脸皮还薄得很。可是这实在不能怪我,毕竟这么多年,除了暗恋,我从没真刀实枪地喜欢上过什么人,更别说表白了,我也不想这么不争气的,可是控制不住。这时候我就有点嫉妒凯瑟琳了,脸皮很厚,听到我的回答只怕会很高兴的笑吧,就像刚才一样直接和激动。啊,奇怪,怎么什么声音都没有,我诧异地转头去看凯瑟琳,只见灯光下她也绯红着脸,眼神躲闪,显然脸皮薄的人不止我一个……   我顿时感到心理平衡了,愉快地招呼她,“这里的冰淇淋很不错,再不动手,就要化了。吃完我们赶紧回家吧。”   于是我们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风卷残云地一顿大吃大喝,满足地离开了餐厅。只不过这回有了变化,以往都是挎着胳膊一起散步,今天却是十指交缠着挽着胳膊,漫步在夜色中。   四月的南国真是好风光,夜晚暖风袭人,不冷不热,公园边道旁高大的香樟树下,光线昏暗,三三两两地走着不少情侣,不时地亲吻腻歪着,旁人也不当回事,待到走到路灯下,人们才发现那走远的一对对竟是男男、女女、男女各色配对,惊讶也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天使恶作剧   周五黎明,一向睡眠极好的林于希难受地睁开眼,很快觉察到了不对劲。   自己并不是在做梦,林于希接受了这个现实,盯着穿衣镜中迷你版的自己发呆。她的照片极少,最早的也只能追溯到高中时期,说实话,看到镜中小大人表情但看上去尚算清秀可爱的自己,她觉得挺新鲜的。   “呀,所以说,大部分人类都是越长越丑,小娃娃多可爱,就像我一样。!”   娇俏的语调,天使一般的容颜,半浮在空中的形态,林于希视线在改物体和穿衣镜上来回转移三次,终于死心地告诉自己,这个突然出现的恶作剧“天使”就是故意来整自己的。   明明人就在眼前,但镜子中却只有自己。   “我代表神来惩罚你这个自我的家伙!”——这是恶作剧“天使”刚照面时义正词严的宣言。   真是倒霉。林于希掏出手机给上司发请假短信,幸好项目阶段接近收尾,即使缺少她这个项目leader,其他项目成员也能顺利完成吧。   天使被气得直跳脚,“瞧,你又目中无人了,完全忽视别人的感受!你真讨厌!”   忍着聒噪,林于希颇花了一点时间才结束,突然缩小的手指对于速度影响不小。她正色地示意天使住嘴,“这个状况会持续多久,怎样才能回复正常?”   直奔主题的风格,一向是林于希的特色。她之所以年纪轻轻,且又是万绿丛中一点红,被提拔为leader,不能不说有一部分原因归功于她的这个性格。   “哼——”天使很有骨气地不甩她,她才不像这个人那些下属一样,慑于这人的气场,有话不敢说呢。   林于希额头猛地一抽,最近这种情况出现多次,不耐和焦躁开始升腾,还是要如以前一样忍下去吗?   ===============================   一边盯着闸机附近的工作人员和保安,林于希一边假装在大厅里闲逛。正是下班高峰,通道口进出的人逐渐增多。眼下之际,要赶紧想办法混进地铁先回家,明天再继续。而对于一个体型不过幼儿园的小孩,难度颇大,所以她要跟着某个人混进去。   如果再被“好心人”领到警察局,时间又会被浪费了。   早上,林于希最终没有忍住,狠狠地说了一通天使,对于给自己造成麻烦的人物,她一向是以非常直接的方式说出来,就算对方看上去是小孩,她也忍不住,何况她本身也是小孩模样,那就当小孩吵架,有话直接说。   吵架之后,小天使悻悻地甩手走人,回城东的大本营驻地——圣玛利亚教堂去了。三天,三天之内她要是不赶到教堂,以后就永远也回复不了了。   冷静下来后,林于希从网上订购了一些儿童服,让快递加急送到。中午的时候,衣服送到,揣着网上查阅到的路线图,向着城东教堂出发。   其实到教堂,坐地铁是最快的,并且直达,而公交车需要换乘。出租车大概会被拒载吧,也没人会停下车。但是公交车容易混到人群里。而地铁的安检闸口难度更大。仔细考虑过后,林于希选择了公交。   但是在换乘的时候,一位好心的阿姨跟她搭话,对于沉默不语的林于希,好心的阿姨判断小姑娘走失了,于是二话不说,拉着林于希的手直接往附近的派出所而去。   林于希哭笑不得。派出所里装自闭儿一言不发,片警也拿她没有办法。耗了一下午,她才找机会溜了出来,为了防止再被人找回去,她随便上了一辆公交车,坐了几站,看到跌铁标志便随着人群下来。   目前她只有先坐地铁回家了。   大约过了5分钟,或许更长,林于希突然看到了一个熟人,从闸口出来。   那是她公司的同事,没记错的话,是新来的美女HR,极得公司里一帮IT男喜欢,说话总是笑眯眯的,想法还挺多。   美女同事叫什么来着?林于希不觉跟着出了地铁,到扶梯附近,她一脚踏空,直接扑到了前面的美女同事身上,反射性地抱住了对方的大腿,一股好闻的清香飘入鼻梁。   苏玫——   林于希终于想起了美女同事的名字,同时想到,糟糕,不会被人甩耳光吧,就算是同为女性,扎着马尾的女性,也算是非礼吧……   苏玫被人抱住的时候,大吃一惊,正想发飙,回头一看,却是一个小姑娘可怜兮兮地望着她,自己刚看过去,对方一惊手忙脚乱地想站起,结果反而踉跄不已,再一次扑倒,苏玫眼明手快地伸手扶住了小姑娘的肩膀,火气消失得无踪影。   下了扶梯,苏玫好声好气地半蹲在林于希面前,“可爱的小妹妹,你妈妈呢?”   死了。——林于希默默地在心里回答,她幼年母亲早亡,父亲很快再婚,她跟父亲关系也冷淡得很,很小她就知道只能靠自己了。   没有得到回答的苏玫苦恼地想了想,现在警察局应该也下班了吧,怎么好意思去麻烦她们,况且这小孩看上去一脸聪明相,如果能问出家在哪里,那就更好了。   林于希脑海里算盘也一直在想,如果苏玫也是好心要将自己送到警察局怎么办?一定要打消她的这个想法,如果可以,让苏玫送自己去圣玛丽大教堂的话,那就更好了。   可是要怎么办呢?怎么转移她的注意力?林于希抿紧唇,握紧了小拳头。有一个方法倒是可以用,但是她做不出。   小孩子的撒娇是武器。   而撒娇与林于希无缘。   “咕噜——”肚子闹起了空城计,苏玫轻笑,等明天再去警察局吧,先去吃饭吧。   “厄——”林于希尴尬地红了脸。苏玫听成了第四声“饿”,她自然地牵过林于希的小手,“小不点,我们一起去吃好吃的。”   危机暂时度过,今天就先不回家了吧,林于希松了一口气。   =====================================   苏玫是本地人,却不跟父母同住,一方面是不想打扰父母恩爱,同时也是不想被人管,她有自己的生活。   正是夏天,因着吃饭出了一身汗,苏玫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冲凉。   “小不点,你热不热,我们一起洗吧。”回到家的苏玫更加率性自然,高跟凉鞋随便撂在了玄关,她赤脚便往浴室走,回头招呼着林于希。   吃饭时,林于希的姿态给人很有教养的感觉。眼下却好像离家出走,问她家在哪里就什么话也不说,其他问话倒是乖巧地有一说一,虽然都简单得很。   沉默寡言的孩子很可爱呢,并不聒噪,苏玫想,可是也令她很想逗逗她,最好能恼羞成怒,那样才比较有生气嘛。   林于希使劲地摇头。   苏玫笑了,暂时就先放过小不点好了。   半个小时过去,苏玫放满浴池的水,披着浴巾往外走。   “小不点到你了。”苏玫擦着头发招呼林于希。   美人出浴只会更加漂亮,尤其是配上凌乱的头发。林于希发现这一点,大概就是所谓的性感吧。   苏玫转过身,恶作剧地跟在了林于希的身后。   林于希很快发现了,停在浴室门口,她回头想看苏玫搞什么鬼。   “小不点,我帮你擦背吧。”苏玫好整以暇地斜靠在浴室门框上,令林于希担心她身上的浴巾随时会松开。   “我自己洗。”林于希低下头,作势要关门。   苏玫拦住,侧身闪进了浴室,顺手把门关上,右手拉着林于希走向浴缸,“小不点,你真是懂事又可爱,真想有个这样的妹妹呢。嗯,改天跟老爸老妈说说,看她们能不能再实行造人大业,给我造个你这样的小妹妹也不错啊。来,乖,姐姐帮你洗澡澡~”   最后的语调上升,林于希鸡皮疙瘩起了满身,这人真是太自我了!谁要你帮洗澡了!   苏玫松开了一直在挣扎的林于希,作恍然大悟状,“小不点,你害羞啦?原来小孩子这个年纪就懂得害羞了啊……”   这恍若发现新大陆的表情,林于希想吐血,不情愿地点点头。   这表情真是可爱,苏玫笑嘻嘻地往林于希小脸上亲了一口,林于希脸瞬间爆红,捂着脸惊吓地退了好几步,一副好像被人欺负的模样。   据说小学男生最喜欢欺负自己喜欢的人了。那种感觉就是现在这样吧,本来是想逗逗小不点,现在倒是真的想帮小不点洗澡了,想看小不点慌乱的样子,唔,她真是太糟糕了,居然欺负小孩子,还乐此不疲。   可是机会真的很难得。   林于希打了个寒颤,一瞬间,她觉得给人温良恭俭让的苏玫化身成了大灰狼,而可怜的自己则是瑟瑟发抖的小红帽。   ==========================   黑暗中,林于希僵硬着身体不敢动,身边的苏玫早已睡熟,右臂紧紧地搂住她,好像抱着洋娃娃一般。   回想起这一整天,简直一团糟。尤其是这个女人,自我得不行,不由分说扒了她的衣服,帮她洗澡,简直是非礼,然后还非要抱着她睡觉,时不时还亲她几口。   这辈子没这么跟人亲近过。你让她怎么睡得着。   最后,林于希还是睡着了,还挺香,早上被苏玫叫醒,迎面便是苏玫大大的笑脸,“小不点,我们去游乐园吧。”   逛完游乐园再去警察局吧,苏玫想着。然而欢愉日短,周六的白天过得太快,苏玫很开心。那就明天再去吧。   而对于林于希,她将之定义为混乱的一天。她没有机会请苏玫带她去圣玛利亚大教堂。苏玫带着她玩遍了游乐园的所有设施,好像在玩亲子游戏,其实她自己玩得最开心。有人好奇地说,这么年轻,孩子已经这么大了,而且孩子也教养得很乖巧。   “你搞错了,这是我家小妹。”苏玫正色说完,然后笑着离开。   回去的路上,苏玫有点伤感,“小不点,真想将你拐回家。你说,你家到底在哪里?无家可归?到我家吧。”   林于希撇嘴,这人绝对有诱拐犯的潜质。   “圣玛利亚大教堂。”终于有机会说出来了。   苏玫了然,她想起林于希脖子上戴着的圣母像项链,据她所知,圣玛利亚教堂每周日有定期弥撒,小不点随着家人去过那里吧。   “小不点的家人会在教堂出现啊!那明天早上我们一起去找小不点的妈妈吧!”   哪里来的妈妈!林于希嘴角抽筋,除非她娘在天有灵,还投奔了天主的怀抱,碰巧又驻守圣玛利亚教堂。   =========================   周日的早上,苏玫和林于希进了教堂后门。刚踏入大门,林于希便晕倒在地。而苏玫眼睁睁地看着小不点的身体慢慢变大,变成了她绝不陌生的模样。   那位在公司里被称为冰山的同事,其严肃而公事公办的风格让人退避三舍,而她漂亮的眼睛也被人忽视了。真的很漂亮呢,苏玫很想去摸摸这人的虎须,可惜没有机会。   然后,昨晚,她对着小不点,也就是正主本人,说了很多话,而话题都脱离不了林于希。   比如表情太生硬啊,真想看看娇羞的表情是怎样的之类。   果然背后不能说人闲话,苏玫默默地想,不过,林于希的身材如意料中很不错呢。   ======================   “兄弟,你觉得冰山最近是不是变温和了?”   “我也觉得没那么怕她了。”   “你说为什么呢?难道是谈恋爱了?”   “谁那么大魄力,可以收服冰山!!”   门外谈话声渐渐远去,林于希握着把手叹息,一切回不到从前了。   门被从外推开,正想着某人,苏玫就出现在眼前,林于希不禁脸红地移开了视线,侧开身子打算出门离开。   有人娇羞了,果然这种表情最可爱了。“早上好——”苏玫出声,“晚上我请你吃饭,5点我在门口等你。”   林于希没有回答,快速离开,速度更似落荒而逃。   所以说,这个人真是太自我了,跟妖精一样,所以你叫她自己还怎么可以再自我……真是一报还一报。   她不再是她自己,也回不到从前了。可是她无法抗拒这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     ☆、坑爹的网恋故事   越早熟的人,有时候反而更天真。——题记   林素和蓝洋数年前相识于网上,一见如故,看法相似,共同话题包括兴趣爱好和职业,契合度畸高,因此相谈甚欢。如果不是隔着一片汪洋大海,两人便约好在现实中见面了。那时,蓝洋正在海外留学,她所学的专业实习经验相当重要,独立惯的蓝洋有两年整都没有回家。   临近毕业时,考虑到祖国的职业发展,蓝洋心里也是倾向于回国发展,但她手上却拿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offer。她犹豫起来,难得向父母征询意见,一如既往民主得不像话的父母轻松地告诉她:“乖女儿,只要你喜欢就好。”   蓝洋一脸黑线,她这对年轻心态的父母,说得好听是开明,可是她从小都不知道撒娇是什么味道,本来还想依靠一下长辈,是她一时糊涂做白日梦呢。   于是她拐着弯去问林素,这位相识两年多的网络好友,本意她矛盾地不想去征询林素的意见,倒不是生分,而是由于其他原因。   “素素,PG这公司听说过吗?觉得怎样?”   “那是我向往的公司呀!”网络对面的林素依然坦白直接,反观自己,居然说话拐弯抹角,蓝洋不禁有点羞愧,于是顺着话题转向另一个方向。   “老实招来,你是不是想跳槽了?最近公司工作还好吗?”林素所在的LD公司并不是外资,但也是行业数一数二的上市企业。蓝洋出国那年,那公司刚上市,势头正劲,听消息说,几年间规模扩大了数倍,实力足与国外同行抗衡。因此,这家公司也成为了蓝洋回国后的选择之一,加上林素毕业后一直在里面做事,蓝洋一向关注LD公司的消息,前阵子还听说搞起了老员工参股……   “人往高处走——在你面前有什么我不能说的,如果有机会当然了。哈哈!”林素发过一个大笑的表情,“不过,最近呢,确实遇到一点事,其实也没什么……”   蓝洋心突然一悸,林素语气中的保留,蓝洋心里不是味道,但转念一想,自己不也有隐瞒对方不说的事情么?她意兴阑珊地垂下手臂,不想打字。反正对面的林素一直处于输入状态,不用急不是么。   “我发现有人很喜欢做红娘呢,尤其是年纪大的人。最近我上司的上司,突然说要给我介绍青年才俊……”正是冬天,临近下班时间,窗外早已夜色笼罩,万千彩灯亮起。林素仔细斟酌了好几遍词句,才发了出去。内心里却翻腾着,我靠,这年头只要怀着好心,还就不能拒绝了,真tmd的憋屈啊,又不是生我养我的父母,凭啥我要乖乖听话,不对,就算是亲生父母,咱也不愚孝,犯得着拿自己的幸福去赌?   心里的咆哮林素不敢直接发出去,怕吓着另一端斯文的蓝洋,当初刚认识蓝洋时,她刚毕业踏入社会,说话文雅得很,不过行业中浸润了两年之后,只要处于工作状态,她便内心与言辞各种黄暴犀利,不这样,内心如同温火,要么混不下去,要么心中压力过大自我崩溃……   咱适应能力还不错。林素抬头给自己一个嘉奖的微笑,对面有个人正走过来,远远地看见林素在笑,于是招呼过来。   “说曹操曹操就到。我先下了,下次再聊。”快手快脚给蓝洋打声招呼,林素准备离开。   这边的蓝洋正犹豫着是回“素素小姐你这个香饽饽当然有人惦记啦!”这类玩笑式调侃,还是“可怜的素素小姐,怎么老被这种人盯上呢?”这种同情声调,正复杂莫名时,林素的下一条信息唰地发过来,蓝洋不禁松了口气,“嗯,下次。”   这下次便过了好几个月。蓝洋辗转了几夜,决定接受offer,先留在国外发展几年,她倒想瞧瞧林素向往的PG公司有什么好,让蓝洋如此推崇。以后也有话题可以跟林素显摆了,哈哈,想到这一点,蓝洋不禁微笑。因着毕业入职的诸多麻烦事,蓝洋有一阵没有上线。中间倒是收到林素的信息,说最近有事又忙,近几个月不会上线之类。蓝洋便也估计了自己定下来的时间,回了信息过去。   林素这个人比较奇怪的一点就是,当自己境遇不好的时候,不想跟任何人保持联系,仿佛要彻底告别过去一样,玩消失。直到她重新掌控自己的一切,她才会回到众人视线。   “报喜不报忧不挺好的?”林素自我解嘲。她父母关系不佳,自顾不暇,林素从小就明白凡事只能靠自己,不习惯也从不依赖别人,给人的感觉是虽然外表温和,但骨子里十分有主见。   在虚拟的网络上,对着另一端的蓝洋,林素才慢慢地将内心剖析给他人看,但是也只限于表面,遇到大的事情,她还是习惯自己解决处理。比如说相亲,拒绝之后,她便干脆地选择了离职,辗转了几个月后,才重新找到新工作安定下来。   彼时已是第二年的四月。   “亲爱的,我明天到PG公司报到上班。”林素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蓝洋。   “恭喜!顺便说一下,我在PG总部上班3个月了,你得叫我一声前辈!”蓝洋很快回复。近一段时间,她在线上留了几条信息,但是没有答复,她还以为林素这个网络朋友就此消失。失而复得的感觉令她心情飞扬。   “真的?”林素惊讶地睁大眼,“你也太淡定了!不过叫前辈什么的,你就别指望了,你叫我姐姐还差不多,你可是永远比我小一岁!对了,总部的蓝洋小姐,什么时候来这里视察,我请客!”   “有机会我一定去视察!”蓝洋也开玩笑,后半句却是真心话,“你这几个月不见踪影,我很担心,有时候会想,你再也不出现。所以我一定要揪出你的老窝,不愁以后找不到你了!”   林素咬住下唇,“你生过气吗?”   蓝洋一愣,心里被压抑的委屈涌了上来,“对啊,我很生气,你算什么朋友?也不搭理我,就算你没上线看见我的留言,你为什么没上线?不把我当朋友是吧!我今天就要任性一回,你能怎么样!”   “那你要跟我绝交吗?”林素愣愣地问出口。   “你——”蓝洋气得头发晕,“我会被你气死的!”   “对不起,你先消消气。”林素回过神来,“我只是刚才顺着你说的话接下去,一下愣住了,啊,我真无聊……”   真没脸见人了,居然朝着网上的朋友发脾气耍性子,蓝洋捂脸,但是心里却很轻松,是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吧,不过自己也要好好道歉才行,“我才不好意思……”   “其实,你对我发脾气任性什么的,我很高兴啊。真朋友之间才不会那么客气,对吧!”林素忙安慰她,“而且个性中我也有不好的地方,不爱跟人分担,不想麻烦别人,比如说这次跳槽的事情……”   林素将离职的经过和心理都说了出来,“呃,怎么说呢,由于个人家庭的原因,一直不太习惯依靠别人……”   某种程度上我现在不算别人了吧,蓝洋眯眼笑,“当然啦,你要是体积太大,我的身板也不禁你依靠,但是有事你可以跟我说说,我可是很乐意当你倾诉的垃圾桶的。”   “那好啊,如果你想任性的话,也可以找我。反正又不是面对面,你也不会吃了我,总之还是可以应付的!”   “喂,别说得我那么刁蛮难缠好不好!从小到大,我都不知道撒娇是什么感觉呢!”   “嗯,你刚才说的话,如果配上扭腰嘟嘴的动作,就可以算撒娇了……”   “咦——”   =========================   公司里有两个前辈很厉害,漂亮能干,真希望自己有一天也变成那样的女性呢。现在的我又毛躁,什么也不懂,经常犯错误,差的太远了。唔,前辈她们又有气质,也有气场,尤其是站在一起,真是养眼,赏心悦目呀。她们两个都是单身,说实话,我很难想象谁能配上她们两个,还是她们站在一起最和谐了。而且她们做事配合起来,可默契了,用武侠上的话来说,双剑合璧所向无敌呀,再难缠的客户,只要她们俩出马,手到擒来,她们两人不愧是珠联璧合呀。咳咳,我知道不该YY真人,尤其是身边的人,可是前辈们的百合闪光,我忍不住了,每天光看着她们俩在一起谈工作,或者餐厅吃饭喝咖啡,我都感觉到她们身上的粉红气泡,还有红心!   呜呜,我真是没救了,我还忍不住根据知道的前辈们的信息,自己写了一篇化名的短篇,就是上面的那个,写的时候激动死了,写完一看,好像又不太像我想要的感觉,这文要不要发到混的论坛上去呢?如果发上去,好像还没结束的样子,后续该怎么写?话说前辈们的攻守问题,这点很难决定,上面的文里看来,林素前辈比较强势一点,但是好像现在我看到的又是蓝洋前辈比较厉害……到底是怎样呢……   =========================   “这是什么!”问的人手上拿着翻开的卡通小本,表情哭笑不得。两人在地上捡到谁拉下的笔记本,打开想确定是谁的东西,没有发现线索,倒是被其中的内容吸引了。   “小说+后记作者自白。显然后记交代了小说取材自现实人物。不过,人物名字如果倒转过来念的话,挺有意思的,我今天才发现我们两的名字中都是姓氏,前后颠倒念起来还都挺顺耳。”苏琳往后撩散下来的发丝,似笑非笑。   “虽然作者说是YY,可这还原度,我还以为是我们谁自个写出来回忆纪念往事呢,但是我不记得我有写过,我也没有梦游的习惯来着,奇了怪了……”阳斓将小册子翻来覆去地仔细瞧,笔记本很新,显然刚开张,被人用来写小说,“你也没那个闲心,到底是谁写的?名字也不写……”   “你好奇心原来那么重,要不要我们联手捉拿真凶?”苏琳兴趣上来,“从后记来看,肯定是最近新进的一批人,我们一个个排除吧!”   “你这么有闲心?”阳斓诧异。   “这么一个神机妙算的推理人才,怎么可以错过,应该挖掘出来,大力培养才对。”苏琳一本正经地回答。   阳斓笑出声来,“我看是打压才对吧!”   “Bingo!”苏琳击掌微笑,“这个作者一定要重视,但是说打压太残酷了,不过想和她探讨探讨,你看她后记里说,你现实中看起来更厉害,我温文尔雅也挺不错啊,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哎……”   “原来你在意的是这个。”阳斓偷笑,“说实话,现在我不想揪出人来了,因为我很好奇她接下去会怎么写。”   “第一,这个本子不好找出原主。第二,就算找到人了,对方说不定不写了。第三,就算对方写了,你也看不到。综上所述,这是一个不解之谜,到此为止。”   “真坑爹的故事……”阳斓盯着笔记本。   苏琳附和,“坑爹的作者!”   ========================   两个人在一起,互相信任依靠,展现最真实的面目,相处轻松自在,不论是朋友还是恋人、亲人,因为有这些人,人生之路才不孤单。亲人看似最易,但看天生运气,朋友也不易,看缘分。而恋人,则是命运,更少见。——后记   (以上便是故事的灵感,或者要表达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请求终止所谓桃花运疗程   “我请求终止疗程。”Sery语气坚决。   “为什么?”Wish眯起眼睛,“没有正当的理由,我只好拒绝。”   “我不需要什么桃花运。”Sery语气中露出恼怒。   “那么抱歉,请求驳回!”Wish扬眉。   ========================   Sery别扭地抱着怀中的小动物,低头匆匆地走在大街上,前往目的地。偶尔抬头确定周围环境,Sery总感觉所有人都在盯着自己看,她能做的只有面无表情地低下头去继续走路,心里却大大松了口气。   “Wish Your Hope Come True”--心想事成   看到熟悉的招牌,Sery加快脚步穿过大街。   “嗨,欢迎光临。”女子欢快飞扬的语调响起。   任筝闻声抬头,疑惑地前后张望,“我是来……找Wish呃许心愿小姐的,对不起,我找错地方了!”她转身就要离开,心里觉得再糟糕不过了。   “等一下!任筝小姐!”女子的声音又出现在她面前,“我就是Wish,很高兴你准时赴约。”   任筝反射性退后几步,她不习惯与人近距离接触,这也是她为什么来这里的原因。   “任小姐,抱歉。某人喜欢改换形象玩Cosplay,假发属于非常便利的道具。”平静的语调一如上次,面无表情的脸配上黑色套装,任筝对及耳亚麻色短发的助手小姐Hope印象深刻。   Sery是任筝在这个国度的名字。上次来的时候,Wish称自己也有一个东方名字,许心愿。这个名字倒像是配合店名而起。   Wish一头笔直的及腰黑发,混血五官气质神秘,说话也煞有介事,连名字也洋气,任筝于是便信了“你许一个心愿,我们帮你实现。”这样的说辞,反正也不收钱不是?   “不成功不要钱!”Wish当初信誓旦旦。而现在的她扎着高高的马尾,宛如邻家少女,两次的反差太大,任筝立时忐忑起来,糟糕,她不会遇上女骗子了吧……   一周前恰是新年,任筝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突然感到寂寞了。25岁的她,一直一个人生活,工作与家两点一线。新年的正午,任筝茫然四顾,便看到了对面《心想事成》的招牌,鬼使神差便走了进去。再次走出来的时候,她答应在一个星期内正式开始疗程。在这个星期里,她必须先完成一个任务。   “哈——”Wish惊讶地又凑过来。   “对不起我没能完成任务。”Sery道歉,她个性中非常重视承诺,认真得有点较真,对于失约感到非常过意不去。“任筝”这个名字名副其实。   “这个小东西很有趣。”Wish扬眉,感兴趣地想去戳戳Sery抱着的小动物,“你的任务完成的非常漂亮。我决定,即便改变成功,我也不收你钱了。”   请购买大型玩偶,开始习惯抱着一起睡觉。——这是任务的内容。   这对于身为研究员,习惯性面瘫,又常年维持着规矩睡姿的Sery而言,难度实在太大。她数次经过玩偶摊,最终都半途而废。   “Panda。”Sery缩紧了手臂,避开了Wish的动作,借着说小东西的名字掩饰失礼之处。   小东西只有黑白两色,形似熊猫,体型却只有刚出生的小猫大小,十分惹人怜爱。Sery第一反应想到的名字便是“Panda”。   “这实在的风格还真是符合你的特色。”Wish不在意地耸耸肩,语气里仿佛十分了解Sery,虽然这才是第二次见面,“其实你很喜欢可爱的东西,对吧!”   肯定的语气。Sery沉默以对,她只是已经习惯了远离可爱的东西,最后自己也相信,她天生喜欢严肃的没有感情的数字等玩意。   “既然你不爱说话,那我就不问这小东西怎么来的了。相信你也不会告诉我。”Wish不以为意。   Panda并不是Sery买的,说是从天而降也差不多。Sery有一天回到家,发现洗手间的浴缸里有清晰的小动物爪印,小小的宛如梅花。夏天的时候,Sery喜欢开着公寓的门透风,也可以听听外面热闹的声音,大概是谁家的宠物跑到自己家了吧,Sery推测着。接下来两天持续发现的爪印,让Sery确定某宠物定居在了自己家里,然后花了一点点小心思,Sery很容易就找到了藏在衣柜角落里的Panda。   Wish微微一笑,转入正题“那么我们开始疗程最重要的第一环节——消除心结吧。”   如果要改变现状,心态、形象和机会缺一不可,相辅相成。而心态尤其重要。   “我们先弄清楚你的心结吧。请坐在这上面。”Wish引着Sery来到一个卵形仪器前,上半部分是透明的盖子。   Sery本来想暂时放开小东西Panda,但Panda紧紧缩在自己的臂弯,Sery不忍,干脆抱着一起坐了进去,Wish也不多说什么。   透明的盖子合上,Sery感觉到自己身处一片白雾,并不害怕,只觉放松,渐渐地,她觉得自己飘了起来,仿佛浮在水面,能感觉到细微的水流波动,睡意渐渐袭来。   ==============================   记忆可以回溯,通过机器如电影再现。   卵形的机器便具有记忆回溯的功能。   “她以前和现在差别可真大。”Wish看着仪器上的画面唏嘘。“她本性倒非常活泼,中学的时候,挺多人喜欢她的,不过迟钝得很,果然天然的人容易开后宫啊!”   “请注意现在不是嫉妒客户的时间。”Hope平静地尽责提醒。“转变的关键期就要到了。”   Sery中学与外国的大学有合作,Sery因为成绩优秀获得了留学的机会。Sery漂洋过海之后,渐渐与曾经的朋友都失去了联系,毕业后留在当地发展,性格愈来愈不苟言笑,终于变成了现在模样。   “性格变化真是水到渠成。”Wish微微皱眉,变化越是自然,反而越不好选择切入调整切入记忆的时间,很费功夫。即便有virtual life系统协助,所化时间并不短。“下次再开始吧。”需要时间分析,再做出决策。   被告知第二天再来,Sery便被送出了大门。   “对了,”Wish表情一如想到什么好玩的东西,“你怀里的……小动物很有意思哦,如果悉心照顾,可以长大的哦!至于速度,等疗程结束,时间差不多也够了……”   Sery矛盾地站在原地发呆了几秒,Panda可以长大,这倒是很令人期待和好奇,可是现在小小的模样,也很可爱。说不定长大就不可爱了。   ==========================   时间的车轮持续运转。   Sery觉得治疗的过程诡异得有点坑爹,她好像在玩一个虚拟生活游戏,回到自己的过去,重新经历,结果有相同,也有不同的地方。每次回归现实,Sery一方面觉得游戏里的自己简直就像在攻略昔日好友,但是另一方面,这种感觉并不糟糕,她偶尔会有想重新联系昔日朋友的冲动。   但是生活确实开始有了变化,心态也是。Sery将功劳或原因归之于Panda的存在。   如Wish所言,Panda很有意思,或者说很神奇,Sery从没见过如此通人性的生物,连进食的动作感觉也透出一股教养优雅的味道。Pd只喝牛奶,慢悠悠地喝,大概有什么血统吧,Sery默默地想,否则也不会小前腿与走路无关联,最爱小松鼠一样只用后腿站立,歪着小脑袋看人之类的……   呃,不算小脑袋了,Pd确实已经长大了,不过可爱依旧,这点值得庆幸,因为身形并不壮,而是纤细匀称,软软地抱起来特别舒服。Sery已经非常习惯抱着Pd睡觉,想起过去的自己,只觉恍然如梦,格外不真实。   “Sery,最近你温和亲切了许多。”同事们众口一词。   Serry只好微笑。她并不觉得自己哪里有太大变化,直到她有一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里面的人有点陌生,表情确实很温和,这是我吗?   “很好,第一个疗程成功结束。剩下的两个疗程可以同时进行,成功就在眼前。”Wish笑眯眯,“让我们彻底改变形象,寻找机会去恋爱吧,亲爱的,你想改变,一切只因为你寂寞了,寂寞的孩子需要爱情来治愈……”   “爱情什么的……”Sery犹豫。   “先试试再说吧。”Wish不容分说,行动力极强的她很快开始了变形计划。   很快便出现了如开头一样的场景。   即便心态已经发生改变,但也不足以应付桃花运之类。何况并不善于与人往来应酬的Sery,被许多人同时关注,Sery依然感到不自在。   其实她现在一个人过得很平静安乐,不,并不是一个人,还包括可爱的Pd。是否依然还有所谓恋爱的必要?   “两个人当然可以更精彩、有趣。”Wish摇着手指教育。   “可是缘分不能强求,我还是随缘好了。坚决不要桃花运。”   Wish笑容的幅度增加,“亲爱的,烂桃花只是准备。你真正的桃花就快出现了……”   于是第二天,Sery醒来,身边躺着一个少女,不穿衣服的…… 作者有话要说:     ☆、苏三离了洪洞镇   夏日的清晨,朝阳升起,洪洞镇中心的池塘聚集着浆洗衣物的中年妇女,此起彼伏的敲打声中,夹杂着人们议论家长里短时发出的朗朗笑声。   这当中,有一个身影格外瘦小单薄,与周围的热闹不同,从头至尾,这个人都没有抬头说话,一味低头用力敲打着衣物。   “三丫头,听说你家的傻大个要娶媳妇了?”镇上最碎嘴的武大娘挑起了话题,很满意自己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她可是相当自得于自己消息灵通。   三丫头茫然地抬起头,她五官颇为端正,只是脸盘小,加上身材瘦弱,看上去才十一二岁,实则她过年后就满了十五了。   傻大个是三丫头的大堂哥,年纪已三十多,但脑子不太灵光,一直没娶上媳妇。三丫头没听说过什么媳妇的事情。   “嗨,傻大个他爹这回可是花了大价钱,从城里买的姑娘呢。听说可漂亮了!”武大娘也没指望三丫头能搭上什么话,很快便将自己知道的抛了出去。   “那岂不是鲜花插在牛粪上?浪费啊,可怜人家姑娘了。”   “那也只能说是命了。”   众人纷纷议论叹息起来,没注意到三丫头的离开。   =================================   三丫头进了伯父家的门,院子里的小孩子很快告诉了她“新娘”所在的地方。   后院的杂物房上悬着大锁,关在里面的人没有动静。三丫头好奇地凑到门缝上去瞧个究竟,却被门缝对面的眼睛生生地吓了个半死,往后倒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果然如小侄子们说的很可怕……三丫头心有余悸地摸着胸口,打算赶紧离开。   “外头的小姑娘,你等一下。”门内响起的声音非常好听,止住了三丫头的脚步。   =================================   “没想到那买来的姑娘那么能跑呢,苏家派人追到了县城都没发现人。”   “估计运气好碰上过路的车子了吧。不过她怎么跑掉的?苏家这回真是损失大呢!”   “可不是那三丫头放的!听苏家的小娃们说,三丫头天天跑去和人说话呢,到底那买来的姑娘有什么蛊惑人的妖术,迷惑得三丫头居然放了她?”   “可怜三丫头,命苦啊,刚出生就没了娘,这回又被打了个半死,现在还躺在床上呢。听说苏家大佬气得够呛,嚷着要将三丫头逐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呢。”   “不会吧,三丫头还那么小……”   进城的大路上,人声渐渐远去。杜十娘离开了藏身的草丛,凝重地看着山下洪洞镇的方向,夕阳西下,她眯起了眼睛,心中作出了决定。   山中的天气变幻莫测,半夜下起了倾盆大雨,杜十娘辗转反侧,直到凌晨才勉强合上眼睛,睡得并不沉。   栖身的山洞口传来的动静惊醒了警觉的杜十娘,她利落地翻了一个身,躲到了山石背后。   洞口似乎有物体倒了下去。杜十娘又等了片刻,才挪过去察看究竟。她在那里发现了浑身泥泞的三丫头。   “苏三!”杜十娘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滚烫的温度,想是淋了雨发烧了。回想起白天听到的内容,十娘蹙起了秀丽的蛾眉,当机立断脱掉了她的衣服,坐到了火堆边。   真是狠心!看着少女身上尚未消退的瘀痕,杜十娘将她紧紧抱在自己怀里,安心闭上眼睡了过去。   ============================   清脆的鸟鸣声中,苏三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在一个温暖而馨香的怀抱中,一时间她不敢动弹,舍不得这温暖。   她的烧已经退了,想事情更加清楚。三天前,她打开了关押杜十娘的杂物房钥匙,并告诉了她这个以前发现的山洞藏身,风声过后再赶紧离开。昨天晚上,她离开了长大的小镇,遇上了百年一遇的泥石流,迷糊中来到了山洞中。   “为什么还没有走呢?”苏三并没意识到心中所想已经说出了口。   杜十娘醒了过来。   “苏三,为什么要帮我逃走?”杜十娘很清楚地记得初见面时的迷茫,宛如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你叫什么名字?”杜十娘问她时,苏三眨眨眼,“我姓苏,大家都叫我三丫头。”“哦,你叫苏三对吧?”   杜十娘不否认,她是抱着自私的目的与苏三接近的,跟她说外面的世界,说自己飘荡的经历,最终都是想哄着苏三能放她逃走。   但是她还没有开口,苏三便已经做了。   “因为你并不愿意做大堂哥的媳妇。”苏三依然有点木愣愣地回答。   “只因为这样?”   苏三别过脸去,“听他们说,我死去的阿妈也是买来的媳妇儿,但是她并不开心,生下我就死啦。”   杜十娘不禁摸摸自己的脸,她才24岁,看上去那么像人家的阿妈吗?   “因为我的缘故,害得苏三你被赶了出来。滴水之恩尚当涌泉相报,以后你就叫我阿姐吧,有我一口饭吃,也不会饿着你。”   虽然知道有被发现的危险,但因为但心苏三被牵连,杜十娘依然滞留在了山洞,要等确认了苏三没事她才会放心离开。她并不敢离开山洞太远,怕被人发现,或许苏三会到山洞中来察看吧,那样就可以确认她没事了。   等了两天,杜十娘预感不妙,忍不住去探听消息,这才知道苏三挨打被赶出门的事情。她甚至计划回附近县城雇人杀回洪洞镇救人。   说起来,她放不下的原因,也有苏三看上去有点像她一个故人的缘故。杜十娘小时候很喜欢邻居家的一位比她大八九岁的姐姐,迄今她还留着这位邻家姐姐送的半块玉珏,挂在颈上寸步不离。   但是在她9岁那一年,邻家姐姐和人私奔了,从此再无音信。   这件事便一直悬在她心上,这些年走南闯北,也刻意打听过,不久前无意间碰到了落魄的当年和邻家姐姐私奔的家伙,得知当年两人失散了。十有八九是被人拐卖了。   杜十娘继续追踪,来到了当年邻家姐姐失踪的地方,打听到这一带素有拐卖女人的勾当,她一个不慎,居然把自己也坑了进去。   阴沟里翻船了。杜十娘自嘲地笑了笑,这种偏远地方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我们赶紧离开吧。”杜十娘笑着站起来,伸出手示意对方握住,“如果苏三走不动的话,我可以背着你。”   苏三赶紧摇头,羞涩地将右手放到杜十娘的手上,左手紧紧地捏住口袋里的半块玉珏,那是她死去的母亲留下来的。   杜十娘的笑容愈发灿烂,她预感到未来走南闯北的日子不会再孤单,她并不排斥苏三陪在自己身边,甚至是相当期待的。   往好处想,这场劫难,也算有惊无险,也可算是因祸得福了,某种程度上……   杜十娘踏出山洞,东方的天际呈现出鱼肚白的颜色,旁边站着苏三,自此离了这洪洞镇…… 作者有话要说:     ☆、人人都有秘密   “亲爱的,你怎么了?最近你好像有心事。”   “没事,最近工作有点累。”艾米尔摇摇头。   她和恋人刚确定关系不久,同居的日子非常甜蜜,恋人个性开朗又善解人意,按理说没什么不足,但艾米尔心里却悬着一颗炸弹,指不定哪天就爆炸了。   艾米尔望着恋人甜美的侧面,心中愈发愧疚。那么可爱的女孩子居然能成为自己的恋人,真像做梦一样,而且性格那么好,觉察到对方的细微反常,发自内心地真诚关切。   可是自己却对她有所隐瞒,真是太不应该了。   这便是艾米尔的无法启齿的心事。这天是休息日,两人相拥着在观看一部老电影,里面的配角暗地里请侦探调查妻子的行踪。   对于这一情节,艾米尔的恋人不禁感慨:“这样的事并不少见呢。”   心中有鬼的艾米尔浑身一颤,脑海中瞬间波澜万丈。   “两人如果能好好沟通会更好吧。”艾米尔勉强回答。   “这样看两个人的性格吧,能否挽回很难说。”恋人理智的分析着。   艾米尔含糊地应了一声,不觉分析起自己的情况,如果她跟恋人坦白的话,会怎样呢?她与恋人当初一见钟情,相处起来非常契合,两人很快便如胶似漆,但是否挑明心意,未来能否长久相处,她却犹豫了。   从时间上来说,两人的关系可以算得上闪电恋爱了,不论过去,此刻她们正享受着热恋期间的心醉神迷。   只要是秘密,总有暴露于人前的一天。   艾米尔有点后悔没有听从44号分析员的劝谏,不过世上可没有后悔药,不是吗?   ======================================================   定时炸弹终于爆炸了。   某个晴朗的夏天傍晚,艾米尔下班的路上,接到恋人的电话,如同惊雷炸响,差点没撞上安全岛。   “亲爱的,有一份来自JC中心的账单,需要你本人签字。”   艾米尔浑浑噩噩地回到家,恋人如以往一般带着笑脸打开门迎接她。   “亲爱的,你先处理完。等下我有事想跟你聊聊。”   惨白了一张脸,艾米尔送走了敬业的速递员,一个月前的情景回到了脑海中。   ------------------------------------------------------------   “请报上你的ID号。”   “XXXXXXXXXXXXXXXXX.”艾米尔流利地报出自己的号码。   “又是你啊。”44号分析员的声音依旧温和,“有一段日子不见了。这次你要调查的ID号码是多少?”   艾米尔沉默了。她在犹豫,是否要这么做,如果结果不好怎么办?万一将来暴露怎么办?她想求一个确定性,以缓解心中的不安,此刻,她的不安逐渐加剧。   “你先说说怎么回事吧。”44号分析员仿佛叹了口气,“以前是因为遗产,这次是因为什么?”   24岁以前,艾米尔一直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女孩子,没什么朋友,身为孤儿,因为求学与工作的平衡,生活非常拮据。但突然有一天,她成为了一份为数不菲的遗产继承人,很常见地,身边突然变得热闹,但她却没有因此变得更快乐。   她开始疑心,担心别人与她接近是别有图谋。无所适从的时候,她得知了JC中心的存在,不惜花大价钱,义无反顾地来到JC中心寻求解决方案。   那时接待艾米尔的便是44号分析员。   最终结果客观来说,算是不好不坏,艾米尔从遗产中得来的财富没剩多少,但艾米尔或获得了难得的平静,她重新找了工作,开始充实的生活。   JC中心不是一般人会去的地方,因为它价格不菲,其本身的存在便是秘密,这么说不太恰当,想知道的人总会知道,不想知道的人也可以忘掉当做不知道。   “我希望以后不会在这里再遇见你了。”上次最后的见面,44号分析员祝福她。   “谢谢你。我会努力的。”艾米尔觉得这位编号44的分析员非常好,连声音听起来都格外透着善意,其实所有分析员的声音都是统一合成,客户与他们也没有直接接触。   时隔半年之后,艾米尔没想到又回到JC中心求助,只因为她遇到了一个喜欢的人,那种迷醉般的激烈情感,令她忍不住沉沦,又感到害怕。   “我想知道是否跟她合得来。”艾米尔说完经过,咬着下唇诉说着自己的期望要求。   44号分析员沉默。   “我知道也许顺其自然就好。”艾米尔带着哭音,“可是,我不敢……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你把对方的ID号码告诉我吧。”44号分析员的声音依旧柔和,“算是个人建议吧,这件事将来还是告诉对方比较好。”   “嗯。”艾米尔乖顺地点头,“但是,应该什么时候说比较好呢?”   “那就要看情况了。”44号分析员好脾气地回答,“这份报告我想你需要一个人阅读吧,最终结果会发到你的专用邮箱,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咨询。”   “嗯,谢谢你。”艾米尔高兴地起身,语气极快地报出号码,“她的ID号码是……”   “等等,后面的数字——”   艾米尔又报了一遍,放慢了速度,见没问题后她便离开了。   JC中心,其中的J代表Judge,是一套能接收并解析人脑电波的大型系统。人的潜意识和意识在乎的东西,都可以分析总结出来,人在系统面前可以说无所遁形。也因此,系统的使用非常谨慎,很长一段时间才小部分开放民用。   寻求合作的时候,人们会购买一份合作对象的信用评价报告,包含为人、性格等,以及小部分对于两个合作对象的未来关系评估。   艾米尔便是购买了恋人的评估报告。幸运的是,报告中对恋人的分析,是那么的得艾米尔的喜爱,简直就是她理想中追求的对象。   于是平生第一次,她采取了主动行动,向恋人表白,成功地在一起生活。但是她心中却担心,这种欺骗被恋人知道的话,两人也就结束了。   这结果太可怕了。艾米尔都不敢去想,她害怕失去好不容易找到的恋人。   “亲爱的,有一件事我想跟你说——”恋人走了出来,她说话喜欢开门见山。   她就要离开我了,艾米尔绝望地想,双眼发木地盯着恋人。   “不要离开我,拜托!”艾米尔先是喃喃自语,终于大哭出声。   恋人吓了一跳,她脸上闪过不忍的神色,最终被坚定代替。“你听我说完,好不好?”   虽然她语气柔和,却依然显得那么残忍,可是自己却那么爱她这一点呢,艾米尔觉得自己真是无可救药了,她眼泪婆娑地等着恋人宣告最后的审判结果。   “艾米尔,我跟你说过,我换过工作。在从前的工作岗位上,我遇到一个单纯的傻瓜,忍不住为她操心。”   啊,她在说曾经的恋人吗?接下来她要说两人重归于好么?艾米尔的心沉了下去。   “那个人呢,固执又纯真,眼里容不下一点沙子,害怕受伤害,却绝不会去伤害别人,即使碰得一身是血,依然很努力地生活着,简直就像过去的我一样……”   艾米尔心如刀割,恋人的话语里透着无限的爱恋,傻子都能听出来。   “有一天,那个人告诉我说,她遇到了喜欢的人,我心情很复杂。她不确定能否和对方走到一起,所以来找我。”恋人深深地看了艾米尔一眼,“这个故事很熟悉么?傻瓜!”   艾米尔说不出话。   “我从前的工作是在JC中心做分析员,编号是44哦。”恋人侧着头微笑,“你知道输入ID号码后,却发现是自己熟悉无比的数字时,是什么感觉吗?”   “那个时候现实中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子,很单纯,我很快和她成了朋友,不过,当得知两个人其实是一个人时,我当时就知道,啊,就是这个人了,我喜欢的人,想呵护的人——”   “那时我还担心那个傻瓜看到了我的报告后,会不会就不再喜欢了呢。那时我该怎么办呢?我也是想了很久,但是最后我们在一起了,我一直在想,要不要告诉小傻瓜这件事呢!”   “不过小傻瓜那么单纯,我也很害怕说出来呢。于是,这个秘密就一直藏在心里……所以艾米尔,除非你抛弃我,否则我怎么舍得离开你!”   艾米尔努力接收着恋人的信息,最后一句话她听懂了,“我才舍不得离开你呢!”   恋人笑眯眯地与艾米尔额头相抵,“人人都有秘密,不过,秘密揭开也不一定是坏事。”   艾米尔环着恋人的脖子,呼吸着对方馨香的气息,此刻不论对方说什么,她都觉得宛如天籁,更是正确无比。 作者有话要说:     ☆、狐狸精的声音   黛笙是个天生嗓门大的姑娘,见过她的人都笑,你这名字太文雅了,还不如叫大声形象。与声音不符,性格却极细腻温柔的黛笙,内心一直十分纠结。因为声音的缘故,人们以为她本性大大咧咧,在她面前更是随性自由,于是黛笙常年黑线无比,苦逼非常。   新的一年到来,因为父母工作变动的缘故,黛笙又一次经历了转学,在关键的大考前夕,到了一个陌生的中学。   这次自我介绍我一定要斯文一点,树立良好形象。黛笙暗暗下了决心。但是事与愿违,黛笙在紧张的情况下嗓门更加不受控制地发挥最大力量,霎时间,一大早精神不振的同学们齐刷刷地抬起了头,惊诧的神色再明显不过。   又失败了!黛笙脑海中如此闪念,表情瞬间哀愁挫败起来,旁人看来更显滑稽,给人留下了逗趣好玩的印象,也为黛笙历来的好人缘打下了基础。   低落的情绪中,黛笙破罐子破摔地一脸镇定地环顾着教室,目光定格在了正中间靠后的一个人身上,那是个一眼看上去文静端庄的女孩子,正微笑着看她,眼中闪闪发亮。她旁边的位子空着。   她不会在笑我吧!黛笙不好意思地红了脸,移开了视线。   这个女孩子便是湖雅,连名字也好听,极为护短和爱屋及乌的黛笙和湖雅成为了同桌后,总觉得湖雅不论什么都挺顺眼。外貌清秀不说了,身高也颀长高挑,凹凸分明,性格也随和,只可惜身有残疾,不能说话,难怪也没有什么朋友。   “你嗓门真大,真羡慕你!O(∩_∩)O~”黛笙坐下后,眼观鼻鼻观心,隔壁湖雅传来了一张纸条,字迹清秀中隐隐有龙飞凤舞的气势。   来而不往非礼也,实诚的黛笙很快便也写了字条回复,传过去前,她对比了一下两人的字迹,惭愧感上升,决心要练字后,很快又置之脑后。   “你不知道,我做梦都希望我声音小点……”真是一言难尽,黛笙嘀咕着,心直口快地她突然觉得这样的交流方式有点慢,但却有趣而有效。后来,她便喜欢了这种方式,尤其是从湖雅的沉默中,她推测出湖雅大概有隐疾之类的,更加顺水推舟,写字速度大大提高。   ============   黛笙很快便融入了新的集体。令她高兴的是,还交到了湖雅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朋友。她两坐在最后一排,很少被人注意到她们两人课上总是字条来往,聊得火热。黛笙从来没有那么将内心世界向别人敞开过,在她心中,湖雅是她最好的朋友,她很喜欢湖雅,内心里甚至希望成为那样文静的女孩子。   其实黛笙不说话时,确实很淑女,比放在听朋友们八卦时,黛笙通常不置一词,只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其实早就魂游天外了。这次她结束胡思乱想后,新认识的一帮朋友正说到了某“狐狸精”代称的女孩子,一时间有点茫然,莫名其妙地看着众人。   众人于是都笑了,“算啦,黛笙刚转学过来,什么都不知道。跟她说那个讨厌的狐狸精也没用。还是说XX学长吧……”   跟我没关系?那正好,黛笙于是也笑,脑海中继续五花八门地乱想,恩,有些话题可以找湖雅笔谈,一定会引起同感的,哇,想想都激动!   对于湖雅的乏人问津,黛笙是这样理解的,首先湖雅的性格,本来就不热情,而且明显她的喜好与班上的同龄人说不到一块,加上她不能说话这一点,谁会有那个耐性和她笔谈,自然没什么朋友了。   其实这一点,黛笙还是颇有点私心的,如果湖雅人缘好,不见得就会和自己做朋友了。很快大考过去,黛笙甚至都跟湖雅约好一起考同一所学校。毕业之后,黛笙才知道她很多事情太想当然,结果搞错了很多事情。   -----------   毕业聚餐时,黛笙无意间说她和湖雅一起到。瞬间众女生的脸色都变了。   “要狐狸精来干什么!”鄙视厌恶的口气。   黛笙傻眼,湖雅怎么得到了狐狸精这种难听侮辱性的外号?她只能往女生的嫉妒心思上想,可是湖雅对于男生一向也是不假以辞色,也没刻意发嗲装柔弱,怎么招来这么多人红眼?   众女生如同出了笼子的鸟儿遥相呼应着往繁华街区涌去,马上将湖雅丢到了脑后,黛笙借口有事要回教室,落后一步。路上遇见了悠悠走路的湖雅。   忍不住将众人的话三言两语倒了出来,为湖雅打抱不平。   湖雅的脸上闪过复杂的神色,很快又挂上了微笑,她拿出随身的便笺,写下了让黛笙去她家玩的邀请,届时有重要的事情要跟她说。   “你快去吧,不要让人等。”湖雅轻轻推了一把黛笙示意。   黛笙脑中的疑惑依然漫布,一头雾水地走了几步,说实话,她倒是宁愿现在就去湖雅家里,可是她又不能这样做,于是一步一回头地去赶那班女生。   ----------------   “你偷东西!”拥挤的公车上,年轻女子的洪亮的声音响起,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众目睽睽之下,一个体型偏娇小的娃娃脸女子瞪大着眼睛,纤细的手臂死死地揪着旁边精瘦男子的衣袖。人群顿时指指点点起来,司机回头瞧了一眼,方向盘一打,往减速车道靠了过去。   “你胡说什么!”男子涨红了脸,眼睛中露出了凶光,作势要睁开。“证据在哪里,小心我告你诽谤!死娘们!”   车厢中窃窃私语瞬间低了下去。   娃娃脸缩了一下,嘴唇抿得死紧,手上却更加用劲。   “对呀,没证据还是不要乱说话。证据在哪里?”对面有小青年站了出来说公道话。   娃娃脸急了,有苦说不出,好不容易蹦出一句话来,“你们快看看,有没有东西不见了!”   “喂,你别是做贼喊贼吧!”男子气势突然一改,镇定地反击起来。   娃娃脸闻言,脸涨得通红,却说不出话来。围观的众人面面相觑,不少人还是在狭窄的车厢里开始检查起随身带的东西。公交车靠上了路边车道,速度慢了下来。   “非礼啊!”娇柔的女声响起,车厢里突然混乱起来,长发女孩慌乱地回头,身形不稳,左右晃动起来,脚下更是乱踩,不时听见有人闷哼,女孩最后一手抓住了身边另一个青年男子的手臂,另一手却死死揪着身后另一人的手腕……   车恰于此刻停住。众人身形齐齐趔趄了一下,站稳后,一身形壮硕的中年男子大吼,“慢着,你这手机怎么那么像我的!”   长发女孩抓住的两人齐齐变色,她身后那人手一哆嗦,手机啪地掉到了地上,中年男子肉疼地扑上去,“哎哟,爷新买的智能手机!!”   娃娃脸抓住的男子脸色也灰白一片,司机恰于此刻走了过来,大声宣布:“各位,刚刚我已经报警了,车门我就不开了,麻烦各位等等,等会去警局做个笔录,这光天化日的,事情都是能弄清的对吧!”   售票员小哥也跟了过来,众人顿时自发围了起来,盯着中间“犯事”的几人。   “大哥,幸好最近车门换了,智能型,一般人等闲没锁是打不开的,这玻璃也够硬,咱们运气不错哇!”售票员小哥若无其事地和司机大哥寒暄着,身形却闪到了中间“犯事”的几人边上。   十分钟不到,外面传来警笛声。   “喂,我没有非礼人,全都是这女孩子乱喊!”下车的时候,其中一人大喊起来。   长发女孩就走在他前面,只见回头她嫣然一笑,手一抬,旁边的小女警冷笑,“你干什么了,问你自己就好了!雅姐,你说是吧!”   长发女孩点头表示赞同,转身走到了娃娃脸女孩身边,低声说了几句话,两人便上了另一辆警车,先走一步。   ------------------   晚上,黛笙回到家里,回想起早上的经历,心有余悸。   “湖雅,我现在很害怕。”黛笙将短信发了出去,环顾着空旷的四壁,缩起了身子。   “我快到家门口了。”回复很快就到了。黛笙心一定,满面喜色地扑到了门口,长发女孩的身影很快便出现在了楼梯口。   “警察姐姐,快来保护可怜的小老百姓我!”黛笙等门合上,立马放开了姿态,蹭了上去。   湖雅扑哧笑出声,天生娇柔的声音慢慢道出,“啊,到现在,我依然想跟你交换声音呢。”   如果没有看到此刻的情景,人们只会以为撒娇的是湖雅,而不是腻在湖雅身上的娃娃脸黛笙。   “我很乐意呀!我有的,你都拿去好了……”黛笙歪着头笑,“狐狸精姐姐?”   只有后面的五个字,黛笙才会柔情似水,音量微弱。   “你说什么?”湖雅的声音低沉下来。   沉默   两人的肩膀都耸动着,突然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湖雅眼睛眯起,黛笙弯腰下去,半天都直不起身子。   --------------------------   几年前,湖雅严肃地坐在黛笙面前,酝酿准备了好一阵,第一次对黛笙开口说话。她并不是有意造成自己哑巴的印象的。   “对不起!”湖雅低头道歉,不管有意无意,至少她有意模糊了视线,误导了黛笙这个朋友的认知,这有悖于朋友之义,于理于情,她都必须道歉。   黛笙全身起了鸡皮疙瘩,没有说话。   这个声音,她永远不会忘记。   “从初中开始,女孩子都不愿意和我做朋友,总是讨厌我。我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无意听到了我自己的录音,我才恍然大悟。怪不得别人说我矫揉造作,狐狸精,一切都因为我的声音……”   湖雅黯然。   “我跟你换好了!”黛笙眨眨眼,“我很喜欢你的声音呀!”   “咦——”湖雅惊异地抬头。   -------------------   “真的。”黛笙的声音与几年前重合,脸上的表情依然是诚挚无比。   “我又改主意了。”湖雅眼睛一转,巧笑倩兮,“这样挺好,如果不是因为声音,说不定我们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黛笙闭眼点头,双臂更加紧紧地拥住湖雅纤细的腰肢。对于她而言,什么狐狸精的声音,这无所谓。   “不过,黛笙小姐,麻烦你,下次我执行公务时,不要去凑热闹了好吗?”   “抓小偷是市民义务呀!”黛笙装傻,脑袋埋在湖雅肩窝里,振振有词。   “恩——”湖雅拉长了音调,职业原因,气势显得愈发女王。   黛笙马上弱气起来,心中并不以为然,闷闷地答应了,“好吧!”这两个字透着无限的委屈,颇有千转百折的韵味,但当事人却没意识到这一点。   其实,假以时日,这两人,根本不用执着于声音了,各位读者,你们说是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戏如人生,人生如梦(上篇)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为闲情一个贴写的段子,原帖地址为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3&id=670899,感谢那一贴楼主与里面的人的梗与想法,现将当时的段子从新整合成一篇比较完善整体的故事。   故事里的人物原型为现在的明星花旦,大家不妨猜一猜对应哪些人,O(∩_∩)O哈哈~   当年天子都城名繁华,其中有四大戏园四方鼎立,各有台柱领风骚,京城中人人爱看戏,与台上共鸣,人生亦如戏。四大台柱更各有拥护者,一时竟难分高下,各擅胜场。   因各家戏园方位恰恰处于皇城东西南北正中间,因此京城人皆以方位指代,合称京城四绝,恰似那武侠世界闯荡江湖的名号。这四绝艺名分别为凌秋、绿萍、宛心和晓蓉。   东边戏园子的凌秋本姓周,天生便具有唱戏的才华天赋,四绝中无人能敌,教那些努力的人很是嫉妒。而她为人也是冷淡,性子偏向与世无争的类型,人是极聪明的,只是懒得用心。   而那北边戏园子的晓蓉,范姓,最近因扮小乞丐而一炮而红,最初也只是从演小人物开始,一步步才往上爬到今天的地位,只是一张脸格外讨喜可爱,性子也单纯天真,凭着一股子执着的拼劲和灵气,硬是成为了当家花旦。难得竟然多年来无论心性还是外貌,没有多少变化。   再说那萧氏绿萍,幼年坎坷,惯于看人脸色,也会做小伏低,颇为长袖善舞,四绝中论天分和努力她都略逊一筹,不过很会做人,骨子里现实实际,善于审时度势,因此也成了西边戏园子的顶梁柱。   最后就是那南边戏园子李氏宛心,最早出名,因她性子温和爱照顾人,为人颇为仗义,虽天分略逊凌秋,但努力程度和晓蓉比肩,曾客串小生,其俊美儒雅无人能及,迷倒无数男女老少,也曾装扮禁宫艳妃,一颦一笑也动人心魄,令人梦魂难忘。圈内人也极为佩服她,与她交好。比如晓蓉便公开宣称,宛心是她向往和努力的目标。而凌秋虽然不爱说话,但和她也是惺惺相惜。至于绿萍,则是平素和她来往最多。   不料一天,四绝忽然齐齐挂牌退圈,人人叹息遗憾,后来才知是被一位世家公子收入后院,独一人欣赏四绝风采。众人艳羡不已,奈何世家公子家大业大,无人敢于触犯。世家公子本姓甄,名贾,字导演,自号水月镜花道人,天生的戏痴,一生所爱唯有戏曲,过的是无忧无虑的生活,喜的是那悲欢离合的故事。平日里四绝如何打发时间他一概不管,和睦与否全不放在心上,只要他一声令下,四人能即刻上演一出戏给他看即可。   四人虽在梨园中被人拿来比较,但平素也来往颇多,但各人关系关系却大为不同,比如绿萍和凌秋便不太对头,至少凌秋这边是不太搭理绿萍的。但凌秋虽然冷漠,却对晓蓉格外好,非常照顾,虽然表面上则是淡淡的。   至于晓蓉和绿萍,因着晓蓉心思单纯,只觉得绿萍能说会道,就像像宛心一样稳重端庄,虽然有时候会埋汰她几句,她也不放在心上。当然在她心目中,她更喜欢宛心,愿意整天腻在那人的身边。所以当初听说世家公子要收她进后院,一开始便想拒绝,但听说宛心可能答应,于是便说要是宛心去了,她也就答应去。   谁知四人最后竟都进了世家公子的后院。众人只觉得奇怪,要说宛心恬淡温和,从此想洗尽铅华,过安静的生活也不是不能理解。那绿萍也算是求仁得仁,从此锦衣华服,山珍海味,她怕是求之不得。只是那晓蓉和凌秋,却令人费解。   你说前者多年打拼,好不容易出头了,突然就抛下喝彩,嫁作他人妇,不像是晓蓉的性子做得出来的。再说她凌秋,人们只以为有一天她就驾鹤远游,潇洒地云游天下,断断不敢相信她居然会安分地嫁人,选择在那豪华的笼子里度过余生。   外人并不知道,这晓蓉却是为了宛心而去,凌秋的理由则和晓蓉有关。在晓蓉看来,有宛心的地方便是天上人间,她也只求与宛心闲暇间,双双挥动云袖,眉眼山水,唱尽古今有情人缠绵千态,而她也沉醉其中,绯红了脸,搅乱了心,但愿一生人长久,当时此刻便永恒。   凌秋总是欲言又止地看着晓蓉,叫她的名字也是语尾悠长,似乎蕴含着深沉的感情。但晓蓉总是用纯净的眼神看回去,懵然不知。两人的认识源于一次在水上戏台子的合作,晓蓉不小心掉到了水里,凌秋救了她,从此两人便亲密起来,大家都说第一次见凌秋这么热情地对待别人,虽然在不熟悉的人看来她还是那样淡淡地,没什么表情。   =====================   四人之间的相互称呼无意间便透露出各自的亲疏关系。   像晓蓉总是用很乖巧甜腻的声调喊宛心“心姐~”,尾端带着独有的上扬,听上去格外娇俏,神态也亲密得很。心字是宛心的艺名中的最后一个字。   此时若是绿萍在场,她便会故意模仿晓蓉,喊宛心“姐姐~”,然后得意地朝晓蓉笑,用同样轻佻的语气喊晓蓉“晓蓉姑娘~”,简直就是在故意示威。晓蓉是晓蓉的艺名后两个字,大家都说她爱笑,这谐音的艺名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晓蓉拿张扬的绿萍没办法,气得脸都红了,“萧绿萍,你欺负我!”   绿萍是绿萍的艺名。通常宛心便直接喊她绿萍,对其他人也是一样,一律称呼艺名,倒像是一视同仁。只是看着不同的人时,眼神所泄露的情感并不一样。比如她喊凌秋凌秋,总是格外柔和,眼神里却千回百转,最后才归于如水的宁静。   绿萍便笑得花枝乱颤,“欺负你怎么了!我就是爱故意欺负你!你要告状么?”   这时候宛心便站出来劝架,让绿萍莫再捉弄她。然后转头含笑看着委屈的晓蓉,“晓蓉,不要和绿萍计较了。来,笑一笑,我和凌秋都最喜欢看你笑的样子了。”   顿时晓蓉的心情便由阴转晴了,她早就知道宛心喜欢看她笑,只高兴地和凌秋确认,“真的吗,凌秋姐?”   旁边一直不说话的凌秋默默看了一眼笑得张狂的绿萍,便毫不留恋地移开了目光,然后淡淡地点了点头,“宛心说得对。”   凌秋也是直接喊宛心的艺名,倒像是双方有默契一样。而她是从来不喊绿萍的名字的。   这期间凌秋和宛心的眼神对上,仿佛不用说话,双方便都很明白对方的意图,只是各自深藏的内心,却从未宣之于口。到底彼此了解到什么地步,谁也不清楚。   绿萍被凌秋看了一眼后,便停止了笑容,只觉得突然一下子失了兴致,明明烧着炉火的温暖室内,她却觉得从未有过的孤寂心冷,她想起不久前和凌秋的一次对话交锋。   ==============   那是一个春末的清晨,绿萍看见晓蓉又欢欣地去了宛心的屋子,凌秋从窗口也看见了这一幕。绿萍便慢悠悠地走到凌秋门口,倚在门框有一下没一下地扇扇子。凌秋只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坐在窗边看着外面春雨沾湿的凤凰花树发呆,完全当绿萍不存在一般。   绿萍心里便恼恨起来,悠哉的动作被打乱节奏,面上却挤出笑容,不愿意摆出难看的脸,因为无论何时她在人前总是要完美得无可挑剔的。只是她此时若自己照镜子,一定会看到此刻的她面容纠结,就跟她的心一样扭曲。   她斜视着不远处的凌秋,用着一贯的娇柔甜腻声调,“周公子,想你假凤虚凰的戏演多了,莫不是也入了戏,当了真,生了那背伦的肮脏心思吧?”   凌秋虽然身形纤细,但是却扮什么像什么,尤其是她装扮的异性,更是模糊了两性间的差别,让人觉得仿佛她生来就是戏台上的那个人,而戏里的人物就该是那样。因此凌秋便获得了周公子这一称呼,有的人带着尊敬,有的人则含着戏谑和不以为然。   同在一个屋檐下,绿萍从来只称呼她周先生,不看神态,聪慧如凌秋也能感受到绿萍话中的挑衅意味。她一向不当回事,但这回却眯起了眼睛,冷冷地瞥了一眼绿萍,语速极慢,“你的嘴巴里还真是吐不出象牙来。”   绿萍只觉得心里一寒,但马上又愤怒起来,冷笑道,“只怕你也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人家喜欢的可未必是你!”   凌秋不再理她,那蔑视的态度令绿萍失去了冷静,她猛地一跺脚,恨恨咬牙,“我就不知道大家都把话摊开来说会是怎样一场好戏了!”   “你露出真面目了?”周旋嘲讽地看着她,然后沉下脸来,“不要以为你骗过了其他人,我就不知道你什么心肠。奉劝你一句,不要太得意了,别来招惹我!也别去招惹她。否则——”   凌秋一瞬间露出了极为狠厉的眼神,绿萍不由得后退了两步,心跳似乎也停止了,她愣了一下,脸上带着恐惧而茫然的神色落荒而逃。      ☆、戏如人生,人生如梦(下篇)   夏末的一天,世家公子将宛心等四人聚到一起,这是极为少见的,平日他只在戏台下坐着。如今他喜形于色,几欲手舞足蹈,好似少年顽童,失了平日的严谨端持,显得疯疯癫癫的。   “今天我得了一个本子,虽然残缺,但故事、词曲和人物都是极好的,赶着送来给你们看看,大家商量着排演一出小戏,岂不是有趣?”   众人接过去一看,却是一本《红楼如梦》。开篇便是红楼十二曲,将主要人物都各各咏叹一遍,竟全是女子无奈悲歌。   “你们先慢慢看,我赶着出去让人请些有才的人到府里,怎么着也得把这残缺的部分给补全了才好。”说着急切地便出去了。   “老爷这是怎么了?吃错了药?”绿萍先打破了沉静,“我看这些词都悲悲切切的,里面的人一个个都苦命的很,我可不怎么喜欢。如今咱们过着太平日子,且高乐着,何苦自己寻晦气?也不知道老爷怎么了,这么热衷!”   “这可是老爷让咱们排戏呢。”晓蓉顶了一句嘴,她识字最少,虽然不少复杂的字不认识,大约却能猜到意思,只觉得写得很漂亮。   “哟,晓蓉姑娘可真听话呢!先说好了,我对这个没兴趣。”绿萍斜睨了一眼晓蓉,随手将本子扔到桌上,她可是什么兴趣都没有,排新戏是最辛苦不过的事情,她才懒怠动。   “你倒是有自知之明。”凌秋淡淡地开口,“知道这十二个人里没有你适合的。既然不想辛苦,何不再聪明一点,自己先离了这府里?”   “嘿!我怎么没有合适的?要是我认真点,里面那个泼辣的凤姐可不就是给我量身定做的么?”绿萍重新翻起本子,翻到凤姐出场一幕,“还有你最后那句话什么意思?”   凌秋懒得再搭理她,她从来不会把话说第二遍,更别说对着这个她觉得虚伪的绿萍解释了。   “好了。大家都知道,老爷花了大本钱把我们姐妹安排在这里,图个啥,你们不是很清楚吗?”宛心适时站出来打圆场,“老爷既然说了,我们只好去做。老爷又是那样求尽善尽美的性子,如今我倒是想着,故事里那么多人,就我们四个恐怕不能全部都扮上,大家且回去好好捉摸着,看里头那些人物自己喜欢,也能学个一二的,大家再讨论将就的法子吧。”   被这么一提点,绿萍倒是想起了自己的本分,她是相当清楚老爷把她们养在这里,不过是想更好地随时听戏而已,说不定以后还会进来更多的人,又或者老爷在其他的宅院里也养着许多和她们四个一样的人。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她再不情愿,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可是嘴里还是忍不住抱怨。   “姐姐不会当真那么做吧?这么一出大戏,就靠我们四个轮流上那还不得累死!”   “嘁,原来萧绿萍你是个娇娇小姐,吃不了苦头啊。”晓蓉得意地看着她,总算扳回一笔,她摇晃着宛心的胳膊,“我可能吃苦了,心姐~不论你说什么,我都支持你!”   “哼,拍马屁!我学戏吃苦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绿萍不屑地将攻击挡了回去,“我说姐姐,既然老爷真心想排新戏,肯定不会将就。圈子里长江后浪推前浪,说不定老爷还会从外面请来那些新冒出来的名角和我们串戏啊,姐姐说对不对?”   这话倒是说到了点子上。宛心略微颔首,决定等见到老爷后再提一提,在那之前她们还是可以做些准备的。几日后世家公子再度出现,告诉她们几个,自己找到了一个极为谈得来的有才公子,两人一见如故,爱好相同,如今也请了到府里住着,每日里抵足而眠、促膝交谈,琴酒书画,商量着要一起把这《红楼如梦》给补全了。世家公子把那位公子狠狠地赞颂了一通,最后以如宝似玉总结。然后他才分心听宛心的建议,听完大喜,拍腿而笑,“好——好一出绝世的大戏!就按你说的去做吧,人你也不用愁,我来办就是了。”   “那我们姐妹几个便先商量一下各自能扮上的人物吧。”   “说的是。也不拘一两个,你们尽可以交换着先排练,到时具体再说吧。”   这事便这么定了下来,宛心当天便将世家公子的话转达给了其他人听,大家商量着适合的角色。   “你急什么,我看你你就扮那巧姐吧。”绿萍似笑非笑地看着跃跃欲试的晓蓉,抢在她前头说话。   “不要!我喜欢那个湘云和宝琴。”晓蓉不觉嘟起了嘴,“我才不是小孩子呢。”   绿萍指着她,弯腰笑个不停,“你现在说这话谁信啊!”   晓蓉面红耳赤,倒像是要争口气一般,生生地忍住了,转头看着宛心和凌秋两人,“我觉得心姐可以扮上那元妃,宝姐姐也很不错。那个妙玉倒是挺适合凌秋姐。”   “哎呀,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绿萍见晓蓉不搭理她,哪肯就此放弃,于是接过话头,“周公子清心寡欲的,说她带发修行我也信啊。真是冷面冷心冷口,真真再合适不过了!你说是不是呀,周公子~”   “哪里比得上你。”凌秋突然一笑,晃花了绿萍的眼,她愣愣地反问,“这话怎么说?”   “我只是想起里面有个小角色,那倚门剔牙的一出戏,你若是来扮上,一定活灵活现,风情万种。”   “对对!”晓蓉连连拍手,“没有谁比你更合适了,哦,还有那个尤三姐也是!”   “怎么,我就只能扮小配角吗?”绿萍悻悻咬牙,“我就打定主意要演那凤姐,话今天扔在这了,不信你们以后不服气!”   宛心笑了笑,“既然绿萍这么说,我们就等着瞧了。当然最后定哪个人物,还得老爷再定夺,大家各自上心,以后有得我们忙了。”   众人计议已定,便各自散落坐在屋子里。晓蓉依然情绪昂扬地和宛心小声说着话。   秋末的一天,京城中世家公子忽然不见了踪影,老百姓们一打听却是忽然暴病而亡了。   四绝没有回归梨园圈,而是留在了世家公子为她们安排的一处宅院里,那红楼如梦的故事也没有继续下去,只是常言道,戏如人生,人生如梦,从未恍然觉醒,对于四绝而言,并没有什么差别。她们每日里依然聚拢在同一间屋子,打发时光,除去没有再换上戏服以外,与世家公子在时毫无区别。   如此这般的场景一日复一日,月月又年年,四人浑然不知外间的世界已是山河飘零,很快便打破了这“平静表面下实则暗波汹涌”的生活,便如那无数的国破家亡一样,大雪纷飞,干净了千里白茫茫大地,昔日高耸的深宅院墙根下,几株枯萎的草木瑟瑟地在寒风中摇摆,然后终于折断,有的翻飞着卷入半空,有的则掉落附近的泥淖,其他的则很快被飘落的雪花遮盖住,然后慢慢腐烂,归于尘土。   原来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只是苦了万千平民百姓。再长治久安的皇朝,也会迎来忽剌剌崩溃的一天,只是谁也不知道会来得那么突然,而局势风云突变,皇朝短时间内土崩瓦解,其变化之快更是让许多人陪葬了无辜的性命。乱世人不如太平犬,而柔弱的女子更是贱如蝼蚁尘土。   那年冬天,寒风呼啸中,千年古城的大门被打开,一群气势汹汹的豺狼列队闯入皇城,如蝗虫一般席卷了大街小巷。   知道城破的时候,宛心等人都苍白了脸。昔日的下人一夜之间卷走了家里的金银财宝,躲得不见人影。偌大的宅院里,只余下四个柔弱单薄的年轻女子。   “我们会怎么样呢?”晓蓉茫然地依偎在宛心的怀中,心里一突一突地害怕不已。朝代灭亡的故事她听过不少,而香消玉殒总是大多数女子的命运。   宛心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微笑着将晓蓉散落的发丝别到耳后,“但愿老天保佑我们没事吧。晓蓉你年纪最小,最后一定会活下去。”   晓蓉张了张嘴嘴,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她心里想着,若是宛心死了,她活下去也没意思,还不如一起去了干净。这样晦气的话语她觉得不好说出来,所以难得地沉默了。   绿萍来回在屋内走着,一时想回房收拾细软逃走,但念头涌起数次,她却不敢付诸行动,只有听天由命地等待下去。   开始的两天里,她们一起躲在隐蔽的院落里,将吃喝的东西都搬到一起,熬过了两天。中间有几名散兵叫嚷着将宅院搜刮一空,扬长而去。四个人挤在狭窄的空间里,瑟瑟发抖,等到人走光,各人都出了一身冷汗。   又过了两天,她们的粮食吃完了,宛心决定一个人黄昏时到附近的宅院里搜寻残留的食物。这几年都是她主持家室,因此都周边的环境更熟悉一些。晓蓉决意要跟着她一起去,说可以给她放风,两个人更保险一点。   凌秋原本想要自己去的,但宛心却阻止了她,因为每到冬日,凌秋的身体便不怎么好,不能受寒。况且留在家里的也不一定安全,还是平均一下人数更好。事实上宛心的猜测是正确的,凌秋两人等待的过程中,又有一波兵士闯入了大宅,因着雪地上残留的脚印,一直搜到了她们藏身的地方,最终没有被发现,但那些士兵却用刀到处刺着,正好刺到了凌秋的腰侧,她急中生智,强忍着剧痛,顺着刀势,往前倾消解了力道。   绿萍想要惊呼,连忙生生忍住,第一次抱住了凌秋纤细的身体。   敌人走了。凌秋压抑的呼吸终于急促起来,她的伤口并不是很严重,匆匆包扎过后,她打算出门寻找宛心她们。她心里升起浓浓的不安,只怕两人已经遭遇不测,否则为何天色已经入黑,两人却还没有回来?   绿萍看着她的背影,犹豫了几下,连忙跟了上去,出门时临时抓了一把门房里的油纸伞壮胆。   凌秋的预感应验了,一条街外的院子里,清冷的月色下白雪飘飞,空旷的后院里,散布着凌乱的脚印,宛心和晓蓉躺在了鲜红的血泊中,衣服上覆盖着一层薄雪,肌肤早已冰冷,显然已经去了多时。或许她们被发现了,没有往回跑,而是远离了家的方向,最后在这个陌生的院子里死在了锋利的刀刃之下。   ==================   绿萍以为凌秋会哭,但是凌秋没有,只是默默地用院子里的工具挖了一个浅坑将两人埋了,倒是绿萍看着看着,便无声地开始流泪,半天才意识过来。   夜色已经全黑,凌秋看着夜空,整个人的身影便与雪花和夜色融在了一起,轻薄的衣袖也随之在寒风中摆动,让绿萍觉得她也许一眨眼便将消失无踪。绿萍不觉慌张起来,已经走了两个人,讨厌她的凌秋也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吧。她想起早年的回忆,她总是注定要被人抛弃,哪怕将一切握得再紧,还是会失去所有。她隐约知道凌秋打定了注意,是不会再管她了,她最后还是只剩下一个人。   “你——”绿萍犹豫着拽住了她的袖子,有点讨好地将撑开的伞靠近她,“这样下去你会受寒的……”   凌秋回过神来,皱了皱眉,本想立即甩开绿萍的手,但最后只是侧开身子避开了绿萍的讨好,这样便顺势将袖子从绿萍的手中退了回来。   “……你以后自求多福吧。”   凌秋平静地说着,转身离开,不肯再多说一句话。绿萍将伞扔到一边,站在原地,一下子绝望了,突然歇斯底里地喊了起来,“周凌秋!我知道你一向瞧不起我!你们都讨厌我!可是我哪里错了?我不过是想活着——有人陪而已……”   绿萍跪倒在地,捂脸痛哭,好像要将一生的眼泪都流尽了。看,那个人一点都不停顿,就那么绝情地走了。   茫茫的雪夜中,凌秋听着身后传来的微弱而破碎的女声,她不知道绿萍在说些什么,她也不会就此停下来,她只知道,自己必须为死去的两个人报仇,所以她哪怕再如何心如刀割,她也不能哭,也不能倒下。   如果可以,她也宁愿随两人而去,随着她所深爱的两个人归于黄泉,而不是忍受着揪心的疼痛,继续苟延残喘。   几天后,凌秋潜入敌人的营地,听到士兵们萧绿萍委曲求全,接近了一名进城的将领后毒杀了她,随后也服毒自杀,尸身也无处寻觅。凌秋听完,便隐入了黑暗当中。   那之后营地流传了闹鬼的说法,许多士兵消失了,而领军的大将半夜被人袭击,受了伤,勒令全城搜索刺客。几天后,大将毒发身亡,人心惶惶的军队顿时作鸟兽散。凌秋站在城门外,回望着大半生所呆的古老城墙,只觉得心空落落的,她知道不久之后,这座古城又将迎来新的一波豺狼。   她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飘飘南下,离开这伤心地,回去早年的故乡再瞧瞧最后一眼。在那遥远的江南水乡,莲叶何田田,那时她还年幼,划着木盆穿梭在莲花丛中,洒落一路清脆的笑声。啊,原来我也曾那样畅快地笑过啊!凌秋眨眨眼,眼泪无声地流下,是了,还有谁在岸上,一声声地喊着“姐姐~”。   那是比她小两岁的妹妹,总爱跟着她屁股后面的小妹。只是后来小妹却被人拐走了,她便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渐渐失去了笑容。直到多年以后,看到那个人肩背上的胎记,她感谢上天,让自己和妹妹重逢,为了她,凌秋什么都可以做到,哪怕是放弃刚刚滋生的感情,那还没有开始便已经结束的感情,以后再也不会经历了。   命运总是爱捉弄人,那所大宅院里的四个女人,其实都不过是命运随手摆弄的棋子。   深冬的旷野中,一抹孤寂的背影蹒跚着远去。而古老的皇城里,几年后开始流传起一个故事,在某处大宅院里,曾经有几个女人,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里,一个临死前依然端庄如帝王,慨然就死。而一个则疯癫若乞丐,扑到刀下送了性命。还有一个妩媚妖孽,只是手段毒辣,翻脸像翻书,毫不留情地毒杀他人。最后一个则冷漠孤僻,来去如风,飘忽间取人性命易如反掌。如此以讹传讹,竟成了离奇的武侠故事,好事者便附会旧时的俗套,称之为东邪、西毒、南帝、北丐,有那了解当年四绝声名和为人的人细思这故事,不由得叹息,这所谓的故事大概背后的真实人物便是当年退隐的四绝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戏如人生,人生如梦(番外)   番外之宛心   “你倒是生的一副玲珑剔透心肝,都说戏子无情,你天生适合吃这行饭。”   宛心后来总是想起刚入行时,师傅对自己说过的这句话,一开始不明白意思,慢慢地便有些警惕那无情两字。等到她功成名就众星拱月时,她便彻底知道了师傅的意思。   少时师傅便夸她不需自己操太多心,只因为她骨子里极为好强,总要做到十分好才甘心。这份努力加上天赋,早早便让她出了名。她是四绝中最早成名的一个,最初的时间里她几乎是一枝独秀,渐渐地凌秋、绿萍等后起之秀便也登上舞台,而晓蓉则是最晚红起来的角儿。   聪明伶俐足以善于体会别人包括人物的心思,这是戏子的本分,可是若完全看透人心并运用在生活中便不那么完美了。事实上曾有前辈说她虽然造诣深,但到底中规中矩失了灵气,恐怕再能更上一层楼,纵然如何迷痴戏中人生,也是枉然。只因她本能和天性里能够恰如其分地控制着感情,对于冲突爆发性的情节,并显得生硬了。   与她相反,凌秋则是可以收放自如的天才,完全将她比了下去。第一次听凌秋的戏,感觉虽然还有些稚嫩,但个人鲜明的特色足以将观众拉入戏中,与她一起体会其中的悲欢喜乐,如痴如醉地感受着爱恨缠绵。   宛心知道自己输了!输的心服口服!那样一个瘦小而冷淡的人,到底胸中藏着多少激情可以肆意喷薄呢?她的眼睛渐渐地在那人身上停留,和她说话,互相探讨表现人物的技巧。凌秋并不是一个主动的人,本质上凌秋和宛心是一样的,都聪明得看透世间的繁华,深深地喜欢着这份演绎不同人生的职业,不过有一点不同,凌秋看透之后并没有去适应环境,而是我行我素。这份高傲和潇洒,是宛心所没有的,她总是会考虑和照顾周围人的心情,像是一种习惯,倒也不是厌恶,只是因为在意别人的看法,所以便循环着继续了下去。   她和凌秋有时候不需要说话,便知道对方要说什么,仿佛情人间的心意相通一样。只不过两人从未宣之于口,只是对戏的时候,两人总是格外投入,费心费力却乐此不疲。   是否会有感受澎湃感情的那一天呢?宛心有时候会这么想,或者说直率纯粹的感情也不错,不用瞻前顾后考虑的那种激烈的感情。她想起了另外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晓蓉。一个只要真心对她温柔,她便全身心地信任喜爱你的女孩,让人忍不住对她好,去关心鼓励帮助她。   像这样可爱的女孩子,谁会讨厌她?又忍心伤害她?   所以当她感觉到晓蓉眼中豪不加以掩饰的真挚情感时,她犹豫了,不知道要怎么办。进不可能,退也不得,无法回应,也无法拒绝,只好维持现状。她是真的喜欢晓蓉纯真的笑容,那么干净纯粹,可以让人忘记这世间弱肉强食的残酷。   她喜欢晓蓉,凌秋后来也认识并喜欢晓蓉。晓萱也有着独有的天赋,这样的三个人在一起,无论怎样都是愉快的事情,只要平衡不打破的话。她察觉到了凌秋对于晓萱的那种深沉的情感,是那种为了守护晓萱而可以放弃一切的感情。   她不敢也不愿意将自己和晓萱放在一起比较,所以一切便维持了现状。等到年纪差不多了,便打算隐退。然后那位嗜戏如痴的世家公子便出现了,想以后随时听她唱戏,他还说,希望将其他戏园子的台柱一起请进自己的后院,每日里看眉目如画的她们在戏台上交错身姿和眼神,那么此生便足矣。   她惊讶地呆住了,不信世家公子可以做到。而他描述的那种将来,不知为何她竟然有点期待。最后世家公子做到了,四人陆续宣布引退,悄悄地进了皇城的某处大宅院。   ===========================   番外之绿萍   绿萍总是容易得意的,仿佛那样自己便真的很了不起了。只要她有心去做,别人总不至于讨厌她。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不是么?所以绿萍总是笑着的,都已经习惯了,其中真假连自己也分不清。   第一次看到晓蓉没心没肺的笑容时,她便觉得格外碍眼,心便莫名其妙地刺痛起来。于是绿萍忍不住说话尖刻,捉弄嘲笑她,最初晓蓉总是一副懵懂的神色,次数多了,便也学会了针锋相对,虽然每次总是吃瘪,但是气势上从来不肯服输。每到这时,绿萍便觉得心情畅快,于是捉弄晓蓉也成了她的习惯,到底是否因为心里刺痛而需要宣泄,绿萍也懒得去想。   因为绿萍是凭本能活着的人。这么多年,她依靠本能活了下来,并且混出了名头,所以她从来不去怀疑自己的本能和习惯,为了继续好好地活下去,讨好别人算什么,那不过是手段而已,能达到目的就行了。   所以世家公子的提议,虽是最早和宛心说的,但绿萍却是第一个答应的,非常干脆。可是她没有想到世家公子同时还将其他三人也请入了府里,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也许她会反悔。   最初的日子里,绿萍觉得憋屈,她觉得自己无法融入另外三人的圈子,而在戏台上,她更觉得自己像个配角,没有立足的地方。   她感到深深的挫败感,被别人忽视的感受并不好受。所以她决定去讨好宛心,因为她看起来最好说话。事实上宛心的反应也如她意料中一般,邀请她一起参加休息室的茶会。   “谢谢你,姐姐。”   绿萍笑着向她道谢,准备告辞离开。宛心却突然叫住了她,微笑着说了一句话,“我想绿萍你也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如今大家既然有缘聚在一起,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把我当做你真正的姐姐吧。”   这样拉拢人心的事情绿萍也没有少做过,当然她只做个形式,除非必要,并不管有没有效。所以她一开始并不当回事,况且她还想成为府里管事的人,那么宛心便是她的唯一对手。当初绿萍还是最早入府的,宛心其次,但世家公子却指明让宛心管理家务,绿萍是很有点不服气的。   不过宛心却是认真的,而且绿萍必须承认的是,宛心比自己要聪明厉害,她邀请自己一起讨论家事,征求她对于分派家人的意见。什么时候假情假意的直接称呼宛心为姐姐不觉已经变得极为自然,绿萍并不清楚。但自己意识和确认却是在她生日时宛心跟她说了一句话。   “我知道,绿萍你其实只是需要有人陪着,所以才表现得像刺猬一样。”   我才不是刺猬呢。绿萍不承认这一点,甩头走了,固执地认为自己一个人也能好好地活着,寻找生活的乐趣,比谁都活得开心快乐。   绿萍渐渐便觉得管家其实也挺无趣,便不再掺和了,用心和晓蓉抬杠,看她吃瘪心里便高兴得很。有一天的半夜里,她发现了自己对于晓蓉的嫉妒,她怎么可以那么毫无顾忌地欢笑呢,她何德何能,让宛心和凌秋将她捧在手心里?连那个冷淡得像块冰一样的凌秋也一样啊,那个对自己不假以辞色的凌秋啊!   她羡慕晓蓉,可是也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像她那样,所以她心里更加不平衡!她的一生从没有过被人深爱而恣意欢笑的时刻!她也气自己虽然嫉妒晓蓉,但却无法真正地讨厌那个人……   所以她乐此不疲地逗弄晓蓉,去招惹冷淡的凌秋!哪怕明明知道凌秋讨厌总是虚情假意的她,有时候凌秋会突然变得很可怕,她依然扑了上去,生活中总该要有点乐趣不是?被拒绝了不要紧,反正她脸皮厚,凌秋也不能拿她怎么办,她最爱看凌秋的冷脸崩溃的模样了,多有成就感。   在大宅子的那些年里,绿萍总是做一个梦。梦里她离其他三人远远地站着,无法更靠近她们,于是便在又气又不甘的心情中醒来,再也睡不着,第二天便像是发泄一样,不受控制地变本加厉捉弄和招惹晓蓉和凌秋。她并不知道那样只会适得其反,甚至只会将彼此推得更远。因为绿萍是凭本能活着的女人,所以她从不反省自己的行为。   最后只剩下她自己时,她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死结所在,只是那时候其他人已经不在了,她失去了所有的机会。但是最后还有她自己可以看到自己的变化,于是她再度摆出笑脸,接近了那位色眯眯的将领,给他的酒里下了穿肠毒药,然后想着若是凌秋还活着,知道她的行为,是否可以正眼看她呢?还是说要到黄泉相见才能告诉她们吗?她们最后会相信吗?   带着无解的答案,绿萍随后也吞下了剩下的毒药,含笑闭上了眼睛。她不知道在埋葬着宛心和晓蓉的院子里,凌秋离开前在那里堆上了新的土堆,简易的木牌上是凌秋亲手刻的六个字——萧氏绿萍之墓。   ===========================   番外之晓蓉   晓蓉是无意间入了梨园这个圈子的。早些年她流浪在京城的大街小巷,尤其喜欢往热闹的地方去,譬如茶馆和戏园子。那里总是有人轻歌曼舞,幼小的她听了只觉得很亲切,于是巴巴地站在墙根下,遥遥地听着那些有点模糊的天籁之音,身体也微微左右摇晃着,脸上是甜美而陶醉的笑容。   这一来一去,她便将那些美丽的曲调都记在了心里,无人处便自己折一枝细柳,随着哼出的曲调自在地变幻身形,有时候速度太快,回旋不稳差点没摔一跤,她站稳后,便自个先嘻嘻地笑了起来。哪怕身上衣衫破落,她总能自得其乐。   到后来,她便在破庙里为那些相依为命的老人们唱戏,故意地滑稽无比,逗老乞丐们开怀。老人们说她是大家的开心果。当年晓蓉年纪小小一个人出现在破庙门口,脚下鲜血淋漓,发着高烧,看到庙里的光火以后,晕倒在了门口。   许是因为顽强的生命力,晓蓉最终捡回了一条小命,只是醒来后脑子似乎被烧糊涂了,关于家人身世一问三不知,茫然懵懂。自那之后,活泼可爱的晓蓉便留在了破庙。   待年纪渐长,老人们一个个离世而去,每每送别故人,晓蓉渐渐便不再想遥远的未来,只要像野兽一样,抓住眼前的快乐或者重要的人就可以了。在晓蓉变得形单影只之前,十二岁的晓蓉被所剩无几的老人劝着进了一家戏园子跑腿打杂。这样的年纪若是开始学戏,已经太晚了,筋骨定型,身姿定然无法美到极致。   然后晓蓉已经非常满足,当视如亲人的老乞丐们都离去时,晓蓉更加将戏园子当做了自己的安身之地。现在她可以在近处听人们吟唱,看人们起舞,总是忘了本分而呆呆观看,领班责骂过几次后,见她乖巧可爱的笑容便消了火气,笑骂着让她莫在不务正业,耽误了正经事。   如此这般过了三年,戏园子一日请了新近出名的宛心来客串。   晓蓉觉得那是她听过的最好的曲子,宛心也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端庄的仙女,她痴痴地在后台的一角凝望着戏台上的宛心,一动不动。间幕的时候,因为羞涩腼腆,晓蓉怕见到宛心,便偷偷溜出了后台,到后院里发呆。   对于初见的人,晓蓉总是腼腆的,低垂着头,然后又会偷偷地抬眼打量别人一眼,马上又低垂眼帘,长长的睫毛蒲扇着,十分可爱。   自从来到戏园,晓蓉便觉得自己从前是井底之蛙,如见却是见了世面,自惭形秽,因此再没开过口,只是心里默记着那些美丽的曲辞,在睡梦里一遍遍回味。现在她又回想起台上的宛心扮演的《艳妃》,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似钩住了她的心,让她忘了羞涩,轻轻地哼唱起刚才记住的曲辞。   宛心出来透气时便听到了这有些稚嫩的清唱,只觉得这人有把绝好的嗓子,而且《艳妃》是她新排演的折子,她实在有点好奇是谁短时间内能将曲辞记住,怎么也要瞧瞧这有些天赋的人长什么模样。这一看,便惊呆了,而晓蓉听到动静,顿时噤声,一看是还穿着戏服的宛心,眼前一亮,热情而贪婪地瞧着,然后才意识到过分,便绞着手指忸怩地在原地站着。   “这个小姑娘也是你们戏园子里的学徒吗?”   宛心含笑问寻过来的领班,“倒是有点天分,好好培养吧,假以时日,不可小觑。”   领班来得晚了,只觉得摸不着头脑,“宛心姑娘怎么看出来的?她不过是园子里打杂跑腿的小丫头,倒是伶俐得很。”   宛心站住了脚步,“那就更加不得了。班主没听到,刚才她可是把我刚才台上唱的学了个七八成像,嗓子平心而论是比我要好的。”   领班怀疑地回头看着晓蓉,朝她招了招手示意她过去,“宛心姑娘说的可当真?你现在能唱《艳妃》?唱一句来听听。”   晓蓉惶恐地挪了过去,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现在她可不敢再唱了。这模棱两可的反应让领班摸不清她的意思,便觉得宛心的话不太可信了。   “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宛心也走了过来,低头柔声和晓蓉说话,“我要好好夸你,刚才你唱的不错。”   被仙女夸奖了,晓蓉意识到这一点,胆怯全都消失了,她抬起头来,“我今年15岁了,名字是晓—萱,拂晓的萱草,忘忧草。心姐姐唱的比我好多了。”   这人倒是一点也不生分啊!十九岁的宛心忍俊不禁,小丫头嘴巴真甜,赶着叫自己心姐姐,而且她一抬头,宛心便觉得她有一双好眼,静则清澈宁静如秋水,灵动翻飞则有时若湖面波光粼粼,有时又如碧空骄阳。   这样的眼睛被梨园被称为“情眼”。   恍惚间宛心想起了刚见过的一个人,同样有着一双情眼的凌秋,只是凌秋的眼里多了清冷沧桑的味道,明明她比眼前的少女大不过两岁。   好不好的,总要在戏台上见真章,比划过才知道,宛心定了定神,“你刚才说自己的名字,倒是文绉绉的,可有念过书?”   “那是一位秀才听过我的名字后自己说的,我就记住了,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两个字。”晓蓉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   竟然不识字便能记住长长的戏词,宛心摇头惊叹,“我刚才还以为你要说晓蓉呢,中间顿了一下。我很喜欢看你的笑容呢,小丫头。怎么样,有兴趣将来和我一起在戏台上比划吗?到时看谁厉害,说不定你比我唱的还好呢。”   “真的吗?”晓蓉惊喜不已。宛心点头确认,又笑了笑便准备回戏台。路上她朝一直沉默的领班开口,“若是班主觉得我的眼光还可信,不妨花点心思培养一下她。虽然她入门晚了点,有天赋在,再花点苦功,将来总是会出名的,据我看,戏路会很不一般,足以让人眼前一亮,刮目相看吧。”   宛心是当时最为盛名的梨园师傅带出来的,自小耳濡目染,眼光摆在那里,虽然年纪轻,如此一再强调,班主再怀疑便也信了八九成,想着戏园子虽然人多,但一直没个撑台面的人在,落得要请人串场子撑台面。如今在东西南北四大戏园中居于末尾,就死马当活马医好了,他也吃亏不到那里去,成了是两全其美。   这之后晓蓉便成了年纪最大的学徒,因着宛心曾经的邀请,她下了苦功练习基础,不叫苦不叫累,一点点地追赶着其他学徒,克服一开始的怯场,几年之后她终于出了名,成为了普通老百姓最为喜欢的名角,只因她演的小人物总是活灵活现,让人难忘。   这期间她也走了不少弯路,比如一开始对于那些大小姐的角色总是把握不好,扮得不伦不类,差点让班主后悔白花心思了。可是她并没有泄气,愣是跑去见了不少大家闺秀的做派,琢磨了几天后,一登台便让班主回心转意了。中间她还得了不少贵人相助,比如宛心,总是适时地鼓励她。另外便就是那位冷面的凌秋了,最开始晓蓉觉得她为什么要挂着一副冷淡的脸孔呢,只觉得有点害怕,若是她能够多笑笑就好了。那是两人的第一次合作,晓蓉演一个小配角,可是由于这一走神,加上刚登台有点怯场,然后失脚掉进了水池里。   这样冒失的行为实在是丢了戏园的颜面,破坏了主人家的好气氛和好兴致。而当时凌秋也不多想,便跳下水去救她。晓蓉最初也有点慌张,担心自己要一命呜呼了,结果到了水里便身体便自觉地动了起来,踩着水浮上了水面,倒是让凌秋白下来了一趟。   因为凌秋是赤手可热的名角,若只是晓蓉一个人落水,她当时不过是小小人物,主人家定要勃然大怒,迁怒戏园。不过两人被救上来后,去后台换过衣服,凌秋便自己揽下了责任,说是自己不小心碰到了晓蓉才导致落水的,为了赔罪,宁愿多唱几折子戏向主人家赔罪。   如此这般事情便遮盖了过去,宾主尽欢。晓蓉感激不已,只觉得凌秋原来面冷心热,是她看错了。后来听说这次凌秋回去后便又染了风寒,心里极是过意不去,再见时便直接呼以凌秋姐,亲热了不少。待得知凌秋原来也和宛心交好,更是觉得凌秋是极好的人。   而凌秋听她唤一声凌秋姐,面上的冷意便消了去,嘴角挂着一抹淡笑,眼里像是冬日的寒冰融化,暖意如潺潺春水一般流动起来。   凌秋本是她那失散的小妹名字,而她本名迅夏,原本出身江南梨园世家,只是如今家族已经败落,只落得她孤身一人,如今老天垂怜,竟让她在千里之外无意之间认出了小妹,只是小妹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世,凌秋想她一定遇到过许多不好的事情,所以忘记了。凌秋也不想让她回想起悲惨的经历,而她现在也似乎过得非常快乐,那么就让自己默默地守护着她吧,不论何时何地,凌秋总是要跟在她的后面的,让她多欢喜,少愁苦,护她一生一世…… 作者有话要说:     ☆、当裙子追求裤子(上篇)   莫群很幸运,刚加入团队时,正是新项目开始,三个月后,她顺利融入了团队氛围,也与所有人都熟悉了起来,只除了一个例外。那就是项目经理的得力爱将库依玛,一个据说来自草原的女孩子,修长的身形,常年都着长裤,脸上平素表情极少,可是办事能力却超群,惹得莫群的视线总是不受控制地黏在了她身上。   这日团队的庆功宴上,热衷搞团队建设的项目经理提议,为了让莫群这个新人更好地融入团队,有必要进一步联络感情,因此团队成员各自都要真心赞美一番彼此,如此以来,莫群也可以更加了解团队成员。   项目经理才德俱全,极得团队爱戴,因此他的提议自然一呼百应,有人便说要让莫群先来。   “我们都挺好奇小裙子如何看待我们团队呢!首先她是新人,况且女士也优先。”   小裙子是团队中给莫群起的昵称,因她总是各种长裙短裙换着来,小脸上总是挂着温婉的笑容,待人接物也让人感到极为舒服,众人便都有些喜欢她,乐于将自己所知都教给她知道。且她名字中也有个同音群字,她又那样爱穿裙子,莫若叫小裙子最恰当了。   对于这个昵称莫群倒是欣然接受,开玩笑自嘲说这昵称真像时兴古装剧中小太监的名字。其实小裙子本就是她的外号,只是没想到她还没说,众人便想到便叫了起来。   “你们只有这时候才讲女士优先。”有女生便打抱不平,“猛然让她说,也太突然了。还是我们先示范一下吧,小裙子先准备好了。”   “可是我们若是都说了,小裙子要说出新意来,难度不是更大?”   众人犹豫不定,莫群笑着举手,“其实每次让我只说一个人还是没问题的,那样的话,我可以第一个来。”   “这样倒是不错。不如我们抓阄随机排顺序和决定赞美的人选吧。小裙子就不用抓阄了,中间随时可以插入进来补充。这样难度也不大。”   当下众人都点头附和,转头好奇地等着莫群说出第一个要赞美的人来。莫群便在众人的期待中说出一句话来。   “我十分羡慕和佩服的人刚才出去了,要等她回来吗?”   “你是说库依玛?她又借故上厕所遁了。可惜她不在,没有听见你这番话。”项目经理一听乐了,“真是奇了!虽然小库是我的得力爱将,不过这几个月,你们两个负责的分别是前端和后端的事务,平素来往也不多,你怎么就佩服羡慕上她了?难道说你也立志做女强人?”   “实在难以想象!”众人都调侃莫群。莫群的长相实在是太小女人了,当初面试,许多人都参与了,乍然看到莫群出现,都以为她走错了地方。可是一番交谈之后,却发现她能力想法都不缺,而且谈吐举止都让人喜欢,觉得不能以貌取人认为莫群不能吃苦,因此一致同意选了莫群进项目组。事实证明,她们的选择是对的,这样努力聪明又漂亮的女孩子实在是太稀少了。   “咦,库依玛是女强人吗?不过其实我羡慕佩服不是因为这个。”莫群有点惊讶,时下女强人似乎有点贬义,她连忙澄清,“因为大家都说她非常能干,因此我才佩服她。不过我最羡慕的是她穿裤子实在是好看得很,你们不觉得她身材很好吗?我可羡慕她了!”   “依玛确实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一位女同事公允地评论,“穿正装非常有型。不过小裙子你穿裤子应该也不错吧,你身材也不差,说起来,你们的穿衣风格和名字有点像,我还真没见过依玛穿过裙子呢?”   “我们去把依玛找回来。新人如此厚爱她,她怎么也得投桃报李,夸回去才行。”有几个爱热闹的女同事便联袂出门往洗手间而去。   “我都找不到合适的裤子尺码。”莫群遗憾地比了比自己的腰。她天生骨盆比较宽,但腰部又细又扁,一般裤子都撑不住。因此莫群无奈才弃裤就裙的。   男同事们都不约而同地盯着莫群的腰,那真是所谓的天生小蛮腰,食色性也,几个人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正在这时高效的女同事们簇拥着话题的另一个当事人库依玛进了门。   项目经理笑着发话,“小库,以前我也不逼你,知道你不爱和人笑闹。不过今天你可要给新人面子,她可是好好地夸赞了你一番穿裤装的风范。现在换你说说对她的观感了。”   “若是女强人都像库依玛一样也好啊。”莫群直视进门的库依玛,脸上带笑,她自小的家教便是要坦然直视说话的对象。“我真想变成像你这样呢,我真想问你收不收徒弟——”   若非多年修炼,库依玛一定脸红躲开莫群的目光了。不过她自小也习惯直视,不能认输。在人和事上,她对于人际关系实在有点苦手,若是和工作相关还好,若是私人环境下,她便各种不自在,沉默不语。这次庆功宴,她不得不来参加,听说又要搞团队建设,立刻便痛苦地借口上洗手间逃跑了。她出了洗手间,正要假装去大堂接电话,这样就不用回去了。不料一帮同事突然过来,不由分说拉着她便回来了。路上开玩笑说有人倾心于她,怎么可以逃跑呢?   库依玛莫名其妙,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如她这般不苟言笑,打扮一点也不妩媚,哪里会有人不长眼睛看上?   身不由己被众人推拉着回到房间,库依玛很快便判断出状况,听着莫群直率的言语,库依玛心里复杂莫名。居然是她,这个很难让人移开目光的新人女孩子居然说羡慕佩服自己,还说要变成自己这样的人,自己有什么好的……   “小库,新人可是极力称赞你穿裤装好看得很,特别有型,非常显身材。”项目经理笑眯眯的,“你看人家小裙子对你那么高看,听她意思,她对你负责的那一块也有兴趣。我想是时候找个人带她接触了。不如你当她师傅指导她如何?哪天也培养出一个不输于你的人才。不过在那之前,你也先好好夸赞一下她吧。”   看人眼光毒辣的经理心中打着如意算盘,照他多年经验看来,若是库依玛和莫群两人身上的特质能综合一下,那就是全能型人才了。如今把两个人安排到一起,说不定会促使两个人发生转变,那时他可就赚大了。   这回骑虎难下了。库依玛心里翻江倒海,面上却不动声色,她知道总该说几句话才好,不然过不了这一关。想到这里,她便把心一横,“我从未见过比她穿裙子更好看的人,很可爱,厄,很有女人味……”   有人轻笑出声。库依玛便无法继续下去,所幸众人也知道适可而止,也就插科打诨混了过去。至于莫群被人那样夸赞,她像是早已习惯一般,根本不当回事。库依玛便有点失望,想这人到底是淡定还是装逼。莫群这时也是一样想法,不过却只觉得库依玛淡定镇静,因此说话的间隙便大大方方地去看库依玛,若是库依玛正好抬头,便冲她一笑,也不移开视线。   难道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库依玛心里疑惑,一时便觉得莫群的视线过于直接,第一次有想躲开的念头,时间也突然变得难熬,好不容易庆功宴终于结束了,她忍不住常常地吁了口气。   ===========   自此之后,莫群便总是有意无意地去看库依玛,总是寻机会去找她说话请教,每次必然对着她的着装大肆夸赞一番,那赤裸裸的花痴眼神和热情令库依玛难以招架,又不忍板着脸说她,毕竟傻瓜也能看出莫群确是满腔诚意,除了神经病谁会对他人发自内心的赞美不喜反怒?   因此库依玛便开始想办法躲着莫群,她怕自己听多了莫群的话,犯傻地信以为真,那可真是自取其辱了。可是莫群像是有特异功能一般,总能找到她的藏身之处。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库依玛申请了出长差的机会,想要借机躲开莫群。可是天公不作美,项目经理竟然派了莫群和她一起出差,还嘱咐库依玛要多照顾莫群,两人齐心协力把项目结束。   库依玛简直欲哭无泪。周二下午和莫群一起乘飞机去了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到了酒店办理入住,库依玛按照出差标准为两人各定了一间大床房。   “其实订一个标间就可以了吧。”有些晕机的莫群这时恢复了精神。   “出差费用都包含在项目费用中,客户那边自然会报销。”库依玛淡淡地解释着,言下之意不必在这上面节俭。   “我倒也不是为客户省钱。只是凡事能省就省,况且我们住一起不是更好相互照顾吗?”莫群振振有词。库依玛一时词穷,无从反对。莫群见她不说话,以为她默认了,便让前台小姐改换了一间双人房。   办理完入住手续,两人便往电梯走。莫群特意走快一步,包办了按键等事。库依玛顿时便觉得两个人的角色调换了,她还记得上司临走前让她好好照顾莫群这个新人,如今却好像变成莫群处处细节关照她了。   至少自己工作上还可以关照她吧。库依玛心里安慰自己。   “等下我们去哪里吃晚饭?”电梯门合上,开始稳步上升,莫群好整以暇地问道,“来之前我查了这酒店附近,有一个粤仔湾的粥店评价很不错,我们去那里吃海鲜粥好不好?”   库依玛愣了愣,点头应允。她出差多次,从来便是看到什么就吃什么,这个城市她来过不下十次,下榻选的都是这家酒店,却从未用心注意过周边的环境设施,当这里只是过路的暂时居所。   “那我们等下换过衣服就出门如何?”   有项目时,两人上班都是套装,只不过一个长袖裤装,一个则是半袖裙装。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房门口,莫群用房卡开了门,率先走了进去。   “你要换衣服就先去洗手间吧,我在外面就好。”莫群推测库依玛大概不习惯在众人面前露出肌肤,大概性格颇为保守。不像她,只要进了私人空间,便随心所欲起来,着装更是越简单轻薄越好,图的就是一个自在。她觉得自己大概要小心一些,免得突然过于豪放吓到了库依玛就不好了。   少言寡语的库依玛从行李箱里拿出了一套运动衫就要进洗手间。莫群本有些好奇她行李箱里的衣物类型,偷看了一眼便移开了目光,眼尖地看见库依玛连准备的睡衣都是长衣长裤,真是服了她了,夏天难道不怕热吗?此时正是初秋,秋老虎正盛。   “你就换这个?”莫群手里拿着的休闲长裙掉到了床上。   “我腿上有难看的伤疤,所以即使是夏天我也从不穿裙子。”库依玛决定把话说清楚,语气中不无遗憾。小时候她在草原上长大,差点命丧狼嘴,虽然捡回一条命,腿上却留下了可怖的伤痕,从此便与最爱的裙子告别,逐渐变得寡言少语。这件事除非极熟的人库依玛才会告诉她,通常也不会有人专门跑来问她这个。   “穿长裙也不行吗?”莫群也不知道库依玛所说的伤疤到底有多难看碍眼,她展开手里新买的秋季款半袖连身长裙,“这个也不行吗?这个可以给你穿,我新买的,还没穿过,你不用介意。”   “这这么刻意?那你穿什么!”库依玛有些心动。   莫群眉眼一转,笑了,从行李箱里翻出另外一件中短连身裙,“我裙子可是多得很。来来,你去试试嘛!”   库依玛被莫群推着到了洗手间门口,她几乎要怀疑自己眼中隐藏的期待和向往被莫群看透了,连拒绝的一丝余地都不留。   没办法了,那就换上吧。库依玛咬唇安慰自己,她只有在节庆时候回老家,才能穿上传统的民族长裙,可是那样风格鲜明鲜艳的长裙却不能穿着在城市里晃悠,况且她一回到大城市,便只习惯穿裤子,否则便十分别扭,哪怕心里明明羡慕期待得很。 作者有话要说:     ☆、当裙子追求裤子(下篇)   莫群快手快脚便套上了连身长裙,若是有人在场,一定会说她动作太粗鲁,跟她的脸违和得很。换装完毕,莫群将盘好的长发披肩放了下来,胡乱抓了几把,扎了一个清爽的马尾。她看着电视屏幕中映出的自己身影,叹息了一声,这个发型要是配上长裤那就完美了。   她也买过几条看着合适的裤子,可是完全穿不出感觉,要么太大要么太小,她也找不到地方去改装。况且她也不喜欢逛街,从来买衣服只在网上看好了下单。她家境不过小康,也没好到可以专门去定做合身的衣裤。   洗手间的门被推开了,莫群回头一看,不觉眼睛一亮,果然这身衣裳穿在库依玛身上更能展现裙子设计的优点来。若是穿在她身上,效果绝没有这么好。而且长度上库依玛刚好,而身材偏娇小的莫群则必须配备高跟鞋了。   “我就说依玛你的身材真是每一处都恰到好处。”莫群拍手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我太干瘦了,穿不出你那样的风采。这衣服也只有你才能撑起来。”   莫群的视线掠过库依玛的胸口,嗯,那里同样也不大不小,手感也和自己差不多,不过因为自己上身偏小,或者看上去比她更明显吧。而依玛的骨盆和胯部都比莫群要窄多了。   “对了,你每次那个来的时候是不是疼的厉害?”   “你怎么知道?”库依玛极为惊讶,几乎以为莫群未卜先知。   莫群笑着走近,侧身指着自己的臀部,双手比了一下臀围,“很久以前大人便对我说,我将来生孩子很容易什么的,还说我每个月不用受那个嘴。理由就是我骨盆够宽……从前我还以为是无稽之谈,后来发现她们这些经验之谈还蛮正确的。”   “那你真幸运。”两人面对面站着,库依玛的视线停在莫群下半身,然后惊觉这样似乎有色狼的嫌疑,连忙往上移,掠过莫群不堪盈握的纤腰,几乎便要用手去亲自丈量,到底还是忍住了。   莫群却要不客气和直接得多,她有些着迷地伸出双手环上库依玛的腰,上下摩挲抚摸几下,又要往下。库依玛回过神来,尴尬不已,脸上微微发红,忙后退一步躲开了莫群的魔爪,难以置信斯文如莫群竟然作出了这近似于挑逗的行为。   “啊,抱歉!”莫群这才发现自己一时忘情而失态了,忙道歉挽回局面,“厄,我这人表里不一,外面看着斯文,那都是欺骗人的表象啦,内在却是女汉子,随意粗鲁得很。我不是故意要做出那样禽兽行为的啦,实在是你身材太好了才忍不住那啥,你千万不要生气!”   天底下会有人说自己是斯文禽兽的吗?库依玛哭笑不得,她言下之意还说是自己身材的错,真是无语了,不过她身材真有她说的那么好吗?   见库依玛沉默不语,脸色严肃,莫群心中哀叹,羞愧捂脸,唉,她一定惹得库依玛生气了,到底要怎样挽回呢?   “我并没有生气。只是下次你不要这样了,我怕痒。”   莫群顿时如遇大赦,连声保证绝不再犯。两人便一笑泯恩仇,莫群好说歹说,库依玛才答应了穿着长裙出门。莫群又为库依玛找了一双自己的半高坡跟凉鞋搭配,自己则找了一双圆头皮鞋换上。虽然表面看似心不甘情不愿,库依玛心里却十分喜悦。   两人到了几近客满的粥店,一路跟随着领位员走到座位,收获了许多视线。   “你看,大家都在看你这个长裙美人呢。”莫群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神情都活泼不已。   库依玛想起家乡那些鬼灵精怪的小孩子,她们恶作剧得逞时,也是这幅模样,让人又怜又爱。   “看的到底是谁,谁又能说清?”   “我发誓看你的绝对比看我的多。”莫群有些强词夺理,却巧笑倩兮,库依玛只觉得满眼风情美如风景,心中无可奈何,却忍不住要笑出来。   “随便你高兴怎么说好了。”   “你笑起来很好看,以后该多笑一笑。”库依玛的笑容虽然一闪而逝,莫群却觉得十分惊艳,仿佛冰原上吹来一阵暖人春风。   这人说话总是那么直接吗?库依玛分神想着,脸上不受控制地发热,眼神更是破天荒地躲闪起来,无言以对,半日才轻声地说了声多谢夸奖。莫群眨了眨眼,一脸发现了大宝藏的神情,难道说库依玛不若外表形象,骨子里或者私底下非常腼腆害羞?那可真是太有趣太划算了!   正在这时,服务员送上来两人点的前菜,还有一瓶酒也被放在了桌上。莫群也不忙着说话,为两人各倒了半杯,举起杯来。   “依玛,薄酒一杯,祝你生日快乐!”   库依玛想她这辈子也没这么惊讶过,莫群到底是怎么知道她生日的?她身份证上的日期其实是农历生日,因此同事们为她庆贺时其实都并不是正确的日子,她也没什么感觉,又不好特意说明,只好将错就错。可是为什么莫群会知道呢,就算她看到了自己的身份证,又怎么猜到的?   像是看透她心中所想一般,莫群神秘地一笑,“我生日和你只差一个月,也是农历呢。”   事实上莫群不过是出发前无意间听到了库依玛家人打来的问候电话,听到了生日这个词,后来入住时又看到了库依玛的身份证,因此推测得出来的。   “厄,谢谢……”库依玛心里软如棉花糖,还有一点甜丝丝的味道萦绕不绝,莫群于她不过是陌生人一般,这样一个人却用心为自己庆祝生日,再心硬如铁的人也难免感动了,更何况库依玛根本不是那样人,此时便不停地眨眼,怕自己因此感怀而流泪出丑。   原来这人内心如此细腻柔和。莫群还是第一次看到外表坚强的女孩子故作坚强的模样,啊,所谓怜香惜玉便是此刻心中的感觉吗?内心也会因此揪紧?她不由地想将这个人搂着靠在自己肩膀上,安慰她不要伤心难过。真是见鬼了,她一个人时便极为随意和漫不经心,工作上的细心和体贴不过是训练所致,几时她对一个同事生了竟似呵护的念头?而且还是一个外表酷酷的女孩子……   就算平时多看了这个人几眼,不过是羡慕这人有着自己没有的好身材而已,绝非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心思,比如喜欢什么的——想到喜欢这个词,莫群一阵心悸,她福至心灵地想,真糟糕,她似乎中了丘比特之箭了。   这边莫群面色如开了染坊一般,千变万化,纠结不已。那边库依玛正低着头控制自己有些激动的情绪,心中感激莫群如此关心自己,因此也没看到莫群的奇怪之处。过了片刻,莫群决定顺其自然,库依玛也终于恢复了正常,这一餐虽然有些惊心动魄,不过两人却都只顾着自己,并未察觉到各自内心的变化,更不知道短短一个月后两人竟然走到了一起,而这次却是关系的开端。   两人关系的进展,源于几天后库依玛的每月的亲戚造访。她痛得在床上翻来覆去,莫群毫无怨言地为她拭汗,又为她准备热水,天黑了还跑去买了止痛片热水袋乃至红糖等,末了还帮难为情的库依玛按摩发冷的腹部,还提议说要陪着库依玛一起睡,这样她也不怕冷了。   库依玛这辈子还未被家人以外的人如此关心过。虚弱的她挡不住莫群有意而为之的强势,到底还是被搂着度过了最难熬的一夜。不过这难熬的到底是疼痛还是尴尬或者什么复杂的心绪,谁也无从得知。日后库依玛回想往事,断定这一次便是她向着莫群打开心防的一天。   一个月后,库依玛造访了莫群独居的小家,对里面的凌乱叹为观止,与自己家的整洁形成鲜明的对比。几日前,莫群死活要去库依玛家里看一看,库依玛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到了那里,莫群便惭愧不已,说自己家相比之下可以算是狗窝了。库依玛当时还不信,此刻眼见为实,不信也没办法了。   那天正是莫群生日,她邀请了库依玛到自己家庆祝,计划好要表白。许愿的时候,莫群定定地看着对面的库依玛,“很小的时候我看一个田螺姑娘的民间故事,那时候便想要是我身边也有那样一个漂亮的田螺姑娘哪。长这么大,都没人送给我这样一个礼物。你会送我吗?会让我失望吗?”   “你真——”库依玛正要笑,看到莫群眼中毫不掩藏的情意,她说不下去,强自镇定地与莫群对视,口里说着早就练习过的台词,“上次我生日你把自己新买的裙子送了给我,我很喜欢。听说过你很想穿合身的裤子,我就买了一条款式设计很好的背带裤送给你当生日礼物,希望你能喜欢……”   “我更想要田螺姑娘。”莫群咬唇又追问了一句,“库依玛,你愿意做我的田螺姑娘吗?”   这下库依玛逃无可逃,她心直噗噗乱跳,捂着不知何时已然绯红的脸几不可闻地冒出一句,“好吧,我答应帮你收拾这脏屋子啦!”   “哦也!”莫群比出胜利的手势,“这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礼物了。请问亲爱的田螺姑娘,今晚就住在这里好吗?”   库依玛不可抑制地往不好的方向想去,譬如那一次她换上裙子时莫群近似挑逗的动作,巧合的是,她这次特意穿的还是莫群那次送的裙子。都说寿星最大,更何况库依玛发现自己早就无法拒绝莫群撒娇一样的要求。她想这一夜既然是两人关系质变的点,过后她也将终身难忘吧。   莫群的眼神依然变得□□火热,库依玛想,你瞧,她的预感是从来不会错的,她已经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了,她无可否认,她并不抗拒即将到来的事情,甚至心中隐隐还雀跃期待。   华灯夜上,千家万户总有浓情欢好正在进行时,善解人意的帘幕为情人们遮去了有心人的窥视。(所谓拉灯派注解,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     ☆、天生绝配   咖啡馆的门被推开,进来一位十六七岁打扮青春靓丽的少女,新潮的服饰搭配披肩黑亮长发,吸引了不少顾客的视线。辛夷也有意无意地将目光在她身上打了几个转,猜测她便是自己在等待的人,果不其然,少女径自走向了她右斜对面的角落座位,中间还隔着一行卡座。   辛夷与原本便坐在那座位上的少女钟晴交换了一个默契的眼神,又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来的少女记得是叫迟青吧,被钟晴昵称为青青的女孩子,原来也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这就有些奇怪了,辛夷撑着下巴,大大方方地看着已经落座正要开始摊牌的少女们,那后来的迟青反正也看不见,就是看见也无所谓,她反正也没想过掩饰自己的存在。   也不知道她们具体在说些什么,辛夷有些无聊,放空了思绪,慵懒地斜靠在沙发背上。   ============   迟青收到钟晴的短信时,喜出望外,却还是快手快脚打扮了一番,匆匆出门赶到了咖啡馆。在门口深呼吸过后,她毅然决然推开了门,环顾一圈,很快便看到了角落里等候的钟晴,挺直背脊笔直朝着她走去。   迟青有些紧张,她觑了一眼钟晴的神色,发觉她也有些不自在,眼神也在躲闪着自己,她心里难过,却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还以为你从此不见我了,你有什么话要和我说?”   “你能不能不要喜欢我?我们以后就还可以继续做朋友下去。”钟晴绞着手指,犹豫再三还是狠心说出这句话。   “你可以当我没有说过那句话好了。”迟青心酸地垂下眼帘,“可是你也知道我不能说谎骗你,没办法不喜欢你。”   “要怎么假装不知道?”钟晴急了,“你以为装糊涂那么容易?我是那样的人吗?为什么你要说出来呢!都怪你,现在害得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迟青被问得哑口无言,她默默地低头,确实像钟晴那样的性子,确实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她虽然性格温和内向,却从不含糊,也喜欢身边的事情都清清楚楚的。她也后悔过当初不该那样冲动,可是心里也始终不明白一件事。   “为什么你不能喜欢我呢?如果两情相悦不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迟青始终不明白,她一开始还以为这个最好的朋友至少还是喜欢自己的,否则她也不会抱着一丝希望破釜沉舟地在前几天表白,“你难道讨厌我吗?还是不喜欢我身上哪一点?你告诉我,我可以改的。还是说你因为我也是女孩子所以才……”   “和性别没关系。”钟晴咬了咬唇,“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所以我无法喜欢你。”   迟青愣怔了半晌才消化了这话的意思,她呆呆地问道,“哦,你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子对吧?那个人比我还漂亮,比我对你还好吗?你告诉我她是谁。”   见她如此执着追问,钟晴很无奈,她皱了皱眉,“你知道又怎样呢?我又没有拿你们两个来比较。”   “我要见见她,若是她真比我还好,我才死心!”迟青抱住了最后一线希望,她不信自己会输给不知从哪里出来的陌生人,她从来都和钟晴腻歪在一起,可没听说她有什么心上人,“你从没告诉我你有其他喜欢的人,我也没见过你去见其他人。还是说你为了让我放弃,故意撒谎骗我?”   “我才没有骗你!”钟晴着重强调,“那个人是我姐姐的朋友。我现在告诉你,我喜欢那种年纪比我大许多又强大能干的人。”   迟青面如白纸,钟晴说得如此清楚,喜欢的强者。这么说她确实不符合钟晴的要求,光凭年纪自己就被排除了,更别说她连强者的半点边都沾不上。   “我还是想见见你喜欢的那个人。”事已至此,迟青依然不甘就此放弃。   “那我现在就让你见好了。”钟晴豁了出去,“你回头往斜左方向看,你想见的人就坐在那边的沙发上。”   钟晴指了指辛夷所在的方向,又挥了挥手招呼。辛夷笑着也挥手示意,又朝转身的迟青从容地点了点头。   迟青惨白着脸转头看着桌面,她想象了一下,若此时钟晴和那人站在一起,实在是非常相配,毫无疑问她被比了下去。那是一个着松散长裙的卷发慵懒妩媚女子,只是坐在那里便风情无限,与同样天生卷发的钟晴在一起可谓是天生绝配,哪像她清汤挂面一样无味的外表,青涩得都不好意思去见人了。   “只要你幸福开心就好……”迟青哽咽难言,“可是你既然有了喜欢的人了,能不能不要不搭理我呢?我就只有你这个唯一的朋友,我只要在旁边看着你就好,我保证不会打扰到你们……”   钟晴此时也有些乱了分寸,语气也迟疑起来,“可是你这样会让人很困扰啊!我不喜欢黏黏糊糊地开始谈感情,所以才说让你不要喜欢我,我们好好地做朋友不行吗?你快点想办法忘掉我吧!”   迟青再也忍不住掩面泪奔而去,她没想到钟晴那样绝情,完全不给转圜的余地。   ==============   事发突然,辛夷也惊诧地发现那两人谈崩了,后来的迟青疾奔而出,看上去好像还哭得伤心欲绝。辛夷唏嘘了几下,这才起身走到了发呆的钟晴的对面坐下,也不急着开口说话。   对面的钟晴天生一头柔软的棕褐色卷发,配上精致的五官,加上正当年华,漂亮得如同人偶,实在很难让人不喜欢。再就辛夷的接触来看,这个女孩子乖巧又聪明,虽然略微有些内向安静和腼腆,说话也斯文秀气得很,却更加讨人喜欢了。   过了半晌,钟晴才回过神来,见辛夷坐在对面,这才振作精神笑着说道,“终于按照我们商量的把话都说清楚了。”   原来钟晴是辛夷好友的相差十二岁的小妹,从小便有些腼腆内向,但也不用人担心。辛夷好友十分疼爱这个幼妹,在辛夷看来,好友一切正常,道貌岸然得很,可是骨子里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妹控。钟晴只要有些什么不寻常的地方,便急得团团转。这次也是她看到小妹像是有心事,问她也不说。这才拜托了辛夷这个从事职业与心理干预有点关系的密友来开导探询。   辛夷本不愿意做这类半吊子的事情,那样太不负责任了。可是好友却以自己所欠过的大人情为要挟,她不得不被迫来见钟晴,和年龄足有好几个代沟的青春少女聊天。不想事情倒也顺利,钟晴倒是老实告诉辛夷,她和好朋友迟青闹了一点矛盾,这些天郁郁寡欢便是因为这件事,不知道要怎么办。   原来迟青对于钟晴的友情超越了界限,数日前向钟晴表白。两个人的关系平衡被打破了,钟晴说自己只想和迟青做好朋友,想劝迟青不要再喜欢自己,也就是想让迟青死心,或者两人又可以回到从前的关系。   “请你假装我的心上人,骗青青放弃好吗?拜托帮我这个忙!”   “你确定那样对方就会放弃吗?不如告诉她,她的喜欢让你感到困扰,她或许就会听进去了。”   辛夷心里直感叹,当年她们在这个年纪,可是谈早恋色变,如今却十年间年河东河西,可是开放多了,岁月如刀,刀刀催人老,韶华已逝,心中亦满是沧桑。   钟晴自以为得了主意,便用短信约了住在附近的迟青出来见面。辛夷便也退到一边等候两人谈话的结果,却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并不太当回事。对于钟晴的拜托也不置可否。   此刻谈话早已结束,辛夷端详着钟晴的表情,气定神闲地问了一个问题,“说清楚了,你心里可变得轻松,并因此而高兴?”   钟晴全身一震,半晌才吞吞吐吐地道,“没有……相反我心里难过得很。”   “那你为何难过?可是担心跑出去的女孩子想不开?”   “青青才不会犯傻做出那样的事情!”钟晴大惊失色,断然否认,像是想让自己相信一般,“她要是真那样傻,我就真跟她绝交!”   辛夷失笑,人年少气盛时情绪总是比较决绝强烈,绝交这个词在好朋友之间经常出现,“我看你挺关心那个青青的,她喜欢你也没什么要紧啊,就那样继续下去好了。还有,你真的没法喜欢她吗?我怎么觉得你其实也喜欢她得紧……”   “那只是朋友间的相互关心。”钟晴发急,“我喜欢的可是像你这样厉害的人。再说喜欢是一件很纯粹的事情,怎么可以掺杂别的人和事进去?而且装糊涂,对青青也不公平。”   辛夷有些明白少女纠结的点在哪里了。原来钟晴认为自己不能也不会喜欢上好友迟青,这一点姑且存疑,但是她又觉得自己不能给予迟青对等的感情,觉得对不起好友,因此便希望迟青能不再那样喜欢自己,那样两个人也好继续做朋友。辛夷初步判断,钟晴人小心大,并不简单,将来说不定变成一个极为强势精明的女强人,有点追求完美,不过不止感情还是道德,似乎都有着奇怪的洁癖。似乎只要喜欢一个人,既要求和控制对方专情,对自己也十分苛刻,用对等的感情回馈对方,颇有情圣的风范。   这样的感情观,实在有些奇葩(非贬义),估计也挑剔得很,但一旦动心,却是十分深情的人。   “据说喜欢一个人大体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对方身上某一点像自己,另一个则是因为想变成那样的人,总之一个是自己已经有的,还比较欣赏,一个则是自己所没有的部分,心中渴求,总想离那样的人近一些。我问你,你为什么喜欢像我这种类型的?”   “你说得好像感情的产生都是因为人类自恋。”钟晴嘀咕,“因为我觉得你们都是令人佩服的强者才喜欢的啊,可以掌控一切,做什么什么都很自信,很有把握会成功。”   辛夷噗嗤一笑,“人在不同程度和不同领域都有些自恋,你也理解为人自身存在的价值。据我看来,你可是相当自恋呢,你能否认吗?我再问你,你是否想将来变成像我这样的人?”   钟晴沉默了,辛夷的话驱散了她心中令她迷茫的浓雾,她不得不承认,辛夷说的话再对不过了。   “我的姐姐非常优秀。”钟晴莫名其妙地说出一句话来,辛夷却静静地听了下去。她知道眼前的少女虽然沉默寡言,可是却钟灵毓秀,心理早熟,且十分聪明,绝不会说没有关系的话。   原来钟晴因为姐姐过于优秀的缘故,小时候非常崇拜姐姐,可是却也活在了姐姐的阴影里,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逐渐变得有些自卑,性格也变得腼腆内向。可是她内心里却极度渴望变成姐姐一样那样优秀的人,无论什么事情都追求文眉,可以抬头挺胸和姐姐并立在父母眼前。   “青青是第一个说我很优秀的人,她总是说我身上有许多优点,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会那么好。可是青青却说得理所当然,我自己也相信了。我实在是不愿意失去青青这个朋友,也希望青青能更开心,可是我却让她难过了,我真是不配当她的好朋友……”   这样还不叫爱,那叫什么!   辛夷扶额叹息,下了一剂重药,“那么让她喜欢别人如何?那样她自然就忘了你,也就不伤心了,对了,她喜欢什么类型的人?我想想,有没有认识其他和你有些像的人呢……”   “青青才不会忘记我!也不会喜欢上别人!”钟晴激动地撑着桌面要站起来,,“她说过喜欢的人非我不可!”   “哎哟,冷静冷静,你想让人看热闹?不过你的嫉妒心真强。”辛夷竭力忍住笑,“你说自己不喜欢那个青青,这不是打自己脸吗?其实你可以自己努力变成像我这样类型的人啊,同时却喜欢青青,这样不就皆大欢喜了?到底你纠结什么呢?”   钟晴坐了回去,眨了眨眼,愣愣地问道,“ 你是说我其实是喜欢青青的?”   “那就要问你自己了。你要不要去找那个青青?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那可不好了。”辛夷又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哦。”钟晴回过神,红着脸站起身,“我要走了,谢谢姐姐今天陪我说话。”   “祝你一切顺利,加油吧。”辛夷挥手与她告别,看着午后窗外澄澈的天空,心情极好地啜饮杯中的奶茶,这次也算不虚此行,本以为要当心理辅导员,结果却变成了红娘撮合少女们谈恋爱,话说那个妹控好友不会追杀自己吧?   正惬意地想着事情,辛夷眼前晃过一道阴影,有人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   “你怎么又回来——”辛夷慢悠悠地转身,看到对面的人,笑着换了语气打招呼,“哟,下午好!”   来人并不是辛夷预料中的钟晴去而复返,而是迟青。   “是不是你唆使钟晴不要理我,并且疏远我的?”迟青悻悻地质问着,“我又不会碍你什么事,你为什么逼人太甚?”   小美女来找自己这个所谓的假情敌算账了,辛夷觉得好笑,果然情人眼里出西施,到底小美女不忍心责备心上人,只好迁怒无关人等。   “你见过哪个人会那么大方放情敌在自己跟前晃悠?”辛夷好整以暇地笑,“我问你,你到底喜欢晴儿哪一点?她要怎样做你才能不再喜欢她?”   迟青只觉得眼前这人叫钟晴的昵称刺耳得很,眉头忍不住皱成了一团。辛夷看在眼里,自我反省了一下,自己是不是有些恶作剧过头了?欺负得人家小美女也太不像话了,不会有报应吧?   “无论她做什么,我还是喜欢她。”   “你还真是死脑筋,固执得很哪。你是说她今天说的话都不管用?”   果然那些话是这个人指使钟晴说出来的。迟青狠狠地瞪了辛夷一眼,没好气地回答,“她越是那样说,我反而越喜欢她。”   哎呀,被小美女瞪了,辛夷耸了耸肩,“那你就愿意看她一边和我在一起,一边死皮赖脸和她继续在一起?你倒是挺厚脸皮的嘛!”   “钟晴才不会做那样脚踏两只船的不道德事情!我也没有死皮赖脸!”迟青气红了脸。   “哦,你是说她要么选我,要么选你。”辛夷总结,“你倒是了解她,从头到尾痴心得很,真是和你名字一样痴情,某种程度上,你和她倒也相配得很。”   在辛夷看来,这两个女孩子,一个略微有些抖M倾向,没有安全感,一个则隐藏着抖S的控制欲,实在是天生绝配。   “我最瞧不起花心的人。”迟青气鼓鼓的,她的父母都各自有婚外情,她自幼的家庭生活便有些不正常,耳濡目染之下,便希望自己做一个痴情的人,要是喜欢上对的和值得的人,必定死心塌地,绝不变心,乃至一生一世。“你刚才说什么绝配是什么意思?你难道要抛弃她?你太过分了!我要把你的真面目告诉她!”   “奇怪,你不是希望我们分手吗?然后你才有机会啊!为什么要骂我?”   “那是两码事!”迟青气愤地想,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个人真是无耻,“你无耻我自然可以骂你。我喜欢她是我的事情,至于她更有权知道喜欢的人到底是什么德性,要分手也该由她来提。”   “哦,那你就去告诉她让她来和我分手吧。”辛夷添油加醋地补充了一句。迟青很为她的肆无忌惮和张狂目瞪口呆,愣了愣,气得甩手就走了。   等少女的背影消失,辛夷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无声地大笑,哎哟,真是笑死她了,等下两个少女碰面,估计说开了也就甜甜蜜蜜了,那么她也算积了功德,而这个下午她也感受到了无上的乐趣,真是太划得来了。   笑过一阵,辛夷这才悠哉地结账离开了咖啡馆。过了几天,她那个妹控好友果然跑来诉苦,如丧考妣地说最爱的小妹早恋,喜欢的还是同龄的女孩子,有没有天理,怎么可以为了别人抛弃掉她这个姐姐呢?   辛夷早有预料,但已经懒得吐槽这个无节操的妹控好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冷漠朋友   这大概是一个集合了内向、病娇、体贴又有些腹黑和歇斯底里的软萌妹子主动攻略青梅竹马,不,千里紧追一个潇洒独立又被动随性的淡漠女孩的故事。(我应该没有剧透吧……)   =============   这是令狐静到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有一位热情的同事跑来和她说话,给她介绍公司内的情况。中午时分,两人在宽阔的员工餐厅里吃饭,令狐静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锁住了一个从几米外的过道走向门口的身影。   同事循着视线看去,皱了皱眉,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劝你离那个人远一点,太难相处了,人也斤斤计较得很。”   “那个人我从小就认识了,以前我并不觉得她斤斤计较啊。”令狐静忍了忍,还是没有忍住,勉强为那人说了一句公道话。朋友被当着自己的面被人不恰当地评价,哪怕这个朋友有些冷漠,她怎么能不澄清?就因为怕得罪人?   “呵呵,那你们可真有缘分。”同事有些尴尬,“或者你们熟人相处就不一样了。”   令狐静笑着点点头,尽量客观地评价,“人常常因为一件事容易产生偏见,却忘了人都具有多面性。”   同事继续讪笑着,心里却觉得眼前的这位看似软糯的新同事其实心里很有计算,这话里有话的,也不知道在暗示什么,使得人心里无端地尴尬起来。同事决定日后还是离这个人远一点比较好,虽然她人长得不赖,没想到性子也和她名字一样古里古怪。   很快地这位新同事草草吃完饭,便找借口和经过的人先离开了。令狐静微笑着挥手与对方告别,然后敛去笑容,垂下眼帘,又回归到一个人的安静中。她默默地想着,这位新同事其实心地还不算坏,只是爱说闲话而已,令狐静曾经饱受别人背后闲言碎语之苦,因此对这一类人心里便存了芥蒂,不知道这些人对待自己说笑,到底是否出于真心,或者这些人一转身就刻薄自己,说些莫须有的推论。   她们总是太轻易便按照自己的喜好给人贴上标签,即便知道错了,也依然嘴硬。这样的人太多了,令狐静遇见过许多同类型的人,深受其害。她甚至想这些人给自己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与人相处总是敏感多疑,揣测别人的心思,若是别人有着其他心思,她便觉得厌恶,从此疏远了那些人。因此她这些年来总是不能与人建立长久亲密的关系,哪怕开端多么美好,总是不例外。   其实她应该说我在人际关系上斤斤计较才是。令狐静苦笑,她倒是想变得大大咧咧毫不在乎,快意恩仇什么的,却改不了人际关系上小家子气这一点。譬如她对人好,若是那个人视为理所当然,她便觉得心里不平衡,慢慢地便会计较起自己的得失来,到头来惹得自己也不愉快。她也不喜欢自己这一点,可是却无能为力。   时间久了,令狐静自己也发现了症结所在。那就是她总是在按照一个人的标准在寻找朋友,寻找的都是与那个人相似的朋友,在那种人面前,她可以无怨无悔地奉献,从来不会多心。而那些人的行为是那样符合满足她对朋友的期望和标准,她根本无从挑剔,只觉得开心快乐。   当然这样的人极少。   或者自己对朋友太挑剔了。令狐静曾经和一个朋友诉说自己的烦恼。那个朋友便笑了,说了一句话让她恍然大悟。   “一个人总是将自己对别人的好记得最清楚,但又将别人的错处念念不忘。可是却看不到自己的错处和别人的好处。所以大多数人骨子里都难免斤斤计较,真正大度宽容的人少见得很。”   这句话打开了令狐静的心结,坦然接受了人心难测这个现实,从此也打开了她学会虚伪应付的新世界大门,多了许多酒肉朋友,但可以真心相对的却寥寥可数。   其中有一个便在这家大公司,就是她和同事谈到的那位走过的人。那个人也是复姓,全名独孤欢,这些年来还是那样潇洒,独来独往。令狐静忍不住微笑起来,回忆起两人最初成为朋友的那一段往事。   ==============   高中二年级的秋天,令狐静因为父亲的工作调动,再次转学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就读家里附近的中学。本性并不活泼的令狐静害怕面对新班级的同学。她也曾努力鼓励自己要改变,不要再那么内向,可是过往许多次她却都失败了,迄今为止都没有亲密的朋友可以维持联系。   然而这一次许是上天眷顾她不懈的努力,她的自我介绍平平淡淡,难得也没有结巴。可是下课之后却有一位活泼爱笑的女孩子来找她搭话,还说要和她做朋友。令狐静简直受宠若惊,视对方为天使,从此两人便同出同进,或者说令狐静变成了对方的小跟班,对她的话言听计从。   令狐静当时认为这位叫艾群的女孩子是自己的第一个朋友,心里非常重视她,感激身为班上女生中老大的艾群不仅当自己是好朋友,还将自己介绍引进了自己的群体。可是现在令狐静早就将她忘到了脑后,认为自己当年实在没有眼光,怎么就没看透别人背后的心思呢?   艾群有一个十分讨厌的同班同学,那个人便是独孤欢。在小女生们都爱成群结队的年代里,像她那样的独行侠实在颇引人注目。在令狐静看来,令狐静只觉得独孤欢有些冷漠,彼时令狐静虽未和她说过话,但却注意了她一段时间,莫名地便有些佩服她的淡定和成熟风范。   “哼,她从来就阴沉沉的,孤僻得很,活该像她名字一样孤独!一个人真可怜哪!”   艾群的话里透露出无上的优越感。也难怪,她无论干什么总是呼朋引伴,确实热闹得很。相形之下,独孤欢总是一个人形单影只,看上去便冷清孤独得很。   其他女孩子纷纷附和艾群的话,说独孤欢这样那样,不乏有些过分难听的话,令狐静听了心里便不舒服,若说独孤欢孤僻阴沉,可以说这只是人的感觉印象,也不算诋毁,可是上升到个人品格攻击,那就反而显得说话的人没有教养了。因此令狐静那一次并没有符合参与到批判独孤欢的行动中去,哪怕艾群示意期待她说些什么,令狐静也只是装傻不说话。   随后几天令狐静便尝到了不合群的苦果。其实也算是巧合,她无意中听见了艾群和其他人在议论讨伐着某个人,只是这一次对象不是独孤欢,而是变成了自己。   “我听有男生说,很多人都暗恋她呢。”   “她有什么好的,不过长得好了一点,又不爱吭声,无趣木讷得很。”   “嘁,她虽然不爱说话,可是眼睛会说话呢,就像书上说的狐媚子一样会勾引人呢!”   “啧,那样的狐狸精我们还要假装对她客客气气的,好辛苦的!老大,我们为啥不像独孤欢一样,也孤立她呢?”   “就是就是!难道要等她抢走老大的男朋友才算了?”   听到这些议论和指控,令狐静脑中一片空白,脚下一片虚软,碰到了附近的东西,这动静被里面的人听到,有人便往门边而来。令狐静此时不想见到那些心中阴暗险恶的人,拔腿就跑。跑下楼梯时,一头撞到了一个人的怀里。   那个人便是独孤欢。   令狐静不争气地抱着眼前的女孩大哭。   这也是令狐静与独孤欢结识的开端。   那时候自己还挺厚脸皮的,头一次那样主动和大胆。令狐静想起往事,不禁莞尔一笑。她记得当时独孤欢十分尴尬,又不忍心推开她,反而还安慰了她几句。后来令狐静才知道独孤欢其实并不喜欢和人进行身体接触,现在看来真是为难她了。   那之后,令狐静自己便疏远了艾群等人,与独孤欢亲近起来。而与此同时,她也开始被艾群等人排斥欺负。艾群甚至迁怒独孤欢,对于她的孤立排斥更加变本加厉。令狐静和独孤欢成了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在令狐静有意的亲近下,两人渐渐便成了朋友。   令狐静对于独孤欢的冷漠也深有体会,她总觉得只是自己一厢情愿把独孤欢当成了朋友,而独孤欢根本不在乎自己。若非当时环境所迫以及最初独孤欢的温柔,令狐静可能便早已疏远了她,两人也就成了陌生人。两人的友谊也并非一帆风顺,不久后令狐静便大爆发了一次,指责独孤欢不把自己当朋友,总是一个人做许多事情,完全忽略了她的存在。   “我一个人就很自在了,为什么要多一个人在身边呢?”独孤欢很有些无辜地面对令狐静的指控回答。“那样麻烦死了。”   “你从来不主动打电话找我,和我说话。!”令狐静对于独孤欢的逻辑无可指责,只好继续提出事实批判她冷漠绝情。   独孤欢皱眉,“反正你也会主动凑上来……”   “你是说我厚脸皮不要脸吗?”令狐静想偏了去,心中难过,“你难道就没有一件事主动来求我帮忙吗?”   那时候令狐静觉得自己作为朋友真是没有一丁点存在的价值,心情十分沮丧失落。   “你不要无理取闹好不好!”独孤欢扶额叹息,“我先前还以为你善解人意,看来是我想错了。再说我哪里没有求过你帮忙,上个月我肚子疼的时候你忘了?”   令狐静顿时被问得哑口无言。这句话直击核心,独孤欢潇洒独立坚强,唯有每月大姨妈造访时心理便十分脆弱,需要人在旁边陪着才能缓解些许,甚至偶尔还会任性撒娇。那是令狐静从未见识过的柔弱一面,她十分喜欢那时的独孤欢,享受照顾她的每一分每一秒。   “我希望你天天都能来大姨妈!”令狐静尴尬之下口不择言。独孤欢顿时脸色大变,“你也太心狠了!要是成了真的,我会恨你的!”   令狐静不禁失笑,也只有在这时独孤欢才能露出脆弱柔和的一面,甚至因此暂时让理智远离思维,凭本能反应。“我开玩笑啦,你干嘛那么认真!大不了我一直陪着你好了。”   “你真可怕,居然拿我最害怕的事情来开玩笑。”独孤欢叹气,她对于自己身为女性唯一不满的一点就是,每个月肚子疼得太厉害了点,若是症状能轻些她可就谢天谢地,觉得世界真是太美好了。   令狐静此时什么气都消了,转而为她担忧起来,“最近日子又快到了吧,你注意别碰冷水,还有红糖也可以提早喝,暖宝宝也别忘了,对了,我听说揉肚子挺有缓解效果,你可以尝试一下。”   “我知道了。”一想到噩梦般的几天就要到来,独孤欢顿时泄了气,有些任性地嘀咕道,“你好啰嗦!”   看她有气无力的模样,令狐静心虚地发现自己反而有些高兴,她告诉自己并不是幸灾乐祸,毕竟她还是关心朋友的不是吗?   两人这种患难与共相互扶持但又奇特的友谊便一直持续到了高中结束,只是后来两人却并没有考到同一个城市上大学,但四年间却一直保持着紧密的联系。毕业后独孤欢去了临海的一座大城市工作。令狐静却留在了学校所在的城市,一年后才紧随着独孤欢的脚步来到了这里,并应聘进了同一家公司。   一切过程令狐静都瞒着独孤欢进行着,她有点恶趣味地想给独孤欢一个惊喜。为了怕暴露,她已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和独孤欢联系了。自然独孤欢也从未主动找过她。   思绪逐渐回到现实,令狐静起身要回去工作,手机却传来了短信的铃声。她打开一看,不由睁大了眼睛,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居然是独孤欢主动给自己发的短信,要知道往日她总是爱回不回的。   “我突然发现,你居然是我中学以来唯一还保持联系的重要朋友。好久没见你联系了,你最近怎么样?”   “我非常好。我最近也突然发现,若是有一个同性值得我倾心并追求,那就是你呢。”   短信发出,令狐静猜自己肯定不能得到回复了。她也并不期待独孤欢在短信里说些什么,一切就等当面见了再说不迟。她利落地起身出了餐厅,回到工作岗位。处理完下午的工作之后,她回到入住的酒店,收拾好物品,办理了退宿,拎着简单的行李往附近小区走去。   到了一扇门前,令狐静拿出手机拨通了独孤欢的电话,电话很快便接通了。   “阿欢,你猜我现在在哪里?绝对的surprise!你快开门啦!”   室内的独孤欢像木偶一样走到玄关,打开门,门外便是害得她一下午都心神难定的罪魁祸首。可是看到言笑晏晏的令狐静,她又什么气都没有了。实在佩服这人的方向感,她只把自己家的地址告诉过她一次,没想到她却有心记住了,没忘过。   “你怎么招呼也不打一声就过来了?不然我还可以去接你……”   “我行李也不多。不过你说能来接我,我心里很高兴。”令狐静也不急着进门,“亲爱的阿欢,你穿这条长裙真是妩媚又漂亮。”   “那不是小静你推荐的吗?”独孤欢在生活上相当地不拘小节,衣物选择上还是令狐静给她推荐了许多图片,她便在网上邮购了在家里穿,至于上班则一律套装应付,“你先进来吧。”   “你是正式地邀请我登堂入室吗?”令狐静笔直地站着,门廊下昏暗的光线中,她并不能十分看清独孤欢的神情和面貌,因此才能肆无忌惮地说出许多话来,“我要进去了就打死都不走了,不止赖在你家里,还赖住你不放,你真的做好思想准备了吗?”   独孤欢有些恍惚,“你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小静。”   “哎呀,那你讨厌吗?我还先斩后奏地应聘了你的公司,现在我们还是同事呢。”   “你在我跟前还装什么假客套斯文。”独孤欢无声地叹息,认命般让开,“我刚才说错了,你还是和从前一样,想要什么东西就像八爪鱼一样死缠着不放。只是现在你手段更多了,真是稀奇得很,你现在变得如此开朗会骗人,骨子里却还残留着执着病娇的一面。”   “最知我者阿欢也。”令狐静得意洋洋地笑了,她也奇怪自己居然没有得自闭症或者忧郁症,若非遇上独孤欢,估计她不会变成如今这样,“你把我都看透了,可要对我负责。”   “你别说那些会惹人误解的话。”独孤欢感到头疼,“你真是更加会无理取闹了。”   “我哪里说错了?”令狐静心情愉悦地装无辜,“阿欢你误解成什么了?不妨说来听听。”   独孤欢平静的脸上表情逐渐趋于崩溃,她欲哭无泪地想,她大概招惹了一个麻烦进门,而从此以后她的日子也不再那么清静了,真是奇怪了,明明眼前的人名字里有个静字,可是却总是让自己心里不宁静,可是她却甘之如饴,那不可控的感觉真是有点可怕,她最早发现时,还是在高中时代,为了防止自己太过于习惯令狐静而变得离不开她,她刻意报考了和令狐静不同地方的学校,没想到兜兜转转,两人却从未断过联系,如今这个人隔了五年,还是追了过来,说不感动和喜悦,那就是诛心之语了。她也决定坦率面对自己的心意。   “我很高兴你能来找我,只是没想到你刚进去就迫不及待地挑逗勾引暗示我,我都不得不佩服你的勇气。或者如你所说,确实是我误解了你的意思,真是抱歉。”   令狐静的小心眼都被人看透,不由也有些面红耳热,但转头看见一本正经的独孤欢,大笑出声,“你果然是我最喜欢的阿欢,从来就没变过的阿欢,为了你,我去哪里都心甘情愿的。”   独孤欢也笑着配合她,“你这话可不对,没有绝对不变的事物,只有相对维持的特征。譬如你虽有变化,我也如从前一样中意你。”   “你这话我听着心里高兴。你至少不如从前冷漠了,会说让我听着喜欢的话。”   “我不过是学会了将心里话说出来,而非埋藏在心里。”   令狐静与独孤欢相视而笑,不约而同地想,以后日子还长着呢。 作者有话要说:     ☆、真假双子姐妹   “我有件事要和你们说。”   病床上的中年女人回光返照已经叮嘱了许多话,即将弥留时挣扎又说出了一句。   “妈,你有什么话就说吧。”病床旁两个长相和打扮都如出一辙的年轻女孩子含泪各自握住了病重母亲的手,面对着生离死别的一幕,两人都有些承受不住,不觉都腾出一只手来紧紧地五指交叉握在一起,像是找到了依靠的力量一般,两人脸上的神色都平静了些许。   女人欣慰地笑了,转眼又剧烈地咳嗽起来,上接不接下气,半日才缓了过来。生养的母亲如此痛苦难忍,贺欢看得心揪不已,恨不能以身相代。何乐看着干妈憔悴的面容,心中凄楚。   “你们不要难过,我走得心无挂碍,你们该为我高兴才是。”女人平静下来,笑着拍拍两个女的手背,“以后你们互相扶持生活吧,你们在不同地方长大,长相却如此相似,两年前能够遇到彼此,我也认了乐乐做干女儿,这也算是缘分。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们一件事,你们说不定真的是姐妹。小欢,你并不是我亲生女儿,你两岁时我从别人家抱养来的……”   贺欢的生日和年纪便都沿用了女人原先女儿的信息。   “妈妈,你说什么呢!”贺欢睁大了眼睛,若她真是抱养的,不至于从小都没听到任何流言,而且她和母亲出门,大家都说两个人长相上一看就是母女。如今母亲却突然说自己并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她实在难以接受。   “都这个时候了,我还骗你干什么。”中年女人叹息,“你也知道我身体不好,当年我生了个女儿,养到三岁,不想却生病去了,我心里难过,你爸爸安慰我也不管用,因为我的身体已经不适合生养孩子了,因此我们收养了附近一个人家的女儿,当做是我们的孩子,不久就回到了老家。当年你爸爸支援建设的地方便是乐乐的家乡附近。我隐约听说你还有个双胞胎姐妹,家里养不活,这才要送走一个。”   母亲说得那样具体和详细,贺欢不想信也无从质疑,她和何乐面面相觑,心中复杂莫名,不约而同都收回了紧握的双手。   中年女人的话还未说完,竭力继续,“一年前你爸爸得了癌症去世,如今我也紧随你爸爸的后脚要走了。这世间就剩下你一个,我本来很不放心,可是你带着乐乐出现在我眼前,听说了她的身世,心里便猜想或者她是你的亲姐妹,这下我走得就安心了。乐乐,我拜托你一件事,你小欢姐不像你,没有经历过大磨难,你多照顾她。”   “我会的。”将死之人的恳求,谁又能拒绝,何乐心中此时掀起惊涛巨浪,只好先答应了。   “至于小欢,你从小就希望有个妹妹可以疼,早在我认乐乐作干女儿之前,你就已经对她很好了,我还奇怪呢,后来才明白。我也不废话多说,身体健康是最大的本钱,你以后多注意,不要那么挑食了。”   贺欢哽咽难言,心中悲戚,为母亲,也为自己。   “你放心,妈,我会活得好好的。”   “你们都是好孩子……”放心下来的中年女人像是用尽了力气,含笑闭上了眼睛,意识再次昏迷,床头的仪器数据突然凌乱起来,响起刺耳的鸣叫,附近的医生护士连忙赶来,贺欢和何乐被带到了病房之外,片刻过后,一名白大褂的医生同情地走过来告诉两人节哀。   虽然早有预料,贺欢还是忍不住捂脸呜咽起来,何乐也默默地垂泪,她犹豫了一下,抱住了大哭的贺欢,贺渡硖逡唤缓笠不纷×撕卫值难饺吮吠纯蕖   ==============   几天之后,贺欢母亲的骨灰盒已安置在了早就选好的墓园,两人回到空无一人的家里,对坐无言。   “我查了一下,DNA测试要花许多钱。”贺欢最先开了口,却低垂着眼睛不看对面沙发的何乐。两人竟似突然变得生疏了许多。   何乐愣了愣,“那要好几万吧,家里已经没任何余钱了吧。”   “要是上完课后打工赚钱,或者明年我工作,就有钱了。”贺欢麻木地说着,她突然抬起头来,“你一直知道自己有个被送走的姐姐吗?那么小乐你最初看到我是什么感觉?”   何乐默默点了点头,回想起自己两年前刚进入大学时的那段回忆。那时她的家乡刚经历过千年不遇的大地震,她的至亲都在灾难中去世了,孑然一身,她在国家的资助下,得到了上大学的机会,来到了千里之外的大城市。迎新的时候,一位学姐盯着她的脸猛瞧,笑着问她是不是一个人的亲妹妹,因为两个人长得实在太像了。   那个人便是贺欢的同学。在场其他人听说了,都围过来看热闹,见过贺欢的人打量过后也笑说和贺欢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身形差不多,若是打扮和发型一样,几乎让人分辨不出来。   何乐既震惊又不好意思,她虽然没有什么记忆,可是却也听邻居和大人隐约提起,她有个双胞胎姐姐早年被人抱养走了,后来再无音讯。她只当自己注定孤身一人,此时却听说有人和她一模一样,心中不禁对那名为贺欢之人存了好感,默默地将那个名字记在了心里。   迎新过后,何乐便开始习惯起大城市的大学生活,短时间也没有心思去想和自己想象的学姐贺欢的存在。   ============   贺欢此时也想起了往事,大二开学,她参与了新生迎接活动,过后却听许多人都问她是不是有个妹子在本校念大一,还说她居然让妹妹一个人拎着那样沉重的行李到学校,何其狠心。她觉得莫名其妙,仔细一打听,这才明白,新生中有个和自己形似的学妹,同学都误以为那是她的妹妹。   “我倒是一直想有个可爱的妹妹可以疼,可是我妈身体不好,从头到尾就只有我这个女儿了。再说我像我妈妈更多,你们难道要说我老爸在外有个私生女儿?先说像不像的问题,而且你们这可算是诽谤了,我爸可是远近有名的模范丈夫和父亲。”   “哎呀,我恍惚记得她也是姓贺什么的,名字里还有个乐字,你看既然同姓,恰好又是连在一起的欢乐,原来是我们搞错了吗?”   “同音的字里还有个何字也是姓氏,说不定那个学妹全名何乐,确实和贺欢没什么关系,不过乍一听,倒让人想起武侠剧中那句生亦何欢死又何乐,难怪我们都要以为你们是姐妹了。”   贺欢忍不住吐槽,“大小姐,死当然无所乐,不是死有何惧吗?”   “啊哈哈,真的记错了,瞧我这记性。”同学呵呵笑着,岔开了话题,“就算你们不是姐妹,可是难得那样相似,也算是缘分,你刚才不也说想要个妹妹吗?不如认了那学妹,两人做对姐妹花不挺好?我看那小学妹性子好腼腆的,想来比你可爱多了。你要是不愿意,那我可不客气了,有个那么像你的人天天叫我姐姐,想想感觉就非常不错。”   “原来你一直筹谋着骑到我头上啊!敢问我哪里得罪你了,大小姐?”贺欢与同学笑闹,心中却不以为然,并不认为世界上还有个毫不相干的人与自己那样神似,她想一定是同学们夸张了。   这件事贺欢当做插曲也就过去了,可是后来却发生了不少事情,连她也疑惑起来,先是有些学妹会突然从背后跳到她跟前,大声叫着乐乐这个名字,但一看到贺欢莫名其妙的表情,便愣住了,然后说认错人,道歉着一溜烟跑了。这样的事情一连串发生,贺欢记性极好,她甚至发现有一个学妹还不止一次认错了自己。她不禁纳闷,难道那个叫何乐的学妹真的与自己那样相似?   此后与她来往不多的同学们也陆续和她说起一件事,说在什么地方看见她,打招呼,结果却遭了冷遇,惊讶不已,因为他们知道贺欢并不是那样冷淡内向的性子。贺欢忙向同学们解释了一番,心中却也好奇起来,考虑是否要去见一见那个据说和自己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小学妹。   与此同时,何乐这边也遭遇童昂尴尬的情况。善良热情的同学们听说她家破人亡,都对她极好,她也竭诚回报,克服自己有些内向腼腆的性格。可是同学们却说有几次在校园里遇见她,她居然当做没看见,心里十分受伤。   何乐心中惭愧,解释保证说自己绝没有那样做,对证过后,何乐那天果然并没有出现在同学们所说的地方,众人都觉得有些奇怪,何乐便想起了传说中那个叫贺欢的学姐,于是把情况告诉好心的同学们,她们一听就乐了,有人后来便去打听了贺欢,还去偷偷瞧了贺欢。即便如此,她们还是认错了好几次。   她们也曾撺掇何乐去见贺欢,可是何乐却不好意思,也不知道到时要说些什么。其实她有远远地看过贺欢一眼,心里十分激动,却怎么也不敢更靠近,心中又害怕又期待。   两人的正式会面发生在学期中。那时已是11月,贺欢的班级要排演一出《真假公主》的亲情戏剧参加学校的圣诞晚会。贺欢被推举为扮演主角,也就是说她要一人分饰两角,她向同学们抱怨自己戏份太大,摆明了她们是欺负她。众人好笑不已,有人便提议找小学妹何乐来配戏,反正两人相似,正好。   这个提议获得了众人的赞同,贺欢也顺手推舟答应了。原来她此时也好奇何乐的性格行事,她倒是也在餐厅见过疑似何乐的人,可是却不敢确定。有同学便自告奋勇去找何乐。   两人终于在排练教室正式见面。贺欢这才知道同学们所言非虚,她看着在人群中的何乐有些彷徨的不自在神情,看着极为顺眼亲切,只觉得这个学妹可爱得紧,心中更是涌起英雄救美的保护欲,于是排开众人走了过去为何乐解围。   “哟,真是姐妹情深呢。”众人顿时都笑着调侃贺欢。   贺欢大大方方地随她们取笑,只顾着安慰紧张的何乐,“她们都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有些随便,慢慢习惯就好了。”   何乐抬头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贺欢,感激地点了点头,眼睛却激动地红了。   真像温顺的小兔子,贺欢忍不住想着,心中叹气,若是真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小妹妹该多好。   ===============   这之后,贺欢和何乐熟悉了许多,贺欢觉得自己当真把何乐当成了自己理想中的妹妹,想尽一切对何乐好,叫何乐受宠若惊。贺欢也最高兴何乐叫自己小欢姐了,听得她心都化了。同学们都笑说她身上隐藏着严重的妹控属性,如今一股脑发作,小心被当做怪人抓住关起来。   贺欢甚至带着何乐去了自己家,那天她的父母并不在,她本还想把何乐介绍给自己的父母,顺便给父母一个surprise,不想却扑了个空。她那时并不知道正在父母检查身体,她的父亲被检查出了肺癌晚期。   贺欢便拿出家里的相册,向何乐介绍照片背后的故事,言语中任何人都能感受到她的幸福和喜悦以及与家人的紧密连接。何乐却不怎么高兴,她从贺欢透露的言语中可以看出,贺欢确实是这家的孩子,而且照片上母女俩眉眼也有相似之处,没有谁会怀疑贺欢不是那人的亲女儿。   何乐后来终于还是亲眼见到了贺欢的母亲,再次确认了自己的念想不过是奢望,贺欢不可能是她的亲姐姐。   那是贺欢的父亲开始住院的时候了。贺欢请了假在医院陪伴病重的父亲,每日强颜欢笑。何乐多日不见贺欢的踪迹,忍不住找去了医院,贺欢一看到她,眼泪便如开了闸的洪水,汹涌而下,抱着何乐大哭不止。   何乐从未见过那样脆弱的贺欢,心中一根弦被触动了,她发现自己不愿意看到贺欢哭泣的脸。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何乐对贺欢的感情变质了,在何乐有些贫瘠的世界里,她知道那是一种叫做爱情的玩意儿,可是她不敢告诉贺欢这样禁忌的感情,只能偷偷地喜欢贺欢。   而贺欢在父亲病重到去世的这段时间里,不能在母亲跟前展露脆弱,只能对着熟悉的何乐发泄心中悲伤,她也渐渐地依赖瘦弱的何乐,不再当何乐只是一个需要人照顾的小妹妹,而她有时候反而更像任性的小孩,对着何乐使性子发脾气,何乐都包容着她,任劳任怨。   到底贺欢见多识广,最早便发现了自己的反常,也正视了自己对于何乐变质的感情,分析过后,得出何乐也可能喜欢她的结论。因此强势的贺欢戳破了那层纸,何乐无法拒绝诱惑,两人瞒着众人偷偷地谈起了恋爱,盘算着将来在一起的事情。   她们本决定等贺欢一毕业,找到工作经济独立后,便找机会向母亲摊牌,在那之前,也可以先把何乐以朋友的身份介绍给母亲。可是计划被打破了,距离父亲去世半年多后,母亲也住进了医院。   灾难接连而来,压得贺欢喘不过气来,若非要何乐在一旁支撑,她肯定早就倒下去了。贺欢的母亲也正式在病房里见到了贺欢带去的何乐,愣了愣笑道,“哦哟,别人要说我有对双胞胎女儿了。”   贺欢便介绍了何乐的身份,说何乐是她的学妹,两个人像是孪生姐妹一样,因此带来让母亲见见,让她高兴高兴。   贺欢母亲便笑说自己确实高兴,又问何乐家庭情况,听说何乐没有在世的亲人,也不禁感伤起来,唏嘘过后,出乎贺欢和何乐意料,她主动提议要认何乐为干女儿,欢迎何乐常来医院看看她。   这也算是歪打正着吧,母亲如此喜欢何乐,贺欢也心中高兴,那样的话,何乐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和自己一起到医院了。   在贺欢和何乐的陪伴下,贺欢的母亲多次被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但最终还是挺了过来,足足撑了半年多才不舍地离开了人世,却彻底安了心。她并不知道她临终前的一番话却改变了贺欢和何乐的关系。   ==================   不知名的尴尬充斥在两人之间,即便是贺欢,也难以接受两人突然由恋人关系变成了血亲姐妹。她想起从前两人情浓时的亲昵行为,此时只觉得反胃想吐。   贺欢很想问何乐到底怎么想,可是问不出口。她害怕DNA测试结果出来证明两人真的是姐妹那么两人的关系也就宣告结束了,因此她潜意识不想去做这个测试,却找了金钱的理由。其实她可以去向父母的许多至亲好友说一声,并不愁钱用。当年她的父母极重视生活,并不怎么存钱,但对朋友却极为豪爽,结识了许多肝胆相照的好友,贺欢也多了许多干爸干妈,只要她开口,那些叔伯阿姨都会伸出手帮她。   “小乐你曾想过我是你姐姐吗?”   “最初半年我想过,可是后来去了你家看到你们的相片,我就告诉自己不可能了,没想到……”   “真是不公平,我从来没想过。”贺欢苦笑,这个消息于她无异于晴天霹雳,可是何乐却平静了许多,只是两人都一样茫然。   “我——”何乐欲言又止,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伤心的贺欢,“你想开点,不然干妈在九泉之下也不能安心了。”   “想开点?”贺欢冷笑了一声,“你想说我们当好姐妹也不错?”   何乐无言以对,这是必然结局,两人总不至于血亲乱伦吧,即便外人并不知晓两人关系,她们也过不了自己心理上的这一关。喜欢上同性对于两人来说已经是她们的道德极限了。   “早死早超生吧,我们尽快去做DNA测试。”贺欢像是突然想通了一样,“不管以什么身份,我们都是能在一起的。妈也说过让我们相互扶持。”   何乐默默地点了点头,她也记得自己答应过干妈要好好照顾贺欢,保证贺欢能够幸福,她说到也要做到,绝不违背诺言。   翌日,贺欢便联系了父母的几个好友,拿到了一大笔现金,两人便去了一家检测机构,熬过了数天的等待,检测结果终于拿到了手。贺欢一咬牙,撕开了信封,看了结果,又哭又笑地转身抱住了何乐。何乐也看到了最后的结论,抱着贺欢也大哭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是否真假随读者去猜吧。   ☆、请一定要找到我   “你刚来时害怕残忍血腥的场面,那时我还想,你选择当治安员真是错了。没想到你一个女孩子,追踪犯人倒有一手,从未跟丢。好好干下去吧!”   “厄,我别的没什么,就跑步还可以……”   听到上司诚挚的夸奖,楼兰心虚地不敢抬头看人。   A市因地缘位置,各国移民纷纷来此定居,因此各类犯罪层出不穷。A市维持市民正常生活的治安员也人数庞大,且颇受人敬重。身为孤儿的楼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考进梦想的治安系统,当初却差点因为看不得血腥残忍场面萌生退意,幸而后来遇到一个人,她才继续留了下来。   那是半年前的事情了,在一次追击中,犯人逃脱了围捕。那是楼兰第一次参与现场追击,眼看着犯人在眼前溜掉,速度却跟不上,心内气得不行。追到一处岔道口,却不见了犯人踪影。她左右打量,心里却犹豫了,这时她看见了救星。几步之外的墙角阴影中坐着一名披发白衣女子,盯着对面的墙发呆。   “打扰一下,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经过?”   白衣女子愣了愣,像是诧异楼兰怎么和她说话一样,脸上是难以置信的表情,她眨了眨眼,伸手指了指右手方向。   “谢谢你啊。”楼兰灿笑着向女子道谢,追了上去。那一次楼兰真是运气好得让人嫉妒,她一路通知同事们尽快朝自己的方向汇合,在许多人包抄之下,那恶贯满盈的犯人由于慌张,竟然选了一条死胡同钻了进去,最后不得不束手就擒。这却是楼兰第一次建功,不过众人还未意识到,只是后来在多次便装跟踪搜集证据的过程中,楼兰却如有神助,从无失手,而且从未被犯人发现踪迹。若是犯人侥幸逃脱,过了两三天,楼兰的鼻子就像能闻到犯人的味道一般,找到犯人藏身的地方,通知同事们前往抓捕。   那时治安局的同事们才对楼兰刮目相看,其他科室的人纷纷请楼兰出马帮忙,破获和打击了许多犯罪,A市治安前所未有地好,犯罪率也下降到历史最低点。众人都说楼兰才是大功臣,因此楼兰的上司才特意叫她到自己办公室嘉奖一番,并许诺说近日就为她升职加薪。   楼兰听到这席话,忙说自己不敢当。上司也只当她谦虚,愈发欣赏她,体谅地让她出去做事。   刚出了上司办公室,楼兰笑容顿时垮了下来,心事重重地去了洗手间。看到的同事们不禁诧异,难道被上司训话了?   见洗手间并没有人,楼兰便反锁了门,站在镜子前发呆。镜子里她的旁边还站着一位神情关切的白衣女子。可是此时若有其他人在一旁,一定只能看到镜子中并没有什么白衣女子。   “大家都不知道,找到犯人的从来都是你。可是她们却只能看到我,我觉得自己抢占了并不属于我的功劳,心里羞愧得很。真想一口气说出来,可是谁会相信呢,恐怕我会被当成疯子,然后也当不了治安员了……”   楼兰捂脸几乎要哭出来。镜子里站在她身边的人正是半年前她遇到的白衣女子。那天楼兰下班回家,在治安局门口发现了白衣女子,高兴地就要拉她手去为她申请市民热心奖,不想却抓了个空,明明白衣女子一动未动,可是身体却是透明的,她像是见鬼一样看着自己的手横穿切过女子的手腕,惊骇得睁大眼睛。路过的行人不禁指指点点,不知道她对着一棵树在发什么神经。   白衣女子却笑了,声音听上去活泼,但又有点轻飘飘。她说似乎除了楼兰,其他人都看不到自己的存在。楼兰对于怪力乱神之事一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才明白女子是那类特殊的存在,用灵体形容更合适,或者也可以说是鬼,灵魂等,只有特定人类才可以与其建立连接,从而察觉对方的存在,并与之沟通。   当时楼兰不想被人围观,低头一言不发地回到家里。白衣女子好容易抓到一个能与自己交流的人类,自然不会放过,跟在楼兰身后飘了过去。中间楼兰回头看了一眼,认命般叹了口气。   “你是谁?你是已经死了吗?”刚回到家,楼兰就迫不及待地审问起女子的来历,语调也不客气得很。   白衣女子却茫然地摇摇头,她没有任何关于这个世界人事的记忆,对于自己的身份更是一问三不知。楼兰头疼不已,不明白自己怎么摊上这样神异鬼奇的事情,可是白衣女子却会装可怜卖萌,更是各种手段软硬兼施,死活赖在楼兰身边不走了。后来还在工作上帮了楼兰一把,免了她被炒鱿鱼的可能。两人的关系这才渐趋于正常。楼兰也正式接受了白衣女子入驻自己的私人小公寓领地,就好像多了一个不为所知的秘密好友一般,在家里和她说笑打闹,在外更是连工作也陪在身边。楼兰已经习惯了女子的存在。   因为女鬼总是一身飘逸的白衣,楼兰便叫她小白。她琢磨了这个昵称半晌,倒像颇为喜欢,欣然接受了。   “并不全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啊!”小白有些急,因为其他人都看不到她,她只要飘在犯人背后,自然就能找到犯人的所在,回去再告诉楼兰就大功告成了,“如果没有你的推理和陪伴,我也不一定能找到那些人。本来就是我们一起找到的,你也有功劳,哪里就是抢占了?何况我也心甘情愿将什么功劳全部让给你,因为我喜欢你,我才不在乎呢,你别不高兴了好吗?你要是哭了,我也心里难受……”   小白说着也泫然欲泣,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   楼兰见小白带着哭音说话,忙转身面对她,眼睛却不看她,“我哪里哭了,我只是一时想不通。”   小白顿时喜笑颜开,两滴晶莹的泪珠溢出眼角,在半空中绽开成细碎的薄雾,然后消散殆尽,看上去就如宝石碎裂一般绚烂,场面异常美丽。楼兰照例看呆了,忍不住伸手想去拂拭小白眼角残留的泪,伸到一半,她叹息着垂下手,这不过是徒劳无功,因为她始终无法主动碰触到小白,真是让人泄气得很。她真希望小白真实存在,能够触摸她看上去柔嫩的肌肤。   “要是我能碰到你就好了。”楼兰痴痴地看着小白,绯红了脸恳求,“小白,你能抱抱我吗?”   老天真是爱捉弄人。楼兰无法主动碰触小白,可是只要小白愿意,却可以碰触楼兰,而非空气一般透明无形。那是楼兰只觉得仿佛被柔软的白云或者棉花环绕着,心满意足再无所求,舒服得她想□□叹息,又或者是周围的空气有了轻柔的质感,可以碰触。   但只要楼兰有心动弹,那种温馨的感觉便消失了。楼兰觉得自己对这种感觉像是上了毒瘾一样,因此才那样不知羞耻地恳求小白抱自己。真是见鬼了,楼兰捂脸不敢看小白含笑的脸。   “若是有一天你不见了……”楼兰心中一紧,“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我能去哪里呢?”小白笑她杞人忧天,“如果我真不见了,你会找我出来吗?”   “我一定上穷碧落下黄泉!”楼兰举手发誓,心中却升腾起浓浓的不安,“可是你到底来自哪里?又将去向何方,我该去哪里找你?若你是实际存在的人就好了,我多想让你见见我的父母亲友,告诉她们你有多重要……”   楼兰心中一痛,说不下去。不知何时,她喜欢上了这个时而精灵时而温柔的女鬼,明知道两人不可能在一起,却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甚至欣喜于只有自己一个人看到小白,小白的可爱温柔只为她一个人展现,就好像独自拥有了最美好的事物,心中暗喜。可是偶尔她也会想,若是小白是实际存在的人那该多好。   “我——”小白如遭雷击,猛然后退了一步,心中一酸,脑袋剧烈地疼痛起来,眼前视线一片模糊,一个念头猛然闪现,美梦结束了,她要回到什么地方去了,无法再呆在楼兰身边,然后她便看见自己的四肢顶端开始快速消散,她第一次失态地尖叫了起来。   楼兰魂飞魄散地看着小白的身体正逐渐消失,徒劳地想阻拦,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白的身形消散,不禁绝望地跪倒在地,捂脸痛苦。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楼兰才发现门外有人将门捶得震天响,她这才抹掉眼泪,红着眼去开了门,躲开门外许多人探究的视线,失魂落魄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或许她失恋了。很快治安局内传遍了这个消息,原来那个锁了厕所在里面痛苦的人居然是楼兰,难怪她这天反常得很,也不知道是哪个没良心的人忍心抛弃她。   没多久楼兰又被上司找了去,上司欲言又止,楼兰正想请假休息几天,上司却先开了口。   “这些天来你也辛苦了。我查了记录,你自从来到局里还没休过假,不如一起休息个几天,到时再打起精神回归工作岗位。大家都等着你回来再建奇功。”   听到奇功两字,楼兰几乎又要崩溃落泪,忙死死地忍住了,离开了上司办公室,回到自己座位收拾了回到了公寓。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楼兰不禁悲从中来,往常她回到家,小白总是陪在身边,屋内也热闹得很,哪里像这样冷清。   “记得你说过的话,无论如何你都要找到我……”   小白最后说的这句话,唤起了楼兰的理智。是的了,她没有时间浪费在哭泣上,她必须想法设法在假期中找到小白,想到这里,她翻出纸笔写下了思考的方向。   前提:即便是鬼也不可能凭空存在,总有原身存在的记录,即便是鬼,只能当无法碰触的恋人,那也没关系。若是小白已然归极乐,虽然这让人悲伤,她也要找到小白的坟墓,为她献祭,祈祷若有来生,恳求老天让两人再度相遇。   现在小白若还存在人世,必定被限制在什么地方。而小白的原身情况也可以分为两种。   其一,小白的原身已死亡,灵魂因为什么原因被召唤回到了特殊的地方。那个地方必定与小白的遭遇有关。   其二,小白的原身还活着,这是比较乐观的情况,小白属于生体离魂,此时灵体不过是回到了原身。那么小白很可能在医院或者什么地方静养。或者已经恢复了意识,若是能记得自己就好了,若是不记得,就只能靠自己找过去了。   综上所述,小白的身份必须查明,导致她以灵体状态来到自己身边的原因也必须查明。可以确定的是,小白性格中体现出了嫉恶如仇的一面,这与她温和的性格不符,可以推测她肯定是遭遇了什么不测,才变成灵体游荡于世。那么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时间二是地点,A市的犯罪记录十分齐全,只要根据这两点,总能查到相对应的线索,然后再一一对照,茫茫人海中总能找到小白的线索。   那么什么时间比较重要呢?还有地点也可以帮助判断,一个是当初遇到小白的时间和地点,另一个则是她消失的时间和地点,哦,对了,她对白字有着特殊的感觉,也可以从这一点入手。   楼兰打开电脑,登陆了治安局系统界面,查询半年前追击犯人的那片区域发生过的事件,猛然一条信息跳了出来。就在围捕追击的数天前,那里发生了帮派火拼,许多平民都卷入了其中,牵连受伤的人不少,甚至还有人因此而死亡。她心中隐隐感到这或许就是自己要找的消息,她又调出了死伤严重的人员名单,视线落在了一个叫白苏的名字上。   白苏,孤儿,自由记者,因采风进入那片区域,误中流弹,出血过多,抢救之后却陷入昏迷,变成了植物人,一直在市综合医院特护病房修养,也不知何日清醒。旁边附着一张白苏的证件照。   楼兰喜极而泣,老天真是厚爱她,让她这么快就找到了小白。她匆匆地收拾了一下,出门坐车赶往市综合医院,进入了白苏的病房,看到魂牵梦萦的人就在眼前,楼兰脸上无声地又哭又笑,悄悄地走到白苏床前坐下,将她露在被子外的手像珍宝一样握住贴在自己右脸颊,长长叹息一声,“小白,我已经兑现诺言,找到了你,你快睁开眼睛看看我吧。”   白苏觉得自己睡了好久,一直懒得睁开眼睛,可是突然却有人在她耳边说话,也不算吵闹,可是她却无法再陷入沉睡,也有些好奇那个亲昵地叫自己小白,对自己说话的人是谁。会是谁来看她呢,这个声音她没有印象,可是却亲切地很,似乎上辈子听过许多次。   她慢慢睁开了眼睛,又哭又笑的楼兰映入眼帘,也太失态了吧,白苏心中腹诽,爱干净的她却并不认为这个人肮脏,只是觉得她有点奇怪。白苏确认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可是她无端地却觉得这个人看上去十分亲切顺眼,而且心里冒出一个念头,她不想看到眼前的这个人哭泣。   真是见鬼了。白苏嘀咕出声,怎么那么像书上所描写的狗血一见钟情戏码!   “你醒了!”听到动静,楼兰这才发现白苏已经睁开了眼睛,她破涕为笑,放下白苏的手,左右寻找纸巾擦脸,然后便严肃地向白苏宣告,“我不会再让你离开了!”   你是哪位啊!凭什么这么说?白苏很想吐槽,可是她昏迷近半年,此时浑身乏力,二则她也难以否认自己听到楼兰的话,心脏居然不受控制地砰砰乱跳,她很是为自己的不争气而恼恨不已。   ================   几天后,经过医生检查,白苏身体一切正常,可以安排出院,只是比较虚弱,需要好好滋补调养。楼兰说自己是白苏的好友,要接了她去自己家里住。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如果你能想起我就好了。”   白苏不置可否地答应了,她心中也疑惑得很,想着楼兰要么是前世的缘分,或者就是她什么时候失忆而招惹的人,偏偏她记得清清楚楚,她这辈子从未进过医院,哪里会突然失忆。至于什么前世就太无稽了。余下的可能便是楼兰思维不正常,总不至于在她昏迷的这段时间两人有个什么吧?可是她又那样信誓旦旦,也不像是暗恋自己,搞得两人倒真像有一腿,还说什么同居,真是太匪夷所思了。   因此白苏也想记起自己到底和楼兰有什么瓜葛,如今什么都不知道,她也心里没谱。   两人坐了车到了楼兰家楼下,乘电梯上楼,楼兰掏出钥匙打开门,然后让开了身体,室内的布置便映入白苏的眼帘,她心中涌出一股难言的怀念感觉,破碎的模糊记忆飞速闪过,她蹒跚地走进去,嘶哑着声音说,“我在这里做了些什么,你多说说给我听吧。”   楼兰便推开左手边的浴室门,说起一件趣事来。   “当初你真是太失礼了,我在洗澡,你却突然闯进去,也不管什么非礼勿视,偏偏还一脸无辜,真是气死人,这还算了,你还说大不了被我看回去,不过你也拿自己的衣服没办法,脱不了那身白衣服。”   回想起当初白苏的无赖模样,楼兰也是又好气又好笑。   那确实好像是自己会做出来的事情。白苏满头大汗地想,顺着楼兰的话,有许多尘封的记忆慢慢浮现,她怎样遇到楼兰,两人又如何变成亲密的朋友,又如何慢慢滋生了情意,一切突然变得清清楚楚,她想起自己消失时说过的话,楼兰当时哀痛的神情,那不过就是几天前的事情,而她却恍惚过了大半辈子,楼兰终于如诺言所说,在她消失之后,不过一天就找到了自己,赶到医院与自己相见,当自己恢复意识,又许下绝不离开的誓言——   或许自己无辜遭遇横祸非常不幸,可是若非这次经历,她也不会遇到命运的缘分楼兰,这个让她可以展露脆弱任性一面的可爱女孩子,她还可以在楼兰跟前扮演英雄,知道自己在楼兰心中独一无二,无可取代。还有什么比这更有意义和价值的事情呢?想来她真是幸运得很。   “我都记起来了。”白苏打断絮絮说着往事的楼兰,“现在换你来拥抱我了,让我进入你的世界吧,我绝不会再次离开你了。”   楼兰愣怔住,半晌才回神,止不住泪盈于睫,上前一步,像是面对极重要的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将白苏柔软的身体抱在了怀里,脸靠在白苏肩头,喜悦的泪水沾湿了白苏的衣服。   白苏叹息了一声,回抱住楼兰颤抖的身体。   “我几乎怀疑你是故意把我衣服弄湿,害得我不得不换衣服,你然后就可以顺便报仇,也去偷看……”   “我才没有那样龌龊心思!”楼兰哭笑不得地退出白苏的怀抱,看着白苏无谓地耸肩,发现自己真是拿她毫无办法,口里却不甘认输,“我可不像你!”   “你终于笑啦。”白苏笑出声,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ok,目标达成,给我自己记一大功。”   楼兰这才发现白苏的真意,心中又羞又恼,又夹杂着甜蜜,她甩手走开,“哼,等你哪天也哭了,看我怎么对你。”   说话间楼兰猛然想起从前看到灵体的白苏流泪时,那近似于色狼的冲动,猛然脸红如血,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白苏那边却并不懂楼兰的复杂心境,只是笑而不语地走到沙发上坐下,漂浮不定的心好似有了着落,她靠在沙发背上,目光紧随着楼兰的背影移动,满足地吁了一口气。   此生足矣。   楼兰回头看见白苏慵懒如猫一般眯眼靠在沙发上,心中一瞬也闪过同样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     ☆、爱情非必修   未来世界,一则人类的繁衍欲望下降到最低点,二则人类本身的繁衍机能也日益减弱,世界人口渐趋减少,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教育产业在全球化的基础上,更加兴盛,甚至出现了专门的教育产业港,譬如星月环球港这座城市。在这所城市里,设立了许多大大小小的不同学校,各自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教授的品质或者技能各有侧重,甚至安排在了不同的时间节点。一个时兴的名词开始出现在大众视线,那就是所谓教育引导程序,或者称为体系更准确。那些设计出这些体系的人说服了学校的理事采用自己的标准和程序,通常都担任了学校的校长这一职位。   露丝便是星月环球港东区的圣贞德女子学院的校长,这所学校历史悠久,其名字更是取自非联盟时代某个盛产香水的时尚之国历史上的有名女性。露丝觉得自己还算幸运,兜兜转转,还算年轻时总算获得了梦寐以求的职位。   对于校长而言,每周必定有一个专门的时间段接受学生对于教育引导程序的质询或者咨询。这天,露丝迎来了一位咨询的学生。露丝是个十分称职的校长,一眼便认出了来人的身份,其性格情况等也了然于心。   来人是十七岁的爱丽丝,一头栗色长直发非常漂亮,翠绿色的眼眸上夹着一副老式黑框眼镜,遮去了少女精致的容颜。爱丽丝被班导师们戏称为无所不知的女博士,所学极广,性格也偏严肃端庄。据说志向调查中她将来也有志于成为教育程序设计者,换句话说,也就是成为某所学校的校长。   “爱丽丝找我有什么事要说呢?”   “我申请免修爱情这一选修课程。”爱丽丝拧紧眉头,心情有些愤怒,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当初她特意挑了这所学校,便是看广告上的课程介绍表明爱情并非必修,而是推荐选修。谁知道实质上却必须修习,否则赚不够学分,无法毕业。那更是让人倍感羞耻的结果。她经过考虑,无可奈何地来找露丝商量免修的事情,“我不认为爱情有存在的必要性……”   不愧是人称女博士,爱丽丝滔滔不绝地引用了历代教育名家乃至文学大师等关于爱情的论述,全部作为论据论点为自己的结论服务。语速更是不疾不徐,慢条斯理一一道来,若是一般人听了也要忍不住点头,深以为然。   “亲爱的爱丽丝,你可真有趣。不管你结论是什么,我都要为你的爱情理论给满分,允许我向你致敬你在这方面的博学,看来你也是有备而来。不过——”露丝始终含笑听着爱丽丝的长篇大论,时不时还点点头,让爱丽丝恍惚以为自己说服了她,心中很是自得和骄傲,不料露丝突然话题一转,爱丽丝心中便觉得不妙,知道露丝这个成年人到底老奸巨猾,眼尖地抓住了她的论述中隐藏的漏洞。   “但是爱丽丝,既然是你要申请免修,我更想听到的是你的个人理由,而非这些冠冕堂皇的客观论述。”   爱丽丝不甘地看了露丝一眼,别过头去不说话了。   “你的逻辑看似严密,但只是巧妙地调换和模糊了结论,细究根本站不住脚。”露丝叹气,抚了抚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亲爱的爱丽丝,你只是在回避自己的深层心理原因。你很聪明通透,我很喜欢你,作为过来人,我理解你可能会产生这样想法。可是你想想将来,若是你将来要从事的工作全部要求在关于爱的这个层面上达到一定分数,你该怎么办呢?难道要临时抱佛脚,进入专门的爱情研修学校?我可不认为那对于理想化的你是好选择。”   露丝认为自己已经相当苦口婆心了,可是爱丽丝似乎并没有完全理解,依然坚持自己的看法。   “不论是友情还是亲情,当中都含有爱的成分,甚至是陌生人之间也存在。为什么一定要修习那所谓的爱情课程?真是莫名其妙的规定!我认为学校的广告存在欺诈嫌疑,否则我无论如何都不会选择这所学校。”   这个孩子还挺倔强,若是赌气更难说服。露丝心中苦笑,此时若是闹出退学纠纷,她的这个校长职位也就岌岌可危了,还是暂时退一步吧,心中计议已定,露丝忙笑了笑缓和气氛,“都说强扭的瓜不甜,我也算善解人意,我们就折中一下吧,你提交一篇论文给我,分析一下你回避的心理原因,我可以根据内容酌情给予你一定分数。”   “校长,你这是干涉个人心理层面的隐私。”   “我只是爱护学生,况且这只是提议,同意与否全在于你自己。”露丝微笑,“亲爱的爱丽丝,我在爱情专修学校呆过,你一定受不了被现实到极致的人衡量评估的过程。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推荐选修,在你们的这个年纪,看到的事情还比较纯粹,若是能够恋爱,也是极为美好的体验。你其实心里不必如此排斥。”   “进那样的学校也没关系,反正现在我就是想免修这个见鬼的课程。哼,你们大人确实都功利狡猾得很,哪怕话说得再好听,背后都藏着目的。”爱丽丝扁扁嘴。“请问校长当年的爱情课程得分多少?”   “不为了目的去做事说话,那要为了什么?”露丝失笑,爽快地又将当年自己的成绩告诉爱丽丝,“我才勉强及格,这还是她们看我实在可怜才给予我的分数。”   露丝笑得愈发恣意。“有没有人评价你闷骚和傲娇,爱丽丝?”   “亲爱的校长小姐,我可以认为你这是性骚扰或者人格侮辱吗?”爱丽丝撇了撇嘴,“你不是对于我的情况了如指掌吗?应该知道我从前还愤世嫉俗得很,真是抱歉没人那样评价过我,校长你看走眼了。”   露丝笑而不语,爱丽丝的学业记录中显示,她在叛逆时期曾认为当下的教育引导系统不过是把孩子们当做玩偶,随意塑造,非常不人性化。现在她如何想无从得知,不过可以推想她的职业志向必定与从前的那段思想经历有关。难得有那样思想活跃的苗子,能够通过思考得出自己的想法,且行动力也不弱,若是细心引导,将来前途倒是不可限量。   送走有些悻悻然的爱丽丝,露丝坐在转椅上,更加坚信自己刚才的决定并没有错。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例行的咨询时间即将结束,只剩下五分钟,门再次被打开,进来的是神情犹豫的十七岁金色长卷发碧眼少女克丽丝。   “露丝小姐,我能不能免修爱情课程呢?”   个性坦率活泼的克丽丝用商量的语气说出来意,露丝难掩惊讶,脱口而出问为什么。   “第一,爱情于我没有必要性,我将来从事的职业也没有这方面的要求。第二,我个人认为爱情非常麻烦,一个人也很好。第三,我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嘛!”克丽丝掰着手指头将理由一一说出,整个人也安定自信了许多。   “你的理由无论无客观似乎都说得通。”露丝也恢复了从容,“你个性也不像是爱情怀疑论者,可是关于你个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能说出来听听吗?”   “我只是怀疑自己而已。”克丽丝笑了笑,“我总认为自己不一定能修成正果,或者说必定会失败。我怎么能抱着这样的心态和别人开始?那样并不尊重人。”   “你真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露丝摇摇头叹息,或者说将爱情专门当做一门课程,也会让人觉得不自在吧,虽说原因可能多种多样,若是自然发生的爱情,人们并不会考虑它怎样产生,如今却是故意而为之,更多人恐怕会觉得别扭。   对于露丝的夸赞,克丽丝有些不好意思,“因此我才来找露丝小姐商量,能不能找个折中的法子解决这个问题,不至于给学校和他人以及我自己造成麻烦。”   这个孩子倒是显露出成为协调员的极佳潜质。   “可以的。”露丝清了清嗓子,“也算是为了完善我校的教育体系程序,你可以提交一篇论文,以爱情理论的内容为主题,至于如何切题就随便你自己选取角度吧。你虽然免修了爱情实践,可是理论上必须补足,能够纸上谈兵也不错,况且你于理论记忆等确实不擅长,也好趁这个机会弥补。”   “没想到露丝小姐答应得这么干脆,我还以为要费一番口舌。但是没有其他折中办法了吗?”克丽丝苦着脸,她对于大部头的文献查找等最头疼了,若是与自己相关或自己已经知道的事情,她倒是可以看得很明白,并很快自成体系。“露丝小姐真的不是故意捉弄我吗?”   “我可没有那个时间。”露丝忍俊不禁,“说起来,不只是你,还有另一个人也来申请免修,若是勉为其难让你们修习,说不定会有反效果。对了,那位同学在理论上可谓大师级,你们两个要提交的论文方向不同,可以互相帮助参考。你先回去吧,届时我会让你的班导师将那位同学的姓名和资料一起转告你。同时也会告知对方你的事情。”   “真的还有其他人和我一样想吗?”克丽丝好奇不已,“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是怪胎呢。那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等会你就知道了。希望到时候你们都能提交让我满意的论文,尽快从这里毕业。”   =================   克丽丝离开后,露丝便通过电话找到了爱丽丝的班导师,让她把爱丽丝找来,在电话里直接把意思告诉爱丽丝,让爱丽丝帮一下克丽丝,同时克丽丝也可能帮到她。若是对论文摸不着方向,也可以彼此商议。   爱丽丝也没有什么意义,她对于那个同样申请免修的同道心存好感,自然乐意帮助她,因此不说什么便答应了。   露丝满意地挂上了电话,此后又联系了另一个班导师,让两人将两个学生的资料转交给彼此,这件事露丝便也暂时放到脑后了,她也事务繁忙得很,过了一个月,她想起这件事来,想问问两人论文的进展,不料得到的答复让她颇感惊讶。   两人竟然不约而同放弃了论文,转而选择修习课程。   难道两人开窍了?露丝心中疑惑,却也为两人感到由衷地高兴。不久之后,课程暂时告一段落,两人都是满分肄业。   过了几天,露丝收到了一封煞有介事的感谢信,落款却是克丽丝和爱丽丝两人,感谢露丝当初的博大胸怀,并且提供了两人深入认识的机会,两人这才改变了观念,原来两人都认为爱情可遇不可求,骨子里都是十分认真的人,若是没有合适的人便宁缺毋滥,所以才心里排斥课程本身。至于追求完美的爱丽丝更是不能容忍非理想的爱情,所以态度更加激烈,而比较潇洒随意的克丽丝则显得无所谓。若非这次论文,两人可能终身都没有机会深入认识,从而相知相恋。   她们一致认为露丝算是她们的牵线人,因此才写来这一封感谢信,心中很抱歉论文无法完成,也就没法帮到露丝完善她的教育体系。爱丽丝也在信中承认,她个性中确实有露丝当日所谈的闷骚傲娇这类特质。并说从此认识到了自己无知和愚蠢的一面,譬如早年的愤世嫉俗,一厢情愿地想将来设计出最好的教育程序可以帮助人。但她现在明白,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和容易,她也由此悟出,现在的教育体系的共同本质便是让人不至于那样愚蠢,犯许多不必要的错误。   “错误确实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呢。”露丝笑着自言自语,“小错误有助于人怡情养性,只要不是无可挽回严重伤害他人的错误,其实都无伤大雅。”   没想到无心插柳倒撮合了美丽的少女们相遇相恋,而且一箭双雕的是,她也并非无所获,所说没有得到两人的论文,可是两人的故事也让露丝有所体会,对于人的多样性的认识更加深了一层,说不定可以用来完善自己的教育体系。虽然普遍的学校都实行爱情非必修,但具体的实施还是有不同的变化,如何根据学生的不同个性,设计出一套具体可行的折中办法,这接下来便将成为她的研究方向了,真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呀! 作者有话要说:     ☆、女尊国的软萌妹子快到碗里来   芙蓉镇上的居民最近都津津乐道于一件事,那就是镇上的大户秋家,当家秋老太太唯一的孙女儿牡丹居然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孩子在一起了,真叫人大跌眼镜。   “两个最不像女孩子的女孩子居然在一起,实在是伤风败俗。秋老太太铁定没面子得很,你说要是和一个潇洒风流的女子在一起,倒也风雅,茶余饭后还能引为美谈。再不济娶个夫郎安分过日子也好。现在这像什么话呢?”   “可不是吗!”其他人连声附和,“可惜了的,想来这牡丹也是我们从小看到大,怎么长成这样了!”   “照我说,这事也是有先兆的。这牡丹外头看着还好,其实性格怪异得很。我给你们说两个事,你们就知道了。”   “嗨,大娘你是在秋府里做过事的,快说出来让我们饱饱耳福。”   说话的老婆子十分享受众人的恳求,学着那秋府里老太太的做派,说话前便先清清嗓子,过后才慢条斯理道,“这牡丹姑娘自幼父母双亡。她爹可是老太太唯一的宝贝儿子,常年身体不好,后来招赘了一个妻子,好容易得了个女儿可以传宗接代,不想两夫妻命薄,一转眼双双就去世了。这牡丹可是由老太太一手养大,你们也知道老太太当年可是当过宰相的,如今致仕在家颐养天年,当今女皇还得叫她一声老师呢,为人最是端方严谨,虽说严厉了点,到底还是疼孙女儿的,要星星月亮,老太太也还会想法子。这牡丹小时候吧,有一天突然跑去见秋老太太,问自己从哪里来——”   众人顿时失笑,纷纷笑说这也是小孩子难免会好奇的问题,都问秋老太是如何回答的。   “老太太还没回答呢,牡丹小姐自己就先猜开了。”老婆子满面含笑,“这也是我为什么觉得她从小性子就不同于一般人。她问自己是不是从树上长出来的,或者什么鸟儿衔来,再或者神仙送来的,难为她怎么想来。这还在其次,这小姑娘长到十三岁上,秋老太给她安排了几个漂亮的侍君服侍她,其中有一个夜里便挑逗勾引她,居然把她吓得和什么样的,和祖母说再不要放这些人在她房里。你们说好笑不好笑!”   “胆子也太小了,没气性得很。看她长得也人模人样,却真是中看不中用。”众人忍俊不禁。这世界女子为尊,风流秀逸最为人推崇,一时间城市里女风韵事盛行,蔚为大观。民间普通百姓也多有耳闻,引为趣谈,自古便也有女子结为金兰姐妹的习俗。   “她从小说话就斯斯文文的,对下人也客气得很,从不摆主人架子,从不大声说话,温吞得很。这也罢了,秋老太当时就把这小姐送到京城里求学,也见识见识,准备参加科考,结果倒见识回了一个同样柔柔弱弱的女孩子,实话告诉你们,前阵子你们也看见有好多马车进了秋府对吧,那里面就有皇族的人在!”   老婆子的话干脆利落,掷地有声,众人一时都惊呆了。确实数天前几辆华丽的马车陆续从官道而来,看方向是从京城那边过来的,也不是过路车,径自往秋府而去,引得众人好奇不已。   “难道说这也是那牡丹小姐赶考失败不说,反而招惹来的风流孽债?难道她们竟是回来避祸躲麻烦的?居然连皇族也惊动了?哎哟喂,这秋大小姐真是够厉害的。”   “可不是!”老婆子爽利地说道,“不过你们也只猜对了一半。来的人里面也有并非她招惹的。”   “喔,我们明白了,难道是来拜访老太太或者来帮忙调停的人?”   “非也非也。”老婆子卖个关子,“你们忘了这件事的另外一个人吗?她能和牡丹看对眼,可见两人必定一样奇怪,当然也能招惹那些风流才女了。”   诚然牡丹生来相貌极好,年纪也正好,身形不高,确实是才女们呵护爱惜的好对象。居然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如此这般,偏偏两个人王八乌龟对上绿豆眼了,那就稀奇得很了。   “那另一个人到底怎样呢?”   “那个女孩子叫茉莉,和牡丹姑娘同龄,也才刚过十四岁,身世颇为可怜,父母双亡,孤零零就剩了她一个人,半个亲戚也无。论外表,真正人如其名,生的好相貌,真是叫许多人我见犹怜,就只是冷清清的,不爱搭理人。”   “哟,这么说你还见过,似乎还说过话?”   “可惜没成功。”   “这两人怎么偏偏就看对眼了呢,真奇怪。我想京城里那么多好女子,挑谁不好,居然都挑到了那样不中用的人……”   “我竟也弄不懂这个道理。我听说秋大小姐刚到京城倒也动了心,情窦初开,倾慕那人坚强独立品格高洁为人随和,只可惜对方早已罗敷有夫,无心金兰。大小姐心碎神伤,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惹得许多人垂涎不已呢。素来她行事言谈随心所欲,等闲便和人争论起来,倒也可爱有趣得很。内中有位极风流的贵族小姐便看上了她,把她接到自己家里,大约就是那个意思,谁想这大小姐却是怪性子,居然拒绝了,而且翻脸不认人,竟是要从此绝交的势头。那位贵族大小姐失了面子,也不肯就此事罢干休,被人怒骂也不在意,倒也是个痴情种。可惜大小姐不识货,不知怎么就勾搭上了那位茉莉姑娘,两人身后都一屁股风流债,哪里还能呆在京城那样复杂的地方,两人打算了一番,牡丹小姐便带着茉莉姑娘回到老家芙蓉镇了。”   “看来有些事情也不能勉强,只能说大小姐没有福气。对了,秋老太看到孙女儿回来什么反应?岂不是要被气死了?”   “老太太当场就不认孙女儿了。”老婆子唏嘘不已,“还说她们不过是黄毛丫头,哪里就懂什么情情爱爱的,不过是儿戏迟早要散,趁早闲了干正事要紧。”   “哎,难道说大小姐被赶出家门了?真是可怜得很!”   “也不算赶出来吧。”老婆子澄清,“当时两个人招惹的那些人随后就也进了府,竟是要分别带两个人回去留在各自府里。谁知两个人竟然以死相逼——”   “啊呀,不会真死了吧!那就忒可惜了!”众人惊呼。   “当时真是千钧一发。两个小丫头宁死不从,非要厮守终生,到底秋老太疼爱孙女儿,最后还是站了出来。她辈分极高,声望又大,因此一开口,无论什么人都得认真思量考虑。因此两人算是逃过一劫,免掉了京城那边的麻烦。不过老太太也气得够呛,拨了一块薄地让两人自力更生,说是从此死活都与她无干了,她也没有什么外孙女了。除非哪一天两人分开,她才认牡丹小姐呢。”   “这不就是被赶出来了嘛!你快告诉我们,她们得到的那块地在哪里,我们自己去眼见为实好了。”   老婆子便伸手指了指后山脚下方向,众人顿时一窝蜂散了,老婆子也随后起身走开,嘴里念叨着,“我且看这两人啥时候散伙!但愿我老婆子能活到那一天,那才畅快呢。”   待众人都走光了,从隐蔽的角落里走出两位少女,正是刚才人们谈论的牡丹和茉莉。淡绿衣裳的茉莉捂嘴偷笑不已,“我刚才蹲着辛苦也值得了,听到你小时候那么多事情。”   原来两人无意经过,听到自己被提到,牡丹直觉便要离开,眼不见心静,不想茉莉却执意要躲起来偷听,两人愣是蹲在屋后足足有一炷香时间,此时腿都麻木了,走路也一瘸一拐的。   “可我腿都疼死了。”牡丹扁嘴,十分委屈。   “回去我帮你揉腿好了。”茉莉爽快地安抚她。牡丹顿时眉开眼笑,牵起茉莉的手左右摇晃,“今天中午我们做什么吃?家里的柴火好像快用完了,我下午去山上拣些柴火回来。”   “那我和你一起去山上挖竹笋,晚上就吃这个吧。”   后山是个宝库,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两人还不至于饿死。且两人都是秀才身份,可以领取一定的银钱贴补家用。两人盘算着等事情平静下来,再进京科考,倒不一定要做官,而是想从国家获得更多的补助和减免税赋,而且两人若是出去当教书娘子,也一定更顺利。   “祖母也最爱吃竹笋。”牡丹想起秋老太来,有些感伤,“要是她能接受我们就好了。如今她也不要我这个孙女儿啦,我就只有你了,你不会离开我身边吧。”   “我还担心你会为了祖母离开我呢。”茉莉嘟嘴表示不满。   “我错了!”牡丹忙认错,“就像当初说的,我死都不离开你。”   “我也和你一样啊。”茉莉声音有些哽咽,“我们不会像她们说的那样散了。当初我们因为都不喜欢被那些强势的人当做玩物一样,所以才到了一起。连她们都不能拆散我们,其他都不算什么。”   “你说得对,我们绝不会放弃彼此。”牡丹握拳,“当初一看到你我就知道你心里有主见,可是却不会勉强别人,对自己却最严格,就像棉花糖一样软乎乎的,又可爱。我当时就想,要是义结金兰,我只要选你就够了。”   两人甜甜地相视一笑,旁若无人地牵起小手往回家的路上走去,一路上遇到的人都目瞪口呆,如同被惊吓到了。自此,众人便发现,这两个少女实在是太放肆了,光天化日之下,言谈举止亲昵无间,简直是带坏小孩子的坏榜样,才不是什么美好的风景呢。在她们看来,这样两个软萌的女娃子在一起实在是太浪费了,怎么可以放到一个碗里呢!实在是大逆不道!起码要放到两个碗里,或者许多个碗里轮流放一放才好啊!居然挤到一个碗里!终其一生,那从秋府出来的老婆子至死都扼腕不已。至于当事人两个则完全不知道众人的复杂心思。她们彼此都明白,两个人都想着软萌妹子快到自己碗里来,某一天两个人遇上了,两人就那么蹦到了一个碗里,相亲相爱地过起了小日子,其乐融融,岁月静好。 作者有话要说:     ☆、妙龄少女与沧桑老妪(上篇)   “你——是小蓝吗?”   白云不太确定地看着大堂当中那个神色张扬的蓝衣女子,明明那个人的身形与脸那样熟悉,衣服同样也是湖蓝色,可是神情却完全不同,她熟悉的小蓝总是像小白兔一样温婉柔弱,不可能如此意气风发。小蓝突然出现在她居住生活的幽谷,身受重伤,也失去了记忆。白云救了她,照顾她恢复健康。那是白云便预感总有一天小蓝会记起自己的身世,说不定会突然离开。可是白云没想到那一天会来得那么快,在两人情定终身的那一天之后,白云一觉醒来,小蓝不见了,她将幽谷都找了个遍,都没有发现小蓝的踪迹。她又失望又伤心,短时间内憔悴了许多。有一天她一觉醒来,却发现外头已近黄昏,自己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她惊魂未定,之后便被人绑着手带到了大堂。她实在没想到还会有和小蓝重逢的一天,而且时间还这么快,只是再见时,小蓝却变得让她觉得陌生,那样飞扬跋扈和不可一世。   “大胆,圣女的姓氏名讳也是你可以随便叫的?”   旁边的男子勃然大怒,白云还没反应过来,脸上便挨了一记耳光,火辣辣的生疼不已。白云不由怒目而视,她这辈子还没有被人如此侮辱过,若是此刻她的手是自由的,拼着一死,也要扇回去。   “放肆!”堂上酷似小蓝的女子柳眉一蹙,慢悠悠地吐出两个字,听在人耳里却让人心冷发抖不已。   “你还不赶紧跪下给圣女赔罪!”男子伸腿往白云膝盖弯里一踹,白云不由自主便噗通一声跪了下去,这样的屈辱几乎让白云咬碎了银牙,天地君亲师她可以跪拜,也心甘情愿,这样被人强逼着叩头屈膝,她忍不下这口气。想到这里,白云挺了挺腰,倔强地又站了起来,笔直地站着。   “你活得不耐烦了?”男子偷偷往堂上看了一眼,心中害怕,作势又要往白云腿弯踹去。   堂上的女子猛地将桌上的上好茶碗拂到了地上,满面怒色,“你听不懂人话吗?我有让你碰她?放肆!你还把我放在眼里吗?这样不中用的脑袋,不如别要了吧!”   “圣女饶命!小的愚钝,不能领会圣女真意!小的该死!”男子噗通跪下,左右开弓扇起了自己耳光,毫不留情,不过一两下,脸便红肿起来。他心里知道,触怒了教中的这位脾性怪异的蓝衣圣女蓝湖,只有狠狠打骂自己,圣女心里高兴了,他或许还可以捡回一条命来。而且自从这次她时隔半年再出现,为人处世却是更加阴狠毒辣,跟随她的人无不提心吊胆,惧怕不已。可是日后蓝湖是最有可能继承教主之位的,他们也只得唯命是从,不敢稍有违抗。   “还算你识相,自己去刑堂领罚吧。”蓝湖心情大悦,她喜欢看到别人痛苦的模样。不过如今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傲然站在堂中的白衣女子。看到这个人皱眉,她不知怎么地突然心里很难受,她不喜欢自己的这种感觉,因此她莫名地觉得这个人碍眼得很,可是却还是费劲地从百里之外把这个人绑了来,只因为这几日她居然都没睡一个好觉。她只能想到一定是这个人做了什么手脚,毕竟当初她只记得自己赤裸着在这个女人身边醒来。当时想到还有重要的教务要处理,她匆匆忙忙地赶回教中,也无暇逼问处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人。可是没想到外面的世界却与她记忆中相差了半年时间,也就是说她失去了半年的记忆,所有一切的答案都要从这个女人身上去找寻了。因此她才巴巴地将这个还在睡梦中的女人迷昏了掳到教中,命人看守,等她一醒过来便带到自己跟前审问究竟。   男子恭谨地倒退着出门而去,临走前还体贴地带上了门,大堂中便只剩下了白云和蓝湖两个人。   “你给我走过来些!”蓝湖强硬地命令。白云听了直皱眉,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了蓝湖身前。她也想更加看清这个人到底是不是小蓝,想要好好地问她为什么突然离开了自己。   随着白云一步步靠近,蓝湖闻到了她身上混合了青草和花香的味道,让她觉得有些怀念,不等白云站稳,蓝湖便迫不及待地顺从本能伸手环住白云的纤腰,微微一用力,白云便惊呼一声,往前扑到了大堂当中凉榻上蓝湖的怀里。不止如此,蓝湖还像小狗一般在她身上闭着眼睛嗅个不停,手更是死死地搂着不放,明明蓝湖身形要娇小许多,白云双手被绑,怎么使力也挣不开她双手的束缚,不由地又羞又气,她生来温和斯文,从不说脏话,因此怒气更是无从发泄。   蓝湖却满足地靠在白云馨香的怀里,从心底里发出常常的呻吟和叹息,久违的睡意也渐渐上涌,她只觉得眼皮变得沉重无比,唯一的想法便是能安静地睡一觉。   “臭女人你不要动!”蓝湖咕哝了一声,“我已经好几天没睡觉了,不要吵我!否则杀了你!”   白云愣了愣,停止了挣扎,心中如多了一根刺,她的小蓝居然用那样赏赐般的语气命令自己,更惊讶于从蓝湖口中听到对自己的威胁,她往窝在自己怀里的蓝湖耳后看去,那里有她熟悉的胎记。没错这个人就是她的小蓝,连睡姿也是一样,喜欢像动物一样紧紧地抱着什么才能入睡。她复杂地看了一眼睡颜宛如稚子的蓝湖,心里百感交集,矛盾不已,这个性格大变让她觉得陌生的女子无疑便是恢复了记忆的小蓝,她想不到小蓝原本的性格居然是这样任性残暴,而且小蓝也完全忘记了两个人的事情,包括曾经的甜蜜,那么她又该拿这个陌生却真实的小蓝怎么办呢?   ===============   白云不知道何时自己也睡着了,却在胸口一阵瘙痒的感觉中惊醒过来。她睁开眼,目瞪口呆地看着埋首在自己胸口非礼的蓝湖,半晌才惊叫一声,扬手便要给登徒子一个耳光。不知道什么时候蓝湖把她手上的绳子解开了,她的双手终于重获自由,但是双腿却被点了穴道,不能自由移动。   蓝湖眼明手快地抓住行凶的手,大怒,“你敢打我?”   “你活该,我怎么不敢!”白云狠狠地瞪了一眼干了坏事还一脸被人打断而恼怒的蓝湖,气不打一处来,“我就打你了,你想怎么样,杀了我不成?”   “你——”经过一夜之后,蓝湖还真舍不得杀掉这个女人了,她想来是给自己下了盅,搞得自己十分迷恋这个人身上的味道不说,而且还睡得从未有过的香甜,而且她似乎对这个身体还存在着莫名其妙的欲念,无论如何,她真是不能简单就杀了这个女人,她可不想到时再后悔不迭。   白云趁蓝湖一愣,用力挣开了手,手忙脚乱地合上了衣襟,又往旁边移了好几下,简直像当蓝湖是瘟神一样,恨不得离她远远的。   “你不好意思?”蓝湖又生气又奇怪,“你不是成为我的女人了吗?干嘛还假惺惺地躲开我?”   白云又气又笑,脱口骂道,“你还要脸不要脸?那天明明是你成为我的人,你好意思颠倒黑白?”   “我才不管你嘴硬,到底怎么样我也不想了。你可不要说大白天不能宣淫这类鬼道理。我现在就想碰你,你居然敢拒绝我?”蓝湖才不相信这个女人的鬼话,天大笑话!她堂堂魔教蓝衣圣女天不怕地不怕,居然会雌伏于人?哄谁呢!   “你把我当什么了!”白云气怒不已,“你别过来,否则我不客气!”   “我这辈子想要什么人陪侍,居然还有人胆敢说不!”蓝湖冷笑,“你不知道外头有多少人巴不得爬上我的床,求着我让她们欲仙欲死呢,你当什么贞洁女子!好笑!”   “你说你跟其他许多人鬼混过?”白云怔怔地问道,见蓝湖并不否认,心中顿时如入冰窖,她心痛地转过头去不看蓝湖,“既然外头有那么多人,随便你去找哪一个好了!”   “嘁,我还死赖着你不成!当初我一醒来就该杀了你!你才是地道的魔女,总不让我顺心。”蓝湖也怒气上涌,甩手便出了大堂。“我就去给你找一个男人来,当着你的面云雨一番,我看你怎么办!”   =============   过了片刻,蓝湖果然领了一个温润的清秀男人进了大堂。白云顿时万念俱灰,悲愤不已。   “你把衣服都脱光了,到榻上去。”   蓝湖有些无聊地命令,眼神却不觉溜向所在凉榻角落的白云,接触到她倔强的眼神,蓝湖心里那股不服输的感觉也涌了上来,虽说如今骑虎难下,但当着白云的面,她这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   男子白皙矫健的身体暴露在空气中,白云羞愤地越发蜷缩身体,不堪地闭上了眼睛。蓝湖却没有什么兴致进行下一步,她有些不情愿地冷脸走过去,看到男子脸上又期待又有些惧怕的神情,心中更加腻烦。   “你这张脸我不喜欢!”蓝湖悠悠地挑剔着,手尝试着触摸了一下男子的胸膛,这感觉不怎么对劲。   “无耻之极!”白云恨恨地骂出声,此刻的她真的希望蓝湖从此不要出现在她眼前了。她紧紧地闭上眼睛不去看蓝湖的一举一动,只怕看了更加心碎神伤,眼泪从紧闭的眼眶中流了出来。   蓝湖心里烦躁起来,她悻悻地朝男子摆了摆手,泄气道,“你那张脸讨厌得很!不要再出现在我眼前了。”   温润男子愣怔了一下,战战兢兢地颤抖着又穿上衣裳,赴死一般往大堂外走去,走到两步,他猛然转身,从衣袖里掏出一瓶晶莹剔透的药水,跪倒在地磕头苦求,“圣女饶过奴这一命!奴愿意使用这瓶岁月,从此这张脸就不会再出现在圣女眼前了!圣女开恩!”   【岁月】是魔教中的毒药,但凡接触到人的皮肤,在麻醉人的同时,短时间内便能使人的肌肤不知不觉便迅速老化如七十老翁老妪,松弛无力,满是皱纹。   蓝湖忍不住皱眉,这些人总是笨得很,为什么就听不懂她话里的意思呢?她有说过让这个人去死吗?至于吓得自己说要用岁月这样的毒药毁容以换取一命?就算好死不如赖活,可是这人不过是教中的男奴赖容貌以为生,若是毁了容,变成老头子模样,他岂不是活得更加凄惨?还不如死了干脆呢。   “你自己想毁容变成老头子,随便你好了。”蓝湖不在意地挥挥手,觉得无聊得很。那男子求生欲望强烈,以为蓝湖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心中大喜,打开瓶盖便要往脸上凑。   “喂,你犯什么傻?”不知道事情竟然会进展到这一地步的白云一听蓝湖的意思,发现这男子竟然舍得放弃自己清俊如玉的容貌,震惊不已,忙伸手要将瓶子夺过来。   意外便在此时发生了!男子不妨白云会突然横插一手,手上一松,瓶子便脱手向上飞出,到到达最高点后,划出一条美丽的抛物线,瓶口朝着白云的方向,晶莹的液体尽数从半空飘散在了白云的脸上。   蓝湖顿时大惊失色,那男子也惊吓地软倒在地。而白云却只觉得清清凉凉的甚是舒服,眼皮也沉重起来,她头一歪,往旁边倒去,蓝湖眼明手快地箭步过去扶住了她,小心翼翼地放平在榻上。只见白云脸上蒸腾出一片白雾,肌肤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干枯起皱,短时间内,蓝湖亲眼见证了白云的脸从妙龄少女无声无息地变成了年过花甲的沧桑老妪,她甚至感到了一丝后悔。   “你回去等我处理吧。”蓝湖此时也没有兴致去折磨那个罪魁祸首,她觉得自己似乎突然对于看到别人痛苦失去了兴趣。   温润男子以为自己就要命丧当场,死状凄惨无比,教中传言,蓝衣圣女折磨人的手段千变万化,能叫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没想到蓝湖却饶过了他这一回,大喜地起身离开,猛然又想到或者蓝湖只是为了以后更加残酷地折磨自己,腿不由一软,差点不能迈步。然而求生的欲望战胜了害怕,他最终还是踉跄着逃出了这个令他胆战心惊的厅堂,也就是蓝湖这个恶鬼般蓝衣圣女常驻的院落。 作者有话要说:     ☆、妙龄少女与沧桑老妪(下篇)   白云迷糊中觉得右手无法动弹,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被移到了房内的床上,蓝湖则靠在床架上,紧握着自己的手,闭眼瞌睡。白云还未完全清醒过来,她只觉得眼前的场景难以置信,不由地用空闲的左手去捏自己的脸加以确认。   触手的感觉让她有些陌生,早先蓝湖和那绝色女子的对话记忆回到了她的意识当中,她全身一震,看到床边桌上的镜子,一心只想下床察看自己的脸。   蓝湖惊觉地醒了过来,连忙制止白云的动作,“你要什么,我给你拿好了。”   “镜子。”   看着白云固执坚定的眼神,蓝湖皱眉想了想,到梳妆台上拣了一面菱花镜递到了白云手中。她的视线快速掠过白云沧桑的脸,预想白云看到自己的脸后可能会面临崩溃,因此她决定只要白云有什么举动,她就立刻点了穴道,让她不能动弹。   白云握着镜子,犹豫了一下,猛然下定决心举起了镜子,面朝自己,一张斑驳沧桑的脸映入眼帘,她无声地张了张嘴,手无力地松开,镜子掉落在床上。   蓝湖时刻戒备着白云发难,可是白云却变成了木偶人一样毫无知觉,直直地看着虚空的一点。   “喂,你倒是说点什么啊?”蓝湖难耐地推搡了愣怔的白云一下。   白云身体颤抖了一下,眨了眨眼,眼神发直盯着蓝湖,“我要回幽谷去……”   那种眼神让蓝湖难以承受,她心虚地别开了脸,“你哪儿也不能去!”   想到白云离开后,自己可能再次体会那种无法入眠的经历,蓝湖便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我并没有恳求你。除非我死了,就算是眼睛瞎,腿残我也要爬回去。”当蓝湖的视线躲开自己的脸时,白云心中刺痛,面无表情地看向窗子,或者那边就是幽谷的方向,那个她从出生便生活的世外桃源,即便是容貌毁了,只要回到那里疗伤,一切就会变好。   “我会让人守着外头,只要我不允许,你是逃不开这里的,插翅也难飞。”蓝湖傲然抬头宣告。   “你想囚禁我?”白云冷笑着瞥了蓝湖一眼,行动都被限制的笼中鸟,如此没有自由,还有何尊严而言,那可真是生不如死,“我还不如一死一了百了。我若是想死,你也就不能限制我了。”   蓝湖顿时哑口无言,气急败坏地道,“我点了你全身的穴道,你动弹不得,看你还怎么寻死!”   白云脸色大变,“你想让我求生不得求生不能?看着我痛苦,你心里就高兴了?”   蓝湖无以回答,她并不那样想,可是也不愿意软下来,她这辈子还被向谁认输过,这才得到了如今的地位。她想起造成这一切的根源,顿时迁怒到那男子身上,“都怪那个可恶的男人!我非折磨得她他生不如死不可!”   说着蓝湖便要出门去找那男人算账,白云大惊,她自己死倒无所谓,可是却不能牵连无关人等。   “你给我站住!”白云气急,“你何苦迁怒他,说到底都是我自己自找苦吃才变成这样。你根本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小蓝,小蓝才不会这样心狠手辣,草菅人命!”   “从前的小蓝?”蓝湖果然停脚回身站到床边俯视床上的白云,嗤笑一声,“我生来就这样,我可是魔教妖女,喜欢掌控人的生死。我但凡柔弱心软一点,怎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也不会站在这里,成为人上人了。柔弱有什么好?只会被人欺负,却毫无还手之力,怎么死都不知道呢!”   白云面如死灰,蓝湖的话似乎全盘否认了和她在幽谷的半年生活,否定了那个她熟悉和喜欢的温婉柔弱的小蓝,她低头喃喃自语,“我何曾欺负过你,爱护你还来不及……”   蓝湖没有听到她的低语,只是依然心烦气躁地踱步,“那男人我看着不顺眼,他既然让我不高兴,我当然也要让他不好受!”   “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你若动他一根毫毛,我也没脸活下去,你试试看吧。”白云厉声告诉蓝湖。   “什么鬼伯仁!”蓝湖悻悻地甩手,也不敢真的像从前那样肆无忌惮,不甘地退了一步,“那好吧,你只要不乱来,她自然没事。”   白云低头不语,似乎默认了蓝湖的意思。蓝湖这时又高兴起来,觉得那男人倒也并非一无是处。转念一想白云居然为了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放弃了原本的打算,心里又不自在起来,可是又不能冲着白云撒气,她跺了跺脚,冷哼了一声,出房而去。   ===============   白云第二天便无意听到了门外经过的教众对话,一个用可惜地语气说那个最温顺俊秀的男奴隶死了。另一个不以为然地道,是那人活该,谁叫他得罪了圣女,死得凄惨也没办法。   人声渐渐远去,白云呆呆地坐在榻上。蓝湖骗了她!明明说过不和那男人计较,可是背地里却使用手段杀害了可怜的人,那样口是心非,阴险毒辣。她真的一点都不像是那个她熟悉的小蓝,而那个小蓝也不会囚禁自己。   白云只觉得万念俱灰,生无所恋,她蹒跚着走到圆桌边,拿起了上面的水果刀,毫不犹豫地往自己的左手腕划去,她并没有感到疼痛,心中只有解脱的感觉,她丢了刀子,笑着走了几步,虚弱无力地倒在了床上,地面上留下了一溜鲜红的血迹。   一切都结束了,或者死了之后就可以见到那个喜欢的小蓝了,她满足地笑着闭上了眼睛,最后的视线中她看见蓝湖推开门,然后冲了过来。   啊,果然小蓝出现了,白云心满意足地任由意识沉入了黑暗当中。   而匆匆赶来的蓝湖却惊骇地看着这一切,心地紧紧地揪成一团,痛得她无法呼吸。脑海中有什么尘封的东西叫嚣着要喷涌而去,她忍不住这头疼欲裂的难受感觉,紧紧地抱住自己身体蹲了下去,她前所未有地害怕起来,猛然起身奔向房外让人去找大夫。   ==========   因为发现及时,白云被救了回来,可是失血颇多的她还昏迷着,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蓝湖守在床边,后悔万分,心痛如绞,白云躺在血泊中的景象刺激了她,她已经完全想起了那失去的半年。   若是白云死了——   蓝湖不敢去想,她后怕地躺到白云身侧,紧紧地环住白云的腰,身体蜷缩成一团,欲哭无泪。   她错得太离谱了,也许无可挽回。蓝湖觉得自己就要失去白云了,两人之间已经打了一个死结,她害白云毁了容貌,还那样勉强她,即便因为是自己忘了白云,从而身不由己,那也不是理由。而善良的白云能否接受这个全新和全部的自己,蓝湖心中一点把握都没有。未来两人又该如何,蓝湖也十分茫然。她只能紧紧依靠着昏迷的白云,似乎那样便能使自己更心安一些,也许还能找到完全的解决办法。   不知不觉,心力交瘁的蓝湖便在熟悉的味道中沉沉睡去,她梦见白云决绝地离她而去,眼角便溢出了泪,沾湿了白云的衣裳。夜□□临,白云却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没死成,她心情复杂。再看到蜷缩而睡却流着泪的蓝湖,心里五味陈杂。   白云狠了狠心,伸手推了推沉睡的蓝湖。一向睡觉警醒的蓝湖蘧然翻身而起,警惕地左右打量,发现没有异常后才发现是白云推醒了自己,不由喜出望外,“云姐姐,你终于醒了。”   “你——”白云全身一震,震惊地看着全然高兴的蓝湖,云姐姐是小蓝在幽谷时对自己的昵称,也就是说蓝湖已经记起了曾经的一切。可是那又怎样呢,白云百感交集,定了定神,平静地道,“你都想起来了。”   “嗯。”蓝湖低声答应,白云的反应让她不知所措起来。   “那你终于可以好好听我说话了,我想一个人回幽谷去。”   “那我和你一起走。”蓝湖脱口而出。   “你没听明白吗?”白云皱眉提高声调,竭力维持的平静差点就要被歇斯底里取代,“我说了是一个人!我不想再看到你!”   “云姐姐你——”蓝湖无措地眨了眨眼,落下泪来,“是不要我了吗?你已经不喜欢我了?我都已经想起从前的事情,也已经知错了,我可以抛下这里的一切和你一起远走高飞,你就原谅我不行吗?我们一起回幽谷,还像从前那样生活……”   “我们都回不去从前了。”白云心痛难抑。   “因为云姐姐你不能接受我魔教妖女的身份吗?那个男人是自杀而死,与我没有关系,我可没有杀她。我也没法否认现在的这个我,云姐姐你以为我干了许多十恶不赦的坏事?所以不再喜欢这个真实全面的我?”蓝湖想要问个明白,“云姐姐这样对我公平吗?我即便做了什么,那也是身不由己,不那样我也不能活下来见到云姐姐你了,更何况我也并没有亲手杀过无辜之人,死在我手下的都是要夺取我性命之人,我难道还要对他们客气?他们死有余辜。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样的事情我可做不出来。”   一字一句的逼问都直直地刺入白云内心,她茫然地发现自己也并非不能接受现在全新的蓝湖,更何况她已经想起了一切,白云无法忽略如花似玉的蓝湖的存在。只是她此时却心灰意冷,觉得什么都无趣无味,“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我的脸已经毁了,你对着那样一张老脸,难道不会做噩梦吗?我们从此再无相干,你忘了我吧,就当我从未存在过好了。”   “我又不是看中你的脸。”蓝湖气急,“我喜欢你整个人,喜欢你身上的味道,心里眼里都是你。无论你怎么说,走到哪里,我绝不会放开你,你也不要劝我了。”   “你不要逼我……”白云捂脸痛哭,触手的感觉让她愈发心酸,蓝湖回想起曾经的记忆这件事,让她难以面对自己毁容的事实,她一想到那半年中亲密无间的场景,不可避免将自己的脸换成如今沧桑的面孔,顿时觉得难以忍受,痛苦得想要一死解脱。   “你到底要我怎样呢?”蓝湖也哭了,“是我害你的脸变成如今这样,那我也陪你一起老去,变成和你一样,你是不是就答应让我和你回幽谷,再不出来?”   说着蓝湖便从怀里摸出常年准备的岁月小瓶,全数倒在掌中,往脸上抹去。白云闻言抬起头,来不及阻止,眼睁睁地看着蓝湖如花似玉的脸如花般瞬间凋零,岁月雕刻的痕迹显露出来。而她的手掌也干枯皲裂起来,但手背却完好如初,滑嫩无比。   “云姐姐你现在可以原谅和接受我了吗?没有这张脸,我也就做不了圣女,没了存在的价值,很多人都巴不得要杀我,云姐姐你忍心抛下我在这里受人折磨?我只有你了!”蓝湖毫不在意地拍拍手,定定地盯着白云的表情。   白云无法言语,蓝湖那样决绝的一面让她震惊,可是她也并非心里没有准备,即便是那半年中柔弱的小蓝,所表露出的感情也显露出极端纯粹的一面。过了半晌她才苦笑长叹“你总是能逼我到极致……自从遇上你,我什么淡定和平静的生活都没了,想想我就真恨你。可是我又控制不住去爱你,拿你什么办法都没有,也罢,放着你在外面祸害别人,还不如随我回幽谷,让我看管着吧……”   蓝湖终于松了口气,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沧桑的脸上挂着有些童稚的笑容,诡异无比。   两人趁着夜色往幽谷而去,蓝湖在房间里留下了一封书信,表明自己已经毁容的事实,让教中不要再找她,另找其他衣色圣女继承教主之位。在那世外桃源一般的幽谷中,两人顶着一张沧桑的脸,发出少女银铃般的笑声,嬉闹在碧水湖畔,共看白云聚散倒映湖面,有时则白纱蒙面出谷下山到附近的村寨行医,虽然不过温饱,却只觉得此生足矣。   若有外人在场,见到这诡异的一幕,一定要惊骇无比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一个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故事。   ☆、速递小姐物语(上篇)   你是谁?”   卓桑从乱糟糟的办公桌间抬起头,眉间毫不掩饰惊讶。   “卓小姐,我是您呼叫的快递。”   玛图微笑,不慌不忙地说着来意。这样的事情她经历过许多次了,每次她第一次接单,客户总会充满惊异,由于她的服务物美价廉,很多都变成了长期客户,形成了口碑效应。卓桑所在的商务区是玛图的重点客户区,看到这显然正处于未开业期间的小公司,还有爽利套装奋战在凌乱的办公家具间的卓桑,玛图心中好奇,年轻而充满活力的眼睛滴溜溜地打转,左右打量着。   “你多大了?”卓桑皱眉,她创业之初,性格特质中倾向于亲力亲为,但有些事情却不得不依靠外力。昨日在电梯间,听到人们赞不绝口地提起玛图速递,有心问了联系方式,这不就用上了,她十分钟前刚挂了电话。   效率果然不错。可是这业务员是女的不说,年纪也偏小了点。要么这玛图速递是个家庭小公司,有小范围的客户和服务区,于是把一个16岁左右的少女也派上了用场,还真不好说是童工,但她自己倒觉得过意不去。要么玛图速递规模很大,业务员遍布商务区,随时待命,保证效率。   “你们老板就让你一个人忙这些东西啊?”心直口快的玛图同时也问出口,她觉得卓桑很漂亮,汗水濡湿的额发碎乱地搭着,看上去依然美丽。是哪个狠心的老板让一位本该优雅的小姐干这种苦力活呢?她以为像卓桑小姐这样的人,应该高雅地与人握手谈判,谈笑间斡旋风云,像自己这样的小野丫头才适合奔波忙碌。   “我一个月前已经18了!不信你看我的ID。”玛图从口袋里掏出准备好的ID卡,照片上玛图笑得格外灿烂。满18岁那天,玛图激动地在ID中心拍照,急切地等着ID卡发到自己手上。这意味着从那天开始,她可以走向外面的世界,自己赚钱,自己独立生活。她期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快速瞄了一眼ID卡,卓桑的视线定格在少女的笑容上,年轻又可爱,让人一眼就会喜欢。再加上效率也不错,不知道这玛图,嗯,ID卡上的名字显示如此,这名字也不错,想必大家都喜欢她,于是亲切地呼之以玛图速递,这名字也不错。她会是这商务楼的常驻业务员么?那就能多见面了。   卓桑决定也成为玛图速递的长期客户,何乐而不为?索性随性而为吧,一向干脆利落的卓桑下了决断。   “不好意思,我就是老板。”卓桑慢条斯理地说着,看到玛图瞬间瞪大的眼睛,心中涌上奇特的满意和喜悦感,虽然有点奇怪,卓桑却十分享受这种感觉。   丢大发了!玛图懊恼地皱起婴儿肥小脸,她就是心里藏不住话,也不老练从容淡定,总是闹出这样的笑话,想改也改不过来,得想法子补救才行,她隐隐想着,依然嘴比心快,拙劣的奉承话脱口而出:“那你真了不起,这么勤奋……”   话语戛然而止,玛图真想揪断自己舌头,说什么勤奋呀,跟老师夸奖学生一样,卓桑的年龄明显比自己大,虽然她从外表上无法估计出确切的年龄差距,但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承蒙夸奖!”卓桑发自内心地笑出来,很久都没有人这么夸奖过了,成年前的学生时代中,她被很多人夸过勤奋,后来就变成了拼命三娘之类的成人化评价了。   玛图的尴尬因为卓桑的回应淡了许多,但卓桑的笑容却让玛图无法直视,她觉得心脏跳得有点快,脸上也有点发热,于是她移开了视线,嗫嚅着转到正事上,“卓小姐,您要寄送的东西是——”   果然言多必失!玛图抿嘴想着,她以后在卓桑小姐这里还是少说话吧,坚决奉行沉默是金的原则。等等,卓桑小姐还不一定成为自己的长期客户呢!以后说不定见不到了,想到这里,玛图心往下一沉,赶紧又往好的方向想去,这没什么!只要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卓桑小姐也会选择自己的!!!   相信这一点就好了!玛图暗暗握拳,头点了几点,自我确定着。   “呐,这个,麻烦送到上面的地址。”回到正事上,卓桑严肃起来,语气也变得公事公办。   玛图很有压力地接了过去,不由地严肃地保证,“请放心,卓小姐!一定尽快送到。”   “谢谢!”卓桑微微点头,目送着快递小姐原地后转出门。   ---------------------------   半个小时不到,卓桑接到朋友兼第一个客户的电话,语气间难掩惊讶。   “这么快就到了?”   朋友格娅更加奇怪,“你怎么听起来那么惊讶?”   卓桑短时间内恢复了淡定,不动声色地一言带过,“没什么,我在想我遇到了不错的速递公司。”   “哦,这样。”格娅的注意力也不在这里,“对了,创业不易,你未来的员工找得怎样了?”   “还好吧。”卓桑一心二用地操作着鼠标,“目前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一个人还能忙得过来。”   就你多面手是吧?电话的另一头,格娅忍不住摇头,“喂,桑桑,你不会是以找另一半的高标准、高要求寻找着未来员工吧?我强烈建议你先解决个人问题,你这个工作狂和细节控制狂,很少有人会受得了你的!我相信以后你的下属会格外感谢你找到了另一半。不过说实话,你会喜欢什么样的类型,我真是不清楚,连我这么优秀的人你居然也看不上,我X……”   “我说你有牢骚,怎么不在共事的时候坦白说清楚?何必秋后算账?”卓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的这位朋友也是她的前同事,两人初见面,便有一见如故的感觉,合作起来简直天衣无缝,很快变成了谈得来的好友,卓桑离职出来单干,格娅言行上都是鼎立支持,卓桑心中感激,个性上却并不常宣之于口。“为了表示尊重,需要我洗耳恭听你吐苦水么?”   格娅噗哧笑出声,“抱歉,你有空听,我可没时间发牢骚。那说好了,我先预约你一段时间,准备某天发泄。我先去忙了!”   还是那么滑头,不愧是典型的销售人性格,卓桑摇摇头放下电话,格娅人如其名,热情外向,思维敏锐迅速,富有洞察力,行动力也快,属于那种在前断冲锋陷阵的人物。有时候,卓桑觉得像格娅这种人更适合出来创业单干,但是格娅却说她比较懒,创业时要求事无巨细,凡事都要操心,她想想都头疼,她也就适合做合伙人,至于草莽英雄式的开创人物,她敬谢不敏。   卓桑发呆了几分钟,思绪不由飘到了格娅说过的另一半的话上,她确实极为挑剔,另一方面她的时间中心都扑在工作上,也没时间谈恋爱。这么多年来,她与人相交,多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私人就更加不用说了,她本性也缺乏激烈的情绪波动,因此更难强烈地欣赏和喜欢一个人。刚刚见到的玛图,难得地她极为有好感,如果下次见到她,一定要夸赞一下她们的效率,想必她们的分工极为有效,才能保证如此高效呢。   与此同时,玛图徘徊在楼道里,她犹豫着是否要去告诉卓桑一声,任务已经完成。按理来说,服务流程中目前并没有这一项安排。可是,如果这样做,是不是更加细心周到,能增加客服满意度咩?玛图歪着脑袋琢磨着,行动上却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直到有新订单到来,玛图只好暂时将事情挪后思考,马不停蹄地开始了新工作。 作者有话要说:     ☆、速递小姐物语(中篇)   夜深,空旷的街道上只余昏黄路灯,不时间有悬浮小汽车呼啸而过。从商务区走出,卓桑需要横跨马路到对面的住宅小区。   正是红灯,卓桑忍不住打了个呵欠,目今她已经确定好与代理商的合作,一切步入轨道,今日为着文档工作,她一直忙到大半夜才堪堪结束。有些重要的工作她还有点不放心让新下属插手,况且也不能让下属刚来就加班。因此只靠她一个人,她又不想留到第二天,于是才拖到这么晚回家。   附近有治安巡逻车经过,特有的鸣笛声响彻夜空,走进又去远。卓桑不觉想起早上收到的宣传单,提醒市民注意安全,近日内有不法分子出没,切忌个人夜晚独行。   似乎每年的这个季节都是犯罪高发期,社区都弄得人心惶惶。等到犯人一落网,一个个又年轻得很,真是可叹!卓桑皱眉,环顾周围,没有可疑人员,她松了口气,绿灯亮起,她迈开步伐,蹬蹬的高跟鞋触地声愈发明显。   小区外是一条不长的林荫道,若是白日,是绝佳的风景,但夜晚便显得有点阴森。路灯将人影拉成细长而诡异的形状,卓桑觉得有点不对,耳边除了自己的脚步声,似乎还有其他的声音。她蓦地停脚转身回望,没有人。难道是错觉?卓桑疑惑地继续往前走。   卓桑决定抄近路从侧门回家,手却伸向提包里的迷你警报器,拇指紧紧地按在开关上,随时按下去,只要一用力,刺耳的尖叫便会刺破夜空,其携带的GPS同时也会向最近的治安局发送求救讯号,并即时确定携带者所处位置。   拐过弯的刹那,一阵冷风不知从何方吹来,有人从后面蓦然趋近,卓桑鼻子闻到了麻醉剂的味道,正时刻警惕准备的卓桑一个蹲身,习惯性一个后扫腿,也不管有没有效果,她往侧前方一扑,闪开而去。   尖利的报警声响起。   腿上的触觉表明她这一击还挺有效果,她甚至在报警声中听到了年轻男子隐忍而微弱的呼痛声。   但回头一看,卓桑却不觉出了一身冷汗,眼前分明什么人都没有。   见鬼了!   不会是想的那种可能吧!卓桑死死地盯着前方,全身禁戒。   这样僵持了片刻,或许只有几秒,或许有几分钟,卓桑不清楚,她只感觉到附近有人如野狼一般蓄势待发,她只能绷紧神经,随时准备逃开。   不过是一眨眼,面前便出现了另一个人,仿佛从天而降,卓桑余光中只瞥到那人出现,至于怎么冒出来,她无法弄清楚。   今天果真见鬼了!巴图以英雄美人的姿态拦在了卓桑面前,掏出一个形似喷雾器的物体,对着某个方向猛喷,一边大喝,“呔,还不现形!”   忍不住嘴角弯起,卓桑总觉得这颇像古代方士道人除妖降魔的口头语。   “一起上?”卓桑卷起袖子跃跃欲试,“抓住这个-嗯,隐形人?”   “好。”义务巡逻员巴图小姐兴奋地点头,完全忘记等警察到来,很有默契地与卓桑两人一左一右,凶狠地扑了上去……   飞速驶来的巡逻车中,司机发誓,他绝对听见了有人在惨叫,可惜转瞬即逝,恍惚若梦。但是他确定那惨叫不是她的幻觉。   很快他见到的场景让他确定,他的感觉是对的。真的有人惨叫过。两位见义勇为的小姐得意洋洋地交流着感想,而两人中间,一级通缉犯先生灰头土脸地坐在地上,垂头丧气。   “治安官,我们这绝对是正当防卫。这位仁兄意图袭击我,我不得不动粗的。”卓桑镇定地宣称。   “你X的!老子要告你们暴力伤人!”通缉犯顿时又嚣张起来。   “我倒是期待在审判所里遇见你。”卓桑不以为然,嘴角一撇,“不过呢,是以旁听的身份。”   通缉犯吐血,倒地不起。治安官好笑地将人带走了,让两人明天抽空去治安局做笔录就行。   待巡逻车驶远,巴图紧张起来,后悔没有早提早告辞。   “巴图,你这回兼职巡逻员小姐了?”卓桑好心情地促狭。   巴图果然上钩,急匆匆地分辨着,“不是兼职呀,这是社区的志愿者工作来着……”   哟,这回变成免费出力了。真是精力好,时间多,干的事情也丰富。“巴图,如果有一天你跑到我那里兼职,我一点也不会奇怪……”   “咦——”巴图睁大眼睛,“你说……”   话被打断,通讯器里传来了通知,附近又出现了报警信号,需要急速赶过去。   心念一转,巴图来不及告别,人已经到了另外一个地方。现在她只要稍微一想地点坐标之类的东西,她就能瞬间传送到目的地。而不像最初一开始,需要凝聚注意力才能进行短距离的转移。这样非常方便,也有不便的地方,那就是不太好控制,也容易引得众人诧异。   卓桑愣了一下,苦笑摇头,慢慢地向小区深处走去。   =================   “各位,我一个小时候再来回收餐具。”一身外卖人员服饰的巴图刚把东西放下,一群人饿狼扑食般涌上来,眨眼间桌上只剩下一份套餐,众人埋头狼吞虎咽,只有斯文的前台小姐站着应允,“可以的。”眼睛却盯着自己那一份套餐。   确实有点晚了。巴图觉得自己如果再啰嗦逗留,那就太不人道了。所以她默默地点头出门,临走前往最里面的办公室看了一眼,没有看到期望的人,颇有点失望地离开了。   一个小时后,巴图掐着时间回来。前台小姐愁眉苦脸地看她,“巴图,你看卓桑小姐一直都没出来,我们都不好意思去打扰她。要不你去催一下?或者明天再来?”   她也是新来的人,前几天卓桑的好友过来,笑着叮嘱她,要注意卓桑的饮食习惯,千万不要害怕,有她撑腰。   就算有这鸡毛令箭,她也不敢。前台小姐惶惶然地想,这是社区中心提供给她的职位,来之不易,她才不敢得罪老板呢。   “拜托你了!”前台小姐双手合十,可怜兮兮地望着她。   她居然这时候还没吃饭?巴图只注意到这一点,作好了选择。   =============   轻而透着坚决的敲门声将卓桑拉出了数据世界,看看时间,她惊讶了一下,起身准备出门。   “是你!”卓桑诧异地看着巴图,“先进来吧!”   事实上,两人现在已经比较熟络了,尤其是经历过共同去治安局笔录以后。   “你这回又客串外卖小姐了?我说你不会渗透到了这附近的所有服务性工作场所吧。”卓桑也不忙着吃饭,倒先闲聊起来。   巴图有点拘谨地在沙发上坐下,脑海里清晰的只有一个念头,等卓桑说完,她立即牛头不对马头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不按时吃饭的习惯不好!”   卓桑好笑地看着一脸严肃的巴图,对方的表情仿佛看到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   “我这就开始吃,正好我也很饿了。要一起吃吗?”   “那我半个小时后再过来。请配合我的回收工作,准时进餐。”巴图一本正经地起身。   卓桑还要挽留,电话响起。她只好先任巴图离开。   “是你呀!”对面是格娅。卓桑昂扬的声调顿时低沉了下去。   “可爱的前台小姐说你在吃饭。我希望没有打扰你。”格娅笑,“我说你听到是我,有必要这么意兴阑珊么?还是说我打断你什么好事?”   “格娅小姐,烦请不要骚扰我的下属。”卓桑扶额,“还有你这话不是明知故问么?”   “我是如此地亲切,这属于正常的人际来往,哪能说是骚扰呢!”格娅避重就轻地回答,然后开始转移重点,“桑桑,作为朋友,再次提醒你注意饮食规律,否则后悔就来不及了。不要太沉迷于工作呀,善于寻找乐趣不是更好,生活里其实有更多重要的事情可做,比如谈恋爱呀,吃喝玩乐什么的……”   “格娅,重点是什么?你都知道我正在吃饭当中,没那么多时间扯皮。”   “废话不多说,两件事,第一,……”   “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你有什么事要说吗?”进入工作中严肃状态的格娅习惯性地将话语主动权抛了出来。   “我想说,相对论果然是真理。”   “等一下,你这突然的来这么一句话,什么意思?”格娅的个人风格又开始冒头,好奇心发作,她最喜欢各种奇怪的事情了。   “就是说一个本来古板严肃的人,有机会的话,也是有可能调戏人的。”   卓桑说完便掐断了电话线,当电话铃声再度响起的时候,她就当没听见,静音处理。   你绝对是故意的。网路上格娅气得咬牙。   谁叫你打扰我。卓桑耸肩。   当天晚上,冷静的格娅给卓桑发了一个信息,只有四个字,“抓住机会!”   什么莫名其妙的!卓桑不以为然,她一向慢慢来,没有绝对把握的事情,她才不会冒失出击。   满月即将到来,而卓桑即将品尝后悔的苦酒。 作者有话要说:     ☆、速递小姐物语(下篇)   卓桑繁忙之中接到了一个电话,治安局打来的。   来人自报家门,电话中的声音更显沧桑,“卓桑小姐,还记得几天前晚上的袭击事件吗?我是当时的巡逻官。”   这种事情哪里会忘,“Sir,第二天我就去录完口供了。”还是和玛图一起去的。卓桑停下手里的活,等对方说出来意。   “我知道你是和小玛图一起来的。我想问你,今天有见过她吗?”   看了看表,勤快的外卖兼速递小姐还没到时间出现。“Sir,等下如果看见她,我会转告你在找她。请问怎么称呼?”   对方留下名字,挂断之前又想起了什么,“卓桑小姐,我听说那晚上的通缉犯昨天越狱了,你最近小心一点。”   卓桑道谢。   “最后我想多嘴一句,卓桑小姐,你属于颇为迟钝的类型吗?两个证明你达到了几级?”   卓桑沉默了一会,“先生,我想这是私人信息,不方便透露。”   对方笑了笑,“啊,我这爱操心的毛病一直改不了呢,抱歉。”   电话到此结束。   只有那么热心的人才会投身公务员行业吧,那可不是容易干的活。新历纪元以来,普通人类家庭完全消失,由政府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工作,本身这个工作极难平衡,加上变异能力的存在,如何监督下一代快速顺利融入成人社会,难度更大。   所谓的两个证明,是下一代新人进入社会需要通过的考试,一是能力证明,二则是情感证明,能力只要证明有存在价值就好了,至少达到C级算合格,卓桑便早早达到了最高A+.而情感考试则是不成文的,通用原则是证明自己有爱人和被人爱的能力和价值,新历社会中,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朋友,二则是更亲密的恋人关系。卓桑只勉强达到了C级别。   因为她的朋友实在是比较少。当时若不是格娅在,卓桑恐怕不能那么快独立自由地生活。虽然管理局的人都还好,但是向往外面的自由世界却是所有新人一致的愿望。   据说当两项证明都合格之后,新人先天的特殊能力才会趋于平稳,并逐渐消失。不会影响正常的人类社会。不过总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出现,政府也一直颇为苦恼青少年管理问题,坚持奉行感化主义,因此各种麻烦层出不穷,但所幸效率不错,至今尚未出现影响普通民众的大事件。   说起来,那个通缉犯长得颇为老相。外表与眼神都不似青涩的少年模样,到底是怎样变成通缉犯的?   想得有点远,卓桑揉揉额头,心思转回工作,等会还要去趟附近的银行,希望赶回来能正好见着速递小姐转告口信。   叮叮——电话声响起,这回是格娅打来的。   说过正事,卓桑忍不住问她,“我真的很迟钝吗?”   “某种程度而言是的。”   该说是慢热吧,在某种事情上尤其行动力极慢。或者说这家伙在自己的格外重视和在乎的事情上反倒慎重得显得没决断,表现在外却显得有点冷酷。格娅不准备解释,难得这家伙会反省一下,这也没坏处,而且作为好友,她觉得卓桑是需要刺激一下的。   =======================================   卓桑决定去银行的路上好好想想迟钝这个事情。因为处于市中心,附近商务楼的人们都抽空到国立银行总部办事,一向人来人往,尤其今天更是月底结算的日子,从门外便能见到里面的等候席都满了。   推开门直奔取号台,按键之后正等待号码纸出来,一声巨大的枪响在大厅响起,四周突然变得万籁俱寂,然后便是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人群骚动起来,有人抱头寻找附近躲藏的地方,有的干脆吓得蹲在原地动不了了。这样的场景只有在古老的影像记录中才可能见到,难怪很多人不论平素多干练,都吓破了胆。卓桑也反射性地捂住了耳朵,闪到了取号台后面。   “哈哈,他妈的都给我闭嘴,谁不听话我毙了他!”大厅中央一名头罩黑丝袜的男子举着冲锋枪恶狠狠地威胁着,大厅的不同角落中也分散几名同样打扮的人,取号台附近的入口也站着两个人把守。   “枪可不长眼,都乖乖地听话就不会送命了。”警告之后,那人便警戒地端着枪,不时扫视着胆战心惊的人们。死寂的大厅中,远远能听见几声歹人对工作人员的呼喝。   这群人真是胆大包天呢,卓桑暗想,实行这难度颇高的疯狂计划,莫非他们打算潜逃到自由国度中,因此搏命干这最后一票。这自由国度生活确实精彩,是异能者们向往的天国,那里的政府对异能完全持放任不管的态度,确切地说奉行能者居上的文化。很多异能者到了某个年纪后,有一天突然失去了异能,生活瞬间天翻地覆,从此过得极为凄惨。然而还是有不少人期盼着这样可以随心所欲的世界。   不过这样无异于玩火自焚,卓桑看了看手表,差不多治安官应该到了。这国立银行总部的监控可是与治安总部直接连接,估计附近已经开始戒严了,她偷偷地瞧了瞧门外,往日繁华的街上果然稀少得可怜。   “什么?已经被发现了?”大厅中央的男人突然惊呼,神色也惊慌起来,“兄弟们,先闪人吧!快!”一帮人听到号令,以少见的速度消失在消防门方向。   被吓蒙的人们有几个反应得快的,等歹人都逃走后,又静待了一会儿,起身朝着大门的方向奔来。其他人也反应过来,紧跟着往大门涌来,生怕那些歹人突然回马枪杀回来,能早一步逃走也是好事。这样下去,很快就会发生踩踏事件了。   卓桑正要想办法阻止慌乱的人群,旁边跑过一对男女,男的撞到了她的胳膊却什么表示都没有,而那女人的侧面却熟悉得很,她心里冒腾的火瞬间消失,右手先于大脑指令,死死地抓住了女人的手腕,阻遏了两个人前进的速度。   “Shit!”男人恶狠狠的回头看向拖后腿的女人,视线顺着她的手腕移到了卓桑身上,他阴鸷的眼神一闪,转身后退了一步,压低了声音,“又是你这个碍眼的臭婆娘,每次都坏我好事,不想死就给我放开手!”   卓桑低头看了一眼男人袖子下的漆黑枪管,强装冷静,“你要是开枪,自己也别想逃走了。”正面相持,她认出了这个人便是不久前袭击她们的通缉犯,他利用自己的隐身能力顺利越狱,但迫于自己隐身时无法碰触其他人,遂纠集了一波不法之徒策划抢劫银行,计划逃到自由国度享福。   男人的脸沉了下去,他朝一边的女人使了一个眼色,一手将手枪上膛,食指按在了扳机上,“我数五下,不放你就去死吧!”   卓桑沉默不言,瞥了一眼女人,那人虽然吓得脸色苍白,但毫无疑问那就是卓桑认识的玛图,现在也来不及考虑为什么她会和这凶神恶煞的人呆在一起,她只能期待治安官们尽快出现,不到最后一刻,她是不会放手的。人们争先朝着大门涌去,完全没注意到这里的异常,如果乘乱混入人群的话,也许运气好能逃脱,男人应该不敢随便开枪暴露身份才是,可是那男人死死地抓住了玛图的另外一只手,卓桑只好放弃了这一打算。   “五——四——三……”男人果真倒计时起来,刚数到三,卓桑只觉得眼前闪过一阵耀眼的白光,身体被一股大力拉扯着飘向不知名的黑暗深处,不过一眨眼,卓桑便觉得脚重新踏着了实地,只听得一阵齐刷刷枪上膛的声音,她们已经转移到了银行外不远的大街上,置身于一群荷枪实弹的治安官当中,有人大声命令:“都举起手来!否则开枪了!”   男人发懵地连手枪也掉到了地上,怕死地大喊,“不要开枪!”一边慢慢举起了双手投降。   太好了,被救了!卓桑冷汗直冒,要不是托玛图瞬间移动的异能,再迟点,她恐怕就无法从奈何桥上回来了。她觉得双脚发软,玛图的五指深深地掐得死紧,听见玛图颤抖着声调喊了出来,“这个男人是抢劫的头脑,我们是被绑架的人质!”   说完之后,玛图便身体一软,晕了过去。卓桑连忙扶住了她,但卓桑本身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个受力不住,连带着扯着倒过来的玛图,两人一起跪坐在地。   ===============================   后来的调查中,卓桑得知,玛图似乎运气不好,第一次去比较远的地方送快递,不巧当面碰到了通缉犯,当时本想运用异能逃走,结果异能不稳定,加上被通缉犯抓住了手腕,慌张之下弄巧成拙,拖着通缉犯瞬移到了不远处的角落,呼救不能。反而被通缉犯得知了她的能力,威胁她不要轻举妄动而连累无辜人选之后,打算利用玛图的能力,修改完善了他的银行抢劫计划,自己混在人群中指挥,确保自己不被抓到。   如果没有碰上卓桑,他的计划已经成功了。当时玛图眼看着卓桑要因此丧命,大急之下,加上治安官正好赶到了附近,死活当活马医,两手各拖着两个人,瞬移到了治安官中间,由此而得救了。   此后的一个月当中,卓桑都没有见过玛图。据说她的能力目前处于不稳定状态,瞬移坐标无法确定,且距离有限,对身体也会产生负担,需要再观察一段时间,很有可能她的能力会逐渐开始消失,原先速递员的工作恐怕不能继续了,需要重新开始适应社会才行。   在这期间,卓桑更换了快递公司,更是忙得团团转,新的员工也加入了进来,是一个年级和玛图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名字叫巴雅,性格颇为活泼,但做事冒冒失失的,也不长记性。   据社区中心的人称,她已经被很多公司委婉地退了回去。卓桑也不明白怎么就吃错了药,捡了这么个麻烦回去,但事已至此,只好打起十二万分的耐性,教会她熟悉最基本的流程和要求,此外对她也没有更高的要求了。想找人发牢骚也找不到,只好勉强格娅这个不太称职的倾听者让她吐苦水了。   “往好处想,你可以借此训练一下你的耐心。”   “你说得倒轻巧。喂,你不会是在幸灾乐祸吧?”卓桑对老友格娅的安慰嗤之以鼻,怀疑着这一点。   “哎,被你听出来了?”格娅笑嘻嘻地往后靠到椅背上,“只怕你越着急,小姑娘越慌,结果还是不能如你意。据我几次观察,你对小姑娘的影响力挺大,或者你换个方式会更好。不过如果是特定人选,卓桑你就不会抱怨了吧。所以耐性高低也是因人而异。”   “你在暗示什么?”   “唔,就算诸事不顺,我觉得你过于焦躁了点,好像心里有事悬着一样。”格娅晃荡着二郎腿,“啊,对了,可爱的速递小姐最近怎么样了?”   “不知道。”卓桑摇头,安静地坐到了沙发另一边。   “那讨论一下未来的可能性吧,如果速递小姐结束观察以后,你说她可能还会出现在这里吗?我们要不要给她送个口信,告诉她你愿意收留和指导她,提升能力指数之余,也可以顺便在情感方面教导她,这真是一个好主意不是吗?”   “什么顺便啊!”卓桑冷冷地白了格娅一眼,“算了,找你发牢骚真是个错误的决定。”   格娅笑嘻嘻地住了嘴,嘛,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提示到此,接下来就等着看好戏就行了。拜敏锐的洞察力所赐,她的预感总是能变成事实。   果不其然,不久之后格娅再度拜访卓桑的小公司,遇到了已变成卓桑属下的速递小姐,在格娅的火眼金睛探测下,明显两个人的关系匪浅,真是可喜可贺啊! 作者有话要说:     ☆、灵芝(上篇)   入学的迎新会上,第一眼我就注意到了灵芝。   少数民族特色的五官配上微黑的肤色,身上再普通不过的T恤衫跟外形显得有点违和,而她脸上拘谨的神色则显得非常可爱。   她的气质很独特呢,我下了定论,不禁想象这样的外貌,若是肤色白皙,也是属于引人注目的类型吧。   许是我目光太过肆无忌惮,灵芝的视线穿过人群,落在我脸上。   我于是向她微笑,心里决定,“这个人就是我大学的好友了。”   果不其然,灵芝惊讶地微微睁大了眼睛,然后腼腆地回以一笑。   最后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我还没有开始行动,灵芝便先起身走到我身边,坐下努力和我聊天。   我不禁越发喜欢她,偶尔的羞涩算是锦上添花,我还是喜欢纯粹干脆的人。唔,我的喜好总是偏离大众的口味。   从小到大,无论是长辈还是同辈,甚至连我自己都无法否认,我绝对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好听点是特立独行与众不同,难听点则是怪异孤僻。   《约定》这首歌在大街小巷响起时,同学们都议论歌手丑得要死,我看见杂志上的照片忍不住嘀咕,还好啊。我以为会看见一个丑绝人寰的形象,事实上在我看来,虽然算不上好看,可是离难看也远得很。   “汪榕,你眼光还真独特。”人们觉得匪夷所思。我遂从此开始认识自己至少在审美上是颇为奇怪的。   而且我也发现,与大众不同,我总是容易注意那些被忽视孤立的同学,然后主动地去与她们交朋友。个别的时候,我也会沦为被欺负的对象,但是我可不是好惹的,我会努力地反欺负回去。   “寻找同类从而获得自身认同感”——我如此为自己的行为找了一个堂皇的理由,至于说是怕寂寞,或许也有这个原因吧。   ===============================   灵芝说她来自西南大山的寨子,不过我认为她很乐意接受新信息,对一切都充满兴趣,这种心态使得我们很快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甚至毫无障碍地接受了我的爱好,我在她面前很快就露出了本性,说话无所顾忌。   “灵芝,你的心态真好。”我忍不住夸奖她。   “真的吗?”灵芝又展现出因为性格淳朴而容易害羞的特质,对于夸奖,她的脸皮承受能力显然还不够高。   “阿姐跟我说,要始终以开放的心态去看待一切,这样就不容易自卑,也容易开心。”灵芝眯起眼笑,“虽然我不是完全懂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我一直都很开心。”   我再次佩服这位未曾亲眼谋面的阿姐的通达睿智。说起来,灵芝对她的阿姐非常崇拜,经常提到她,而且由于灵芝并不住校,课业结束以后,灵芝马上就回家了,剩下我一个人冷清寂寞许多。有一阵子,我都要嫉妒这位在灵芝心中排第一位的阿姐了。   “芝芝,你太狠心了,每天一下课就抛弃我!”我叫着灵芝的昵称,半真半假地指控着。“唔,我要跟你的阿姐决斗!把你抢过来!”   灵芝扑哧一笑,“你倒是想怎么决斗?”   我想了想,连对方长什么样我都不知道,还决斗呢,“芝芝,你阿姐到底是个怎样魅力无穷的人啊,这才让你每天那么准时地赶点回家。有照片没,赶紧给我看。不要跟我说你没有啊!我是不信的。”   灵芝笑了笑,拿出钱包,里面是一张合照,“阿姐比我可漂亮多了。”   “比你白好多!”我直呼,两人五官有点相似,只不过一个是透着妩媚风情的大波浪卷,一个则是青春飞扬的直马尾。   “芝芝,我想你们两姐妹要是头发都盘起来,再带上长耳环,穿着那种民族服装,肯定特有韵味儿。”我重重地点头自我肯定,“这就是姐妹花呀,对了,你们相差几岁?”   “九岁。”灵芝又强调了一下,“完全不到十岁。”   “哎——”   “我们不是亲姐妹啦。”   我这才不再纠结国策问题。“算了,我是不跟美女决斗的。啊,真想跟你一起回家见美女啊!”   灵芝把我的戏言当真,为难地咬唇,“因为我也是寄住在阿姐家里,如果要邀请朋友去家里,我……需要跟阿姐先商量一下。”   我连忙澄清这是开玩笑,催促她赶紧回家。过了几天,灵芝很高兴地邀请我去家里吃晚饭。   “礼尚往来,上次你邀请我去你家,所以我一直也有打算要请你去家里的,不过很难说出口,”灵芝不好意思地笑,“可是阿姐看出来,于是昨天问我怎么了,我跟她说了以后,她就要让我邀请你今天晚上过去吃饭呢。”   那次去灵芝家里的经历,因为我有点紧张,只记得大概,唯有两点印象深刻,其一,灵芝阿姐的谈吐和气质让人难忘。其二,灵芝在家里真是相当地粘她的阿姐,视线基本围着她转,完全忽视了我这个客人。   在等待开饭的时间里,我优哉游哉地放空思维,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词,“印随”。灵芝幻化成一只卡通小鸭子,跟随着主人左右奔走,哈哈,我偷偷地笑。   年底前又去了灵芝家里几次,跟灵芝阿姐熟悉之后,心情也放松自然许多。   圣诞节那天,我又去灵芝家吃饭,顺便准备圣诞晚会的服装和化妆。   将衣服在身上比划着,我们商量着完全弄好衣服后,干脆直接趁着夜色到学校,这样就不用麻烦找地方换衣服了。   披散着头发的灵芝换好衣服出来,她今天要在晚会上表演山歌,因此特意搭配了老家的民族服装,“穿成这样走在大街上我会不好意思的。”   “放心啦,天黑没什么人看得见。而且你外面还套着外套呢。”   灵芝不再反对。沙发上看书的阿姐想起了什么,突然插话道,“芝芝,下学期你可以考虑住校的事情,这样来回也方便,尤其是像今天这样的事情就不用那么周折了。”   “不要!”灵芝拒绝的速度之快让人惊讶,“我喜欢住在家里,再说了,每天走一段路去学校,有利于身体健康,最重要的是,我住校,还怎么给阿姐你做饭……”   “其实也不用每天都做饭,周末就可以了……”阿姐没有再说下去。   察觉到气氛有点凝滞,我连忙打圆场,“哎呀,偶尔芝芝可以到宿舍里看看,了解一下我的宿舍生活如何啊。比方说碰到你阿姐加班或者出差,芝芝你就赏光到咱宿舍一游呗,虽是寒舍,定然蓬荜生辉。”   “你这成语怎么听起来那么别扭。”灵芝忍不住吐槽。   当日晚会上,灵芝的出现令人惊艳,不论是歌喉,还是外形,相较开学初,她的肤色已经变白了许多,加上画过妆,五官更加突出。   我已经可以想象以后大概会有一些人想追求她吧。那天灵芝也很开心,落落大方地唱完了歌,此时的她看上去如此开朗自信,我当时怎么也想不到,半年之后,她会变了一个样。   ==============   “芝芝,你先玩会电脑,我去洗澡了。”   因为灵芝阿姐最近出差一星期,灵芝常跑到我宿舍一起打发时间,偶尔晚了点,便干脆不回家。   “我找点视频看。”灵芝移动鼠标,“你的文件夹名字还挺有意思,这个圣母在上讲什么?好看吗?”   正在准备洗漱用具的我顿时僵住,糟糕,刚刚忘记退出这个隐藏的【百合花开】上级文件夹了,“还可以吧,嗯,讲的是女校的故事,情节性不是很强,要不换一个?”   “我对女校生活很感兴趣,就这个吧,你赶紧去洗澡吧。”灵芝已经打开视频,并戴上了耳机。   我惴惴不安地进了浴室,也不过一集的时间,应该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内容来吧。   快速洗完了战斗澡,我用毛巾包着头发出去,“到你啦,等会再看吧。”   灵芝眼睛也不眨,“我先看完再说。”   第一集的剧情刚过半。我等了几分钟,果不其然,灵芝选择了连播第二集。我有点恍惚,想起几年前刚接触圣母时,也是如此沉迷,熬夜补完,从此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灵芝几乎重复了我当年的行为。第二天是周末,我醒来看见顶着一对黑眼圈的灵芝正准备洗漱睡觉,“我猜你一夜没睡。”   灵芝点头,脚步虚浮着在房间里漂移。“太好看了,我很喜欢,如果不知道结局,我一样睡不着。”   “不愧是我的最好朋友,当年我也是彻夜不眠看完的。”我寻求着认同感,很高兴自己的爱好能为朋友接受并喜欢。   ------------------------------------------------------------   灵芝的接受能力高的我再次佩服,她很快变成了地道的同人女,热情的劲头比我还高,且喜好宽广,耽美百合都能接受。   独立坚强而有个性的女角色,灵芝尤其喜欢。她喜欢的男角色极少,少数几个偏偏又是热血笨蛋类型,只顾打怪不谈爱情,“现实生活中,总觉得异性是另一种生物,说实话,我很难想象自己会结婚,我并不相信男人和婚姻,因为我父亲的关系……”   某次我们谈的比较深入,话题正是爱情与婚姻,我试图分析并说出自己的感觉和想法,“我只是觉得两个人太过亲密,很难长时间忍受。”   “所以你觉得,当个单身贵族挺好。”灵芝总结。   确实如此。爱情的浓烈炽热,我总觉得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太过折磨人。   灵芝脸上现出思索的表情,“我倒是有点好奇谈恋爱的感觉。”   “那你只好祈祷两情相悦,且时间保持一致性,否则有得你折腾的。”   “听起来你像过来人——”   “想也想得到嘛!”我赶紧声明,“连诗词里都说了,‘才上眉头,又上心头’哦!”   灵芝背过身去偷笑,我这才意识到她是开玩笑,“芝芝你变坏了!我要跟你阿姐告状去。”   “我就跟阿姐说,是你把我带坏的!”灵芝越发伶牙俐齿,表情生动,让我想起眉飞色舞这个成语。   我止不住嘴边的笑意,“那我是不是要负责啊!否则会被你阿姐打断腿?哎呀,我好怕……”   嘴里说着,我自己也乐得笑出声,灵芝更是捧腹大笑。   -----------------------------------------------------   曾经我以为我和灵芝已是相当亲密的好朋友,有什么话都可以找对方说。但是,我自己发现,并不是如此,每个人都有所谓的秘密和隐私。   有些事情,我不能对灵芝开口。   同样,灵芝也有一些事情,她选择一个人埋在心里,就比如对她阿姐变质的感情。   然后在大一结束那年的七夕,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灵芝选择了将感情说出口,被拒绝得很彻底。   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灵芝虽然外表看上去和以前一样,但她明显状态变得不好,逐渐消沉起来。   我察觉到不对劲,只因为灵芝变得畏手畏脚,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还能找出一些不去做的理由。   那不是我认识的灵芝,“芝芝,以前你才不会管那么多,你会说试试吧,然后就去做了。”   “是吗?”灵芝依然没什么精神,脸上虽然在笑,任谁都看出来那是强颜欢笑。   “我说芝芝,你最近很不对劲,发生了什么?”我心里烦闷,语气更加直接。“你现在这副模样,让人很担心,你知道吗?”   灵芝终于有了反应,她眨眨眼,眉头蹙得更紧,“我答应阿姐,仍然要开心快乐。”她脸上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眼眶里积聚起眼泪,“可是我真是没用呢,什么都做不到……”   我的心揪成一团,却不知道说什么。   “所以没有人会爱我——”灵芝哽咽着喃喃自语,“姆妈,你丢下我一个人……”   灵芝告诉过我,她母亲因为对嗜赌的丈夫极度失望,每日里以泪洗面,一天抱着灵芝痛哭之后,将灵芝关在了门外,然后喝下了准备好的农药,离开了人世。   我忽然觉得自己丧失了语言安慰的能力,就算我舌灿莲花,灵芝也不一定能听得进去。但还有一件事,我必须去做。   正是中午时分,我给灵芝阿姐打电话,想弄清事情原委。   事情果然与灵芝阿姐脱不了干系,没开口之前,我便猜到了大概。有一次灵芝无意提起她阿姐晚归,说是有人送回家。但灵芝对那个人却带着嫌恶的口气。   事情其实是有些征兆的。灵芝的兴趣不再限于二次元,而是对三次元也充满好奇,我和她一起查阅了相关信息,我只留下了混乱的印象,从此懒得再碰。   “灵芝现在真的很不对劲,我都担心她会不会去自杀。你们就真的不可能吗?反正你们又不是亲姐妹,就算是,也没什么大不了!”我激动得语无伦次。“你答应能损失什么!”   “芝芝最近就麻烦你照顾了。”对方深深叹气,“希望她能尽快走出来。”   对于她的避而不答,我没有其他话可说,“你真是够狠心的!”   “也许吧。”我感觉到对方在苦笑,“对了,我想芝芝现在如果去旅游散散心会比较好,你能陪她一起吗?”   我不会又如何能拒绝。   芝芝那么好,这个人居然不爱她,可是我是那么喜欢她,也许那就是爱情。   这是我唯一不敢跟芝芝提起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灵芝(中篇)   齐悦歌,便是灵芝阿姐的名字。   说实话,我无法讨厌她,甚至是喜欢她的,但是又不至于那么浓烈。   “我不明白,为什么芝芝会——”她顿了一下,神情混合着困惑与烦恼,“突然就爱上我……”   我的思绪飘散开去,不禁问自己,那么我又是怎么会对灵芝从喜欢变成爱呢?一时间也无法想清楚,唯一确定的是,我期待与芝芝像更亲密的恋人一样相处的美好生活。   “谢谢你花时间听我说说心里话。”齐悦歌仿佛松了口气。   其实她不用客气,在我看来,我从中了解了灵芝的过去,论理我要谢她,告诉我这些私人的信息。   以下是我听到的描述,我试图用第三人称叙述,避免偏颇。   --------------------------------------   送葬的人群渐渐散去,山坡上堆起了一座新坟,只余最近的几位亲属还聚在一起抽烟闲谈。   齐老太太年近八十而亡,也算是喜丧了,且她为人极平和,虽然有个不孝子引得众人侧目,众人还是相当尊敬,这次葬礼很多人都乐意搭帮一下。   齐悦歌茫然地站在一旁,直到此刻,她才意识到,这世上她唯一的至亲,最爱的婆婆不再了,从得知婆婆去世的那一刻,她便如在梦中,浑浑噩噩地请假奔丧,千里迢迢从繁华的A市赶回了西南偏僻的乡镇。   “好像要下雨了……”有人怯怯地拉扯着她的衣袖,将她的神智拉了回来,勉强才听见那人细微的称呼,“回去吧,悦歌阿姐……”   眼前的人用一个词形容就是“干瘦”,肤色偏黑,单薄纤弱的身体,更显得小脸上一双大眼黑漆漆。   “是灵芝丫头啊!”齐悦歌勉强笑了笑,迈开脚步往回走,踉跄了一下,幸好旁边灵芝眼明手快扶了一下。   齐悦歌感激地扯了扯嘴角,灵芝跟她有点亲戚关系,虽然有点远,她们的外祖父辈是兄弟,也算是远堂姐妹,只不过年龄差距较大,齐悦歌毕业多年,而今年6月灵芝刚高考结束。   “听说你高考成绩不错,志愿是什么学校?”如果不找点事情转移注意力,那么心里最后提着的那股气泄了之后,回A市之前就会倒下大病一场吧,齐悦歌苦笑,她可不想丢了工作,后天她就要重新打起精神回城里去了。   灵芝悄悄地抬头看了一眼齐悦歌,咬着嘴唇低声说道,“XX大学。”说完她又心中黯然,就算被录取,家里不见得会让给她钱去念,高考之后,她的身份证不巧丢了,而办理需要至少2周的时间,加上齐阿婆的去世,因此她才没有出去开始打工。   早在灵芝15岁的时候,她初中毕业,因为未满16岁,加上她成绩优异,被县里的中学以特招生身份免学费入学,因此她才勉强读完了高中。   “如今大学生不值钱,还不如挣钞票划算。”这是灵芝父亲的口头禅。灵芝记得很小的时候,齐悦歌成了那一片地区的第一个女大学生,可是人人钦佩。那也不过是数年前的事情,距今不超过十年。人人都说,齐悦歌以后会是大人物,可算是出人头地了。   所谓出人头地,就是变成悦歌阿姐那样美丽利落的人吧,衣着也没甚特别,但感觉就是与周围的人不同,就如鹤立鸡群一般。   卓灵芝敬慕地看着齐悦歌,从小到大,她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到外面的世界,独立生活。   “这学校不错。”齐悦歌自然地评价,然后才意识到,这学校就在A市,且离她住所不远,“灵芝,这么说,以后咱们就在一个城市了,到了后阿姐请你吃饭。”   听到齐悦歌的承诺,卓灵芝笑眯了眼。两人下了山,到了岔路口便分开各自回家。傍晚的时候,齐悦歌才从昏睡中醒来,堂屋中有人在闲话,仔细一听,“听说卓家的丫头考上大学了,下午邮局送来了大红的录取通知书呢。”   后面的话因着对方语气不再那么兴奋,便听不大清了。   齐悦歌决定去卓家道喜。   几分钟后,她到了卓家门口,里面传来的声音让她停顿了一下,继而毫不犹豫地迈了进去。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   屋里始终低着头的卓灵芝闻声抬头,一脸泫然欲泣的表情,却始终倔强地不肯让眼泪掉下来,在眼眶中打转。   “请问发生了什么事?”齐悦歌客气地询问着,眼神却钉在了一家之主卓祥林身上。对方显然余怒未消,哼了一声不说话。   旁边的“祥林嫂”抿了抿嘴唇,尖细的声音带着数落,“哎,这大学贵死人哟,哪里有钱让你去上,还不如趁年轻打工赚钱来得正经。”   卓灵芝终于忍不住哭出来。   “哭什么哭!”卓祥林烦躁地吼了一句。他自问能让灵芝一个女孩儿读完高中,也算对得起她死去的母亲了,为了这事,他被“祥林嫂”埋怨了几乎三年,可憋屈了。   “祥林嫂”是他几年前新娶的堂客,12年前,他沉迷赌博,几近倾家荡产,灵芝的母亲祥林嫂喝了农药自杀,他愧疚之余,一改旧习,却也一蹶不振,蹉跎数年才有所好转,之后才娶了新堂客,日子也上了轨道,却是成了妻管严。   “祥林嫂”絮絮叨叨将原委说清,夹杂着许多苦衷之言,她是个时刻为自己打算的精明女人,话里话外说着自己不容易,无非一个意思,她老公的钱就是她的,想要钱没门!   “现在国家会给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而且XX大学的奖学金种类多,数目也不少。”齐悦歌决定直接说关键,“而且期间也是可以打工兼职,生活费学费有了着落之外,说不定还可以攒下钱来呢。”   “真的?”卓灵芝破涕为笑,刚才父亲放话说,想上大学,就自己筹学费吧。   “怎么说呢,大家亲戚一场,灵芝考上A市大学,以后我多少也会照顾她。”齐悦歌维持着脸上的笑容,她自己那个时候若不是阿婆支持,她自己也努力争气,今日她也不会衣食无忧,能立于世上。眼看着灵芝要走的是跟她差不多的路,她如何能不拉一把。   “悦歌你真是心地好呢。大城市里的人就是不一样啊。啊,对了,悦歌有对象了吗?”新祥林嫂恭维她,她内心里最大的愿望就是灵芝这拖油瓶能眼不见心不烦,她也好过她的清净家庭生活,闲时八卦八卦,趣味无限。   齐悦歌打着哈哈,避而不谈,不久就告辞了。两天之后,她收拾了行李回A市,身边多了一个黑丫头。   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了吧。齐悦歌怅怅地登上了北上的火车。   伴着有节奏的列车行进的响声,兴奋的灵芝终于睡了过去,头一歪,靠在了齐悦歌肩上。   --------------------------------------   此刻的我,身在前往目的地的火车上。旁边是一直没说话的灵芝,她只是木然地看着窗外,想着心事。   我也找不到话题。   平时并不是格外健谈的人,只是遇到相契的朋友,聊起双方感兴趣的话题,我才会变成拉不住的话唠。   办完入住后,我招呼着灵芝往电梯走。   电梯门合上,灵芝低头看着鞋面,语调沉静,“其实你没必要陪我来这一趟的。”   哎呀,这里也是我一直很向往的地方啊,有机会当然要来了!   作为朋友,我不放心你,当然要跟着你一起来啊!   以上两种热血简单的回答选择被pass掉,电梯门开了,我率先走出去。   “我有我来的理由。”   我不管灵芝的反应如何,但她果然如我所料,没有再问。她的心思全沉浸在爱而不得的自怜自苦当中,跳出来已经很难,更别说理清思绪,尽快摆脱情伤了。   武侠小说里说,中毒而化脓的伤口,必须先揭开伤疤排毒,最后才能完全痊愈。   让时间慢慢去疗伤什么的,谁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况且那也要看什么人,就怕有些人闷在心里,变成抑郁症还是轻的。   我私心里希望,灵芝能尽快走出来,否则她是不会看到我的。两全其美不是么?所以这次旅游,我要找机会让灵芝自己重新揭开伤疤。   “临走前,我跟悦歌姐聊了聊。”熄灯之后,我主动挑起话题。   意料之中的沉默,但如果灵芝不想听,她就会打断我,所以我继续,“她说了一些去年夏天在你们老家的事情。她说,你的爱来得太突然。”   “爱得莫名其妙啊,阿姐原来是这么想的。”黑暗中灵芝苦笑出声,“只有我知道不是的。”   于是,灵芝试图回忆自己的情感变化之路。   以下是我根据记忆还原的灵芝的自述。   --------------------------------------   总是在默默忍耐一切,要么将其归根于命运的安排,我讨厌这样逆来顺受的自己。   我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改变,怎样才会开心快乐。   家不是家,亲人不是亲人,唯有沉浸在书本里的世界,我才会暂时忘记生活的不顺利。   拿回家的成绩不是最佳,但也可以成为比较的话题。   那是守寡多年的姨婆一系的表姐,辈分上与我相同,却比我大了将近十岁,父母早亡,正在县内首屈一指的重点中学读高三,年年奖学金,在那大学生无比金贵的年代,被作为重点对象培养,预备冲顶名校。   6岁以前,对于这位表姐的印象已经模糊了。而六岁之后,母亲去世,我再没有接触过母亲那边的亲戚。   我只记得这位表姐的名字很好听,齐悦歌,据说是姨婆起的,而姨婆是出身读书人家的大小姐。另外,悦歌表姐很漂亮,是那种看上去很舒服的漂亮。   “初二的时候,你去你外婆家那边走动走动吧。”除夕夜,父亲吩咐。   于是在唯一的舅舅家,我见到了来拜年的悦歌阿姐。随后一起去了不远的姨婆家。   “以后常来玩。”姨婆慈祥地招呼我,她是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家,附近的人都十分尊敬她。我不禁想我那从未谋面,早逝的外婆是否与姨婆一样,如果她还在世的话。   从那以后,我便常往姨婆家跑。悦歌表姐先是寄宿,考上大学后,更是一年难得回一次家。我见她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是,她却成了我效仿学习的对象,独立自强美丽,自己掌控命运。   每次悦歌阿姐回来,我得知消息的时候,她马上又要走了。“好好加油!”是她对我说得最多的话。   我长大了,在姨婆的提醒下,她才一下子想起我是谁。   等到我高考那一年,“大学生并不值钱”的观念已经开始流行,很多人直接辍学南下北上打拼。   人的眼光要放长远点。姨婆感叹,书读多点总是没有坏处的。   初三毕业那一年,父亲搬家到了姨婆所在的更为方便的大寨子里,有空我就会去姨婆那儿呆着,陪她聊天,话题大多是悦歌阿姐小时候的轶事。   “人要靠自己!”姨婆好笑地回忆着,“悦歌说这话的时候,几岁来着?人老了,就记得有这么回事了。”   从姨婆的话来看,悦歌阿姐从小时候起,就很有自己的想法,并且能努力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担心她太独立了,都不会去依赖别人。”姨婆有一次叹气着说起,“弦绷得太紧总是容易断。”   “姨婆你不就是阿姐依赖的人么?”   “只有我一个是不够的啊。”姨婆笑着摇摇头,“我百年之后,悦歌恐怕就不会回这个地方了,那在遥远的大城市里,就真的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如果我也能成为悦歌阿姐的依靠就好了,我当时默默地想,如果能和姨婆、阿姐成为亲密的家人,那该多好!   高考结束之后的夏天,姨婆于睡梦中逝世,生前并没有病痛的折磨。   对于死亡,姨婆看得很开,经常会提及这种话题,虽然早有准备,但是我仍然很难过。   阿姐请假回来奔丧,期间她忙得团团转,我没有机会跟她说话。   后来,我随着她一起回了她工作的A市。   如愿变成和阿姐相依为命的亲人,我很高兴。   “阿姐以后会照顾你的。”悦歌阿姐摸摸我的头。除了阿妈,没有谁对我那么好。   悦歌阿姐说,要趁着开学之前,多少变白一点,否则会融入不了A市的大学环境。我是第一次接触到面膜之类的美白产品,以前连洗面奶都没用过,于是阿姐亲自上阵,帮我敷上,她离我很近,近到我可以看见她肌肤的细小纹理。   我几乎屏住了呼吸,所幸阿姐动作很快,等她很有成就感地移开身体,我才松了口气,心仍然噗通直跳。   阿姐自嘲说自己是个拼命攒钱的工作狂,但她内心里却希望能自在地行走于天地间。于是,我开始打工,一方面是不想阿姐因为我增加额外的负担,同时也希望能攒钱,然后和阿姐一起去喜欢的地方旅游。我一直在想,不管发生什么,只要和阿姐两个人在一起,我就别无所求了。   差不多一年,我的希望就要实现啦,但是,就像阿姐说的,我果然想得太单纯了呢。   阿姐说,我和她的幸福并不依托于对方。   你只是依赖一根稻草而已。   ---------------------------------------------------------------   灵芝最后说,她只确定一件事,因为自己不够好,不足以让悦歌喜欢她。   我受不了灵芝一而再再而三的妄自菲薄,“都说情人眼中出西施,不过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难道说我一直喜欢你,也是因为我不够好吗?”   话说出口,我便开始后悔了。   情况会越来越糟的,我自暴自弃地想。 作者有话要说:     ☆、灵芝(下篇)   送葬的人群渐渐散去,山坡上堆起了一座新坟,只余最近的几位亲属还聚在一起抽烟闲谈。   齐老太太年近八十而亡,也算是喜丧了,且她为人极平和,虽然有个不孝子引得众人侧目,众人还是相当尊敬,这次葬礼很多人都乐意搭帮一下。   齐悦歌茫然地站在一旁,直到此刻,她才意识到,这世上她唯一的至亲,最爱的婆婆不再了,从得知婆婆去世的那一刻,她便如在梦中,浑浑噩噩地请假奔丧,千里迢迢从繁华的A市赶回了西南偏僻的乡镇。   “好像要下雨了……”有人怯怯地拉扯着她的衣袖,将她的神智拉了回来,勉强才听见那人细微的称呼,“回去吧,悦歌阿姐……”   眼前的人用一个词形容就是“干瘦”,肤色偏黑,单薄纤弱的身体,更显得小脸上一双大眼黑漆漆。   “是灵芝丫头啊!”齐悦歌勉强笑了笑,迈开脚步往回走,踉跄了一下,幸好旁边灵芝眼明手快扶了一下。   齐悦歌感激地扯了扯嘴角,灵芝跟她有点亲戚关系,虽然有点远,她们的外祖父辈是兄弟,也算是远堂姐妹,只不过年龄差距较大,齐悦歌毕业多年,而今年6月灵芝刚高考结束。   “听说你高考成绩不错,志愿是什么学校?”如果不找点事情转移注意力,那么心里最后提着的那股气泄了之后,回A市之前就会倒下大病一场吧,齐悦歌苦笑,她可不想丢了工作,后天她就要重新打起精神回城里去了。   灵芝悄悄地抬头看了一眼齐悦歌,咬着嘴唇低声说道,“XX大学。”说完她又心中黯然,就算被录取,家里不见得会让给她钱去念,高考之后,她的身份证不巧丢了,而办理需要至少2周的时间,加上齐阿婆的去世,因此她才没有出去开始打工。   早在灵芝15岁的时候,她初中毕业,因为未满16岁,加上她成绩优异,被县里的中学以特招生身份免学费入学,因此她才勉强读完了高中。   “如今大学生不值钱,还不如挣钞票划算。”这是灵芝父亲的口头禅。灵芝记得很小的时候,齐悦歌成了那一片地区的第一个女大学生,可是人人钦佩。那也不过是数年前的事情,距今不超过十年。人人都说,齐悦歌以后会是大人物,可算是出人头地了。   所谓出人头地,就是变成悦歌阿姐那样美丽利落的人吧,衣着也没甚特别,但感觉就是与周围的人不同,就如鹤立鸡群一般。   卓灵芝敬慕地看着齐悦歌,从小到大,她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到外面的世界,独立生活。   “这学校不错。”齐悦歌自然地评价,然后才意识到,这学校就在A市,且离她住所不远,“灵芝,这么说,以后咱们就在一个城市了,到了后阿姐请你吃饭。”   听到齐悦歌的承诺,卓灵芝笑眯了眼。两人下了山,到了岔路口便分开各自回家。傍晚的时候,齐悦歌才从昏睡中醒来,堂屋中有人在闲话,仔细一听,“听说卓家的丫头考上大学了,下午邮局送来了大红的录取通知书呢。”   后面的话因着对方语气不再那么兴奋,便听不大清了。   齐悦歌决定去卓家道喜。   几分钟后,她到了卓家门口,里面传来的声音让她停顿了一下,继而毫不犹豫地迈了进去。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   屋里始终低着头的卓灵芝闻声抬头,一脸泫然欲泣的表情,却始终倔强地不肯让眼泪掉下来,在眼眶中打转。   “请问发生了什么事?”齐悦歌客气地询问着,眼神却钉在了一家之主卓祥林身上。对方显然余怒未消,哼了一声不说话。   旁边的“祥林嫂”抿了抿嘴唇,尖细的声音带着数落,“哎,这大学贵死人哟,哪里有钱让你去上,还不如趁年轻打工赚钱来得正经。”   卓灵芝终于忍不住哭出来。   “哭什么哭!”卓祥林烦躁地吼了一句。他自问能让灵芝一个女孩儿读完高中,也算对得起她死去的母亲了,为了这事,他被“祥林嫂”埋怨了几乎三年,可憋屈了。   “祥林嫂”是他几年前新娶的堂客,12年前,他沉迷赌博,几近倾家荡产,灵芝的母亲祥林嫂喝了农药自杀,他愧疚之余,一改旧习,却也一蹶不振,蹉跎数年才有所好转,之后才娶了新堂客,日子也上了轨道,却是成了妻管严。   “祥林嫂”絮絮叨叨将原委说清,夹杂着许多苦衷之言,她是个时刻为自己打算的精明女人,话里话外说着自己不容易,无非一个意思,她老公的钱就是她的,想要钱没门!   “现在国家会给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而且XX大学的奖学金种类多,数目也不少。”齐悦歌决定直接说关键,“而且期间也是可以打工兼职,生活费学费有了着落之外,说不定还可以攒下钱来呢。”   “真的?”卓灵芝破涕为笑,刚才父亲放话说,想上大学,就自己筹学费吧。   “怎么说呢,大家亲戚一场,灵芝考上A市大学,以后我多少也会照顾她。”齐悦歌维持着脸上的笑容,她自己那个时候若不是阿婆支持,她自己也努力争气,今日她也不会衣食无忧,能立于世上。眼看着灵芝要走的是跟她差不多的路,她如何能不拉一把。   “悦歌你真是心地好呢。大城市里的人就是不一样啊。啊,对了,悦歌有对象了吗?”新祥林嫂恭维她,她内心里最大的愿望就是灵芝这拖油瓶能眼不见心不烦,她也好过她的清净家庭生活,闲时八卦八卦,趣味无限。   齐悦歌打着哈哈,避而不谈,不久就告辞了。两天之后,她收拾了行李回A市,身边多了一个黑丫头。   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了吧。齐悦歌怅怅地登上了北上的火车。   伴着有节奏的列车行进的响声,兴奋的灵芝终于睡了过去,头一歪,靠在了齐悦歌肩上。   ===================================================   我从回忆中回过神,回到现实,有些茫然,从来没想过好朋友会跟我说喜欢。   记得跟阿姐冲动地告白时,我无法想其他的事情,其实满心里是希望阿姐会接受我。   所以被拒绝后,我钻入了牛角尖,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否认了自己存在的价值,陷入无限的自怨自艾和自怜中。   最初的转变决心来自于阿姐,阿姐的拒绝让我认为改变没有丝毫意义,失败了。那么,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真是够傻够天真,我自嘲地想笑,却笑不出来。   如果说我改变自己的动力来自于阿姐,但是维持努力却离不开好友的支持,否则我可能早就放弃了,不会走得这么远。我以为自己变得成熟,足够独立,但我还是依赖着身边的人。   “蓉蓉,谢谢你。”好友的话让我走出了死胡同,很多事情我都可以重新考虑。我叫着她的昵称,笑着跟她道谢。   蓉蓉愣了一下,“早就知道会被拒绝了。啊,说出来轻松多了,简直憋死我了。”   我很喜欢蓉蓉这一点,一旦认清现实,她会大步往前走,不再回头。   “呐,我明天想一个人去做一件事。”我想起了小时候许下的愿望,“还没遇到阿姐之前呢,听说阿姐在遥远的大城市,中间需要穿越崇山峻岭,那时候就想,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呢?是不是就像漫步奔跑在山林之间一样开心?如果能够走遍天下就好了。”   “你是说你想一个人没有明确目的的徒步旅行吗?”   “偶尔可以搭车啊,安全方面我会注意的。”虽然决定有点仓促,但之前曾和蓉蓉浏览过相关帖子,注意事项也都还记得,此刻想开,大脑似乎也活跃起来,可能遇到的情况也一一浮现,对于未知的旅途也就没那么迷茫和害怕。“你也说过,如果徒步旅行能到达目的地,以后还怕什么困难呢。”   “算了,我知道阻拦你也是没用的。”   ======================================================================   芝芝又寄来了新的明信片和照片,有空过来看看。   收到芝芝阿姐齐悦歌的短信,我照例下课后去了她家。   照片上芝芝笑容灿烂,但白皙的肤色已然变成深巧克力色。   “昨天也有短信报平安?”   我点头。芝芝已经出发一个月了,每日都会把路上见闻发短信告诉我,我很熟悉她的行程,便不再那么担心。每到一个小镇看到邮局,芝芝则会写一些心情感悟,寄给齐悦歌,让我们一起阅读。   “这是最近的感悟,很有意思,你看看。”   我接过来,芝芝说她站在了一座海拔极高的山,正是傍晚,天空中云走云飞仿佛触手可及,她觉得自己很渺小,但心胸却无比开阔,好像那一刻什么事情都没什么大不了,无论是曾经高兴或悲伤,都归于平静。   “等到芝芝回来的那天,我肯定都不认识她了。”我放下信纸。   “变得独立而自信?”齐悦歌知道我说的并不是外表。   “是的,到时你的感觉会怎样?高兴还是失落?”我问的其实是我自己。“啊,芝芝肯定会爱上其他人啦!”   “说不定已经爱上了。”齐悦歌扬扬眉,“要不我们这两个孤家寡人凑一块吧?”   “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可笑。”我忍不住翻白眼。   齐悦歌笑了笑,“人总是会变的,只是速度的快慢而已。哪怕是熟悉的人,也很难预料对方的变化呢。芝芝她呢,行动上很有爆发力,比如说有的人平时排斥变化,但有可能一念之间便改变了主意,也有的人看似追求新鲜刺激,说不定对某一点却十分顽固呢。芝芝属于前者,我算后者吧,你呢?”   这个问题有点难以回答,“有时候属于前者,有时候则属于后者吧。”   “这么说,你经常要操心到底是否是正确的这个问题呢,够纠结的啊,请努力加油吧!”   她大笑着离开客厅。   我有点恼火她拿自己开玩笑,但很快明白她只是用另类的方式在点名某些道理,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不论怎样,我还是很高兴能遇到这样的两个朋友,得友如此,何其幸运!   ================================ End ==============================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是天使(上篇)   是谁在唱歌?   睡梦中琳达听见悦耳的歌声,像天使一样,意识逐渐回到脑海,眼帘能感觉光亮,她睁开眼睛,入目便是陌生的天花板和吊灯。   发生了什么事?琳达试图思考,太阳穴却生疼起来,她发射性地想伸手去揉,却发现手无法动弹。   双手被人固定在身体两侧的扶手上,类似塑料手铐一样的器物,无法用力坐起来。琳达全身不由自主地冒冷汗。   一定要冷静。惊慌过后,她警惕地打量着周围的布置。   这是一套老式的一居室,客厅与卧室用布帘子隔开,家具很少,她被固定在一张平摊的躺椅上,旁边便是拉到一半的布帘。从屋内物品的风格来看,屋子的主人是女性。   加上客厅另一端厨房的玻璃拉门上显示出的女性窈窕身形,让她更确认自己的猜测。   刷——拉门开启的声音,隐约的歌声变得清晰可闻,欢快的曲调显示出此刻主人非常愉悦。到底是谁绑架了我?琳达死死地盯著对方出现的角度。   是你——!琳达忍不住惊呼出声。眼前的人,昨晚上她还见过。她记得自己喝了酒,可是酒量不行,似乎很快就喝醉了。之后的事情便不太记得。   “爱丽丝,这是怎么回事?”琳达急躁起来,为什么她会被绑起来?   早在琳达出声的那一刻,爱丽丝的脸上浮现出喜悦的表情,对于琳达的问题,她仿佛没有听进去,自顾自说自己的话,“你起来了?正好我做好了早餐,很香吧~啊,得先洗漱才行呢。”   她掉头进了洗手间,片刻之后端着洗漱用具和水来到了琳达身边,作势要动手包办。   “我自己来就好。”琳达气急败坏地阻止她的动作。   爱丽丝拿着牙刷的手停在半空,湖蓝的双眸定定地看着琳达。   “我自己来就好。”琳达坚定地重申,“你解开我的手。”   爱丽丝很快地摇头,语气坚决,“不,放开后你就会跑掉。”   头又开始痛了。琳达皱眉,脸上的表情看上去很痛苦,可是她还是要跟爱丽丝冷静地摆道理,想办法说服她才行。   以前刚认识的时候,大家都说爱丽丝是个怪女孩。其实只是不爱说话而已。与同人种相比,爱丽丝不算高,金发蓝眸颜色上格外纯粹,但五官则更像东方人,秀气圆润了许多。   骨子里原来那么固执呢,琳达心里叹气,默默地组织着合适的语言。   “爱丽丝,你解开我的手,我也跑不掉。”琳达看了看双脚上的脚镣,没有钥匙那是打不开的,她寸步难行,“而且在洗漱之前,我想先上厕所。”   不说能否代劳,如果爱丽丝真的坚持,光想了一下,琳达就想去撞墙。   爱丽丝没有说话,似乎在权衡琳达的决心。   “你等一下。”爱丽丝似乎屈服了,她回头从洗手间端来另一个盆,“你用这个上厕所吧。”   小的时候晚上不敢出门,也是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的。琳达摇头甩掉多余的感慨怀念,抬头对上爱丽丝的眼神。   除开必要,爱丽丝的眼神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她身上,琳达能感觉到,让人不自在。以前还是同事的时候,爱丽丝要腼腆羞涩得多,总是用小兔子一般的眼神看自己,现在她变得有点奇怪。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等下再问吧。“爱丽丝,请到客厅那边,麻烦拉一下帘子,我现在要方便一下。”   爱丽丝听话地执行了琳达的指令,让琳达松了口气。   手铐去掉了,琳达活动着手臂,快速地解决了生理问题,想到几步之外有另一个人,尴尬的感觉挥之不去。   餐桌近在咫尺,洗漱之后,两人开始用餐。   “这些——”看清之后,琳达难掩惊讶,那都是她到天使之城后喜欢吃的。   爱丽丝开心地笑了,“今天一大早我就可是准备了。”   单纯的笑容一如从前,可是人心却变了。琳达惆怅地笑了笑,抬起手用餐。   “味道不错。”客观地评价着,琳达无法忽视爱丽丝期待的眼神。   “那你尝尝这个。”爱丽丝喜上眉梢,夹起面前的沙拉,伸到琳达嘴边。   琳达愣了愣,“我自己来。”   爱丽丝神情黯淡地躲开了琳达的手,固执地又放到了她嘴边。   算了吧,琳达泄气地想,沙拉就放在爱丽丝眼前,她只想快点结束早餐,根本不会去碰那道菜,左右都是勉强,一切都无所谓了。   认命地吞下沙拉咀嚼,这辈子她就没有被人喂食过,原来是味如嚼蜡。   接下来在爱丽丝的坚持下,琳达又被喂食了其他距离稍远的食物。   “你也赶紧吃吧。”琳达没什么胃口,可是又不能直接拒绝,只好转移爱丽丝的注意力,“比如这个,你也尝尝。”   “啊——”爱丽丝张开了嘴。琳达愣住,回过神来,夹着的食物放到了爱丽丝嘴里,对方脸上浮现出的幸福表情让她不忍直视,别开了眼睛,低头食不知味地戳着盘子上剩下的面吧。   早餐在沉默中结束。   “我去收拾。”爱丽丝准备起身。   琳达抓住她双手纤细的手腕,“钥匙在哪里?爱丽丝,脚镣的钥匙!”   因为吃惊,爱丽丝的嘴微微张开,踉跄了一下,她又坐回旁边的椅子上。   “你快说钥匙在哪里!”琳达的声音从未有过的低沉,被爱丽丝平静如湖面的蓝眸看着,琳达觉得自己仿佛要被淹没了,喘不过气来。   “痛!”爱丽丝的表情终于有所松动,她皱眉低呼。刚才琳达激动地手劲加大,爱丽丝再也忍不住呼痛。   “对不起。”琳达迅速冷静了下来,松了手劲,却没有放开手。   “没关系。”爱丽丝眨眨眼。   琳达意兴阑珊地别开眼神,“爱丽丝,为什么要这样?”   “昨天你说你要离开天使之城。”爱丽丝微微用劲便挣开了琳达的手,洁白的手腕上淤青鲜明刺目,“那么,在你离开前,我要你陪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是天使(中篇)   大陆上大大小小的移民城市数以千计,其中天使之城规模最大,人口最多,被誉为年轻人的奋斗天堂,不论年纪人种,只要你有想法,肯卖力,命运女神总会有垂青你的那一天。   16岁的时候,琳达从远东孤身来到大陆中心区域的天使之城求学工作。一路摸爬滚打,酸甜苦辣,十年之后,琳达站稳了脚跟。因着她的长相偏东方式的端庄,配上一头长直黑发,加上她做事严谨细致,努力不说,也自有原则,上司很看重她,她若发表意见,公司中也无人敢小觑她。   大陆新历250年年初,18岁的爱丽丝加入了琳达所在的贸易公司,从最初级的助理开始做起。不幸的是,爱丽丝的上司并不好应付,是公司内有名地爱挑剔刻薄。   爱丽丝出生在天使城,在孤儿院长大,成年之后不得不离开长大的地方,自谋生路。因着外貌的先天优势,她很顺利地加入了贸易公司。   无疑爱丽丝是漂亮的,就像玩具人偶一样精致美丽,可惜美中不足,她的左腿天生有点瘸。   贸易公司的节奏很快,有一天,琳达看见了手忙脚乱的爱丽丝,想到刚入社会时的自己,恻隐心发作,便好心指点了几个小技巧。再后来,碰到被上司责骂的爱丽丝,琳达会不咸不淡地说几句场面话,免得对方说出更过分的话伤人,没人的时候,琳达会安慰鼓励爱丽丝,不要在意和泄气,未来一切都会变好。   真像多了一个妹妹,让人不放心呢,琳达有时候会想自己的性子太过端方,并不适合天使之城的主调,不能完全地为纯自己考虑。可是她喜欢天使之城的气氛和快节奏,除非有一天她有更好的选择,或者拼搏的激情冷却了,她就会离开这个地方。   如果离开的话,爱丽丝怎么办呢?那一年,公司内的派系斗争日益激烈,且逐渐摆上台面,虽然作为呆了五六年的老员工,想明哲保身也是不可能的。琳达可以预计到自己离职的日子并不太远了。   半年之后,琳达的上司被逼离职。一周之后,琳达也递交了辞职信。   爱丽丝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半年时间的历练,她已经能熟练地处理自己的工作。对于琳达的离开,她感到难过不已。   “为什么呢?”爱丽丝快要哭了,“明明还有半年,我就可以调职申请当你的助理了!”   “不要哭呀!”琳达很怕别人哭泣,她并不擅长安慰人,本身也不爱哭,“以后我们还可以保持联系,如果爱丽丝有困难,可以直接打电话找我啊。”   爱丽丝转哭为笑,很高兴拿到了琳达的电话号码。   琳达在家休息了一个月,考虑以后的方向。在那段时间里,她没有接到爱丽丝的任何电话。这么说,爱丽丝过得还算顺利。   之后琳达曾经的上司在天使之城之外找到了新东家,推荐了琳达。双方沟通过后,琳达决定去其他城市发展。   买了三天后的机票,琳达约了爱丽丝周六晚上见面聊聊。她完全没想到爱丽丝会在酒中下药,带到自己家里“囚禁”了起来。   “最后两天,我想你陪着我。”爱丽丝的眼神里闪现着病态般的偏执,“你不愿意,我就把你绑起来。”   往好处想的话,到了后天,爱丽丝会把她放开,那么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爱丽丝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吧,不太对劲。   爱丽丝并没有发烧,手上传来的温度显示着,琳达叹气,“我答应陪着你就是了。那么爱丽丝,能解开我脚上的这个吗?”   “不要!”爱丽丝的反应非常激烈。   “我不会离开的,说话算数。”琳达认真的保证。   爱丽丝丝毫不为所动,摇头拒绝。   “我怎么那么倒霉啊!”琳达无力扶额,低声自言自语,“你先去收拾吧。等会我们再看怎么打发时间。”   ==========================================================================   在爱丽丝在厨房忙碌的时间里,琳达整理着思绪,目前人身安全问题不用担心了,至多就是行动不便,两天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很快就过去了,她可以努力尝试让爱丽丝放松下来,说不定就可以哄着她解开脚镣了。   爱丽丝回来后,琳达建议一起聊天说话。这倒是出于本意,昨天她很快就失去了意识,有很多话还没来得及说。   “昨天都没有发现,爱丽丝的新发型很漂亮呢。”   爱丽丝原本是金色卷发,配上略微有点婴儿肥的脸型,显得可爱,现在则是变成了顺直金发,气质上增添了几分神秘个性和成熟妩媚。   “是跟你一样的发型啊!”爱丽丝开心地玩着发尾,一直期待变成像琳达一样,所以琳达离开以后,她便去改变了发型。   “这样其实挺适合爱丽丝的。”琳达尽量客观地评价着,维持着平静。   爱丽丝兴致勃勃地说着剪发的经过。阳光透过透明的窗户,暖暖地照在身上,琳达的思绪飘了开去,意识便有点模糊起来。   她有点想睡了,身子渐渐倾斜。   爱丽丝察觉到了,“我们晒着太阳睡一会吧。”   何乐而不从呢,琳达点了点头,懒得移到床上去,那样太麻烦。而且躺椅这里阳光最好,所以她侧身躺了下来。躺椅很宽大,留下的空间足够躺下另外一个人。   爱丽丝盯着那空隙发呆了几秒钟,毫不犹豫地也躺了下去,且得寸进尺地环住了琳达的腰,其动作之快令琳达反应不及。   “爱丽丝——”琳达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她侧身原本只是为了方便聊天。   “真温暖……”爱丽丝满足地蹭了蹭,舒服的表情如同小猫,手却抱得更紧了。   “爱丽丝,听话,放开手好吗?”琳达徒劳无功地劝说着。   “死都不放。”   这样还怎么睡得着。琳达苦笑,她现在都不敢动弹,长大之后,第一次这么亲密地被人抱着,睡得着才怪。   几分钟过去,琳达全身愈发僵硬,然后她心里不平衡地发现,元凶已经沉入梦乡,且睡得正香。   睡着的爱丽丝看上去乖巧而无害,琳达看着对方的睡脸发了一会呆,身体也慢慢放松下来,很快,睡意重新来临。   低估温暖柔软的人形抱枕的效果就是琳达一觉睡到了下午,太阳西斜,屋内显得有点冷。后半段她睡得并不太安稳,总感觉有人在看着她,脸上似乎有什么东西。   醒来的时候琳达发现自己主动地抱着爱丽丝,爱丽丝的脸近在咫尺,她似乎醒了很久,看着琳达的眼神带着偏执的执迷,毫不掩饰。   “下午好。”刚睡醒的声音有点低哑,琳达只能用说话驱离尴尬,“都快到吃晚饭的时候了。”   爱丽丝坐起身,“那我去准备晚餐。”   晚餐很顺利。琳达竭力寻找着话题,爱丽丝很配合,有问必答。话题转到童年时,爱丽丝的话茬子开始打开,很高兴地说起在孤儿院的事情来。   旁人听来或许会觉得无聊,童年时的爱丽丝在孤儿院也是被孤立的,她却也自得其乐,被人欺负也不在意,一个人在院子里也玩得很开心,看书、荡秋千,观察草木虫花。这种奇特的个性使得她愈发形单影只。   “难怪你能在那个人手下呆那么长时间呢。”琳达摸摸爱丽丝的头,那个人指的是爱丽丝的上司瑟琳娜,人称毒女王,作为公司内一年前空降的关系人物,气焰非常嚣张,女性的刻薄展露无疑,发挥得淋漓尽致,专爱拣软柿子捏,尤其是爱丽丝。   “嘁,瘸腿狐狸精,没长眼的人才喜欢,不过是图你XX——”这样的话琳达听过好几次。瑟琳娜对公司内但凡有点姿色的女性都看不过眼,喜欢阴阳怪气地刺别人几句,众人都不敢惹她,避之唯恐不及。唯有爱丽丝,成了她的出气筒,接收着各式人身攻击和贬低。但对于长得不错的男性,则完全换了一副脸孔。   “那个人坏透顶了。”爱丽丝的语气里带着厌恶,“其他人也都不是好人。”   “确实没法喜欢呢。”琳达附和着,“好人难做,其他人并不坏,只要他们没做实质性伤害别人的人,就不算坏人吧。”   “伤害人就是坏人?”爱丽丝歪着头,“做了好事就是好人吗?那么琳达是大好人了,因为只有琳达一个人见义勇为帮我说话呢。”   只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因为个人利益而去伤害别人。谁知道自己有没有被人怨恨,不小心得罪了人也不知道,而且未来的事情也不好说啊。   “有点晚了,明天周一爱丽丝还要上班吧?”琳达看了看墙上的挂钟。   “明天我还在家。”   是打算请假了吧,“那么明天有什么安排?如果还跟今天一样,会不会有点无聊?”   “能够和琳达一起呆着就很好了。”爱丽丝梦幻般地笑,“不过,我已经计划好了,明天一起做的事情。”   “嗯,那赶紧洗澡准备睡吧。”琳达习惯早睡早起,摸了摸胳膊,因为汗渍显得有点黏糊,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即使空调开着,汗水仍是不受控制地冒出来。说起来,昨晚上都没洗澡呢,素有洁癖的琳达忍不住去闻胳膊上是否有难闻的味道。   好脏——   琳达嫌弃地放下胳膊。   “昨天我有帮琳达擦澡哦。”爱丽丝知道琳达的洁癖,忍不住邀功,“今天我先帮琳达擦澡吧。”   “不用了!!”琳达脱口而出,瞥到爱丽丝被拒绝后受伤和失落的眼神,狠心再次声明,“真的不用了,我自己到浴室洗——”   不管怎么样,这一点一定要坚持,琳达发誓。   =============   离开浴室,右手几步之外就是大门,琳达犹豫了一下,客厅另一头爱丽丝坐在床头带着耳机在听什么,根本没有注意这边的动静。   因为脚镣的存在,她无法迈开步子,这也许是离开的机会,可是——琳达又看了看门把手,打消了离开的打算。   上面挂着一把纤巧的防盗锁,没有钥匙从内部无法打开。   迈着小碎步缓缓向爱丽丝靠近,爱丽丝面无表情地盯着手机,没有觉察到琳达的靠近。   神情如此严肃,在听什么?琳达心中升起疑问,她加快步伐想绕到爱丽丝背后,踉跄了几步之后,她失去平衡,倒向爱丽丝,余光中瞥见手机的界面显示着广播插件运行。   爱丽丝听到动静,赶紧扶着她做好,手机被放到了一边。   “爱丽丝在听音乐广播吗?”为了掩饰自己的举措失当,琳达没话找话,“没想到你这么怀旧,让我也听听!”   “现在应该是广告时间了。”爱丽丝抢过琳达手里的毛巾,一言不发地开始擦头发。   这个话题提醒了琳达,对的,音乐,只有两个人在一起时,若是沉默总觉得不自在,若是有了音乐就好了,足以转移注意力。   “爱丽丝,遥控器在哪里?打开电视看看吧,也比较热闹。”   “已经很久没看见了。”爱丽丝并没有看电视的习惯,电视不过是装饰品。   琳达还不肯就放弃,打上了手机的主意,“用手机吧,我手机里有一些歌还不错……”说到这里,琳达才想起自己的手机被爱丽丝“没收”了。   爱丽丝默默地拿起自己的手机,调到音乐模式,悠扬的轻音乐充斥着空间。   琳达缩起双脚,斜坐在床上,这样更舒服。脚腕上因为绊倒留下了痕迹,似乎有点淤青。灯光下的一圈,无法忽略。   “要消掉才行。”爱丽丝喃喃地说着,手指抚摸着淤痕,轻轻揉搓起来。   明明并不是那么亲密的人,动作却那么自然,真是太诡异了,琳达印象中的爱丽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爱丽丝,你先赶紧去洗澡吧。”琳达找理由赶人。脚腕被人碰触的痒痒和怪异的气氛,她可忍受不了。   ========================================   爱丽丝顺从地去了浴室。琳达斜靠在床头,回想起年前的时候公司统一活动时,她和爱丽丝两人窝在床上看喜欢的电影,说说笑笑之间时间过得很快。事实上她们并没有安排在一个房间,但巧的是室友都彻夜不归,两人在旅馆游荡时碰上,聊开后便一起回房间看电影聊天了。   说起来就是从那一晚起,两人的关系亲密了许多。   不过是一个月没有联系,爱丽丝却变了许多,琳达扶额,真想再回到从前呢。   “爱丽丝,时间还早,你家里有电影什么的打发时间吗?”看到爱丽丝走出浴室,琳达连忙提议。她看见爱丽丝眨了眨眼,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很快地她走到桌子边上,三两下便翻出了存储盘,明显是早就有所准备。   居然还是上次电影的后续。琳达很喜欢故事中两个女孩子从相识到相知,共同面对困难的情节。编剧会怎样处理呢,琳达不禁期待。   “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故事?”琳达一方面好奇情节,另一方面也是借助说话缓解气氛。   爱丽丝摇头,她也是被人推荐才买的,因为想和琳达一起观看,便一直束之高阁。   或许是新的打怪升级情节吧,两位主角相视而笑并肩战斗什么的,既燃又萌,哪怕主演变了,甚至相处方式也跟第一部大不相同,两人依然看得津津有味。   两位主角同居了,这很正常,早安吻也可以理解,但是,有点不对劲啊,这次的吻时间太长了吧,明显就是传说中的法式深吻——   爱丽丝的脸如同发烧一样,微微垂下了眼睑。   这种情境下该怎么办?琳达竭力从经验中寻找相似参考,但脑筋却无法有效思考,幸好深吻的场景也结束了。   呼——琳达松了口气。   但情节却没有向前发展,两位颇为美丽的主角开始上演少儿不宜画面。   爱丽丝睁大眼好奇地看着生平第一次见到的画面,猜到两人大概是在交流感情,但是两人发出的声音,说是兴奋,听上去又似乎夹杂着痛苦。   “那个人是在哭吗?”爱丽丝忍不住问出声。   琳达并不像从小就是孤儿的爱丽丝一般,生理教育并不缺乏,从小也秉持着不说谎的人生信条。   “应该是很舒服……吧。”琳达真想有个洞钻进去,快速地关闭了视频界面,“续集一点都不好看呢。”   爱丽丝没有阻止她的动作,室内陷入了沉默。   虽然时间尚早,但还是早点睡觉吧。琳达正要提议,爱丽丝突然像下定决心一般,翻身跨坐到琳达腿上,双眼闪着坚决的光。   “我也想让琳达舒服!”   爱丽丝微微一用力,琳达便往后倒去,她大惊失色,来不及阻止,对方早已将她身上的丝绸睡衣撩到胸口以上。   身体从未这样被人触摸过,爱丽丝学着电视中主角,唇手共同上阵,直奔琳达的胸口而去。   琳达浑身一颤,咬牙止住将要脱口而出的惊呼,或者呻吟。   “停下!爱丽丝,我要生气了!”琳达恼怒地制止爱丽丝的进一步动作,但发现语声发颤,威力大大削弱。   爱丽丝按住琳达的双臂,抬起头来,眼睛一眨不眨,“反正你已经生气了!”   爱丽丝知道,不经同意便将她带到了这里,并且限制了行动,琳达肯定早就生气了,既然这样,还不如继续做让她感到舒服的事情,说不定她会消气。   真是不可理喻!琳达气急败坏地想,以前乖巧而善解人意的爱丽丝哪里去了,现在完全说不通。   她努力扭动着挣扎,但陌生的快感逐渐堆积席卷了她的理智,她终于放弃抵抗,顺从身体的感觉随波起伏。   隐约中,她感到双脚自由了,或许是爱丽丝解开了吧,但是她无心去察看,失去了意识。   ==========================   铃——   琳达皱眉睁开了眼睛,从床上坐起来,这回缺少脚上的束缚,非常的顺利,她打量着四周,并没有爱丽丝的身影。   难道说去上班了?今天虽然是周一,但她记得爱丽丝说她不用去上班的。她原本以为爱丽丝打算送她上飞机的。   旁边的桌上整齐地摆放着自己的手机和身份证件等随身物品,闹钟上显示着9点钟,还来得及回家收拾行李赶赴机场乘坐中午一点的飞机。   闹钟是爱丽丝设定的吧,如她所说,只是希望在自己离开前,能好好在一起待着。其实如果她好好说,琳达未必不会答应,或者说爱丽丝如果提出要跟着她走,琳达会很高兴答应。   琳达坐在床沿发了一会儿呆,感觉昨天的事情跟做梦一样,直到手机的震动声想起。   她拿起来察看,原来手机被人调成了静音,她错过了半个小时前的一通未接来电,短信似乎便来自于同一个人。   『琳达小姐,你的电话一直无法联系上,我是警察总局的约翰警官,关于你曾经的同事瑟琳娜死亡一案,需要你配合进行调查。请于XX日上午到总局……』   琳达完全清醒,瑟琳那那样的人,居然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是天使(下篇)   “琳达小姐,我们怀疑你与瑟琳娜小姐的死亡有关。”刚毕业当上警察的约翰一板一眼地说着开场白,他观摩过许多前辈的询问调查,这句话频率最高,听上去最有范儿。   琳达大吃一惊。瑟琳娜是她从前的同事。早上她被叫到警察局配合调查,现在才知道是因为这回事。   “瑟琳娜死了?是怎么回事?”   “有人在海边发现女性尸体,验证身份过后确认是瑟琳娜小姐。我们怀疑属于谋杀。”约翰老实地回答完,觉得不对劲,赶紧抓回主动权,“琳达小姐,你和瑟琳娜小姐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自一个月前离职以后,自己就没再见过那位刻薄的瑟琳娜了,居然怀疑到自己身上,太好笑了,“这位先生,请问你们怀疑我有什么证据?”   “公司中你和瑟琳娜小姐的冲突最激烈,大家都这么说,当然你最有嫌疑了。”约翰激动起来,被人牵着鼻子走也没有注意到。   “那不过是打抱不平,为了爱丽……”琳达觉得不妥,停住话头。   “为了爱丽丝小姐吧。”约翰自得地接过话去,他可是有好好调查死者的人际关系,爱丽丝是死者的助理,经常被死者责骂,“当然她也有嫌疑,等下她也会到警局接受调查。不过,总而言之,你的嫌疑最大。”   “嫌疑最大?”   “我们知道你今天打算离开天使之城,是打算畏罪潜逃吧。要不然为什么昨天挂断电话?”约翰信心满满。   “那不过都是你的臆测推论。”琳达觉得好笑,“首先我今天可是主动来配合你们调查,而不是在机场被你们带回来的。其次我五天前就确定了要离开这里去另一个城市工作。”   约翰哑口无言,硬着头皮解释可能性,“那正说明你是有预谋杀人,先准备好了后路……”   如果真如他说,这后路准备得太不妥当了。   “警察先生,瑟琳娜的死因是什么?我猜是溺水窒息?你确定是谋杀而不是事故吗?你们不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做无用功吧?”   约翰安静下来,确实从死因来看,很难判断属于谋杀还是事故,不过死者的亲戚属于权势人物,势必要查出个水落石出,不能那么快速判定。   “琳达小姐,你还没说最后一次和瑟琳娜小姐见面的时间。还有,最近三天的行踪请说一下。”   “如果我告诉你是一个月前,你也不会相信吧。”琳达刻意忽略了另一个问题。   约翰在口供上记录着,正要重复追问行踪,门被打开,相熟的同事招手要他出去说事。   “你这里差不多吧,我建议你先缓一下,赶紧去你老大那里陪审另一位嫌疑人吧,我跟你说,可漂亮的金发小妞呢,是你喜欢的那一款哦~”   “你怎么知道?”   “因为是我接待的那位小姐啊,好像是叫爱丽丝吧。怎么样,我够哥们吧,赶着来通知你。回头请我吃饭啊!”同事挤挤眼睛,吹着口哨走了。   约翰喜欢清纯娇小的金发女孩,不过现实中见到的多是妩媚艳丽的类型。   他整整思绪,走回询问室交代了几句后,便赶往上司所在的审讯室。   =============================================================================   杰克是一位有着几十年丰富经验的警察,阅人无数,他并不相信眼前的女孩子与谋杀案有关。   “爱丽丝小姐是吧,关于瑟琳娜小姐的死亡,我们怀疑属于谋杀。你知道哪些人跟瑟琳娜小姐有仇吗?”如果约翰在场,一定会惊讶杰克的好言好语。   “很多。”爱丽丝抬起头,“瑟琳娜很坏,很多人都很讨厌瑟琳娜,只是没有说出来。我也不喜欢她。”   爱丽丝的坦白直率让杰克微微一惊,她并不避讳自己也有嫌疑的可能。   “其中有一位琳达小姐,根据调查,她和死者的冲突最激烈,这两个人,你知道些什么吗?”杰克还不想那么快将话题扯到爱丽丝身上。   “琳达小姐不可能杀死瑟琳娜的。”爱丽丝提高声音,语气坚定。   “为什么这么说?”杰克追问,“你可以为她作不在场证明吗?”   “琳达小姐人很好,她是不会杀人的。”爱丽丝快速回答。   这个理由真是让人无话可说,杰克苦笑,“我也听说琳达小姐常为你打抱不平,不过呢——”   他的话被推门而进的约翰打断。“老大——”约翰毕恭毕敬地行了礼,在旁边的位子坐下,这才有空去看对面的爱丽丝,不禁呆了,理想的梦中情人就在眼前!   “你那边怎样样?”杰克习惯性地关心下属的工作,压低了声音。   “没问出什么来。最近的行踪还没来得及问。”约翰简单地汇报着,“那位琳达小姐说话滴水不漏,老大你才能对付得了。”   听到熟悉的名字,爱丽丝的眼神不由地飘了过来。   “先结束完这边再说吧。”或许能问到有用的信息也说不定,有助于另一场询问,杰克很快作了判断,清清嗓子,在下属面前恢复了以往公事公办的派头,“不耽误彼此的时间,我们直接进入正题吧。爱丽丝小姐,你和瑟琳娜小姐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两天前。”爱丽丝简短地回答,“刚才我听到你们好像提到了琳达小姐!”   “琳达小姐今天也到了警局接受调查。”约翰迫不及待地回答,惹来了上司的瞪眼。两人因此错过了爱丽丝神色大变的那一瞬间。   “在哪里见的面?公司?”杰克继续被打断的询问。   “xx酒吧。”   据说瑟琳娜嗜好抽烟喝酒,爱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出没,交际手腕高超。等下来要派人去这个酒吧调查了,说不定是情杀也有可能。   “嗯,那么最后再说说你最近的行踪吧。”   “为什么你会出现在酒吧呢?”   两句话几乎同时出口,杰克不禁恼火地瞪着莫名其妙的下属。   爱丽丝看了一眼约翰,约翰觉得那一眼别有意味,他忽略了上司气势汹汹的眼神,固执地等着爱丽丝的回答。   “那天我们约好了在那里见面谈事情。”   “谈什么事情?”   “事情没谈好,我们吵了一架。瑟琳娜是因为我而死的,和琳达小姐无关。”   “你是说你杀了瑟琳娜小姐?”约翰吃惊地站了起来。   爱丽丝没有回答,似乎默认了。   杰克审视着沉默的爱丽丝,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隐情,“你是在包庇琳达小姐吗?还是说你们是共犯?不管怎样,调查之后自然就清楚了。约翰,我们先出去。”   “我根本不相信她会杀人。”关上门,约翰忍不住寻求上司的认同,“老大你也这么认为吧!”   “我们回琳达小姐那里再看看吧。”杰克不置可否。“等下你记住不要多嘴。”   =====================================================================   杰克作完自我介绍,在琳达对面坐下。   琳达不禁提起十二万分精神,这位警官看上去经验老道,可不会轻易被糊弄。   “琳达小姐,请交代一下最近三天的行踪。”杰克开门见山。   “交代?”琳达双手环胸,“我记得我是配合调查,而不是接受调查。”   “那请说一下行踪吧。”   “无可奉告。”琳达昂起下巴。   杰克将笔在桌上有节奏地敲击起来,目光审视着对方,琳达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   “你的神情毫不心虚,要么你确实没做过,要么就根本就不存在罪恶感。我确定一点,你在隐藏什么。”   “我隐藏的内容与这件事无关,没必要说。我认为公民具有隐私权是最基本的。”琳达暗暗心惊对方的老谋深算,提醒自己要小心应付。   杰克笑了笑,“刚才我们刚结束对爱丽丝小姐的询问。她强烈保证你与此事无关。”   “爱丽丝也在这里?”琳达露出惊讶的神色。   “接下来她会一直呆在这里。”杰克慢慢说着,不漏过对方任何细微的神色变化,“刚才她承认了自己就是犯人。”   “不可能!”琳达刷地站起来。   “怎么不可能?”杰克慢条斯理地反问。   琳达哑然,她想起前两天的经历,神色复杂莫名,若是按照以前她印象中的爱丽丝,她可以说不可能。可是那是以前了……   “这事情无非三种可能,第一,她说的是实话。第二,她是在包庇你。第三,你们是共犯。到底怎么样,我们会查清楚的。”   “还有第四种可能呢,那就是我们都和这事无关。”琳达泄了气,坐回椅子上。   “根本不可能无关吧,说得轻巧!”约翰忍不住插嘴。   “琳达小姐,鉴于现在的状况,你可以离开了。谢谢你的配合,希望近期内你还留在天使之城,我们可能还需要你的进一步合作。”杰克狠狠地剜了一眼冲动的下属,准备结束问询。   “等一下,我要见爱丽丝。”琳达提出要求。   “她暂时被拘押了。你稍后可以申请探监。”   “多谢。”   ============================================   杰克赶往爱丽丝所说的酒吧,经过一番调查,有人证明爱丽丝和死者确实出现过,调出的视频也证明两人不甚愉快,出了酒吧后甚至起了肢体冲突,一直到了附近的桥边。   不甚清楚的影像中,两人似乎推搡着,然后瑟琳娜突然掉下了桥,消失在画面中。爱丽丝似乎吓呆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拔腿逃跑了。   “这妞真有点过分呢。”酒保在旁边评论着,视频中的瑟琳娜咄咄逼人,爱丽丝想离开却不能,等到最后瑟琳娜坠桥,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这些证物我们就带回去调查了。”杰克心情郁闷,这实在的证据表明这次他看走眼了。接下来就是移交检察机关了,本来结束案子他应该很高兴的,可实在高兴不起来。   看情况爱丽丝应该是冲动杀人,如果请个好律师,判个误杀,在里面也不用待太长时间,她也年轻,出来后也可以重新做人。不过,死者家颇有权势,不见得会善罢甘休啊。   唉——杰克叹着气上车回了警局。门口碰到正办探监手续的琳达,对方毫不客气地抓住他打听消息,“警官,你调查到了什么,对吧?”   “我劝你为她请个好律师要紧。”杰克建议,“在两人最后见面的XX酒吧,我们已经找到了铁证。你等会见到她,商量一下口供吧,可以少判一点。”   XX酒吧——琳达对这个名字格外熟悉。   杰克甩开她,快步走进了警察局。   琳达愣了一会,直到有人提醒她手续已经好了,可以进去了,她才回过神,跟着对方往前走。   ============   琳达进来的时候,爱丽丝正抱膝坐在床上发呆。   “爱丽丝——”再次看到爱丽丝,她们分开也不过半天,琳达有很多话想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你为什么没有上飞机离开呢?”爱丽丝平静地开口,她在机场的角落里始终没等到琳达的出现,琳达预定搭乘的飞机起飞后,爱丽丝才到了警局。   琳达不想再管之前发生什么,她更关注眼前的现状,“爱丽丝,他们说找到铁证了。可是我不相信,你真的与这件事有关吗?”   “瑟琳娜确实因我而死。”爱丽丝诉说着这个事实。   “可是为什么?”琳达不明白。爱丽丝却沉默了。   琳达看着别过脸的爱丽丝,“爱丽丝,有些话我想说给你听。即使发生了那些事,我仍旧无法讨厌你。昨天晚上的事情——”琳达只觉得脸颊发热,头也有点晕乎,“我……甚至是喜欢的,因为和你的亲热很舒服……”   看着屋子的角落,琳达才能一气说完这些意有所指令人脸红的话。   “从前就很不放心爱丽丝你呢,打算离开天使之城之后,我约你见面,曾经想问你是不是愿意和我一起走啊之类的,不过没有说出来。和你在一起的两天里,我期待的就是那样平静安乐的生活呢。今天早上醒过来,你却不见了,我改签了飞机,想跟你说清楚,可以努力在一起……”   爱丽丝的眼眶中溢满了泪水,她想说话,嗓子却哽咽着不能出声,而琳达则继续说了下去。“现在,我会请个好律师。你在里面的时候,我会去看你的,你不会寂寞和孤独,你不要怕,没几年就出来了。因为你只是误杀而已……”   “不是误杀!”爱丽丝抹掉眼泪,“是瑟琳娜自己跳下去的。她确实因为我而死,但是我没有想杀她。琳达,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可以更快出去见你?”   ========================   夜晚的天使之城华灯璀璨,尤其是商业街更是喧闹。夜色渐深,XX酒吧附近的人流逐渐增加。   “请问上周六晚上,你有出现过在这酒吧吗?”   酒吧保安无奈地看着琳达锲而不舍地询问着经过的路人。他们试图去阻止对方这种影响自己营业的行为,但黑头发的东方女人异常的彪悍,几句冠冕堂皇的话一出,他们无论情理上都无法再开口。   经过一小时,无论是路人还是酒吧客人,都没有太明显的新线索。 根据爱丽丝的回忆,她与瑟琳娜只是巧遇,当天和自己见面回到车厢却发现自己的外套落在了酒吧,于是掉转头去拿,在后门遇到了瑟琳娜,两人发生了言语冲突,爱丽丝一路退让到了不远的桥边,推搡之下瑟琳娜失足掉到了河里。于是爱丽丝落荒而逃。   事情的经过并没有目击者,但后门的摄像头却留下了两人争吵的画面,除非找到决定性地证明爱丽丝没有动手的证据,否则很大可能爱丽丝会被判谋杀,依照瑟琳娜家的权势,入狱年限就不一定了。   可能的证据会存在哪里呢?   琳达在后门徘徊,抬头看着对岸不远处的公寓楼,那是新开发的小区,入住的人并不多,只有稀稀落落的几扇窗亮着灯光。   突然她瞧见黑暗中似乎有小小的红色微光闪烁,她想起以前看到过晚上有人摄影,远远地,机器工作的灯光便是如此。   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很有可能证据就在那里!琳达跑去附近商店购买了简易的望远镜,初步判断了微光所在楼层后,便出发了。   很顺利地找到了目的房间,在门口守株待兔了一个小时候,才等来了下班归来的主人。   “法律上规定,偷窥可是犯法的。人们对于偷偷摸摸的偷窥行为也是鄙视得很。”才威吓了几句,主人便把自己还没来得及察看的自动录影带交了出来。   琳达非常庆幸,首先录音带确实留下了周六晚上的记录,其次,河边也属于画面范围内。最后,画面虽然不甚清楚,但却足以看出爱丽丝并没有动手。   一天后,爱丽丝被释放。   =========================   这次事件被有心的记者报道了出去,引发了一场关于见死不救的热烈讨论。几天后,爱丽丝被邀请参加一档焦点访谈节目。   当然容不得她拒绝。   “爱丽丝小姐,报道出来以后,民众心中对你有很多疑问,我们从中挑选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想听听你真正的内心想法。首先,如果重来一次,你是否依然选择见死不救?”   聚光灯下的爱丽丝脸色雪白,身体拘谨,更显瘦弱。她想起琳达的话,勇敢地抬起头来看台下和镜头外的观众,“说实话,我不知道。我只清楚自己不愿意去救瑟琳娜,我并没有那么伟大高尚。我这样大概就是别人说的没有怜悯心,对遭遇不幸的陌生人,我会替他们感到难过,但是对于瑟琳娜,我承认我无法同情去同情她。而且我有点高兴瑟琳娜死了,我就不会再被他糟践得连泥巴都不如了。”   观众一片哗然。从没有哪位人物在电视机前,面对着无数观众坦承自己心中的黑暗和自私。   “如果反过来是爱丽丝你掉到河里会怎么办呢?”主持人忍不住抛出了自己的问题。   “瑟琳娜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我并不需要她来救我!”爱丽丝皱眉快速回答,语气有点激动起来。   “为什么?”   “虽然我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没有做,很想好好的活着,但我宁肯死也不愿意承她的情。”瑟琳娜只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践踏自己的尊严罢了,“我自救就好了,实在不行也只好听天由命。”   “看来爱丽丝小姐相当的独立呢,是因为从小是孤儿的缘故吧。据说你腿的问题,是因为小时候孤儿院的人照顾不周,得了小儿麻痹症的后果,请问你恨当初照顾你的那些人吗?”   “不恨。”爱丽丝摇头,“我要感谢她们的照顾,我才能活到现在。她们人少也没有什么赞助,难免会有疏忽。她们实质上就如同我的父母一般。”   主持人不禁也开始有点喜爱坦率的爱丽丝了,他有点犹豫是否要问接下来这个噱头问题,听上去就不像真的,偏偏还煞有介事。   “第三个问题,听说前阵子的彩票大奖得主将大半的钱捐了出去,据可靠消息,这位无名大奖得主就是爱丽丝小姐你?”   应该不是真的吧,主持人看向爱丽丝,却看到对方点头。   “你留下的那部分奖金打算用来干什么呢?”为什么舍得放弃那么庞大的金额呢,主持人真是有点想不明白。   “你不觉得大奖其实是不劳而获吗?”爱丽丝侧头认真地看着主持人,“我从觉得那并不是我应该得到的,所以才将大部分捐了出去,原本是想全部捐了的,不过,我一直很想有一个自己的小小的家,所以用留下来的那部分奖金作为预付款买下了一套小房子,以后我会还掉这部分借用的奖金的!”   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傻瓜啊!主持人笑了笑,“那套房子有多大呢?”   爱丽丝迟疑了一下,这么私人的问题,“就是简单的一居室,不到40平。”事实上爱丽丝只是从房东那里将房子买了下来而已。   “就是常见的单身公寓设计吧。”主持人了然,“那么第四个问题……”   一个小时后,现场访谈节目终于结束了。爱丽丝匆匆赶回了家。   琳达在门口迎接她,爱丽丝扑到琳达怀中,汲取着力量。被人从头到脚地“盘问”可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说实话,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呢,虽然我不会主动去伤害别人,但对于伤害我的人,我可不会委屈自己忍着。听到瑟琳娜死了,我除了惊讶,也是有点高兴的。这世界上大家都差不多。”琳达事后的这句话让爱丽丝茅塞顿开,决定坦然面对自己心里阴暗。   “爱丽丝表现的很好呢。”跟当初预演的一样,爱丽丝甚至还学会了随机应变,应答颇为得体,估计观众的天平会偏向她。琳达不得不感激自己当年在危机公关公司里干过一段时间,如今才能把握人心,让爱丽丝不至于被人们苛责谩骂。   “我知道有些话不能说的。”爱丽丝蹭了蹭,“比如我都立了遗嘱,如果我坐牢啦,我名下的那套房子就会赠送给你。”   “爱丽丝——”有这么一个人全心全意地对自己,琳达既感动又高兴。“和我一起离开天使之城吧。经过这次节目以后,我想你在这里不会再有清净日子过了。”   爱丽丝最讨厌被纠缠了,她只喜欢过清净的日子,“嗯,琳达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不许再用手铐什么的锁住我了!”   “对不起呢,下次我让琳达你也锁住我一回好了!”   “不是这么回事啊!”   “……” 作者有话要说:     ☆、心理翻译      “我讨厌这个人。”爱丽丝面无表情地告诉夏绿蒂。   夏绿蒂轻笑,几乎忍不住要捏爱丽丝气鼓鼓的脸,果然萝莉生气也还是那么可爱,哪怕是女王性格的萝莉也不例外。   “顾客是上帝。”夏绿蒂一本正经地宣称,心里却大笑不已,起身甩甩袖子,去招呼这位自己联系上门的客户了。背后隐约传来少女平板的嘀咕,好像有什么扯皮条之类的词,饶是身经百战的夏绿蒂差点也控制不住脸上的表情扭曲起来。   “卫斯理先生,早啊!”夏绿蒂带笑迎上前去,伸出右手。   卫斯理一边打量着四周布置,矜持地点点头,那种贵族般的自矜气质一览无余,更别提光亮的发丝,整齐的领结,修饰得十分干净的脸面,一句话,太煞有介事了。   洛城内第一世家似乎就叫什么卫斯理来着?   “我们就开门见山谈事情吧。”卫斯理先生选择了直奔主题。   夏绿蒂马上缩回了遭冷落的手,转弯便拿过早已准备好的合约。   “卫斯理先生,就如同先前沟通过一样,看您选择同传还是其他了,不同形式的翻译,价格大有不同。”   “贵社鼎鼎大名,不过百闻不如一见,贵社能否让鄙人稍稍见识一下?”语气里似乎不置可否,大有不信就不肯签字的味道。   这倒是人之常情,夏绿蒂深为理解,可是某人可就不好办了,出力的可是爱丽丝啊。   “这自然是可以的,请稍等一下!”夏绿蒂微笑满面,等着爱丽丝出现。   爱丽丝出现在视线中时,卫斯理忍不住眼睛跳了一下。   “你要告她雇佣童工,我不反对。”爱丽丝还没坐下,就甩出这么一句话。   卫斯理惊讶地眉毛上扬。   爱丽丝不雅地撇嘴,这个人果然喜欢不起来啊,第一眼就觉得怪不舒服的。   “有一句俗话,有志不在年高,有才不在年少,你不知道么?”不客气地再甩出一句呛人的话来。   卫斯理站起身来,直接拿过夏绿蒂手中的合同签字。真干脆!果然爱丽丝一出场,一个顶两,活脱脱的摇钱树啊!夏绿蒂心里咋呼,表面上却微笑地恭送客户出门。   ==================================   这是一家五星级酒店的一楼大厅,面积宽广,可通向附楼的会所,是上流社会人士最爱来的休闲场所,环境清雅,无形中也成了名流们相看的绝佳场所。   门童一直注意着刚进去的萝莉,谁家的小公主出来玩,等等,她似乎看着角落里的一对男女,似乎表情很不悦,难不成是来抓奸地?看年纪,那男子年纪30出头多,那女的却太过年轻,难道是偷情约会,女儿为母不平?   想象力真丰富!这家伙是个人才!   卫斯理微笑着起身送走女子,谈话告一段落。不一会儿,爱丽丝走过来,几张轻薄的纸张落在卫斯理手心。   卫斯理手心冒汗,一手撑额,勉强自己看起来。   半晌,他低声道声,“又PASS了!”   爱丽丝也不答话,转身就走。   “下次还要麻烦了!”卫斯理连忙起身跟上去。   门口,一女子风风火火,大步流星地跨过旋转门进来,走在前头的爱丽丝触不及防一头撞了上去。   “抱歉!”女子双手扶住爱丽丝,为手里娇小的身体惊讶不已,待正眼瞧到爱丽丝恼怒的神情,脱口而出,“洋娃娃!”   爱丽丝只觉得最近流年不利,这个人她也觉得不舒服,挣脱开来,爱丽丝灵活地穿过大门走了。   女子愣愣地看了一眼双手,她似乎刚才惹着某位小佳人了。她耸耸肩,望了一眼门外,回头就奔另一端的电梯而去。   一边的卫斯理顿时觉得被彻底忽略了,几时他变得这么没存在感了?   ==========================   爱丽丝气冲冲地回到事务所时,夏绿蒂翘着二郎腿坐在办公桌上正打电话,谈笑风生。   “亲爱的丽翠,不是我见死不救,这凡事先来后到,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你也不用急着走形式,慢慢来啊!”说完利落地挂掉电话,从办公桌上一跃而下,作势要拥抱爱丽丝。   当然抱了个空。   “亲爱的,谁惹你啦?”夏绿蒂一脸轻佻,“说给姐姐听听!”   “脸皮厚度赛过城墙!”爱丽丝不屑地讽刺,硬是说不出另一同义词来。   “多谢夸奖!”夏绿蒂大言不惭,“脸皮厚的人活得又久又滋润啊!对了,刚刚本来又有一旦好生意,可惜时间冲突,可惜了啊!”   爱丽丝估计这人说的就是电话里的那个人了,天哪,这人连朋友也不放过,得有多爱钱,多葛朗台才行啊。爱丽丝已经懒得夹枪带棒了,对眼前这个厚脸皮的人根本没用。   =========================   卫斯理见到伊丽莎白时,吓了一跳。   当伊丽莎白站着对面,居高临下地对着自己说了另一番话,更是惊呆得说不出一句话。   爱丽丝过来时,两人正陷入安静。一方在等待答复,一方则完全呆楞中。   “是你!”伊丽莎白看到爱丽丝,眼前一亮,她飞速地看了一眼对面的卫斯理,估计出大概可能性。   爱丽丝有点恍惚,怪事了,事情不对劲。   卫斯理回过神来,忙向爱丽丝摆手,“不需要了!”   “伊丽莎白小姐,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吧。”卫斯理绅士般伸手邀请。   伊丽莎白也正有打算,不客气地做了下来。   “卫斯理先生,还是我先说好了。”伊丽莎白属于那种性格更直接的人,“我对你家洋娃娃一见钟情了。所以,我再重申一遍,结为姻缘在你我之间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你不介意,结为亲家我非常乐意,当然,你介意也没关系!”   卫斯理一头黑线,再次失语。   爱丽丝如看到怪物般瞪着伊丽莎白。曾几何时,那种心悸的揪心害怕感觉回来了,席卷全身,她忍不住细微地发抖起来,额冒冷汗。   “你又生气了?”伊丽莎白问得牛头不对马嘴,想也不想掏出手帕就去擦拭爱丽丝额上的汗,动作非常温柔。   爱丽丝落荒而逃。   伊丽莎白紧追而出,跟到了事务所,这回没事情,怎么也不会放过了。留下了卫斯理一个人。   害怕时会本能地寻求最熟悉的人的陪伴,直到看到夏绿蒂,爱丽丝才略微松下了紧绷的神经。随而后来的伊丽莎白进门的声音让她全身一震,缩到了夏绿蒂身后。   夏绿蒂惊讶不已,一为爱丽丝的失态,二为来客的身份。   “丽翠——你怎么来了?”   丽翠是伊丽莎白的昵称,她先也惊讶,看到了夏绿蒂和爱丽丝的情形,神情复杂起来。指了指爱丽丝,伊丽莎白说道,“昨日跟你说过的洋娃娃,我跟着来的。”   夏绿蒂回头看了一眼爱丽丝,眼神透出责问,意思是你把她怎么了?你这个萝莉控,别打主意到爱丽丝身上……   伊丽莎白无辜地摊手,她还什么都没做呢。   感觉到身后的人瑟瑟发抖,夏绿蒂示意伊丽莎白先离开再说,对方见状只好先出门,却没有走远。   伊丽莎白一走,爱丽丝慢慢冷静下来,为自己的失态感到不好意思起来。所以当夏绿蒂问起原因时,爱丽丝难得非常坦率地和盘托出。   夏绿蒂不禁感慨,平时要也这么坦率就好了!   原来爱丽丝作为事务所的王牌,在于她具备读心的能力,幼时,当她觉知到人们黑暗的内心时,无比害怕,后来好不容易学会屏蔽掉不想听的信息,只要她愿意,她可以得知任何人的想法,她已经习惯了人性的善恶是非,如今却又碰上了一个无法读取的气势汹汹的人,爱丽丝控制不住地就害怕起来。   “爱丽丝,你太过习惯于依赖你的能力了!”夏绿蒂难得正色起来,是的,自以为自己知悉人心,便不自觉有恃无恐起来,殊不知这世界,心念之恶还在其次,恶行确实防不及防,纵使知道又有何用?   爱丽丝低头受教,脸色依旧苍白。   夏绿蒂又不忍心起来,她轻声笑出声,“不过丽翠那家伙,一向直接得很,行事又没个定准,没什么坏心的,还记得大师曾经说过么,你的读心能力其实算是某种预知,如果一个人本身行为不可预测,又心直口快,预测不到也是可能啊,所以你不用害怕啊!”   “是么?”爱丽丝高兴地抬头,“这么说来,想起来还觉得那个人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不确定,还有点担心害怕呢!”   夏绿蒂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记得大师还说过另外一句话。   古往今来,人心难测海水难量,人世变幻全在人心念之间,所以预知他人尚不难,却无法预知本身。盖因灵台一深如海,自知者明,千古无人,清明之境难得。凡是太过在乎之人,预知将无法实现,若是有缘人,也是如此。   =========================================   伊丽莎白挂掉和卫斯理的电话,电话里两人达成了某个协议。电话又响起,是夏绿蒂打过来的。   “你什么时候见过爱丽丝的?”   “10年前的今天。”伊丽莎白慢悠悠地回答。   夏绿蒂打了一个冷颤。她听伊丽莎白对10年前的事情一笔带过,那年丽翠刚满16岁,与父亲闹翻,年少气盛的丽翠叛逆冲动,抑郁,什么事情都敢做,从窗台跳下,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却一直颓废,也不肯做复建,消极待死。大概半年后,她突然振作起来,跑去国外复建,从此10年踪迹全无。   “那时在医院见到洋娃娃,她是上帝所赐专门来拯救我的小天使呢。”伊丽莎白想起了过去岁月里唯一一段美好的回忆,嘴角带着微笑。   嘁,原来萝莉控是这么炼成的。   “前路漫漫,你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吧!”夏绿蒂不再多说,“你是不是把你母亲留给你的项链送给爱丽丝了?你还真舍得呢!亏你下得了手,那么小的孩子就送定情信物!”   “你胡说什么!”伊丽莎白难得脸发红起来,她不过是一直记得洋娃娃,看到类似的小孩子总觉得十分可爱,直觉只有小孩子才可信,天真可爱的,于是慢慢堕落成萝莉控的。她也没想到一眼就能认出当年的爱丽丝,项链倒是没注意到,直觉那个人就是要找的人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伊丽莎白不禁嗤之以鼻,“你怎么知道项链的?”   “我见爱丽丝带过。”夏绿蒂一句带过,坏心地没有告之某些事情,那项链爱丽丝宝贝无比,不肯轻易取下,似乎是小女孩美丽的幸福愿望,怎么可以放弃呢?夏绿蒂岔开话题,“对了,老头子那边,你打算怎么办?”   哼!伊丽莎白冷笑,“我不会让老头子控制我一辈子,重复我母亲的悲剧了,现在我知道正面对着干肯定还斗不过他,不过我也没那么傻,我已经准备好了,你说,老人家,有时候是不是要哄哄啊?”她在哄字上加重了口气。   12年前,伊丽莎白的母亲终于不堪年长自己20岁的丈夫控制,身陷抑郁症而选择了自杀。   ===========================================================   爱丽丝见到婚礼上的伊丽莎白时,深埋记忆深处的某些回忆开始复苏。   病房里,短发的少女脸色苍白,却带着微笑给身边依偎着的小女孩念着童话故事,最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我长大后也是公主!”小女孩大声宣布。   少女大笑起来,“不,你是洋娃娃!”   小女孩脸涨得通红,“洋娃娃也可以是公主!”   少女笑声低下来,“你说得对!”她解下脖子上的项链,带在女孩身上,“记好了,小公主,这个好好收着,将来会有王子来迎接公主的,亲吻公主的手和项链,两人一起快乐地生活!”   爱丽丝甩甩头,这些伤感的记忆想又有什么用呢?她看向少见的短发的新娘,真是碍眼的熟悉呢,等一下,她胸前的项链,该死的怎么那么熟悉?   爱丽丝再次中途落跑。   回忆里女孩问少女,公主是否一定会幸福?   少女肯定地回答,是的,相信我。   笨蛋!顾着自己幸福去了!爱丽丝觉得眼角有什么湿润的东西划过,真是的,亚热带的雨真是天天有,才不是哭什么的呢!   婚礼上新娘作势要落跑,吓得观礼的宾客一阵冷汗,结果不过是一场误会,皆大欢喜,没人注意伴娘少了一个,夏绿蒂穿着小礼服,跑出会场。外面淅淅沥沥地开始下起雨来,夏绿蒂咒骂不已,他妈的,这鬼天,瞎凑什么热闹!   9年前,也是一个雨天,夏绿蒂在大街角落里捡到了狼狈而失神的爱丽丝,那时的她如同绝望的小猫咪,眼神空洞,无视任何人。   9年前,有一位母亲奔赴海外前,意图谋杀亲身女儿未遂,至今逍遥海外,也许,她以为这个女儿已经去见了上帝。   此前四年,这位母亲丈夫车祸瘫痪,她守了四年,第四年,丈夫自杀。没谁知道这位母亲是否打算与女儿一起自杀,后来却活了下来,去了国外,还是说母亲为了自己的幸福,打算谋杀作为累赘的亲身女儿。   ===============================================================   夏绿蒂终于在某个角落里找到了缩成一团的爱丽丝,把她带回了家。   “你喜欢我吧!”爱丽丝在夏绿蒂帮她擦头发的时候,突然开口,非常肯定的语气,吓了夏绿蒂一跳,“那我跟你在一起吧。”   “不要吓我!你知道也不要说出来行么?给我留一点面子啊!”夏绿蒂摸摸胸口,“你也不要赌气说这种话,因为以后你一定会后悔。还有某人肯定会杀了我!我可不想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对了,小姐,等会,某人会过来!”   爱丽丝一下炸毛,“她来干什么!有夫之妇乱跑什么!就算卫斯理我不喜欢,可是第三者这种不道德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我才不见她呢!”   夏绿蒂偷笑,呵呵,看来要想抱的萝莉归,伊丽莎白还得跟前几次一样,百般手段用尽吧,哪怕受尽冷遇也不管,不过估计伊丽莎白可能还乐在其中呢。萝莉心难测,亏伊丽莎白却也童心大发,玩得开心。也许,本质上,爱丽丝和伊丽莎白都是同样的人吧,脆弱而故作坚强,心怀戒心却渴求美好温暖,年少的经历造就如此矛盾性格,遇到彼此也许是上天的缘分吧!   算了,作为朋友,她还是大度地推一把吧,“卫斯理先生另外有喜欢的人,是你也见过的大师。她们两是意思意思一下假结婚的。”   爱丽丝十分惊讶。大师是一位看起来四十上下十分儒雅的中年男子,仙风道骨的。爱丽丝很喜欢他。   “卫斯理讨厌+1”爱丽丝恨恨地咬牙。   远处悄悄送走新娘伊丽莎白的卫斯理打了一个喷嚏,不由纳闷,谁在背后说他坏话?他可是好人哎……   ==========================================================   那天晚上,爱丽丝到底还是没等到人就先睡着了,梦里她似乎重新回到了年少时期,当初和金色短发少女的相遇的时候,耳边一直回响着童话故事……   翌日,爱丽丝指着伊丽莎白自己朗读并录好的童话跺脚,“人家说,童话故事结尾说什么公主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都是骗人的,我不信,你给我念她们以后的生活……”   伊丽莎白答应,“话说公主和公主在一起后,每天早上大公主都会给小公主早安吻……”   爱丽丝脸红嘀咕,“谁说小公主就一定起得晚的!!”   夏绿蒂一旁听见,偷笑不已,惹来两人一顿白眼,只好摇头避而远之,恋爱中的人都不可理喻,离远点以策安全为好。 作者有话要说:     ☆、你看不见我   “我们不是侦探,找人并不在行。”夏绿蒂尽量平和地开口,暗示对方找错地方了。   对方是年约40的中年职业干练女性,久经岁月凝练的脸上,皱纹稀少,显见常常面无表情,此刻虽然语调焦急,表情却仍没有大的变动,看起来格外违和。   如果不是语气听起来真切,夏绿蒂以为对方纯粹就是来找茬闹着玩的。   “夫人,如果你的女儿不见了,不是应该找警察么?”夏绿蒂好心地建议。   中年女子——苏珊正襟危坐,面不改色地说着某种确切事实,“警察要会办事,猪也能上树。”   “我就住在附近,我只能先找到这里来,你们不是什么事务所么?不应该帮人解决问题么?钱不是问题,只要能找到朱丽叶就行,昨天我出差回来,因为一些事,两人吵了一架,早上就发现她不见了……”苏珊说着身子往前倾。   “夫人,就说了……”已经不能坚决地拒绝对方了,夏绿蒂头痛地扶额,难不成真要头一次客串一回寻人侦探?   “你说朱丽叶是离家出走么?可是她患有自闭症,几乎不出门,应该不会吧,那么她怎么会不见的?”苏珊念念叨叨地诉说着,近乎自言自语,平静的脸上表情开始崩溃,哀伤从坚强的裂缝里一丝丝渗出,弥漫开来,夏绿蒂也受了感染。   16岁的少女朱丽叶突然失踪,还是自闭症的少女,鲜少出家门,这么离奇的事情,怎能不勾起人的好奇之心,况且可怜天下父母心,夏绿蒂心念一转,决定接下CASE。   这样的事情虽然是第一次遇到,但是不代表无法可循,人心都是相通的,只要爱丽丝在,一定没问题,因为爱丽丝身为事务所的王牌,她通晓人心,“听”得到心语,只要朱丽叶这个人存在,哪怕她隐身了,总能确定她的存在,然后把她找出来。   “夫人,刚才你提到朱丽叶似乎有自闭倾向,这样就好了,我们事务所只接与人心理有关的CASE。”夏绿蒂先为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这样吧,我们会为你找到朱丽叶,然后尽力让她摆脱自闭症,还你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儿……”   苏珊半信半疑,但希望却开始燃起。一直以来,因为工作,她忽视了朱丽叶太久,即使朱丽叶开始一天到晚窝在家里,她也是到很晚才发现,然而那时朱丽叶已经拒绝向外界开放内心世界,暴躁易怒。而苏珊却无计可施,只好静观其变,然后到了现在,朱丽叶不见了。   “夫人,我们是有信誉保证的。”夏绿蒂自信地保证,所谓自闭症,肯定存在某种心结,但是这种心结及内心的世界无从为他人知晓,他们所感兴趣的世界,人们也无法与之沟通,如果有途径可循呢?自闭症何尝无药可医?   苏珊离开后,夏绿蒂立马挂电话给爱丽丝。   “喂,开工了,见色忘友的家伙!”不等对方开口,夏绿蒂就控诉开来,自从沉浸在爱河以后,爱丽丝已经连续旷工数天了。   接电话的是伊丽莎白,导致爱丽丝旷工的罪魁祸首,所谓姘头是也。“前提是你先把我当成了朋友。”   别说什么知心好友,损友还差不多。伊丽莎白有点嫉妒,陪伴爱丽丝度过最黑暗的一段岁月的人是夏绿蒂,而不是自己,她也感激夏绿蒂,虽然从小认识,即使隔了数年,关系没有生疏,再次见面时心情难免复杂。“爱丽丝洗漱去了,她说今天会过去事务所。”   夏绿蒂放下心,跟伊丽莎白又鬼扯了几句,才挂了电话。事务所内一下变得很安静,虽然平时也不热闹,但夏绿蒂总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大概是因为爱丽丝不在,稍微显得冷清寂寞了吧,她如是猜测着。   ========================   半个小时候,爱丽丝一个人出现在事务所门口。推开门,爱丽丝就察觉到了两股不同的心语。其中一则非常熟悉,毫无疑问是夏绿蒂的,正百无聊赖地发牢骚,数时间。而另外一股诡异的气息,是谁?   不明白的事情就先搁在一边,爱丽丝习惯性地忽视该气息,把视线转向夏绿蒂。早上从伊丽莎白那里得知,夏绿蒂有事找她,“有什么事情要我做的?”   夏绿蒂于是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最后总结,“总之先把朱丽叶找到才行。”   你是找不到的……   细弱地回声想起,爱丽丝刷地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当然什么都没看到。   这种不知世事的无知少女天真好胜的傲娇语调……爱丽丝不客气地暗地里吐槽,完全忘了自己也差不多正是这种年纪。   “嗨,爱丽丝,你赶紧听听,看能不能察觉到朱丽叶在哪个方位!”夏绿蒂总是说干就干的脾气,挽起袖子跃跃欲试,如果爱丽丝随手一指,夏绿蒂肯定想也不想就扑上去抓人了,拜托不要说得跟呼吸一样理所当然好不好!   等会——爱丽丝眼珠一转,蓦地转身,真的往某个方向一指,“快,那边——”   多年的默契培养,夏绿蒂二话不说帅气地单手一撑桌面,一跃而过,直奔某无形物体而去。   “酷!”爱丽丝听见那诡异的声音再次出现,然后就是“哎呀——”的惊呼声,这回不是心语,夏绿蒂也听见了。   “你叫什么?怎么了么?”夏绿蒂以为是爱丽丝发出的声音,站在原地回头奇怪地问。   爱丽丝眯起眼睛,不置可否地应付了一下,死死地盯着夏绿蒂的方向,具体地说,是旁边,果然那里有什么东西存在。   但是会是什么呢?爱丽丝并不清楚,那么还是不要轻举妄动吧。   ======================================   “喂,你今天很奇怪,老盯着我干嘛?我身上有什么怪东西么?”夏绿蒂忍不住开口问爱丽丝,很久以前爱丽丝不屑一顾地说她的心思都表现在脸上了,什么心语的,全部嘴里都说出来了,一点意思都没有。也因此,夏绿蒂对爱丽丝奇特的读心能力一点也不介意,况且她又有点大大咧咧,两人相得益彰,互不干扰。但是被爱丽丝这么盯着研究,就算是粗神经的夏绿蒂也觉得心里发毛。   “嗯!”爱丽丝点头,漫不经心地回答,“有鬼……”   “大白天见鬼?你开玩笑也太冷了!”夏绿蒂望天翻白眼。   “不信拉倒!”爱丽丝爱理不理地加快了速度,两人正去往朱丽叶家里探查情况。既然要找人,总得知道人长什么样吧,夏绿蒂后知后觉地才发现这回事,爱丽丝觉得如果见到朱丽叶的照片,也许关键的地方就可以解开了。   事情恰如爱丽丝所料。   当夏绿蒂与苏珊女士再次了解情况时,一直静静地坐在一边的爱丽丝像发现了什么,眼睛一亮,很快示意夏绿蒂可以告辞了。   夏绿蒂疑惑看向爱丽丝,这么快就结束了,还是说——“找到朱丽叶了?”她兴奋得比人家亲妈还高兴。   “她很安全!”爱丽丝琢磨了一下回答。   “那她在哪里?”苏珊女士抢身过来急切地追问。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她此刻并不想出现在你的眼前。”   爱丽丝没有细说,留下夏绿蒂解释后,自己先走了。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竟然有人的存在感如此之低,完全为人忽略,哪怕就在眼前也看不到。这名叫朱丽叶的少女,当存在感失去后,反倒十分高兴,享受着这种透明人的快乐,似乎并不想回到过去。这才是棘手的问题所在。   ===================================   夏绿蒂回来时,身边居然还跟着一个拖油瓶,爱丽丝十分惊讶。   拖油瓶是失踪的少女朱丽叶,一个身形纤瘦的亚麻卷发女孩,翠绿色的双眼,此刻闪着活泼的气息。爱丽丝惊异的神色连朱丽叶也被吸引了视线。   “你能看见我?”朱丽叶表情明显不敢置信。   “是的,我能看见。”爱丽丝出声回答,不是所有人都会读心之术的。   “嗨,爱丽丝,我不知道你除了读心术,居然还能通灵,看到幽灵呢,不要告诉我,这屋里有鬼!”夏绿蒂想起刚刚爱丽丝说过的见鬼,难不成是真的?冷汗刷地冒出来。   “读心术?”少女张大了嘴,没有出声,但爱丽丝听见了她的心声,“我在想什么你都知道?”少女朱丽叶的脸上露出又惊又怕的神色,更多的是恼羞成怒。   只有你没想到的,没有我不知道的。爱丽丝撇嘴,就像录音放音一样,他人的心声,化为可听的语音,一一在爱丽丝脑海里掠过。   “不许你读我的心!”朱丽叶喊出声来。   夏绿蒂吓一大跳,有点恐惧地盯着朱丽叶的方向看,那里什么都洗都没有。   朱丽叶接收到夏绿蒂的视线,脸不受控制地绯红起来。   已经太迟了,你想隐藏的心思我已经知道了。爱丽丝垂眼,兴致全无,她其实并不想知道其他人的心思是怎样的,世人高尚有几个,阴谋诡计人人会!爱丽丝意兴阑珊地准备走人,她突然很想见到伊丽莎白了,明明才分开不过几个小时。   “明天再说吧。”爱丽丝丢下一句话,开门走人。   “喂,这屋里不会真有鬼吧?”夏绿蒂皱眉,她胆子大得很,什么事都敢做,唯独怕鬼怕黑,一切与阴暗有关的玩意儿。   “有也不会把你给吃了!”爱丽丝没好气地回答,十分鄙视夏绿蒂的胆小。最初爱丽丝以为夏绿蒂就是一御姐,不过很快夏绿蒂就露陷了,死皮赖脸没个正经不说,而且胆小跟老鼠有得一拼,有这么挫的御姐么?   夏绿蒂这边很快安心下来,世界上哪有什么鬼啊。   ====================   爱丽丝慢慢地走着,她在等,等着某个人自动送上门来。   拐过一个弯,事务所所在的大厦也看不见了,爱丽丝回过身,果然看见“透明人”少女朱丽叶一步一步地挨了过来。   “你……”朱丽叶大概本性十分羞涩,嗫嚅道,“能不能……不要告诉……她……”   “她是谁?”爱丽丝反问。   “你知道的……”少女急起来,脸色绯红如充血。   “为什么?”爱丽丝硬起心肠唱黑脸,“透明人很好玩?你说我会让我的朋友被人偷窥,却不告诉她?”   “咦——偷窥?”朱丽叶想都没想过这种可能性,慌乱地摆手,“我没有——”   “NJ百科词典1687页第18行,偷窥系指他人在当事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观察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爱丽丝背诵起字典上的词条解释,“不论目地是否可以见人,偷窥的性质并没有变化。”   少女沉默,她不过是想多看看喜欢的人而已,如果是以前,她根本不敢出现在喜欢的人周围。   “我讨厌懦弱的人!”爱丽丝适可而止,敲打得也差不多了,“喜欢一个人,不是应该会想站到那人的身边去么?哦,除非你很享受暗恋,那么我无话可说了!”   暗恋是少女的专利?还是说飞扬的青春是韶华的点缀?   =================================   爱丽丝走后,夏绿蒂为了摆脱某种可怕地念头,只好找事情给自己做。翻来覆去一通,她索性盯着从苏珊女士那里拿来的照片——当然是朱丽叶的小照细细打量起来。   “仔细一瞧,朱丽叶可爱多了!”夏绿蒂平心而论,确实,爱丽丝虽然一副萝莉样,但是脸上老气横秋,生生地将可爱的感觉减掉许多。而朱丽叶则文静羞涩中带着甜美,给人舒服怡人的感觉。   窗边,也许是风过,窗帘飞动,朱丽叶的身形若隐若现,仿若青涩飞扬的青春小说里,图书馆窗下飘逸而梦幻的美少女,秋水明眸,巧笑倩兮,丹霞满脸……   因为爱丽丝完全不起劲加入到寻人中,只有夏绿蒂一头热,无头苍蝇般到处找人,反倒熟悉了很多少女朱丽叶的事情,后来不再当成CASE,真心地想找到朱丽叶了。因此,数日后,寻人计划一无所获,夏绿蒂十分颓丧,这时候苏珊女士突然打电话过来,感谢她帮忙,朱丽叶已经回家了。   夏绿蒂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苏珊女士搞错了,离家的少女倦鸟归巢,却把功劳推倒自己身上?这未免运气太好?   因此几日后,苏珊女士拜托夏绿蒂让朱丽叶过来当工读生,以慢慢消除自闭症性格时,夏绿蒂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你不会介意吧?”夏绿蒂后来才想起要问一下爱丽丝的意见,陪着小心问她。   “完全不介意!”爱丽丝笑得灿烂,“对了,夏绿蒂,我知道有人暗恋你哦!”   “你又哄我!”夏绿蒂摆手,太多人对她说过,看到她的真实面目后,很有一种脆弱的心灵破碎成碎片了,“你不会又说说你以前也暗恋过我吧?”   爱丽丝笑而不语。   很久以后,某少女朱丽叶表白成功,夏绿蒂结结巴巴地跟爱丽丝说道,“你——原来没骗我……”   “我几时骗过你?”爱丽丝白眼以对,“是你自己选择不信而已……”   夏绿蒂一想还真是这样,她一直不知道自己如此固执,所以幸福才来得那么晚?但是幸亏还不太晚…… 作者有话要说:     ☆、当桃花运降临   安妮,这个名字总是适合坚强独立的女孩子,骨子里透出来的乐观和开朗。   夏绿蒂看着对面的安妮揪着手指,不禁皱眉,再坚强的人,为情所困时也会这般苦恼么?   “拜托你救救我的朋友吧!”安妮咬唇,“她以前好好的,脾气也随和,突然就脾气暴躁起来,打电话跟我说什么喜欢之类的,说完就说活着没意思,不想活了!你说是不是太奇怪了?”   “奇怪?”夏绿蒂仔细地瞧了女孩一眼,“到底是对方突然说喜欢奇怪呢?还是突然性格突变想自杀奇怪?”   安妮快速抬头看了一眼夏绿蒂,马上又别开了视线:“两个……都很奇怪!”   夏绿蒂仿佛明白了什么,“你朋友现在怎么样了?”   “我哄着她睡着后,就到这里来了。”安妮看了看手表,“哎呀,可能她快醒了。”   “走吧!”夏绿蒂起身,“我跟你先去看看情况。”至于爱丽丝或其他人暂时还不需要出场,什么事情都还没弄清楚呢。   安妮闻言,急匆匆地领头带路,夏绿蒂忙跟了上去。   --------------   安妮的朋友依旧睡着,似乎睡得不是那么安稳,眉头还是皱着的。   “我让黛西吃了点安眠药。”安妮一定是个细心的女孩,先解释了一下朋友黛西的状况,然后才招呼夏绿蒂坐下。   “这里是你家?”夏绿蒂打量了一圈,典型的单身公寓,整洁而雅致,定是经常打理,“你朋友——黛西什么时候开始有点奇怪的?”   “前天就有点不对劲了!”安妮的深蓝眼睛里蕴着浓浓的担心,“原本每天她都会打电话,约好一起见面。但那天却没有。我打过去,她也不接。好容易接通了,她听起来很冷淡,好像不认识我一样,没说几句就挂掉了。我以为她遇上了什么烦心事,没有去打扰她,但昨天却突然跑到我家,说……不想活之类的!”   “能不能从你们认识的时候开始说说,我也不清楚黛西的性格到底怎样,不好判断。”夏绿蒂公事公办地要求,语气中带着点刻意,其实更多的是好奇,当事人的过去纵然有参考意义,但委托的CASE中,调查最近发生的事情才最重要。   “一定要说么?”想到要把隐私暴露,交游并不广的安妮感到难为情。   “是的!”夏绿蒂毫不含糊地回答。   ===========   24岁的安妮的朋友并不多,但是却都很投契相合。朋友们评价说,安妮是个沉浸于自己世界的固执小女人,按理说早该花落谁家,大概是世界上男的都瞎了眼,安妮又不外向主动,一直都单身过日子。   担心的朋友们于是撺掇着安妮去参加了社区的相亲活动。是金子也会发光的,璞玉的光彩总会展现,活动里还真有几个优秀的男孩子抛出了橄榄枝,对安妮产生了追求的心思。   黛西也参加了那次相亲活动。她年纪比安妮要大一两岁,据说是被上司好心安排的。因为看她不太情愿的冷淡模样,安妮鼓起勇气跟她搭话,交谈了几句。   黛西的主见和独立是显露在外的,明眼人都清楚。虽然她条件比在场所有的女孩子都要优秀,却鲜有人接近。   活动结束后,一下变得受欢迎的安妮生活节奏被打断了,总有人约她出去,而她有自己的时间安排,只好尽量委婉地拒绝,想让人知难而退。她并不喜欢那些人,又何必浪费时间。   那天拒绝了一次约会后,安妮想起了黛西,猜测她大概会直截了当地表示不感兴趣之类的,便笑了出来,这时电话响了,陌生的号码。   安妮的脸拉了下来,又是哪个追求者么?说起来安妮并不习惯被人环绕的目光焦点下的生活呢,这回一定要早点拒绝,她心里暗暗地想。   电话那头是黛西。   安妮问候之后,便惊奇地失语了,电话里黛西的声音反倒听起来十分柔和,她先自我介绍了一下,提起了社区的相亲活动,似乎是想提醒安妮关于两人初次见面的记忆。   “啊,我记得你的。”安妮忙插话,要是不这样,黛西似乎会一直冗长地说下去。“你怎么会打电话来呢?”安妮好奇的是这一点。   黛西那边沉默了一下,“活动上觉得有的人还不错,想做个朋友……”   安妮这回反应很快,理解了黛西的潜台词,“你对谁感兴趣?我这里有好几个人的电话,你拿纸笔记一下?”   “扑哧——”黛西在电话里笑了出来,“要是想要他们的电话,我自己早就弄到了。我现在不正在给你打电话么?我就是想跟你做个朋友。”   “那是我的荣幸!”安妮有点结巴地说完,这是心里话,她觉得自己有点激动,心脏跳得也有点快,朋友当中,没有谁会当面直白地说想交个朋友,只是自然而然便熟悉亲密了起来,但又保持着朋友间恰当的距离和隐私。   黛西是不同的。   安妮明显感到了区别。即使性格截然不同,这并不妨碍两人志趣上的相似。电话里两人聊得投机愉快,几乎每天总要打电话。没多久见面后,也没有觉得生疏别扭,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即使两人都没有开口,也不觉得尴尬。黛西的兴趣很多与安妮相似,譬如对花草的喜好,阅读书籍,还有对公益活动的热衷投入,平日的兴趣爱好也交叉着。   “你就是我的分身!”安妮总是想起论坛上看到的这句话,觉得套用在自己和黛西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交浅情深——   安妮用这个词形容自己和黛西的关系,“黛西是我很重要的朋友。”   “哦,有多重要?”夏绿蒂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凑到昏睡的黛西跟前查看身体状况,很好,各项机能正常,虽然偏低了一点。   “我想看到她回到以前的样子,这是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安妮想起这两天都不像以前的自己了,生活也有点混乱,“你还是医生么?她怎么样?”   夏绿蒂的检查动作似乎很专业,至少跟媒体电视上的差不多。   “那可是我的老本行。”夏绿蒂拍拍手起身,“放心,她身体没问题,可能遇到了什么事情,精神上才发生了变化吧,现在只要弄清这个就可以了!”   夏绿蒂决定告辞,去找人帮忙。跟安妮约好有情况及时联系后,夏绿蒂便离开了安妮的家里。   ====================   第二天,夏绿蒂发现了一点情况,正要给安妮打电话,安妮先打了过来。   “黛西醒了!”安妮直奔主题,夏绿蒂道声很好,正要问她一些问题呢。   “以前的黛西回来了!”安妮的语气里有点困惑,“可是她把这三天的事情都忘了,记忆还停留在三天前……”   “我马上过去看看。”夏绿蒂挂断电话,看着视频的黛西停在了十字路口,蹲了下来,前面是一个奇怪打扮的人,披着斗篷,似乎是算命师之类的角色。   视频是托警察局认识的朋友搞来的,拍摄时间是三天以前的黄昏,由十字路口的监控探头拍摄。   夏绿蒂把视频拷到随身的设备里,这下事情变得有趣了,说不定爱丽丝最后还得出场呢,不好意思,就算你在度蜜月什么的,也得麻烦你了。   睁开眼睛的黛西给人的感觉和睡着的时候差别大多了,绝不是好糊弄的人。   “我不记得的三天里,你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么?”安妮离开卧室后,黛西先打开了话匣子。   夏绿蒂挑眉,这人也是直接的人呢,她喜欢,“你怎么不去问安妮?我想她比我这个外人更清楚,不是么?”   夏绿蒂有意无意地加重了外人两个字。黛西蹙起好看的眉峰,似乎在斟酌用什么理由合适。   才不会让你蒙混过去呢,何况这关系到我侦探的名誉,要是不能让你开诚布公,坦诚相待,事情可能就会悬而未决了。“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喜欢安妮吧?”   黛西表情滞住,表面上却似镇定地等待着夏绿蒂接下来的手段。   点到即止吧。夏绿蒂摊摊手,“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说起来,安妮真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呢,尤其是接触以后,你也觉得是吧?你不是问我三天里发生了什么事么?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你跟安妮告白了。”   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精彩的神情变化!黛西先是愣住,然后脸慢慢地红了,失去了原先的镇定自若,双手握脸低呼一声,说不清是懊悔还是羞涩。   “落花有意,流水倒也不无情呢!”夏绿蒂不好把话说得太直白,毕竟感情只是两人之间的事情,她只能稍微提点一下,在后面推一把。“有时候,抓住时机很重要的,错过就是遗憾呢。对了,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会喜欢呢?”   这一点夏绿蒂十分好奇,在她看来,当初可是黛西先出手的,那时肯定就有那个意思了。可是喜欢这个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荷尔蒙作祟?   黛西通红的脸突然抬了起来,飞快地瞥了夏绿蒂一眼,马上又埋进膝盖装鸵鸟了。过了半晌,黛西才恢复沉静,只是脸上残存的红晕却出卖了她。   “相亲活动上主持人问了一个常见的问题,如果彩票中了一千万,打算怎么处理。安妮她是这样回答的:她不要那么多的钱,她一直想要买一所自己的小房子,但是钱不够,首付还要等个三四年,如果中了彩票,她会动用需要的那部分买个房子,以后慢慢工作还贷。剩下的钱可以给其他有需要的人。”   “为什么会想这样做呢?”主持人这样问她。   “不是想,我就是这么做的呀。因为这样最快乐。”安妮回答,“我三年前真中了彩票,不过钱没那么多。而且现在我已经当时借用的钱都给了其他有需要的人了。我一直想有个自己的家,这样就够了,出去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累的时候可以回家自由自在地休息呢。”   “我一直也想有个家,家里有我喜欢的人。”黛西似乎并不习惯向人袒露心意,之前肯定为着表白犹豫了很久吧,夏绿蒂想着,而安妮突然桃花运大盛,绝对是拜那一番话所赐。幸运的是,桃花开在了正确的树上,树矗立在正确的河边。但是——   切——怎么看起来那么干练的人,面对感情也腼腆得要死啊!夏绿蒂望天无语。   已经验证了自己的看法,如果容黛西磨叽下去,夏绿蒂想自己这一天估计又没什么收获了,她直接问出了酝酿已久的问题:“三天前你在XX十字路口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个人说可以让愿望成真,我不知怎么鬼使神差就听了。”沉闷的声音从膝盖里传来,“那神秘人说会从我身上收取一定代价,难道代价是我的记忆么?”黛西疑惑地抬起头,脸上的红晕消退了不少,“这是怎么做到的?”   “世上之事,无奇不有,何况涉及怪力乱神。抱歉我也不知道。”夏绿蒂也想不出一个头绪来,不过这次似乎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但是那个神秘人毫无疑问是个危险的家伙,以后出什么事就不知道了,“你知道那人的模样么?”   黛西摇头,那人的脸完全隐在斗篷里,声音也低沉得很,男女不辨,而黛西当时似乎也忘记去审度这人。   这时安妮端着饮料进来,话题暂告一段落。   夏绿蒂喝完饮料,简单地说黛西不过是受了点刺激,精神波动过度,出现了逆行性记忆障碍,通常没多久就自然恢复了,不用担心。   “恭喜你们!”夏绿蒂意有所指,安妮松了口气,黛西却又有脸红的趋势。   “相逢即是有缘。以后有事请联系我,帮衬一下生意吧!”夏绿蒂笑着挥手走人。   屋外阳光灿烂,除去未知的神秘人,夏绿蒂觉得天朗气清,心情也格外地好起来,ok,趁热打铁,把神秘人揪出来,看看斗篷底下的真面目吧!至于能不能真的抓到,她其实并不在意哎,只要生活有乐子就好玩了……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爱丽丝平素并不爱出门,除了心情好的时候。   当夏绿蒂还未遇见朱丽叶之前的一天,爱丽丝气冲冲地进了事务所,后面跟着一个不认识的拖油瓶。哟,谁惹着你啦?夏绿蒂生生地把这句话咽了回去,音调拔高,啊,跟踪狂!   哪有那么小巧清秀的跟踪狂!定睛打量了拖油瓶一圈,夏绿蒂收回了先前脱口而出的论断,转变成了:哪有那么自来熟的跟踪狂!   跟踪狂自称名为“艾米”,振振有词地宣称,跟踪狂都是胆小鬼,我是正大光明的好不好,不过走同一条路而已。   夏绿蒂点头称是,她现在业余兼任侦探,跟踪的活儿没少干,还偶尔找找猫啊,狗啊各种宠物,这话说到她心里去了,恨不得立马跟人家握手称兄道弟,她也这么做了,爱丽丝看了直翻白眼,说两人是一丘之貉,难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爱丽丝忘了自己也被归类进“不是什么好人”类型去了。   ==================================   话归正题,艾米热情地跟夏绿蒂寒暄一场,终于说了自己紧跟着而来的原因。   你身上的味道——艾米说话大喘气,停顿了一下,眼睛闪亮闪亮。   爱丽丝不自觉地吸吸鼻子,低头查看全身,夏绿蒂的目光紧跟着也到了爱丽丝的脚下,哟,不会踩狗屎了吧!   我喜欢你。艾米凑到爱丽丝跟前,皱皱有点小圆的鼻子,紧接着像享受什么无上美味一般,深深地吸了口气,满足地叹气,呼,你身上的味道太好闻了,我从来没闻过,我以后就跟着你啦!   爱丽丝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夏绿蒂好整以暇地端坐在沙发上看好戏。艾米这个家伙,鼻子到底是猫还是狗啊,这是告白么?这像吃饭一样寻常的宣告当真么?   你属狗或猫的么?爱丽丝维持淡定,面无表情。   哦,我最喜欢动物了,尤其是小猫小狗啊,可爱得我好想抱着它们揉啊揉,在床上打滚啊!某人兴高采烈,处于癫狂兴奋状态,明显答非所问。   爱丽丝眉毛抽搐,不得已使出最狠的一招,那就是狠狠地挫伤得意忘形的人的自尊心,挑软肋下手,百发百中,估摸了一下,爱丽丝不咸不淡地开口了。   拜托你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身上的味道!   噗——正中红心!红心流血了,更加鲜红。艾米终于安静了。   夏绿蒂一边感叹久久不见爱丽丝的毒舌,一边同情艾米。可怜的娃儿,第一次打击就来这么狠的,也不温柔点,不过也好,梅花香自苦寒来,以后抗打击能力肯定大幅提高,娃呀,前途不可限量,请加油!   爱丽丝高贵冷艳地窝在自己专属的小角落王国里自娱其乐去了。艾米果然资质不错,很快就摆脱黯然销魂蚀骨状态,蹭到夏绿蒂身边,期期艾艾地问道,哎,我身上的味道真的很难闻么?   夏绿蒂黑线,你自己闻不到?   艾米小脸皱成一团,揪着自己的衣襟扎麻花辫,好想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羞耻说不出口。   原来艾米虽然鼻子极灵,但惟独自己身上的味道一点都闻不到。   这算什么!有必要扭捏么?夏绿蒂匪夷所思,唯一想到的是,如果有一天艾米落难了,几个月不能洗澡,闻不到发臭的味道其实还不错。   你帮我闻闻么!艾米撒娇地要求,很介意味道的事。这家伙肯定平时到处卖萌,否则威力才会那么大,撒娇起来得心应手,还不让人反感,夏绿蒂心里念叨着,还真的凑过去仔细闻了闻。   你是不是吃榴莲了?夏绿蒂退开一步,掩住了鼻子。虽然味道很淡,但是对于记忆中印象深刻的味道,如何能忘,这是夏绿蒂和爱丽丝都讨厌的水果了,真不明白怎么就是水果之王,偏有的人还喜欢得不行。   咦,你怎么知道?艾米很惊奇,佩服地看着夏绿蒂,很有一种欲引为同道中人的跃跃欲试。   敬谢不敏,算我谢你了!就这一点绝不可能。夏绿蒂警觉地又退了一步。   艾米浑然未觉,兀自嘟嘴碎碎念,你不知道,我最爱吃榴莲了,人间美味啊!说着还咂嘴回味,尔后怨念地道,人家已经三天没吃了,上一次还是大大前天呢!唔——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呢?还不许我吃……   我们还想问你哪里好吃,为什么喜欢呢!夏绿蒂扶额,同志们,我理解你们的感受!你们没有错,也没有藐视人权,错的是艾米同学,就该关起门来一个人吃,不用大庭广众地去恶心人家啊!艾米同学,你要有多天然呆才不会明白这个道理?   这个话题危险,万万不可继续下去。夏绿蒂脑海中警钟频频,聪明地转移话题。   艾米啊,你今天不用上学——厄,工作?   我今天轮休。艾米很好糊弄,注意力马上被转移。   说不惊奇那是假的,一半出于兴趣,夏绿蒂赶紧追着问:哦,你工作了啊?干什么工作呢?   为人民服务!艾米啪地一个立正,高抬腿原地正步,骄傲地抬起头,我是警察。   噗——夏绿蒂忍俊不禁,真是个活泼的小警察。   警察职分也不同,你具体干什么的?除暴安良还是什么?   鉴证科。艾米抬头挺胸,上次要不是靠我,诱拐的人就找不回来,可能活活饿死了。   嗨,你真厉害!夏绿蒂好心地拍拍艾米小猫的头,厚道地不再问细节。如果说此时艾米突然变出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夏绿蒂绝不奇怪,因为艾米本质上就是一直不折不扣的调皮小猫啊,很需要调教才行。   案件核心属于机密,恕不泄露。不能逼人家用这种借口啊,虽然是事实,难道说艾米鼻子好用,胜过警犬?这也太物尽其用,厄,藐视人权了!   被顺过毛的艾米很乖巧,基本上夏绿蒂有问必答,也不多说。   我身上的味道怎样?这一点夏绿蒂也很好奇。   很舒服,不过没有她的好闻。艾米很诚实地指了指沉浸在自己世界的爱丽丝。   夏绿蒂暗伤不已,虽然知道被人比下去了,但是明着说出来,心里还是会小失望一下啊。   两人一来一往说得热闹,正午时分,门口风铃清脆地叮铃声中,伊丽莎白风风火火地推门进来,哟,招呼一声夏绿蒂,直接过去找爱丽丝了,过程中完全忽视了艾米的存在。   一阵风来去,伊丽莎白和爱丽丝出去填饱肚子。夏绿蒂也觉得肚子有点饿了,但是中午约好了一个客户见面,正好,午餐可以不用费心了,起身准备出门。   艾米亦步亦趋,盯着仍余响不绝的门,好奇伊丽莎白的身份。   那个人是爱丽丝的姐姐么?还是妈妈?哇,真年轻!   夏绿蒂刷地回头,笑得神秘莫测,这话切记不要当着人面说,否则你会死得很惨!你不是说要跟着爱丽丝么?没戏,人家已经有人陪着和跟着了,你晚了一步。   来早一步也没用。夏绿蒂在心里补充。   ===================================   那我以后还能去你们那里找爱丽丝玩么?   被夏绿蒂谆谆教诲做人电灯泡最最缺德一顿后,艾米可怜兮兮地问起来。艾米已经知道爱丽丝最讨厌榴莲,而要抛舍对榴莲的爱,艾米更做不到,人生真是太悲剧了,总是不能两全其美,唉——艾米煞有介事地叹气,老气横秋得很逗笑。   夏绿蒂最喜欢热闹了,自然大大欢迎,不过有一点除外,她赶紧补充,当然可以来,说不定你的鼻子还可以帮我忙,不过不能吃榴莲。   这点还是能做到的,艾米想了想赶紧点头。   某一天艾米轮休,照例跑到事务所来混,美其名曰兼职。正巧夏绿蒂正见了客户送对方出门,这次委托人是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妇,看身上穿戴,家底不错。她怀疑丈夫在外面有人,委托夏绿蒂一定查清楚,到时必定重谢。   艾米一等少妇远去,兴奋地抓着夏绿蒂追问,那个美丽的姐姐是谁?能不能介绍给我认识?我就知道跟着你有好处,哎呀,那个姐姐身上的味道让我闻着心里美滋滋的,就像在云上睡觉一样。   你不要告诉我你一见钟情吧,还是因为味道!夏绿蒂惊奇地看着鸡血的艾米,我劝你别痴心妄想了,人家都结婚了,你可不能横插一脚做小三,那可违背了你的职业道德,我可要鄙视你的,啊,虽然她来调查丈夫出轨的事情,可是只要人家没离婚,你就不能出手!   那我帮你忙吧。艾米眼睛一转,取得证据之后,那位姐姐不就会离婚了吗,到时我再趁虚而入,必定马到成功,哦呵呵~   人家不一定会喜欢你啊!   没关系,我会努力的。艾米握拳,信心满满,好多姐姐阿姨都喜欢我呢。   看着打了如意算盘的艾米,夏绿蒂哭笑不得,也只好随她去。调查隐私夏绿蒂干起来可顺手了,吃饱喝足,夏绿蒂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先打电话去探听信息。   装腔作势一番,夏绿蒂很顺利地唬得秘书团团转,很快就告知了目标的去向。   原来目标已出差两日,预定要明天才到公司。   夏绿蒂又一个电话打到目标下榻的酒店,得知对方早上就退房走了,再找了航空公司的熟人一问,目标乘坐早上的航班,早就到达本市了。   呵呵,果然有内幕啊!接下来该怎么调查呢?按理来说守株待兔最保险,不过,夏绿蒂看了一眼旁边的艾米,计上心来。   ==================================   那个出轨对象到底是个男的还是女的啊?   夏绿蒂哭笑不得,无法确定。好吧,是她不对,不该想到要验证一下艾米的鼻子灵敏度绝佳,速度倒是极快,很快便赶到了调查目标即将出现的咖啡馆,并且发现了疑似情人的对象,可是谁能告诉她,那个翘着兰花指,似男似女,非男非女的人性别到底是什么啊!   我觉得应该是男的,可是那个人身上确实有调查对象的体味啊!艾米更加莫名其妙,她的鼻子才不会出错呢。   两人聚在咖啡馆的角落里嘀咕,到底是否该撤呢?艾米突然一吸鼻子,抬头看向门口,提醒夏绿蒂注意目标已经出现。   门口走进的不正是调查目标么?似乎约好了跟人在这里见面,哎呀,见面的人不就是刚才怀疑的男人么?瞧两人一脸笑得桃花灿烂开放的模样,分明是奸夫相会鹊桥,啊呸,暗地里见面诉私情来着……   他们两人身上的味道太像了!艾米兴奋地低声解释。   你干得不错!夏绿蒂点头表示知道。   你看,这就是所谓的沆瀣一气,连枝同气!夏绿蒂毫不客气地抓起微型相机抓怕,紧接着顺便跟到了某幽静的旅馆,捞了几张重炮亲热照后,夏绿蒂心满意足地撤了。   接下来的事情少儿不宜,不能荼毒了艾米这个伪成人啊,夏绿蒂自觉道德修养又上了一个层次,想到马上又有钱入账,心情大好。艾米死皮赖脸地求着夏绿蒂要和她一起去见那位美丽的客户姐姐。到了那里,夏绿蒂目瞪口呆,艾米那嘴巴甜的哟,夸得客户都快忘了丈夫出轨这件伤心事了,真把艾米当成可爱的妹妹一般。   那可是包藏祸心的妹妹啊!夏绿蒂暗地里吐槽,不过交易结束,她也无权干涉客户的感情生活。后来那位女客户果然干脆地和丈夫离了婚,当艾米带着她再次出现在事务所时,夏绿蒂早有心理准备,并不奇怪了,只是心中感叹艾米果然不简单,能够请她到事务所帮忙,也算是好事。   后来因为艾米的身份,夏绿蒂的事务所的生意竟慢慢好起来,名声也传开去。有一次因为帮助警察破案有功,还因此上了电视。正因如此,夏绿蒂才被朱丽叶的母亲找上,委托她找到消失的女儿朱丽叶,两人由是相遇。这都是后话了。   你们俩的味道有点像啊,就像狼狈为奸一样。艾米一天对夏绿蒂两人说,明明成语都不会用,偏偏还乐滋滋地乱用。   夏绿蒂鄙视地瞪她,咱不跟你这没学问的人计较,说完拉着朱丽叶出门玩儿去了。   艾米于是伤感了,不过接到美女姐姐的电话,立马又多云转晴,喜笑颜开地也出门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守财奴的一生   她一生最爱钱。   她所嫁的人耻谈钱利。夫妻真正相敬如冰。她并不在乎,乃至丈夫新娶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为新宠,她依旧不在乎。   她是如此宽容,因此虽然她彪悍无比,丈夫仍旧没有撕破脸面。   小叔与丈夫是一类人,丈夫不敢说她俗,小叔出马仗义,之后小叔落荒而逃,嘻,子曰:唯女子难养也!何况豁出去的女人?她不过是让使女挑粪劳动而已,她还在旁边呢,怎么,劳动可耻?就这些尚空谈的大男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哪天国破家亡,看他们高尚到哪里去!   小姑也沾染了这种习气,鄙视的眼神再迟钝也感觉到,老天爷保佑她能嫁给有钱人,一世无忧吧!   乱世百姓,猪狗不如,何况弱女子。   他日早为日后事,一生常看众人愁!   如她预料,国破家亡说来就来,御座上的人换了一拨,异族的人也来凑热闹。   她曾经的旧识,当朝皇后贾南风对乱世促成功不可没。   谁不知道皇帝痴傻,而皇后,熟识的人,都知道这个女人是疯子!蛮横无理不可理喻!能把人气疯,这样的人母仪天下,这个国家还有希望?   不得不说,她那么爱钱,跟皇后脱不了关系。往事不堪回首……   她与丈夫决裂的原因也跟皇后有关。她只有一个女儿,爱愈生命的女儿。但是该死的女训,什么在家从父!!丈夫不经她同意,擅自把女儿许配给了当朝太子。   她大怒,丈夫退缩了,上表请求退婚。   此后,她带着女儿搬离京师,远离世俗。事实上,丈夫已经向有司递交休书,从此两人再无干系。   丈夫家族显贵,但风水轮流转,昔日风华不再,乱世在即,自身难保。何况丈夫已经得罪了皇后。当朝太子并不是皇后所生,以她的了解,皇后最爱记仇,丈夫站错队伍,肯定会有苦头吃。   果不其然,其后丈夫罢官在家,家产全无,不得不搬到京郊农庄暂住。   然而终究是女人,皇后再好强,也斗不过世俗,况且在她看来,皇后一直就很笨,事败沦落是迟早的事情。不过她没想到,皇后手眼通天,还留了后路,逃脱一死,找上了她。   可惜了那个替死鬼了!   她以为前皇后不过是过路,虽然爱财,但如果大方招待一顿能换来以后的清静的话,她倒是不介意破费点财务。   但是某人脸皮太厚了!从小到大都没变过!以为她好欺负!前皇后居然耍赖留了下来。   她愤恨,心中吐血。   如果说她彪悍无赖,那么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彪悍无赖的地步她是永远赶不上的,那个人就是前皇后某人。   幼年时身处水深火热中,她唯一的愿望是攒钱离家出走,回到自己的父母身边。长大后,得知父母双亡,再无去处可去,她便想着潇洒走江湖,再大点,她知道女子无法抛头露面,她差点绝望。她积聚的钱财本来就不多,拜前皇后所赐,只要某人心血来潮,她便再度两手空空。   不管她把钱藏在哪里,某人总能找到。   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某人从不悔改,嚣张可恨。她对某人已经不是恨可以描述了。   后来某人嫁到宫中,不久,她也被许配给京都大族王家。身为一家主母,突然有了许多钱,而丈夫也不来聒噪,她以为这样的日子算暂时的安乐,然而对钱的渴望却没有消失,她的心总是不能安定下来。   你瞧,最后身边什么人都不在了,很寂寞,但是她还要活下去,没有钱怎么行呢?丈夫注定会失去,而亲骨肉女儿,也喜欢上中意的男子,义无反顾地走了,她只有自己了。   她很想让前皇后走人,可是说不出口。   于是她镇日里担心自己的钱财再次被某人寻获糟蹋,然而前皇后没有那么做,奇了怪了!   不久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昔日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姑与宠妾找上门来。   她一边做着好人,收留了他们,不客气地驱使她们劳动赚钱养活自己,一边唠叨,五指不沾阳春水,快饿死了就知道后悔啦!   昔日看不惯的几人倒和睦相处,奇哉怪哉!只有前皇后依旧随性,没有能使动她,三人先还联合起来抗议,但是前皇后有钱,三人莫可奈何。   前皇后一日玩笑地说,你说你这里,就跟皇宫样的,三两美女陪伴,你跟皇帝有什么区别!   某人说话还是那么胆大,她气恼不已,看不惯可以走人,何必冷言冷语。   前皇后正色骄傲地道,我陪了你那么久,你要感谢我!现在你有别人了,想忘恩负义么?   这是什么话!她气愤地瞪着前皇后,谁稀罕你配了,了不起是吧?   前面说过,前皇后的彪悍无人能比,前皇后冲过来把她压在了床上,凶狠地瞪着她,她也不甘示弱,数落着从小到大的憋屈。   于是然后前皇后堵住了喋喋不休的她,不用说,你们也知道用什么,当然不是用手,因为还要压着人呢。   前皇后喃喃道,一直以来就很想欺负你,狠狠地欺负你!   她恍惚间记起,很多年前的青葱岁月,正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年纪,一天她生病了,有一个人温柔地陪了一夜。   而那小姑和宠妾,两人谈诗歌谈人生,于是心意相通,谈到一起去了。四人在山谷里终老。后来那里,成了传说的地方,有女子人生不顺遂,便幽居在此。至有唐一代,文人杜甫途径此处,遂留下古诗一首: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作者有话要说:     ☆、担心你饿肚子   冬是富家公子。   秋是其正室,春是二房。   冬其实不爱女子。   一、   春跪在那,抬眼看秋,妖艳的脸上神色决绝。   “春妹妹,你已经想好了?”秋端坐,温婉优雅,却语气萧索。   “夫人,还望成全。”咬牙,春磕头求恳。   “叫那么生分,你指望我什么?”深深吸气,悠悠吐出,秋莫名地开始笑,“在这过安乐的日子不好吗?你就一定要离开,那个男人有什么好?”   “秋姐姐!”春激动地直身,“这样死水一般的日子谁能过得下去,冬少爷他那样,哼,在我眼中,好过他几倍了。”   秋心底疑惑起来,爱情到底是什么?“你走吧,你将来不要后悔就行。”   春喜出望外,感激涕零,“谢谢,秋姐姐,你也要过得好。”   秋淡淡地笑开,大宅院里的女人,好与坏有啥区别,无非都像木偶。   不希冀爱那种无形的感情,所以她当初才与冬——她名义上的相公定下契约。几年下来,她过得还算平静,也许偶尔有点空虚。   二、   “相公,春的事情——”秋远远地站着,斟酌着词句。   冬,俊逸的脸上漠然,剑眉皱了一下,“你处理就好,不用告诉我。”   秋被阻断,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我相信你会妥善处理。”冬应付地开口,“你还有什么事么?”语气里有着逐客之意。   秋意会,“那我先告退了!”   出门,夜色清寂,这偌大宅子,以后都自己一个人了……   她是这深宅的女主人,自然可以决定一些事情,只是还是要报告,信任不会凭空而来,秋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三、   嘤咛一声,缓缓睁开眼。   “你醒了?”秋露出笑容,探身望入床上躺着的白衣人漆黑眸中。   白衣人迷茫地眨眨眼,不说话。   “你是谁,还记得么?”秋不急,这个女孩是她上山进香时带回来的,那时下着大雨,这个女孩便倒在了黑暗无人的山路上。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女孩身体并无伤痕,只是体虚晕倒,但是后脑磕着了,大夫说可能失忆。   “夏,我的名字。”女孩——夏展颜,格外炫目,“谢谢你救了我。”说着一阵可疑的声音响起,夏的脸红了。   秋忍不住微笑,无言地递过一碗粥。   夏不客气地接过,一阵狼吞虎咽,动作不显粗鲁,透着一股明朗潇洒。   “你慢点,没人跟你抢。”秋觉得眼前年轻的夏十分之可爱,“我是秋,你还记得你怎么晕倒的么?”   夏放下碗,别扭地看着一边,“厄,我太饿了,所以……”   秋几乎忍不住要大笑,天底下还有这样的人么,费劲地作出严肃模样,“很好,看来你没有失忆。你就在这好好歇息几天吧!”   “好!”夏笑颜如花快速答应,马上反应过来,绯红了脸,“谢谢~”   秋微笑,真正的笑意。   四、   “你吃这么多不会撑着么?”秋惊奇地问。   夏含糊,嘴巴正忙着呢,“我是有名的大胃王。”   秋恍然,心底叹服。   “我该走了!”夏依依不舍,叨扰了这么久,如何能再麻烦温柔的秋呢。   “保重——”秋见惯离别,许诺,“你饿了还可以到这来。”   夏不好意思地挠头,摆摆手,飞檐走壁离开。   秋望着夏身影消失的地方,站了许久。   “你几天没吃饭了?”秋看着邋遢的夏,忍不住问。   “两天。”夏无力地回答,她没有离开很远,有什么召唤着她马不停蹄赶回来。   “我不是说过让你三餐定时么?”秋气,嗔怒。   夏难得沉默起来。   “秋,你跟我一起走吧!”夏鼓起勇气,“厄,外面的世界很好玩的。”   “我在这里等你不好么?”秋浅笑。   “是好。”夏终是胆小,“你当我没说。”绝尘而去,没有说再见。   秋的笑容消失。   一个月过去。   秋总望着墙外。   夏徘徊在城里。   夏最终还是回到大宅,想最后告别。   “我跟你一起走。”秋看见夏,马上开口。   夏不敢置信。   “我担心你饿肚子。要在一边看着你才放心。”秋释然地笑开,若是下定决心,便已放下重担。   夏流泪,喜悦的泪。   “你看你,还哭呢,傻孩子,我如何放心。”秋搂住夏,脸靠在她肩窝,叹息。   五、   一路乔装改扮,千里跋涉,冬还是追了上来。   秋早料到这个结局,她惹下那么大乱子,以冬的个性,定不会放过,只是没想到他那么狠辣。   “你背叛了我!”冬面容扭曲,“枉我那么信任你——”   秋抱着失去知觉的夏,痴痴地看着她的脸,还没看够呢。   “我从未对你忠诚,何来背叛……”秋冷冷地说。   冬愣住,没有说话。   “贱人——”,手下却有人耐不住性子,举剑刺入秋的身躯,秋缓缓地倒下,嘴角却露出笑容,讽刺的笑。   “少爷,这贱人该死,居然为了一个女人,作出如此伤风败俗之事。真是肮脏!”那人气愤填膺。   冬神色变了变,却没有说什么,带着人离去。   六、   秋从黑暗中醒来,重见光明的那一刻,心情是喜悦的。   “太好了,你终于醒了。”夏喜极而泣。   “你没事就好。”秋放下心中石头。   “啧啧,真是郎情妾意羡煞人啊!”有人开玩笑地说道。   “啊——”夏抹抹脸,想起正事,“秋,这是救了我们的人。明蓉和优纪。”   那日,夏闭气晕死,秋也险些被刺中心脏,失血昏迷。明蓉与优纪恰好路过,于是顺便救了她们。夏有武功底子,故早早醒来,而秋则悬于生死一线。   等待的这几天,夏焦躁之余,与明蓉两人熟络了许多,同时也不幸地将自己的事情全透露了。   “不必客气。”另一个人大方地回答,“初次见面,我是明蓉。”   “优纪——”开玩笑的声音简短地介绍,“举手之劳,不必放在心上。”   秋微微点头见礼,对这两人有好感。   “不过呢,我打算替天行道,打抱不平。”名唤优纪的人站起来,握拳,“你们的事交给我吧!”   “你又想逞能了!”明蓉无奈地摇头。   “我从不胡乱保证的。”优纪正色。   优纪说到做到,不知她与明蓉使了什么计策,冬决定放过她们,并且将一半的产业交给秋。   那是你应得的,冬说。   秋没想到有这么好的事情,天上掉下馅饼了。   “运气,碰巧。”明蓉解释。   “还有口才。”优纪也不愿多说。   “有缘再会。”两人告别,飘然出现,翩然消失。   “真是奇特的人。”夏耸肩发表看法,秋点头,那两人,是否像自己与夏一样呢?看着又不太像。   七、   秋诧异地发现,夏居然做得一手好菜。   秋生辰,夏费尽心思做了一桌好菜,为秋庆祝生辰。   “呵呵,我爱吃,当然就学了一点。不过我懒,所以一般不做。”夏摸着头干笑。   “亏我还担心你饿着。”秋怅然。   “我喜欢你为我担心。”夏正色说明,“你要监督我一辈子,否则我一定不会好好吃饭。”   “哼,你可真坏,舍得让我担心一辈子么?”   “秋,我只做给你吃过。我也不会让你太操心的!”夏信誓旦旦。   秋满意地颔首,“这还差不多,罚你一辈子只许做给我吃……”   “我心甘情愿。”夏想。   “我也是心甘情愿为你担心啊。”秋心底说。   两人若都心甘情愿,于是两厢情愿…… 作者有话要说:     ☆、春秋女风(上篇)   公元前500年卫灵公三十五年初卫国都城濮阳   新年伊始,祭祀为国之重。卫君公元(卫灵公)志得意满,左有美男相伴,右有美女相陪,下有儿女成群,今次大祭天地,祝歌的乐女更是惊艳全场,在场人无不动容。   公元高兴地封赏了举荐的师涓。师涓主管音乐祭祀,他跟卫公元说过“声乐惑人,亦能感人动人。”   师涓也很高兴,他虽有才华,但还不到顶点,郁闷之余,也只能叹命运不济。几十年前,晋国师旷名动天下,据说识音之才,无人能及,而师旷原先双目尚存,但为摒除杂念干扰,自剜双目,后来名声更上一个台阶。   师涓自愧不如。他做不出这种事,但是殊途同归,机缘巧合,师涓素爱采风,熟悉民情,增加灵感。于是在卫国的某个偏远山野角落,发现了一块璞玉。   那是一个十岁左右的瞽女,名芜,自幼失明,但记忆力惊人,过耳不忘,兼之声音清亮高亢动人,凡卫国风俗民调,张口即来,还能顺口编词配曲,信口即唱,真令人嫉妒。   师涓当下决定要带人回都城濮阳,如此可造之才,放过太过可惜,上天也不容他。于是,师涓收之为养女,改名妩,并送入宫中,规范习学音律。功夫不负有心人,师妩的天赋,只要不是瞎子,是人都能看见,很快,师妩在新年祭祀大典上一鸣惊人,作为师父和引荐人,师涓自觉颜面有光,志得意满。   但师妩却并不很高兴,相反倒很迷惑。这个世界和以前的都不一样,因为看不见,师妩只能少说多听,听到的事情稀奇古怪,又没人去问,身边都是循规蹈矩的人,师妩有点寂寞。   =============================   然后,老天给师妩送来了一个朋友。   新年过后,师妩唱起了邶风《二子乘舟》。先前师妩听别人唱,只觉得很悲伤,后来才知道这是说的前朝卫宣公时期公子伋和寿的兄弟情深故事,再唱便情感五内,浑然忘我,唱完便听到门外有小女孩的啜泣声。   一向听声辨人的师妩好奇地摸索着去开门,这个人的声音她从没听见过,况且听起来跟自己差不多年纪,而且这个人的声音师妩一听就喜欢。   嗨,你是谁?我唱的歌让你哭了?对不起啊!   师妩是好姑娘,心地本就淳朴,到了濮阳后,养父师涓教导她礼仪,更是礼貌有加。   哭泣声没有了,师妩有点急,虽然没有听见对方走开的动静,但是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可能好玩的人,放过就没机会了。   喂,你还在么?师妩估摸着往对方的方向走去,有点急切,所以差点摔倒了。只是差点,因为有人好心扶了一把。   还是个好心人呢,一定很好相处。师妩心里乐,太好了,一定要交到朋友。   哪,你叫什么名字?师妩脸皮厚,顺着杆子往上爬,直接抓住人家的手不放了,不怪她,她本出自山野,虽然后天受过礼仪教养,但骨子里的本性改不了,不懂委婉那一套。   云(妘)——对方矜持地回答了,好像有点不情愿,当然师妩听不出来,听出来也不在乎。   好名字。师妩毫不吝啬地夸赞,天上的云朵呀,很漂亮,她听养父说自己的名字本义是地上的野草,上不了台面,所以只好给改了。果然城里人的名字就是讲究,又高雅好听。   这边云姑娘显然不是爱说话的主,于是师妩无知者无畏,大方地报上自己的名字,吹嘘了一把自己的名字,十分妩媚动人的意思,顺带又问起对方怎么哭了。   《二子乘舟》本就是一个悲剧,能不哭么?云姑娘显然很博学,揭示了自己哭泣的缘由。   嗨,还是一个至情至性的家伙呢,师妩更加喜欢了,况且还博学,自觉没文化的师妩感觉对方马上高了不少,虽然拉对方的手来看,也许云姑娘还不如自己高,那是没办法,从小在山里野惯的师妩跟春天的杨柳青竹一样,抽得快,不高就奇怪了。   好学的师妩马上追问起故事来,养父师涓当初含含糊糊地,也不肯说清楚。   大约两百多年前,卫宣公在位,为太子伋公子娶妻,结果儿媳妇齐国的宣姜很漂亮,宣公自己看上了,在边界筑城新台,偷偷娶了儿子的女人。后来卫人根据这事编了一首歌传唱,名字就叫《新台》。伋公子孝顺,也不当回事。十几年过去,宣姜生了两个儿子,担心将来伋公子上台,自己没好果子吃,所以怂恿宣公杀了伋公子。宣公于是派了杀手去干这件事。他让伋公子拿着白旄出使齐国,让刺客在边界杀了他。结果这事被寿公子听见了,他喜欢他大哥,于是去报信,但是伋公子有点傻,不肯逃命,还要去送死,以成全孝子之名。于是寿公子把伋公子灌醉了,自己先去送死了。伋公子醒来,后悔得不行,更加不想活了,自己也赶紧去送死了。   一首歌,背后居然有那么复杂的故事。师妩听完自己也觉得奇怪,怎么就哭了。   云姑娘这回却没有哭,她冷冷地评价说是两个傻子后,甩手走人了。师妩光顾着伤感,也来不及阻拦。   之后师妩很有一段时间没见着云姑娘。这段期间,师妩又听了很多怪事,很多与卫国王室有关。   据说当今卫公夫人南子美艳无比,原本似乎也是要许配给太子蒯聩的,但是卫公自己喜欢了。而卫公之前喜好男色,重新弥子瑕,封为大夫。国人还以为南子这个出身宋国公室的公主魅力惊人呢。事实上,南子夫人确实也很漂亮,据说这南子夫人其实在宋国就与公子朝相恋,但是最后却嫁给了大30多岁的卫公元。   这卫公当真是是本事高,男女通吃,最后把朝公子也搞上了,默许了南子夫人和公子朝的奸情,不以为忤,还经常邀请公子朝来卫国作国事访问,大开方便之门。   奇事怪事一桩。宫人私下啧啧称叹。   师妩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劲爆的事情,世界观都开始紊乱了。   =========================================   所以某天云姑娘再次来访的时候,师妩拉着对方求证。对于朋友,师妩是无条件信任的,虽然她跟云姑娘才见几面而已。   云姑娘二话不说就证实了事情的真实性。   师妩睁着大眼发呆,噢,这男色,男人跟男人真能搞到一起?   你唬我呢!师妩强笑,你肯定也是听别人说的,又没亲眼见过,当不得真。   见过的。云姑娘不慌不忙地再发惊人之语。   师妩说不出话来。   南子是我妈。云姑娘气定神闲地找位子坐下来,我爹么,也许是卫公,也可能是公子朝,你说我有没有见过?   OMG——师妩其实也听过卫国公室有孟姬,南子夫人所生,但公室女子不值钱,而孟姬也不是很出名,如果云姑娘说的是真的,这孟姬真人不露相,行事也太独特了点。   静等着师妩消化事实,孟姬——妘想起了早上的事情,花园里不巧遇上了太子蒯聩,公子聩很鄙视地骂了声野种走人。妘姑娘十分郁闷,自己可以自我解嘲,可是被人骂,毕竟年纪小,再早熟,还是难以接受这种难听的侮辱。   新年祭典上,作为公室女子,孟姬必须出席。那里孟姬第一次见到了师妩,很喜欢师妩唱歌。她本来就没事,于是在宫里四处探险,乐女所住地方比较偏,孟姬不得其门而入,直到某天听到了师妩的歌声,才找到了人。   与其说师妩歌声吸引人,师妩的性格,第一次见面,就让孟姬惊讶无比,印象更为深刻。“君子”见得太多了,野人反而似乎更好玩。   母亲南子很忙,她是个爱漂亮的人,早年生了孟姬和公子郢后,后来就一直没有再生。她忙着和情夫打情骂俏还来不及,还要周旋应付卫公,把孟姬和公子郢扔给奶妈后就自个潇洒去了。   除了弟弟郢,孟姬也很寂寞,而公子郢有时候太墨迹了,也是一本正经的君子,并不好玩,这世界太没意思了。但最近多了一个师妩,对了,还有一个瑶姬。   瑶姬是南子招来的,孟姬眼看年纪大了,如果将来出嫁,肯定要有陪嫁的姐妹,公室里没有年纪相近的女子,要么太大,要么太小,正好近来卫国大族蘧家低落下去,南子使了点手段,蘧家就把瑶姬送来了,十分干脆,倒令南子诧异。   孟姬其实一开始看瑶姬很不对眼,切,比她还高傲,拽个什么劲,自己还是公主呢。   但是瑶姬很厉害,很快收了孟姬的心。两人很快就混成了朋友。这次受太子聩戏弄,孟姬很郁闷,虽然马上瑶姬偷偷弄鬼,让聩摔了个狗啃泥,孟姬虽然出了闷气,心里到底还是有疙瘩,所以带着瑶姬偷偷地来找师妩。   瑶姬很厉害,当初她说了一句话,说不想嫁人。孟姬闻所未闻,只能惊叹瑶姬的勇气。原来蘧家想把瑶姬赶紧嫁人了事,因为瑶姬太不一般了,你说女孩儿,弄枪甩棍像什么样,心都弄野了,还有谁敢娶?瑶姬梦想着走遍天下,行侠仗义,嫁人什么的,又不喜欢,凭什么随便嫁人?   蘧家拿瑶姬没办法,但是瑶姬很受一个长辈喜爱,这个长辈名叫蘧伯玉,可是从上代起就辅佐卫公,名声很大。于是蘧伯玉说了,把瑶姬送进宫吧,公室嫁女,作为陪嫁,谁敢不要?而瑶姬也相对自由了,既可以出国走一遭,毕竟只是陪嫁,自主性大很多。如此一拍即合,瑶姬很快进宫了。   你妈是你妈,你是你,关我什么事!瑶姬性子直爽,这句话彻底把孟姬折服了,况且瑶姬比孟姬略大,又讲点义气,这点不知是从哪里学来的,但是孟姬很喜欢这一套,于是瑶姬成了孟姬的第二个朋友。   之所以说瑶姬厉害,她走路太没声了,师妩以为孟姬一个人来见她,所以当瑶姬笑出声时,师妩吓得跳起来,只拍胸口。   瑶姬笑声更大,唔,这个师妩果然很好玩。   孟姬这才为两人做了介绍。师妩回过神来,虽然对那所谓的男色仍然好奇,兴趣缺开始转到别的事情上。   嗨,那孟姬你是不是很漂亮?   噗——瑶姬正要喝茶,一口全喷了出来,咳嗽了几声,看了一眼红脸的孟姬,太稀奇了,这招高啊,直攻人心,还真诚得很,谁心里不美啊。   那当然啊。瑶姬帮着回答,这是事实,女儿相貌随母亲,虽然夫人南子行事奇特,瑶姬对她并不讨厌,否则也不会来跟着孟姬,况且南子确实很美,据说都有天下第一美人,宋地、陈国和齐地一向出美女。   师妩并不知道所谓漂亮到底是怎么具体形容的,毕竟她只能听到,但是她相信孟姬确实很漂亮。   第一次听见孟姬的声音,就觉得她很好看了。师妩老实地说出自己的感觉,喂,你能不能让我摸摸你的脸?   咦?为什么?孟姬和瑶姬都奇怪了,难道师妩要用手去感受所谓美丽?   干脆我们两人都让你摸一下好了,看看差别。瑶姬好心大发,决定牺牲自己善心地为他人普及一下何谓美丽。   《卫风.硕人》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   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师妩这人,几乎觑到人家脸上去了,登徒子一般把孟姬和瑶姬两人的脸细细地摸了个遍,一边呢喃着《卫风.硕人》的章句,一连嘀咕原来如此。   最后师妩得出结论,孟姬鼻子要高,眉毛嘴巴都细,皮肤摸起来更舒服,总而言之,孟姬的漂亮把瑶姬比下去了。   我本来就长得一般。瑶姬摆手,一点也不在意,是人哪怕是瞎子,也能看出谁漂亮。   师妩你的眼睛也很漂亮啊。大概觉得被人夸赞,也要回礼什么的,孟姬很正经地夸起师妩来,虽然一直看不见,但师妩的眼睛却大而有神,顾盼之间,深邃灵动,私心里,孟姬觉得自己也比不上。   真的么?师妩十分高兴,她被人叫野丫头臭丫头惯了,头一次被人夸,于是激动地摇晃着孟姬的手,如果她有尾巴,肯定摇得欢。   孟姬猛点头。瑶姬看见笑起来,孟姬大概忘了师妩看不见了,如果不是早就知道师妩瞽目,任谁看见师妩,都不会以为师妩是瞎子吧。   我也认为如此哦。瑶姬出声,也是提醒孟姬。瑶姬最欣赏的还是师妩眼睛里透露的那股活泼,见多了古井眼神的贵族女子了,忒没意思。   你们两个都是好人!师妩感激涕零,很有一种为这两人两肋插刀也甘愿的冲动了,但是估计也没机会了,于是她只能用自己所会的,为两人唱歌助兴。   《硕鼠》其实是一首很风趣的曲子,以师妩清透的音色唱出来,更有滑稽的讽刺感觉,瑶姬听完捧腹大笑,笑完一拍桌子,起而誓言。   如果是我,定要拔剑杀之。   噗——孟姬不客气地笑出来,大言不惭,就你那两手二把式,就想耍威风?   瑶姬瞬间蔫了下去,后来过了几年,蘧家来了一群贵客住宿,其中一人勇猛无比,瑶姬遂拜为师,剑术直摇而上,当朝公子也比不过,孟姬再不取笑她。   三人渐渐熟悉之后,师妩更是出言无忌。男色一直令她耿耿于怀,没办法,她实在是太好奇了,瑶姬和孟姬也是很少关注这方面的事情,但是朋友有所求,只好翻遍典籍,寻找相关记载为人解惑。   这一查还真是了不得。   譬如昔日霸主齐桓公晚年也是喜爱阉人竖貂,结果最后活活饿死在禁宫。   《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各国民歌,都有“狡童”、“狂且”、“狂童”、“恣行”、“维予二人”之类的词句,这都是和男风有关系的。   而关于《郑风·子衿》一章,孟姬和瑶姬争论不断,孟姬认为就是描述两个男子相互爱恋的歌诗: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瑶姬认为这也可能是女子所做,并不能确定和论断。   孟姬嗤之以鼻,若是平常俗野女子,如此率性真情,也不是不可能。可是你瞧这佩玉都说起来了,男子出生非一般人家,至少也是公侯大夫卿士之家,况出语虽直接,但又用语文雅,谅一般大家女子哪里有脸作出来,除非像你一般,可你跟木头一样,不解风情,啧啧,如此看来,定是男子所做无疑了,不是男风是什么?   瑶姬哑口无言。整个卫国,虽然作风不比鲁国传统严谨,开放许多,比起南蛮楚国确是差远了,所以真要再找一个跟自己一样的人,难度确实很大。   谁说没有谁跟我一样了!瑶姬低声嘀咕,不过是争那口气,其实早已输了。   师妩听得极为有趣,每次瑶姬和孟姬过来,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可以听到她们讲很多自己不知道的外面的世界的故事。她们不在的时候,师妩很想她们。   师妩并不担心两人吵起来,会伤感情什么的,她们感情好得很。   喂——师妩适时地插话,两人都转过头来,等她说话,这是多年的默契了。   我知道男风就是两男的感情好,那么是不是也有女风,两女的感情也很好?   孟姬扶额无语,omg——   这师妩,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不求甚解就算了,这也要怪自己和瑶姬,毁人不倦,结果搞得她思维异于常人。   瑶姬也愣住了,这说法很新鲜,可是总有点不对劲。瑶姬对于男风虽然知道首尾,但是她认为不过是喜欢,况且也不长久,所以无所谓。但是……   那么孟姬和瑶姬,你们俩感情也好,还有我,都是很好的朋友,是不是也是女风?   见两人不回答,师妩又抛出了问题。   这根本不能对比啊。孟姬苦恼地瞪瑶姬,看你怎么收拾烂摊子。瑶姬猛眨眼,又不是我一个人造成的,你也功不可没好不好。   到底两人最后还是模棱两可地含糊过去了,叮嘱师妩不可随便对人说这种话,感情一事,还是私密些好。师妩以为这是所谓的礼仪规矩,自然满口答应,但心里却以为瑶孟两人默认了自己的说法,自此认为感情不分性别,男子、女子或男女之间皆可生情。   ===================================== 作者有话要说:  女子相悦谓之女风   ☆、春秋女风(下篇)   转眼四年过去,到了公元前496年,卫国来了一个了不得的人。   这个人叫仲尼,人尊称为孔子,有很多出名的学生,他来自鲁国,很有学问。三人倒也提起过这个人,尤其是近来更是话题不断。因为孔子一行人下榻的地方正好是瑶姬的家里。因为孔子和宠爱瑶姬的长辈蘧伯玉是好友,关系很好。   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孟姬听说孔子将来可能在卫国当政,很稀奇,父亲卫公那么荒唐的一个人会重用孔子这样的贤人?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如果光是这样,孟姬还不至于起了要去看一眼孔子一行人的念头。但是瑶姬这家伙,说在孔子的弟子里拜了一个师傅,推崇不已。孟姬十分不服,于是一天换了公子服,领着师妩出了宫。   瑶姬看到两人,吓了一跳,但是都已经出来了,就不能白跑一趟,于是便给两人带路,往仲尼一行人住的院子而去。   路上碰见宫里来传信的人,居然是孟姬母亲南子夫人要见孔子,派人来请。   孟姬脸色马上沉了下来。   据说这孔子身高九尺,形貌伟岸,该不是……   瑶姬察言观色,想着要不缓一缓,下次再去。但孟姬却铁了心要去,当先就紧跟着传信人而去。   瑶姬只好拉着师妩跟上。到了那里正好赶上刚拜的师傅神色难看地出院子闪人,瑶姬都来不及打招呼,她这师傅,为人最是血性直接,夫人南子名声不佳,师傅肯定看不惯。   传信人很快就走了,临走时表情似乎不太高兴。   赐,里面怎样了?瑶姬跟表叔子贡打听,瑶姬的某个叔祖母嫁到了端木家,生了子贡,名赐,赐也是孔子的弟子,多才多艺,瑶姬十分佩服。幼年时,赐到访蘧家,瑶姬就是受他影响,萌生了仗剑走天下的想法。   原来瑶姬师傅由,又字子路,头一个反对孔子见南子,摔门走人。孔子只好委婉地拒绝了传信人。   身正不怕影子斜,见见又何妨。瑶姬眯眼走开,子贡不禁对瑶姬另眼相看,这个小侄女到跟他一样看法呢。   瑶姬进了门,赶紧引荐了孟姬,假托是孟姬的弟弟公子郢,便规矩地坐在一边。她是见过孔子好几面的,于理于情,她都要尊敬地对待孔子这个长辈的。   那边厢孟姬已经寒暄问候过,进入正题。   先朝大夏亡于夏桀,妹喜之过也?殷商亡于商纣,妲己之过也?本朝幽王烽火戏诸侯,岂是褒姒之过乎?夫子以为如何?   常闻夫子言君子坦荡荡!如今也不过如此!孟姬昂起下巴,也不等孔子回答,施施然行礼告辞。   瑶姬叫苦不迭,赶着说了几句圆场话,连忙追了上去。出了门,却看见孟姬和师妩气定神闲地等她呢。   孟姬似乎心情大好,好脾气地跟瑶姬道歉,三人很快便回宫了事。   此后,南子夫人并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孔子最后到底还是去见了南子,具体过程连孟姬也并不太清楚。而不久又发生了一件事,祝官史鱼一命呜呼,临终死谏,挺尸窗下,卫公前去吊丧,大惊失色。原来这史鱼搞尸谏这一套,要求卫公远小人弥子瑕,亲君子蘧伯玉。   果然不久弥子瑕失宠,之后南子似乎一下着紧起孟姬的婚事来,令孟姬郁闷不已,于是往宫外跑得更勤快,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瑶姬家里,最爱的事情就是和人抬杠,她歪理最多,后来干脆也不换装了。   孟姬玩得不亦乐乎,其他人都比她大好多,自然不会跟她计较。只有子路很较真,跟孟姬辩论,经常气得跳脚不已。   对于卫公宠信弥子瑕,子路很不以为然。孟姬不知从哪里得知弥子瑕其实跟子路有亲戚关系时,很是嘲笑了一番。子路单纯很是鄙视弥子瑕为人,却对男风一事并不是很保守地反对态度,倒令孟姬刮目相看。   如此过了大半年,到底卫公担心孔子名声大,自己座位不稳,于是派人监视孔子。孔子一行人便打算继续游历各国。   这边瑶姬和孟姬很郁闷,没人找乐子,而南子这边却紧锣密鼓地为孟姬挑夫婿起来,不知道中了什么邪。   女子出嫁,洞房礼仪怎么能缺,南子派人来教。瑶姬作为将来的陪嫁,自然一同听课。   孟姬木然地听完,人一走,立马瘫倒,心里又怕又惊。看了一眼一边的瑶姬,她也听呆了,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忙调转头继续胡思乱想。   晚间,孟姬一个人躺下,侧身,胸口已经慢慢隆起,偶尔会感到胀痛,碰到时,更是难受。孟姬撇了眼胸前,想伸手去触摸,到底还是收回了手。   自此,孟姬便开始注意起其他人,比如胸部,师妩和瑶姬首当其冲,大概觉得这有点不对头,孟姬每次都赶紧收回视线。   孟姬一病不起。南子很失望,女儿并不争气,又不听话,儿子也是如此,两个人都不贴心。   公元前494年末,太子聩终于有了动作,图谋刺杀南子,南子便没了嫁掉孟姬的心思。很快,聩被流放到了其他国家,南子开始操心起郢将来继位为君的事情,反正孟姬还小,如果将来郢出人头地,孟姬也不愁没人要。卫公的身体已经不行了,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两腿一翘见周公去呢?   公元前493年,孟姬16岁,卫公终于死了。死板的郢却死活不肯当国君,南子毫无办法,非常失望,于是跟情人公子朝跑去了晋国。   这在孟姬意料之中。好吧,现在没人烦她嫁人了,可是接下来,她的命运走向哪一步,反而不明朗起来。但是还有瑶姬和师妩,如果将来沦为政治联姻工具,有这两人陪嫁也不错啊。   其后一年,风云变幻,公子之乱拉开序幕。孟姬躲在后宫,眼看着国君变幻,来来去去,遭殃的却是宫中女史。孟姬十分担心师妩,早一年,养父师涓已经驾鹤归西,师涓家族并不承认为载入宗谱的师妩。无依无靠的师妩被孟姬想法调到自己身边,变成了自己的侍女。   这几年,瑶姬已经较少出现,她换装跟着几年前的表叔子贡游历,学那货殖之事。   我美么?孟姬似乎很爱问师妩这个问题。   师妩便细细地抚遍孟姬的脸,微笑着说很美。   孟姬闭上眼,竭力控制着急促的呼吸,浓密的眼睫毛不停地煽动。   真的?那这里呢?孟姬握住师妩的手,慢慢地往下,穿过自己单薄的中衣,轻轻地按在胸口。   触手滑腻,令人爱不释手,师妩自发地摩挲起来。   孟姬手心出汗,禁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师妩受惊,以为自己手凉,连忙撤手,手忙脚乱地拂过了胸前突起的部分,虚掩的中衣洞开,少女身段窈窕动人,面色绯红如血,若是紧闭的双眸睁开,其中定是春情萌动。   孟姬回过神来,生生地忍住到嘴边的□□。她在干什么呢?她其实心里明白。   妩儿,你也很美。孟姬有点痴迷地摩挲着师妩的脸颊,最后落到了唇上,另一手却沿着纤细的脖颈而下。   唔,好痒!师妩半躺着躲着孟姬的亲近,但是碍于眼睛看不见,效果并不明显,孟姬轻而易举地攻陷,甚至有时候师妩还主动送上门去,孟姬眉开眼笑,听着师妩口中慢慢溢出的动听的□□,心里的空隙似乎也被填满。   公元前492年,濮阳大火起于宫室,孟姬亡于火海,无人追查,草草葬之了事。又一年,瑶姬归濮阳,得知孟姬凶死,归葬北城岗地,于坟前大哭而去,此后失踪。   又其后三年,瑶姬仗剑过某山村,闻村有夫子,秀丽无比,偏妻子眼盲,否则倒也是一对佳偶。瑶姬好奇,对眼盲两字却极为在意,遂停步前往一探,大惊。原来却是故人。   谁料葬身火海的人还有通天之术可以逃生,原来孟姬和师妩却逃出了宫外,化身平民。   逃婚也不至于如此!瑶姬深夜跟孟姬深谈,糊涂一若至此。   非也。孟姬上前拢住瑶姬,虽然身高有差距,手却熟练地往下,曲径通幽。   瑶姬脸红过耳,飞快地闪过,翌日不告而别。稍后三月,再次出现,却是憔悴不已。   自此瑶姬便住了下来,偶尔会失踪一段日子。村人羡慕孟先生享齐人之福,也觉得理所当然,反倒觉得孟娘子师妩可怜。   师妩莫名其妙,然则看不见众人的怜悯目光,也不当回事,只是觉得三人挤在一起未免不太舒服,而瑶姬也总是不在家,又令人失望呢。 作者有话要说:     ☆、福妞和翠花(上篇)   从脸蛋来看,福妞的长相和她的名字实在不相称,清丽绝伦的少女配上村姑一样的名字,总觉得别扭,至少叫美丽或者带个娟啊,花啊之类啊还好点,比如翠花,至少听上去不像个傻大妞。谁敢说翠花不是个美人名字,敢当着翠花本人说吗?肯定是皮硬活得不耐烦了。   如果没有福妞,在福寿村里,村长的女儿翠花绝对算是第一美女,且泼辣程度她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而福妞则温柔多了,你说人漂亮不说,性子还那么好,有谁不喜欢呢?   这不,这天傍晚,村里的小伙子们,都围在福妞身边说话。远远地,有人眼尖看见翠花风风火火从路的另一头走来,一声喊小伙子们立马散了个干净。   翠花这个泼辣货一定会骂人骂得狗血淋头,可怜福妞温顺,又不敢和他们一起逃跑,只好低头挨骂了。小伙子们远远地停住,只看见翠花作茶壶状,叉着腰骂个不停,而福妞只能偶尔抬抬头,一定很委屈吧,小伙子们同情地想,可是谁叫翠花她爹是村长呢,在村里说一不二,他们也没有办法。   翠花不许他们靠近福妞,他们只好偷偷地去见福妞,不让翠花看见。   过一会儿,小伙子们便看见翠花蛮横地拽着福妞走了,太可怜了,小伙子们默默地感叹,终于转身回家去了。   =============================   福妞命苦,从小没了妈,几岁上爹也死了,村里也无亲无故的,她算是吃百家饭才长大的,略微长大了以后,她便在村长家帮忙做事混口饭吃,算起来,她是和翠花一起长大的。   翠花把福妞当成了自己随意使唤的丫鬟了吧。村长本人还是挺仁厚的,免费让福妞住在家里,吃喝也不要钱,时间也随意支配,就是缺钱花。因为人们看见过福妞到附近山上拣柴火换钱。   可惜翠花不是好相与的人,她逮着机会就折腾可怜的福妞,无非是看福妞好欺负,嫉妒福妞比自己漂亮罢了。这样的人将来肯定嫁不出去,谁敢娶这个泼妇啊!   哎,话是那么说,翠花已经有对象了,算是指腹为亲,不过那对象却在山外头。可恨翠花说,福妞会和她一起嫁人,你看,果然把福妞当丫鬟吧,还陪嫁呢。   然后过了一年,山外头传来消息,那对象病死啦,翠花嫁不掉了。福妞不用跟到山外头啦。   村里的张三真是倒霉,他要娶翠花了,不过他运气也好啊,福妞也会跟着嫁过去。   有人偷偷跟福妞说话,请她不要和翠花一起嫁过去。福妞回答说,“翠花说我要跟她在一起,我听她话。”这算是拒绝了,人们不禁再次感叹福妞真是被翠花欺负得狠了,这么乖顺,翠花果真厉害,福妞背后都不肯反抗她。   半年后,张三从山上摔了下去,撑了半个月,死了,含恨而终。   不久翠花又许了村里的李四。再半年李四山中遇到野兽,也死了。   翠花克夫的名头越来越响,就算嫁妆再丰厚,村里也没人敢娶她,小伙子们还不想死呢,就算奉送大美人福妞一名,也消受不了啊,还不如远观就好。   十八岁的翠花依旧没有嫁出去。   不嫁就不嫁,本姑娘不嫁人照样逍遥!翠花发誓,此生再不嫁人,宁愿当姑子去。   于是村长不敢再逼她。   于是乎翠花果然逍遥地活着,连带可怜的福妞,无法享受嫁人的乐趣。虽然福妞说自己很开心啊,但人们是不相信的,他们认为一定是蛮横的翠花压迫着柔顺的福妞说的。   福妞真命苦!   岁月流逝,翠花成了村里的女恶霸,腰围见长,没人敢高声跟她说话,而福妞一如既往地柔弱美丽,提起她,人们不禁摇头,唉,好一朵被女恶霸欺凌的柔弱娇花!   等到女恶霸寿终正寝,厄,死了,居然也拖着可怜的福妞去了地狱啊!太没天理了啊,福妞怎么能跟着死了呢?   同一辈的老人们连连摇头感叹老天不长眼,其中一个人的孙女不禁疑惑,她有一次明明看到女恶霸和福妞感情很好地靠在一起说话呢,怎么大家都说女恶霸欺负福妞呢,明明女恶霸很温柔的啊!   ==============   “你就不会直接拒绝他们吗?不是每次我都会来救你的!我看看,衣服有没有好好穿着!你身上没有被别人看到吧?还有啊,你站在河边,要是掉下去了不就糟糕了,你身上那些要是被人看到了怎么办?你不要光点头啊,你真是太让人操心了,啊,我要是嫁人了你怎么办?”   美丽的少女乖巧地任对方折腾着,嘴角一直带笑,仿佛被念叨就是一种幸福。听到嫁人后,她惊惶地抬头看着对面的同龄女孩,大眼睛含着泪,长袖下的雪白小手紧紧地揪住对方的衣襟,如花般的粉唇颤抖着,其间泄露出的声音如夜莺般悦耳柔和,这样的声音承载的恳求任谁也拒绝不了,“不要丢下我,翠花……”   被唤作翠花的少女算得上娇俏,一双浓眉格外英气,她瞧见美丽少女可怜兮兮的模样,如以往一般很快就心软了,“好啦,福妞,我会跟爹爹说,就算嫁人,你也和我一起,好不好!你赶紧别哭了!难看死啦。”   名为福妞的少女破涕为笑,笑容灿烂的晃人眼。翠花红着脸别过头去,粗声粗气地嚷道,“笑的傻兮兮的,我们赶紧回家吧。”说完转头大步就走。   福妞连忙抓住她的右手,小碎步跟了上去。   不知底细的人看来,绝对会以为她是被人拽着走的。   =================================   漂亮的东西人人都爱,哪怕是小孩子也是如此。   10岁的翠花听说外来怪医生家的小姑娘很漂亮,于是总跑去怪医生家附近晃悠,从小胆子就大的翠花才不怕怪医生骂人呢。   功夫不负苦心人,几天之后,翠花碰到了出来拣柴火的漂亮小姑娘。   “喂——”不知道怎么打招呼的翠花嗓门更加大了,嗓门小不就说自己害怕嘛。   漂亮小姑娘狠狠地吓了一跳,翻滚着掉到了附近的河里。   翠花赶忙跑过去将挣扎着的漂亮小姑娘拉上了岸,可费了她九牛二虎之力,差点自己也掉了进去。下游的河水一度变成了淡粉色,漂亮小姑娘膝盖手肘都出血了,血肉模糊,翠花都不敢细看,一定很疼,翠花想,可是漂亮小姑娘却眉头都不皱,好像一点也不痛。   翠花瞬间便佩服这个小姑娘了,脸蛋好看不说,还不怕疼,比自己厉害多了,翠花最怕疼了。   幸好小姑娘没伤到脸,否则就没那么漂亮了。善良的翠花拿出手帕沾水帮小姑娘清洗伤口,“呼呼,不疼哦~你疼得厉害的话,就跟我说,他们都说痛的话,哭出来会好受些呢!”   小心翼翼地清洗着,翠花眉毛皱到一起,自己的膝盖和手肘仿佛也感受到了尖锐的疼痛,但是漂亮的小姑娘却没什么反应。   “你都不疼吗?”翠花既好奇又敬佩。   “疼是什么?”漂亮少女疑惑地歪头,这姿势真可爱,翠花不禁想,怎么做出来的。   “为什么你要用手帕扎起来呢?”少女奇怪地看着翠花的动作,她觉得那条漂亮的手绢很好看,还不如给自己好呢,以前自己流血的时候,都不管她,自然就好了。   “因为你受伤了啊。”翠花理所当然地回答,“不好好清洗包扎的话,怎么止血呢?到时候会留下难看的疤痕的,就像你现在这样。”   少女膝盖和手肘以上裸露的肌肤,满布着参差的疤痕,衬着天生雪白的肌肤,更加触目惊心。疤痕没入衣物下,可以想象少女身体被衣服掩盖的地方,将是多么斑驳。   “不许拿下手帕,也不许留下疤痕!”翠花娇蛮的性格发作,大声命令。   “但是——”少女嗫嚅着想表达意见,那个人不允许的。   “我说不许就不许!”翠花拔高声音,“你敢不听我的话吗?”   唔唔,少女扁嘴答应了。刚才她还觉得这个人很好很温柔呢,转眼就变啦,好可怕,比那个人还可怕!   这才差不多,翠花满意地点头,从口袋里掏出点心,大方地分了一半给少女。   饿得慌的少女狼吞虎咽,几乎没把翠花的手指头也给吞了,少女觉得翠花果然是大好人,给她吃这么好吃的点心的人怎么会是坏人呢。   “这个也给你好了。”翠花怀疑吃腻的点心有那么好吃嘛,干脆将另一半也给少女,看她吃似乎也很开心呢。少女眉开眼笑地接过去,三下五除二便消灭干净了。   翠花只觉得眼前看到了春暖花开,再一晃眼,便看见少女死死地盯着自己的手指,那上边还残留着点心的碎屑,来不及说什么,少女便如饿狼一般,露出尖利的小犬牙,灵活的舌头扫过指尖,少女还嫌不够,含着指头吮吸了起来。   “哎呀,痒死了!”翠花忍不住笑着抗议,“放开啦,你饿死鬼投胎啊!”   少女使劲又吮吸了两下,恋恋不舍地放开了。手肘从翠花眼前掠过,翠花看到,短短的时间里,伤口已经结痂了,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层,但确实已经愈合了,速度真快,翠花又看了看另一个手肘,情况同样,她惊奇地解开手帕,果然已经不需要手帕了。   少女的手指不觉伸向结痂的伤口,仿佛骨头深处涌出的莫名不舒服感,必须要将那覆盖伤口的痂痕抠掉才甘心,就跟以前一样。   “不许动!”翠花眼明手快打掉她的手,厉声喝止她。少女被吓到,怯怯地果然不敢再吭声,在翠花凌厉的目光下,也不敢再动弹,她只能死命地忍着骨子里涌上的不舒服感,好难受啊,眼泪聚集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时不时抽泣几声。   “你哭也不管用的。”翠花昂着下巴宣布,她说到就要做到,绝不中途放弃,决不能让她再留下疤痕,丑死啦!我可是为了她好,翠花悻悻地想,她还好意思哭!才不管她呢!   虽然如此说,翠花还是偷偷地看了漂亮小姑娘好几次,最后把唯一剩下的最喜欢的手帕丢给她擦眼泪,这么大了,还哭鼻子,丑死啦!   漂亮小姑娘接过手帕,不哭了,爱不释手地把玩着。翠花不禁想,小笨蛋,那是给你擦眼泪,不是给你玩的。   不过翠花可不敢再吼小姑娘啦,谁知道小姑娘会不会放声大哭呢,然后她该怎么办呢。   半个时辰后,伤口结痂自动脱落,只留下微不可见的痕迹。如果处理得更好的话,说不定就完全不会留下伤痕了。   翠花稀奇地盯着漂亮姑娘的膝盖看了又看,唔,她不禁好看,而且不怕疼,受伤好得那么快,真是让人羡慕和佩服呢。   “以后,你天天都来陪我玩!”村长家的翠花颐指气使地命令道。   “陪你玩?”漂亮少女咬着手指,“那有点心吃吗?我饿——”   于是翠花领着漂亮少女回了家,大吃一顿后,仁厚的村长派人送少女回家,发现少女的父亲,那位怪医生已经死了好几天了。少女饿急了,从没出过门的她跌跌撞撞地乱走一通,一直在山林里打转,直到被翠花喊住。   自此以后,漂亮少女便留在了村长家,因为长得可爱,村里人都乐意留她吃饭,10岁以前她基本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少女说自己叫妞妞,于是村长给她取名福妞,希望她能受天福佑,平安长大。   福妞第一次在村长家洗澡,只有翠花在旁边。   “不许被别人看到了!”翠花命令,另外让人准备了一套能将肌肤遮盖的严严实实的衣服。   声音大=有理,幼年丧母的翠花坚信着这个道理。   14岁那一年,福妞久违地摔了一跤,嗯,小伙子们也有责任。都怪福妞太漂亮了,哪怕她看上去才十一二岁,却已经勾起了村里小伙子们的怜香惜玉之心。   不要搭理那些好色的家伙!翠花命令,于是福妞为了躲开小伙子们的追逐,不小心摔倒在地见血了。   “看什么看!都给我滚开去!再看我把你们眼睛戳瞎了!”翠花凶神恶煞一般驱赶着围观的好色小伙子们,小伙子们作鸟兽散躲开去,远远地人们听见翠花大吼,“笨死啦!我没见过比你更笨的家伙啦!”   “你要是聪明一点就好了,我就不用那么操心啦。”消气之后的翠花依然忍不住唠叨。   福妞想了想,还是继续笨下去好了,她喜欢看翠花为自己操心。另外受伤和搭理那些好色的家伙这一对矛盾,福妞想还是不要受伤好了,自己难受不说,翠花说过,要是自己身上增添了新的疤痕,就不要她了。至于那些好色的家伙,只要自己没有主动跟他们说话,翠花就不会那么生气,不会因此不理她,而且反而会很担心自己呢,嘻嘻~   接下来三年中,翠花的三门亲事都告吹。最初福妞很为翠花感到难过,但后来福妞看到翠花好像很高兴,便也高兴起来。   “不管以后怎样,你都要陪着我,到我老死的那一天,听到了吗?”宣告不再嫁人的那天晚上,翠花恶狠狠地告诉福妞,看到福妞乖乖地点头后,心满意足地抱着福妞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福妞与翠花(中篇)      这一辈子,福妞只出山过一次。但那一次却够惊心动魄,福妞永生难忘,从此不敢再出山。只要翠花在,即使山里不如外面热闹,福妞依然很开心。   福妞18岁,翠花20岁那一年,因为要去山外的大庙里还愿,两人离开了福寿村。   还愿是假,向往好奇外面的世界是真。村长阻拦也不管用,两人铁了心要去外面见识。   “三天之内必须回来!”村长跟她们约定。   “三天怎么够玩的。”翠花不满。   “超过三天,福妞可能会死的。”村长恐吓。“你们就再也回不来啦!”   爹爹一定在开玩笑。翠花不以为然。村长老泪纵横,“翠花,三天你不回来,你就见不到我啦!”   “爹爹你会长命百岁的啦。”翠花笑眯眯地安慰自家老爹,“很快我们就回来啦。”   村长泪眼模糊地送别翠花赶着马车消失在山谷。   ================================   刚出谷口,翠花便觉得福妞开始不对劲。   “好热,翠花!”福妞像淘气的小猫一样扭来扭去,难受得紧,很想把衣服都脱掉才清爽,可是她还记得以前翠花的命令,不敢那么做。而且嘴里又干又苦,不想说话,可忍不住难受得哼出声来,因为不想让翠花担心,所以她使劲地忍着,水壶里的水已经没有了,不能打扰翠花赶车。   “难道发烧了?”翠花停下车,探手摸了摸福妞额头的温度,很正常啊,还是像以往一样,体温比一般人都要低,夏天抱着睡觉可舒服了,也不用怕热。   “好舒服。”福妞拉着翠花的手按在自己脸上不放,现在她不觉得那么热了,也没那么口干舌燥,翠花的手带着清凉,冰冰的,真想咬一口翠花搭在膝盖上的另一只手,啊,一定很好吃吧……   “你盯着我的手干嘛?”翠花觉得福妞的眼神都变了,如狼似虎地盯着自己的手,冷不防就会扑上去咔嚓一声咬断——   真可怕,翠花摇摇头甩掉这些有的没的念头,“福妞哪里不舒服?”   “全身都不舒服,想吐都吐不出来。”福妞大眼里含着泪,令翠花心跳漏了一拍,“不过有翠花的手就不那么难受了,头也不那么晕。”   福妞努力地冲翠花笑,很为自己刚才想咬翠花感到羞愧,翠花对她那么好,没有谁对她比翠花更好的人,自己居然想咬她,简直就是村长说的忘恩负义!绝对不能让翠花知道这个,一定会被翠花讨厌吧,恩怨分明的翠花最讨厌这种行为了。   一定是难受得不行了吧,却还傻傻地笑,翠花看着福妞眼角溢出的泪滴,心狠狠地悸痛起来,根本不怕疼,流血眼都不眨的福妞,善解人意的福妞,一定将真正的感受压抑着,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不舒服吧。   “福妞,过来。”翠花张开了手臂,示意福妞靠到自己怀里,这样福妞就不会那么难过了。她暂时也不打算赶路了,就在这荒山野岭露宿也行,何况她们还有马车呢。   福妞犹豫了一下,她是很喜欢翠花的怀抱啦,可是她不能总是像小孩一样爱撒娇的,虽然很难受,但是她可以忍下去的,对了,想办法睡觉吧,睡着就好了。   “笨蛋!”翠花嘟哝了一声,动手将福妞轻轻地拽了过去,福妞这个人扑向翠花柔软的怀里,然后被翠花双手从背后环着,“不舒服的时候撒娇可是天经地义呢,傻瓜!”   福妞满足地舒了口气,闭上眼窝在熟悉的怀抱里,全身松懈了下来,难耐的感觉似乎也削弱了许多。“我想睡觉了。”闷闷的声音从胸口传来,翠花轻笑,福妞犯困的时候就喜欢往自己身边腻歪,通常不到几分钟就会去会周公了。   “睡吧。”翠花往后靠在车厢上,左手微微用力搂着福妞的腰,右手在福妞的背上轻轻地抚摸,帮助她尽快入眠。   半晌,福妞不但没有睡着,反而开始细微地颤动挣扎起来。翠花奇怪地两手按着福妞的胳膊,将她扶正询问着,“怎么,睡不着吗?”   “好痒——”福妞红着眼嗫嚅,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她也奇怪,往常她都会感到很舒服,很快就被周公召唤了,今天却觉得被翠花抚摸的地方不对劲,从骨子里透出的痒感,可是又不能辜负翠花的好心,福妞咬牙忍得辛苦,直到被翠花发现不正常。   “咦——”翠花瞪大眼睛,怎么是两种不同结果啊,同一只手,刚才福妞还说冰冰凉的很舒服呢,难道说福妞不同地方的肌肤感受不同?这也不对啊,以前就没出现过这样的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呢,或者说因为隔着衣服的关系?翠花作出了推断。   “这样也很痒吗?”翠花撩起福妞后腰的衣襟,轻轻地抚摸了几下。   “呀——”福妞发出小声的惊呼,上半身往前扑去,双手软软地搭在了翠花的肩上,心悸地呼气不断。   “很痒吗?”听到福妞的惊呼,她的心也悬了起来。不过同时也莫名地觉得刚才福妞那短而急促的惊呼很可爱,简直是幸灾乐祸呢,翠花偷偷地反省了一下。   “不是——”福妞急忙摇头否认,脸上发烧,并不是痒,那是她感到陌生的肌肤颤栗酥麻感觉,跟平素那种舒服的触感很不同,但并不讨厌,相反她非常喜欢,很希望翠花能继续下去,“只是被吓了一跳。”   居然叫出声来,实在是太丢人了,福妞郁闷地想着,总是大惊小怪的,好讨厌这一点,要更像大人一点才好呢,不能让翠花老担心自己。   不痒就好了,果然是衣服的缘故啊,也许福妞的体质特殊,出谷以后气候不同,所以她才觉得难受。睡着福妞就不会那么难受了吧,“那继续睡吧。”   福妞听话地调整身体,重新安分地窝在翠花怀里,心却高高地悬着,警惕着刚才那种感觉再度侵袭,这回她一定不能再发出声音来了。   翠花的手从后襟探入,轻轻地抚摸着,怀里的福妞发出小猫一样满足的低声叹息,真可爱呐,翠花用手指感受着福妞背上的肌理,洗澡的时候,翠花帮福妞擦过背,对于她身上的伤口位置再熟悉不过了,相当多零碎的疤痕呢,到底是怎么留下的呢,手指摩挲着伤口所在的肌肤,翠花的思绪飘远了去,与此同时,福妞也觉得自己在翠花的抚摸下,感觉到意识飘入了云端,迷迷糊糊起来,忘记了不要发出声音的誓言,身体也不受控制,无意识地扭动着,冀求着同样的平等对待,背上的几乎像火烧一样,叫嚣着更多触摸,身上其他地方的肌肤也是……   “翠花~~”福妞反常的甜腻声音将翠花的神智唤了回来,她发现福妞拉起自己空着的那只手往胸前衣服里塞,“这里也很难受……”   福妞的眼睛湿漉漉的,迷蒙着眼神,绯红的脸上渗出薄汗。   虽然总是嘴硬,但翠花实质上从没拒绝过福妞,手自动地按照福妞的要求轻柔地抚摸着,难道是内火上升吗?此刻手上不得空闲,翠花凑了过去,与福妞以额相抵,试探着温度。   福妞只觉得自己如在仙境,整个人飘飘然的,她感觉到翠花就在身边,心便放了下来,把一切都抛开了去,循着本能的波涛起伏,隐约她感觉到额头上同样有冰凉的东西靠了上来,她高兴地欢呼一声,伸手抱住它不让它离开,用自己的脸和对方厮磨着。其中有一处特别柔软,那大概是翠花好看的嘴唇吧,福妞只觉得牙齿发痒,不假思索地咬了下去。   “唔——”翠花猝不及防被福妞紧紧地抱住,八爪鱼缠住不放,这还不够,福妞还使劲地蹭自己的脸,然后瞄准了自己的嘴唇,利落地咬了下去……   一定会痛吧,翠花认命地想着,福妞的牙齿可是锋利得很。   预期的疼痛没有来临,翠花松了口气,感觉到福妞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可以说是悬崖勒马吧,因为不忍心,所以只是做样子一样咬了自己下唇几下。   不能弄疼最爱的翠花,所以不会咬她。福妞紧紧地记着这一点,遗憾地放弃了计划,她总是忍不住一口咬碎糖葫芦,而不是一直含着。不过,翠花的嘴唇软软的,甜甜的,好舍不得放开,不管了,福妞使劲地吮吸着,感觉到那牙齿构筑的城墙之后,有更甜美的东西存在,福妞强硬地用舌头抵开牙缝,长驱直入,如风卷残云一般扫荡起来……   这还是小兔子一样温顺的福妞吗?翠花脑袋晕眩地想着,忘记去推开她,直到两人因缺氧才气喘吁吁地分开。   福妞晕乎乎地晃动着无力的脑袋,现在她热得仿佛全身肌肤下一刻就会爆裂开来,然而她没空去担心这个问题,只觉得身体深处涌出的巨大空虚感席卷她整个脑海。   翠花,救救我!   福妞无声地呼喊着,双腿间无意识地靠着翠花的大腿磨蹭,下腹似凝着一团火,她感觉到有什么湿漉漉的东西溢了出来,但是还不够,还有些未知的东西需要释放出来。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翠花迷糊地想着,眼前的福妞有点熟悉,勾起了她幼年时的遥远回忆,她的母亲也曾像现在这样坐在父亲身上,脸上兴奋的表情让她都要怀疑那并不是自己温柔的娘亲。   极亲密的人才能做那样的事情,长大以后,翠花明白了这个道理,那种看上去让人又痛苦又快乐的矛盾事情。   接下去要怎么做呢?翠花眨了眨眼,福妞是很重要的人,现在她看上去很痛苦,要让她更快乐才行,该怎么做呢,翠花朝福妞的下腹伸出手去,触手的柔软滑腻让她微微吃了一惊,可是福妞的反应让她确信自己没有做错,她手指试着动了一下,福妞颤动着声音,发出甜腻的满足呻吟。   想让福妞更快乐,想更多看到她脸上迷醉失神的表情,想听她更大声的呻吟,翠花的手指灵活地在那片草地上翩翩起舞,福妞无力的双手勉强抱着翠花的脖子,头不断地往后仰,突然她身体绷紧了,一声长长的呼喊过后,福妞的身体定格在那里,翠花感觉到手指被什么紧紧地吸住,新的热乎液体涌了出来,滴到了手掌上,慢慢变冷。   福妞她快乐吗?翠花将她软下来的身体紧紧地抱在怀里,却发现对方闭着眼睛昏睡了过去。   呆呆地看了一会睡着的福妞,翠花苦笑起来,好吧,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想让福妞睡着,如今也算是殊途同归了,小心翼翼地将福妞放到自己腿上躺好,翠花轻轻地一扬马鞭,老马迈开步伐,缓慢而平稳地向着山下而去。   下山后第一件事给福妞找个医生看看吧。翠花决定,逛街上香的事情还在其次呢。   ==============   金乌西坠,倦鸟归巢。   翠花将村长准备的路引文书交给城门口检查的士兵,沿着笔直的青砖大道往前望去,医馆和客栈有多远?是否在一个方向?文书拿回来后,翠花赶着马车进了城,将马车停在了城墙右脚下,打算找个人先打听打听。   正搜寻着合适的人选,几步外有人嚷嚷了起来,靠近城市后坐进车厢的福妞也忍不住探出头来,小心地撩开面纱看热闹。   “小心不要被人看见了。”翠花赶紧叮嘱她。   听声音,是两个女孩子在吵架,但翠花远远却只看到两个邋遢的不辨男女的家伙你一言我一语,嗓门越发大了,几步之外也能听得清楚。   “姓花的,你离我远点!今晚上你还想不想洗澡睡觉了!”一头乱发下一张脸长着许多疙瘩的人没好气地将旁边的人推开。   “你以为我想呆在你身边啊。”另一位头发半长不短的看上去像个男孩子的委屈地撇嘴,感情她还避之唯恐不及呢,也不知道谁都几年没洗澡了,臭都臭死了。“要不是觉得你这么守株待兔不是办法,小满,我才不管你呢。”   “你懂什么!这才叫专业!是你当过乞丐还是我当过乞丐!不是就不要指手画脚!”被叫做小满的气得跳脚。   “嘁——谁跟你争着当乞丐啊!做生意还讲究吆喝呢,你坐在那里也不吭声,谁知道你干什么呢,等到天黑了,我们都讨不到半文钱,喝西北方啊!”短发姓花的倒是说话透着斯文气,正是人不可貌相的佐证。   “得,你厉害,那你来吧!”乱发的小满大概被气饱了,悻悻地走到一边坐下,不搭理伙伴了。   短发姓花的那位眯起眼笑了,弯腰拿起放在地上的乞讨碗,冲着围观的人群走了过来。   “诸位父老乡亲,可怜我们两个姑娘家的,流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请发发善心,不求太多,够我两人一餐一宿即可,如有我等效力之处,定然竭力图报。行行好,在此多谢了!”   “嘻嘻,她说话文绉绉的,真好玩。”福妞觉得这个人很有趣,开心地笑了出来,翠花也跟着笑了。   因为那人说得有趣,围观的百姓们或多或少都往碗里丢进了或一文两文,叮叮当当的颇为清脆。“喂,小满,我们今天吃饭住宿大概要多少文钱啊?你看看够了吗?”她一边向众人弯腰道谢,一边趁间隙回头问着自己的同伴。   “30文差不多!”小满硬邦邦地回答着,慢吞吞地起身也走了过来。   “这个给你。”翠花从口袋里掏了一把钱丢到了走到两人马车前的短发女孩手里的碗上,“我想你们或许也需要一套换洗衣物。”   那把钱起码有三四十文,这算得上大方的举动引起了众人的注目,短发女孩愣愣地站在原地。小满走到她身边,围观的百姓实在受不了她身上的气味,都远远地躲开去,渐渐地散了。   “无功不受禄。她刚才也说过,我们也不要那么多钱,请你收回吧。”小满挺直了背脊,指了指旁边的短发女孩,仰头与翠花对上眼睛,翠花发现她的眼睛清亮漆黑,非常的漂亮,此刻透露着坚定。   原来还挺有骨气。“我们正想请你们帮一个忙呢,那钱就当是谢礼吧,请问你们有熟悉的医馆和客栈吗?啊,还有城外的寺庙在哪里,怎么去?”时间紧迫,翠花决定还是听从村长的劝告,三天之内尽快回谷中。因此接下来的行程就有点匆忙了。   “当然了,我们给你们带路吧。”短发女孩回过神来,热情地表示要带路,二话不说率先走到了马身边,牵起缰绳往前走。至于小满则默默地跟在了马车旁边。   “你们遇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吗?”福妞直接问了出来,翠花连拦都来不及。“你的头发这么短是被火烧过吗?你姓花吗,叫什么名字?”   “我的头发——”短发女孩发出无意义的干笑,“差不多吧。我叫花-妮-谷。女字妮,山谷的谷,不是尼姑哦~你们叫我花花就行了。她叫阿满,不过我都直接叫她小满啦,”她强调着自己的名字,“至于遇到什么事情,我们两可倒霉啦,今天才从县牢里被放出来,身上一文钱都没有,所以没办法才讨钱的,等到明天我们就需要靠自己赚钱了,今天的不劳而获只是权宜之计呢。”   “为什么花花你和阿满会被关到县牢里?”翠花也不禁好奇起来,花花虽然头发不伦不类,但谈吐听上去很有教养,明朗的性格也让人喜欢,怎么就沦落到这种地步了,“花花你应该会读书认字吧!说起话很斯文呢。”   “哈哈,用小满的话说,就是一言难尽啊。”花花摸着自己的后脑勺讪笑,“谢谢你的夸赞了,啊,医馆到了,旁边就是客栈。至于寺庙,明天你们出发前问客栈掌柜的就知道了。”   “多谢。”翠花跳下马车,福妞紧跟着也下了马车,两人站着和花花她们告别,整个过程中,阿满都没有说话,只是面无表情地指着路。   “财不露白。”阿满突然盯着福妞腰上挂着的半块琥珀色玉环,“你们注意着点小偷吧。”   “哦,我把它收起来。”因为一直带在身上,不是阿满提醒,福妞根本都忘了还有这个东西。   翠花和福妞目送着她们离开,转身往医馆走去。翠花默默地想,这两个人可真是有趣,一个面冷心热,一个则活泼随意,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遇到。   ===================================   云中寺,建于一座山的半山腰山缝中,主体大半看上去就像悬空而立,而山中多雾,仿若云中仙殿,便得了云中寺这个名字。寺内历来香火旺盛,远近百姓都跑来上香还愿,且山中清雅,风景倒也怡人,也是文人墨客喜爱的去处。   “千万记得去云中寺还愿啊。”临行前村长切切叮嘱,“寺庙里的大和尚解签可准了!”   “问姻缘么!我说老爹你也该放弃了吧,上天有好生之德,神灵有心,也不会让我再去祸害人了。”翠花很不以为然,要不是想陪着福妞去外面玩玩,她才懒得管什么还愿呢,天打雷劈她也不怕。   居然还有到期的还愿呢,翠花觉得好笑,佛祖的记忆力有那么好啊,也太念念不忘了。   “大师,这草船借箭的签文是什么意思啊?”福妞和翠花拿着签去找白须童颜的老和尚解签。   “千疮百孔,不宜远行。”老和尚闭着眼摇头晃脑,“草船之质,伤根动源,远行切防身陷泥潭。”   “喂,老和尚你是解签还是算命啊。”翠花看着老和尚神神叨叨的模样,称呼立马就改了,不悦地想直接走人,什么大师啊,就是一骗钱的老神棍,说不定还是喝酒吃肉的混和尚呢。   “哎,女施主,解签抑或算命,都是窥探天人交流之道,另外不是我假充名医,你的这位朋友体虚脉弱,似乎有着病根,看上去气色不佳,还是不宜劳动。因此我才说不宜远行,多加调理静养才行。”   “大和尚,你要是能说出福妞身体怎么了,我还就真不信了。福妞我们走。”   昨天在医馆,仙风道骨的老大夫愣是看不出福妞身体症状的根源在哪里,也无从下手,最后自叹医术欠佳的大夫只好给了她们一些发作时暂时缓解的法子。   有可能这是福妞最后一次到外面的世界,她的身体并不能适应外面的世界。那么应该抓紧时间让她多看看,多玩玩,好留作回忆。因此翠花一大早便和福妞赶到山上寺里上香还愿,剩余的时间里便可以尽快下山去城里逛逛。   ======================================   “请问大师,你有见过两个姑娘家,其中一个带着面纱吗?”时候还早,上香还愿的人并不多,宽广的广场上香烟袅袅,与晨雾缠绕着依依上升,从寺庙后院里跑出来的花花一把抓住正观看着山下风景的老和尚打听起来。   “她们一炷香之前刚走。”白须和尚捋着胡须,看着眼前这对怪异的女子,“你们是她们的朋友吗?此地不可久留,你们还是尽快离开为好。”他的视线从沉默的阿满身上移到天空,“果然要变天了啊!”   “我们跑快点,一定能赶上她们的马车!”花花听到第一句话,拽着阿满的手就要往台阶下跑,“这样一来,我们不仅可以把东西还回去,还可以让她们捎我们回城里呢。”   原来两人一大早帮住宿地方的老板送香油到寺庙,于是也到了这城外的云中寺。两人三步并作两步飞奔下台阶,阿满很快便落在了后面,气喘吁吁的。   “小满,你的身体底子真的需要重新锻炼了。不快点的话我们就追不上了。”花花停下来叉腰等她,老气横秋地指点着,照例引来伙伴的白眼。   “你先去你的好了。”阿满没好气地回答,平复着自己的气息,自从遇到这个人,她总是很容易情绪起伏,“还搭顺风车呢,你想得倒挺美。不过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不信你看吧。”   两人到了山下,果然没有看见马车,连人影也没有看见,只好悻悻地依原路返回,不过少了负担,两人的速度快多了。半个时辰后,两人进了城门,却被人群被阻住了去路。   “哎呀,县里的恶少倪梅德又在调戏哪家倒霉的女孩子呢!”人群指指点点地议论着。花花一听火了,也不顾阿满可能会拦住她,她奋力从人群中挤了过去,只看见一位衣着华丽的男子正笑嘻嘻地朝着两名背对着她的女子逼了过来,旁边站着两三名家丁打扮。花花来不及细想,如离弦之箭一样朝恶少撞了过去。   “哎哟喂……你大爷的,谁——谁撞我?谁敢撞我!”恶少倪梅德一屁股跌倒在地,气急败火地瞪着眼,还从来没有人敢忤逆他,反了天了,他目光落在一头短发的花花身上,听刚才的声音,这个头发乱七八糟的家伙居然是个娘们,臭八婆还想多管闲事,他竖起三角眼,恶狠狠地咬牙,“臭娘们,你想找死啊!给我打死她!”   “咦,是你啊!”可真够巧的,花花一转头看见翠花,再看到旁边那位死死地揪着翠花胳膊的美丽少女,“你是——福妞?”她真是不敢确定,没想到福妞这么好看啊,原先带着面纱看不清,现在附有面纱的斗笠挂在了斜挂在福妞肩上,一定是被恶少的脏手掀开的。   “马车就在附近,我们先赶紧离开吧。”翠花警惕地注视着恶少一帮的动静,听到恶少的吩咐,家丁们犹豫着没有行动,往哪个方向可以更快地跑掉呢,翠花快速扫视着周围的人群,寻找着薄弱的角落,“我们走——”她突然脚下发力,拖着福妞往看准的方向跑去。   “小满,这边闪人!”花花跑了两步,想起丢下的阿满,回头眼角看到阿满也挤了过来,跑到了自己刚才所在的地方,只见她利落地抬脚朝拦阻她的家丁和恶少跨间踢去,只听见几声哀嚎,阿满面无表情地跑过她身边,朝着翠花她们的方向跑去。   围观的人群不觉为她们让开了一条路,花花“喔”地叫了一声,连忙追了上去。这样的举动,怎能不让人叹服啊,这样的小满,绝对不能得罪她,否则……   风起云涌,乌云从远山滚滚袭来,遮盖住了黯淡的白日,天边一道亮光闪过,紧接着炸雷响起,疾风阵阵,大颗大颗的雨粒落了下来。围观的人群瞬时作鸟兽散,街道变得空无一人。   城外官道上,一辆马车在雨中疾驰,雨雾中渐渐看不见城门的轮廓。   “这雨来得真好,不过我们的衣服都有点湿了呢。”花花坐在马车上擦拭着脸上溅到的雨水。“没想到这么巧就能碰到你们。我和小满正要找你们呢。”   福妞将视线从车厢外正赶车的翠花身上收了回来,“你们找我们有事吗?”   “确切地说,是找你有事。”阿满手里托着一个玉环,“早上我们在云中寺捡到了这个。”   “咦,我都没发现丢了。”福妞摸索着口袋,没有发现收在那里的玉环,“谢谢你,这是有人留给我的,虽然没什么用,也不好看,不过丢了我也会很困扰的。”   “在还给你以前,能借给我仔细看看吗?”阿满没有将玉环递给福妞,反而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另一块相差无几的玉环。   福妞惊奇地看着阿满,“原来你也有一个啊,能不能两个合到一起呢,要是能就好了。唔,就送给阿满你好了。反正我也没什么用。”   “真的几乎一模一样呢。”花花惊呼。   “你的东西我不会要。”阿满摇头拒绝着,“你就是我要找的人。有人将这块玉环交给了我,让我找到另一半玉环的主人,看到你身上的玉环后,我就确定我已经找到了。”   “那么——”福妞将双手搭在膝盖上,脸上的表情从未有过的严肃,“找到了以后你打算怎么办?留给你玉环的人是谁?而我又是谁,你知道吗?” 作者有话要说:     ☆、福妞与翠花(下篇)      昏暗的房间中央,突兀地摆放着像是囚车一样的木制装置,小女孩奄奄一息的脸耷拉着,紧闭的双眼和皱起的双眉透露出她正忍受着痛苦,她的脖子以下,全都没入囚车中无法窥见丝毫,本应是空置的囚车内部放置着黑色的圆缸,仿佛那囚车样的装置只是不让小女孩随意动弹而已。   无人的房间里突然想起诡异的低沉笑声,小女孩打着冷颤惊醒了过来,惊惶的大眼慌乱地四处张望,精致秀丽的小脸显得更加楚楚可怜。很快门口便出现了一个面容狰狞的干瘦老头。   “求求你放了我吧!”小女孩颤抖着祈求,引来了老头嗤之以鼻的冷笑。   “笑话!你可是千载难逢的药人,在你身上我可是下了血本。”老头眼睛发光地蹲身抚摸着黑色圆缸的外壁,“你可知道这缸里的药材值得千金呢!我警告你——”老头露出凶狠的神色,“你要是给我乱动弹,打坏了它,看我怎么收拾你!”像变色龙一样,老头收敛了咬牙切齿的表情,笑眯眯地站了起来,“乖孩子,我们开始新的实验吧,我都迫不及待要在你身上添加新的印记了呢,这次需要多长时间愈合呢,哈哈!万能的金疮药就要靠你了,我的乖孩子!”   “我不要……”小女孩低弱地抗拒着,却无法阻止即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恶行。白光一闪,她来不及呼喊,脸上已经被利刃滑过,鲜红的血液在白皙的脸上格外分明……   =================================================   “翠花你真会编故事。”关于福妞的身世,翠花很有一套自己的推测,却换来当事人的否定,“不过事情完全不是那样,福叔才不是恶医。”   “至少是怪人吧!”翠花嘴硬地搬出福寿村里众口一致的说法,“你倒是说说他是什么人!他又不是你爹,怎么就和你出现在村里啦!还不让你出门!”   彼时翠花还不习惯被人反驳,而福妞也还没有学会顺着她的性子,两人说话时,翠花总是大嗓门,多半是恼羞成怒,尤其是有旁人在场时,于是众人纷纷认为泼辣的翠花像个女恶霸在欺负柔弱可怜的福妞。   “厄——”福妞怯怯地说不出话来,她还真说不清楚,有些事情她完全不记得了。她只知道自己中毒了,福叔说的,醒来后眼前便只有福叔,始终板着脸不爱说话的福叔,但对她很好,是他救了受伤中毒濒死的她。翠花说的那些囚笼啊药缸啊用途其实完全相反,只是为了解毒和防止她因痛苦而在身上留下更多的伤痕,尤其是脸。她中的毒无药可解,福叔只好以毒攻毒,但是过程中皮肤会变得格外细腻敏感脆弱,产生的瘙痒感觉无人能够忍受,所以才不得不限制她的行动。而她身上的伤痕则大多是之前留下的。据福叔说,她在药缸里足足泡了一年才睁开眼睛,后来又调养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下地走路。   在那不久之后福叔就突然去世了。被禁止出门的福妞饿得不行了,出门觅食,搞错方向,跑到后山无意间碰上了探险的翠花,于是被拐带去了她家。   “喂,你泡在药缸里的时候有穿衣服吗?”翠花好奇地问着,“还有如果那啥的时候,你怎么办呢?昏迷的时候也会想那啥吗?”   福妞呆呆地眨了眨眼,绯红渐渐涌上脸颊,她捂住脸颊,含糊地咕哝,“谁哇哈诶奥诶奥我诶奥我……”   “你的声音太小了!”翠花不满地指出。   福妞脸红如血,“我不跟你说话了!翠花大笨蛋!”   平生第一次被人骂的翠花愣住,却也听话地没再不识相地继续问下去。哼,下次再算账好了,翠花悻悻地想着,一定要把那个怪医生的底细搞清楚。不过在那之后,翠花便忘了这个事,少年人忘性大,当然她也不能从福妞身上打听出什么来,因为福妞也不知道福叔到底是什么人。   ======================================================   “你知道我是谁吗?”福妞急切地问阿满,对于自己的身世,她一点记忆都没有,那大概是因为中毒造成的后果吧,过去一片空白,福妞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一切都是虚幻的不切实感,周围的人和事会离自己越来越远,或者某一天突然消失,就像从没出现过一样。   如果翠花有一天也突然不见了……福妞不敢去想这个可能性。   阿满举着两半玉环,放到光线好的地方查看,没有任何异样,也不像有什么玄机存在,果然是骗人的吗?她不死心地将玉环合到一起,并没有听见咯噔一声,突然玉环重组裂开出现藏宝图,这样的戏码果然是说书人天花乱坠的故事里才能出现啊!   “三年前,有个人跟我说,如果我能在牢里安然度过三年,我就会得到一笔宝藏和幸福。”阿满冷静地放下玉环,自嘲地笑了笑,“听起来像不像骗子?亏我当成真的了!傻兮兮地听从那个人,跑去冲撞新上任的县太爷被关了起来!三年暗无天日的大牢日子,这还不算,都是那个大骗子,害得我……我……”阿满颤抖着说不下去,手指着自己的脸,“脸也丑成这样……”   “福妞莫非你和这大骗子有什么关系?这个人害得小满好惨——”花花戚戚然地想起昨天晚上洗澡之后,小满坐到镜子前梳头,看到镜中的自己后,突然发出一声尖锐而短促的喊声,梳子也扑的一声掉到了地上。   小满被自己的脸吓到了!晦暗而布满红色小肿粒的脸,被人称为丑婆娘的脸——   “我——”   “不关福妞事。”阿满摆了摆手,“是我天真信了那个人的话。”   “那个人这么厉害?我以为小满一点都不轻信。”花花纳闷,她记得刚被关到牢里时,自己死皮赖脸找小满说话,结果完全不被搭理,她说的话全被当成了放屁一样,别说信了,估计小满都没往心里去。要不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小满就此打开心防,估计自己和小满也成不了朋友。   如果可以,阿满真想把一切都埋藏起来,曾经天真幼稚的自己。真是往事不堪回首,让人难以启齿啊,见鬼的!阿满诅咒着不公的老天爷,她还真是说不出昧心话,“大骗子这个人除了最后骗我,其他时候其实都还好……”   “原来不是陌生人啊!”花花恍然大悟,“我就说戒心这么重的小满怎么会轻易被骗呢,还是那么好笑、白痴的话,哈哈,按照我的经验,人最容易被熟人骗,因为完全没想到,没提防很容易被骗得团团转啊!”   阿满死死地瞪了她一眼,总觉得她没心没肺的模样像是在幸灾乐祸。“确实,八年以前,也就是我九岁那一年,我遇到了这个人,五年多的时间一直都在一起四处流浪,直到三年前到这里才分开。”   阿满只知道那个人姓白,而平时阿满称他义父。   “哇,这个人是不是一直假惺惺地对你好?骗取你的信任?好对你有所图?”花花兴奋起来,“小满你的出身可能并不简单哎,比如身负血海深仇啊,家仇国恨之类的,是寻找到什么大宝藏的关键!”   “抱歉,我不过是普通凡人罢了,虽然记忆有点模糊,我还是记得我的家人都是逃难的老百姓,最后都死了,只剩下我一个。”阿满白了她一眼,“义父——那个人对我有什么好图的,瘦得不成人形的小乞丐卖了也不值几个钱。坦白说,他对我挺好,虽然没法过安定的日子,但跟着他我吃饱喝足不是问题,更重要的是他还开始教我读书识字,而且,没见过比他更斯文爱笑的人了……”   真的,那个人一直笑嘻嘻的,好像长不大的小孩,很善于逗人开怀大笑。在牢里度过三年后,阿满几乎要忘记,原来曾经的日子那么开心……   “就算义父——这个人是我的义父,就算他真的抱着什么意图接近我,我都应该感谢他。”阿满自己下了定论,想开了之后原来一切都云淡风轻了。   “厄,后来他怎么了?”   “临别前他说他仇家找上门了,只怕凶多吉少,难逃一命。所以他才让我躲到县牢里。结果我呆了三年才出来。中间收到他的口信,让我安心等着。我想现在他已经死了,否则怎么什么讯息都没有。”   其实自己最气愤的是那个人并没有遵守诺言去接她吧,那个人一点都不好好珍惜他的命呢!完全是不负责的大人呢,还好意思做人义父!   “可是宝藏什么的……”   “也许是义父留给我的念想吧。把我当小孩子一样哄呢,真是的!”阿满转头看向一直默默听着的福妞,“为什么我会信以为真呢,因为之前义父他一直在跟我说一个故事,我认为那是义父的亲身经历。那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跟着剑客行走江湖的事情。但是后来,两个人被迫分开,小姑娘被人带走,临走前将身上的传家宝玉环分成两半,好作为日后相认的凭证。而这个——”阿满将玉环拿在手里晃悠,“义父当时开玩笑地说,就是像这个一样的玉环。”   “这么说福妞会是你义父失散的女儿吗?”花花惊诧地得出结论。“你们算是干姐妹?”   “也许吧。”阿满淡淡地笑了,“福妞,我并不知道你出生在哪里,父母是谁,只是我的义父他和你应该有很深的干系。义父的过去我完全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可惜我都不记得了。”福妞遗憾地叹息,但是,这样就够了,出谷一趟收获很大,“对了,我和翠花现在要赶回村里。你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阿满和花花面面相觑,眼下她们不能回城,未来会怎样,她们并不清楚。   “不介意的话,到我们村里做客如何?”雨停了,翠花任老马慢慢地走在山道上,头探进车厢,“我们那里水土可养人了,说不定阿满的脸一调理就好了。”   “好主意!”花花高兴地拍掌,“你们那里真有说的那么好啊,听着都让人想赖着不走了。”   “留下来也行啊,我们很欢迎!”福妞和翠花异口同声。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阿满很懂礼数地回答。   几人看出车厢外,两旁苍翠的树木雨后更显浓绿,半空一轮七彩虹光悬挂,天际澄澈无云。马车沿着山道渐渐向着远山驰去,间或从中飘出清脆的笑语声,消散在空旷的山野中……   ===========   “福妞,如果有一天你的脸受伤了,会怎么样,你会怎么办?”阿满得知了福妞的特殊体质后,忍不住问她这个问题。   福妞却认真思考起来,一时间无法得出答案。   “若是福妞的脸破了相,那也太可惜了吧,我想翠花也这么想。”花花忍不住插嘴表达个人意见。   福妞更加纠结了,她记得翠花认真地叮嘱过她,绝对不能再受伤,不许再留下疤痕。那么对于女孩子很重要的脸,更加要重视了对吧。这么说可以理解成,翠花是相当喜欢自己这张脸的,但是万一真的破相了,是不是翠花就不会喜欢她了?   “翠花,如果我的脸受伤了,应该怎么办呢?”找不到答案的福妞哭着脸跑去问翠花。   “怎么突然问这个?”翠花觉得奇怪,看到福妞眼巴巴的神情,对于回答也不得不慎重起来,“唔,怎么办啊,还是要注意护理吧,我会小心让你不要因为痒而抓破了最后留疤,毕竟女孩子的脸很重要啊。”   果然翠花只看重自己的脸吗?福妞一头钻进了死胡同,伤心地想着,“那么万一忍不住痒,还是留下了疤痕呢?”会从此被翠花讨厌吗?福妞说话间已经带上了哭音。   “就算留下也没关系啊。不过一点疤痕而已,福妞依旧很漂亮的。而且你看阿满,虽然她现在恢复了容貌漂亮了许多,以前她都不怕被叫做丑婆娘啊。”翠花安慰着明显想多了的福妞,福妞不禁破涕为笑,彻底放下了心。   阿满的脸,虽然在谷里进行调养,气色好了很多,但那些红痘却没有消退。后来某一天村里来了一个胡须皆白的老头子,说是阿满脸上带毒,便开了一剂方子熬药喝了下去,没几天脸便光洁了许多。   原来那人竟然是福叔的师父,久未听到徒弟的讯息,便找了过来,没想到徒弟已经先去了一步。而阿满脸上的毒其实都是他做的,可以掩盖人的容颜。这位白胡子老头年轻时被成为毒手怪医,专爱钻研奇异的药方,不过结果都具有后遗症。比如他开创的快效金疮药,虽能肉白骨具有起死回生之效,但伤口愈合过程中会产生奇痒,且药量一过,便会使人彻底失去痛感,且无药可治。   “原来是你啊!”翠花忘记了尊老爱幼,指着对方的鼻子,“你倒是说真没药可治了?你可知道福妞有时候会身体奇怪的发热,多难受吗?”   “我的徒弟英年早逝,可是因为替这个漂亮的小姑娘试毒而死的,害得我没有人养老送终哎!怎么说小姑娘也捡回了一条命,算扯平了啦!”白胡子老头笑嘻嘻地回答着,“再说身体发热并不是大问题啊!”无视翠花的怒视,老头儿凑到她耳边说了一句话,翠花的脸很快就红了。   那句话是:“你不是早就知道,只要漂亮小姑娘身体发热,你和她做爱做的事情不就解决了,感谢我吧,翠花妞妞~”   白胡子老头大笑着躲开了翠花的绣花拳,摇摇摆摆地向着谷外走去,仿佛下凡的老神仙,悄然而来,飘然而去。留下福妞好奇地追问翠花刚才老头子说了什么好玩的话,翠花只得含糊其辞,半天才将这事糊弄了过去,心里则是将这老头狠狠地骂了一通。 作者有话要说:     ☆、尼姑与丑女(上篇)   各位好,我叫武大郎,今年16岁,今年开始在县里牢房当差,最大的爱好是听故事,喜欢稀奇古怪的事情,因为牢房里实在太没趣了。   每天我都要固定巡逻牢房两趟,这种例行差事,比我资历老的人,我刚开始当差,他们就丢给我去做,自己则聚在差房里喝酒赌博取乐。我很高兴地接受了安排,我认为牢房里关押的人都有点奇怪,有机会看到是我求之不得的事情。   不过结果我却相当的失望。大部分牢房里的家伙和我在街上看到的流浪乞丐没什么不同,他们大多双眼无神,像死人一样随便躺在地上。我说是大部分,是因为有一个例外。   我渐渐地往牢房最深处走,两边的牢房里已经空了,走到最底端的一间,我停了下来。这里便关着让我感到好奇的人,一个头发蓬乱的叫阿满的女人,   据前辈们说,这间最深处的牢房是用来关押最暴力危险的人物的,远离别的房间,也牢固许多,里面的人插翅难逃。但是我并不觉得阿满很危险,从一开始,我就认为阿满很奇特,她身上一定有着很有趣的故事。前辈们对阿满只用丑婆娘来代称,我没近距离看过阿满的脸,因为阿满总是固定靠墙坐在同样的地方,从不移动,至少是我看见的时候,狭小的天井里光线透过,阿满便坐在满室昏暗中唯一的亮光中。   丑不丑又有什么关系呢?像我自己,个子又矮,长得也不好看,邻居们都说我将来娶不到媳妇儿。我才不管这么多,我只要有好玩的故事听,能吃饱喝足就行了。所以我从一开始就觉得阿满很亲切,大概就是说书先生常说的惺惺相惜那种感觉吧。我并不害怕阿满,总是坐在门外的长凳上和她说话,哪怕一开始阿满并不搭理我。   事实上我对阿满的感觉是对的,阿满终于跟我说话了,她的声音听起来遥远而冷淡,听不出感情。然而我还是高兴,她告诉我她的名字是阿满,最开心的是,阿满和我达成了协议,如果我给她提供一些需要的小东西,比如笔墨纸等,她就给我讲故事听,有趣的江湖世界的故事,侠客们意气飞扬的故事。   阿满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嬉笑不羁的年轻男人,潇洒地在江湖上闯荡,遇到很多人和事。每次阿满的故事总是停留在很关键的地方,听得我心直痒痒,巴不得时间可以过得快点,赶紧开始巡逻。   我在牢房外头坐下,听到动静,阿满懒懒地开口了,“上次说到哪里了?”   “你说他突然被人追杀了——”我赶紧回答,因为想着主人公的安危,我昨晚上都没睡好。   “啊,对……追杀……”阿满低声地开始故事。然而没多久,故事便被打断了,通道的另一端传来前辈们叫我过去的声音。我失望地赶紧快步跑回去,只见兄弟们押着一个短发的人费劲地站在原地,因为那人一直在挣扎,不停地大声咒骂。   “我犯了什么罪啊!把我关起来!你们会遭报应的,天打雷劈!”那人纤细清脆的声音里充满了愤怒。我目瞪口呆,居然是一个女人,泼辣的怪女人。   “你就认命吧!”老大板着脸走到女人面前,“你叫什么名字,犯了什么事?”   没想到那个女人还挺硬气,她脖子一梗,“莫名其妙把人抓起来,还有王法吗?就算是县太爷,也不能随便抓一个弱女子,本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女人说话像蹦豆子一样,最后的名字三个字听不清楚,我听成了花尼姑。前辈们哄堂大笑起来,有的笑得前仰后合,老大竭力维持着脸上的严肃,“哼,王法抓的就是你这样私跑的不守戒律的尼姑!啊——”   老大突然发出惨呼,捂着下腹踉跄着倒退了好几步,颤抖着手指,“你……你这个疯婆娘……”   “没口德的臭男人!活该!”女人高傲地抬起下巴,不屑一顾地看也不看可怜的老大,好像怕脏了自己的眼睛,然而我清楚地看见,刚才她可是毫不留情地抬脚就朝老大下腹踹去。被踢中那样脆弱的地方,一定痛不欲生吧,我同情地看着老大。   “该死的臭婆娘!”火爆性子的老大气急败坏地吩咐着,“给我把她关到最里面的牢房里!你奶奶的,疯女人怎么那么多!凑一堆关一起好了!”   这个在大街上冲撞了县太爷的女人被丢到了大牢里,然后要和阿满关到一起了。大约三年前到任的县太爷是有名的正统道德人士,见不得任何伤风败俗的人事,只能说这个女人倒霉撞上了严谨的县太爷了,肯定会先被关上几天,至于什么时候放出去,就要看县太爷还想不想得起来了。不过我从经验来看,以县太爷的性格,肯定早忘记了这种搅乱了他正统思维的肮脏女人了吧。   老大是说阿满也是疯女人吗?我首先想到了这一点,然后才想到如果有陌生人进入,那么和阿满说话就不方便了,最重要的是,阿满不会再说故事了。   今天真是倒霉的一天啊,我垂头丧气地想着。   ========================================   前辈们说,大约三年前,阿满被关了进来,理由也是冲撞了县太爷,至今还没被放出去。到底怎么冲撞了县太爷的,都关了三年还不够吗?   我的问题引得众人诡异的笑了。“像刚才老大一样,县太爷也被袭击了。你说这么严重的罪行,县太爷会饶了她吗?”   大概只有县太爷卸任,或者遇上大赦,天降横祸的阿满才可能逃脱牢笼了。前辈们嘻嘻哈哈地议论着,说阿满倒霉,不过这是她的命,谁叫她跑到大街上撞到县太爷这样的人呢,要是好好地呆在一边不就没事了,这样也算是她自作自受了。   不过阿满这样的人,出去以后又会怎样呢?我认为她并没有亲人,我来了以后,没有任何人来看过阿满。说不定牢房反而是更安全的地方呢,对阿满来说。万一阿满被释放的话,她要是愿意,我也可以收留她,她只要给我讲故事就好了,不过,别人会不会说闲话呢?   啊,我好像想远了,想得也太多了,简直是在做白日梦。   再次巡逻的时候,阿满果然不说话了,然而偌大的牢房里,却失去了清净,新关进来的那个泼辣女人花尼姑,暂且就这么叫吧,她像我当初一样,很努力地想和阿满说上话,叽叽喳喳的有点聒噪。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好几天,我每次都假装目不斜视地走过。   梅雨季节到了,记忆中从没下过那么大、那么久的雨,牢房里愈发潮湿,有的地方年久失修,开始漏雨。   “喂,稻草都发潮了,能不能换一下?”有一天巡逻时,花尼姑走到门口向我提出要求。   “过几天不就干了。”我淡淡地回答了一句,这种事情不是我能做主的,那么还不如干脆拒绝她。但是我会尝试跟老大说一声,不过我估计说了也没用。   “会闹出人命啊,你们也不管?”背后花尼姑依然没有放弃,我装作没有听到,越走越远。第二天巡逻的时候,花尼姑心情很不好地骂我没良心,我照样当做没听到,好男不跟女斗,圣贤们这样说过。第三天我一出现,花尼姑便扑到门口,黑亮的眼睛里冒着火,“喂,矮个子,真的要闹出人命了,你们也不管吗?里面的那个女人发烧了!”   被叫做矮个子,一再提醒身高的缺陷,并不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不过她说阿满生病了,我没办法不当回事。可是花尼姑说得对,县牢是不管犯人的生死的,生死有命,死了让家人收尸,或者丢到乱葬岗胡乱盖上一层薄土也就够了。   “我下午来的时候带药过来。”我跑到医馆里花钱开了一副伤寒药,让药童煎好带走。等阿满好了,一定要让她讲更多故事才行。   阿满一连病了好几天,烧一直没有退下去,意识不清。然而我也帮不上忙,花尼姑这个女人倒是心不坏,我巡逻的时候,总是看见她在照顾阿满,虽然和阿满并不认识,她却愿意用身体帮阿满取暖。她一定也累坏了,有一次巡逻的时候她和阿满靠在一起睡着了,我都担心她也病倒了。   阿满那样冷淡的人,病好以后,阿满会怎样对待花尼姑呢?一定拉不下脸面吧,有恩于自己的人,总不能冷眼相对。从过往交谈的只言片语来看,我认为阿满是恩怨分明的人,不会将恩仇报。那么的话,阿满和花尼姑会成为朋友吧,那样至少就不寂寞了。   梅雨季节过去,阿满终于恢复了健康。炎热的夏天到来,我巡逻的时候,会看到花尼姑依然聒噪地和阿满说话,好像有说不完的话,而阿满只是偶尔回几句。   我对阿满没有讲完的故事依然念念不忘,到底主人公被人追杀受了重伤后怎么样了?还有他带着的那个漂亮小姑娘还活着吗?   蝉鸣声愈加热闹,我也焦躁起来。或许只有等阿满出狱以后,我才有机会听到故事吧。   然后三年任满,县太爷终于卸任升迁到别的地方了,但是高兴的县太爷将大牢里的人一干人等都忘了。新官上任前,因为新帝登基,大赦天下,阿满和花尼姑这样并没有重罪的人便被放了出去。   “喂,故事还没说完呢。”逮着机会,我问阿满故事的结尾。   “那个男人最终被人救了,然而后来还是死了,我想应该死得很惨。”阿满低声地说着。   “那么中毒的小姑娘呢?”   “不知道。她被男人的故人带走了,不知道是否活了下来。”   “为什么男人会被追杀呢?这不是故事,其实是真的,对吗?”我将心中的猜测说了出来,真正故事里的主人公不会那么凄惨,故事里的主角总是无往不胜,有着老天爷赐予的绝好运气。被追杀也总能死里逃生,然后继续逍遥。   “因为传言说他知道巨大的财宝所在。”阿满瞟了我一眼,“有着荒唐理由的悲剧故事,可惜不是大团圆结局,你可满意?”   “小满,你在哪里?”远处传来花尼姑独特而极具穿透力的声音。听到自己的名字,阿满微微地皱了一下眉,转身朝声音的方向走去。   “你要去哪里?以后怎么打算?”我忍不住追了两步。   阿满没有回头,也没有回答。花尼姑出现在另一端,极为自然地挽住阿满的肩膀,隐约听到两人像是吵嘴一样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那是我所不熟悉的阿满。两人并肩走出了大牢,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或许她们两人会去浪迹天下寻找宝藏吧,我脑海里突然冒出这样匪夷所思的想法,很快甩了甩了头,将这无稽的想法丢到脑后。 作者有话要说:     ☆、尼姑与丑女(下篇)   西南有小国,享数百年安泰。一朝风云变,改朝换代战乱起,万民流离失所盼治世,霸主文韬武略平天下,中原一统不忘西南,深山老林起硝烟,边疆动乱再三年,桃源无处寻。   “福兄,孩子就拜托你了。”夜色中,男子竭力让语气更轻松,减淡分别的忧愁,“我们萍水相逢,却格外相契。他日相见再回报!”   “白兄放心,我师父有传下来万能的解毒方子,就算拼上我的命,我也会救回她的。”姓福的男子低沉地保证着,漆黑的夜里他头上依旧裹着严实的头巾,仿佛下面的脸惨不忍睹。眼前的人从不用异样的眼光看他烧伤的脸,也只有他用最平常的态度和他交谈,真心说他博学多才,别有见地令人钦佩。“有机会白兄可以去一个叫福寿村的地方找我们,那里有我曾经救过一命的老友,那地方我去过,山清水秀,位于山谷中,非常适合生活和隐居避世呢。”   男子咬咬牙,“我记住了,大恩如此,就只有来生再报了。我去引开那些贪心的追兵!这帮人只怕不会那么快就放弃,道理也跟他们说不清。没办法只好拖了,希望他们尽早放弃这无稽之谈。就此别过!”几个跳跃,男子的身影消失在了苍茫的夜色中。   =============================   五年之后,天下初定,城市也逐渐繁荣热闹起来,人流汹涌,商业兴盛,曾经的西南第一大城也不例外,茶楼上三三两两的人们坐在一起闲谈,话题自然离不开娶了好几房美貌姨太太的花老爷。   说起这花老爷,还真是一号人物,论城里那是大名鼎鼎,关于他的发家史说法多样,都可以说书了。比如他早年当官,历任常驻该城,腰包肥厚。他深谙明哲保身之道,眼看着国破城降,干脆投靠了他国,在闲职上呆了两年,辞官经商,一发成了巨贾富商,娇妻美妾不说,膝下儿女成群,花老爷就更加的心宽体胖,言笑如弥勒佛了。   眼下爆出来这花老爷竟是那陈世美一样的人物,抛了那糟糠妻,投奔那荣华富贵。安乐了近十年,糟糠妻望穿秋水望断肠,一命呜呼,只留下一个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这女儿够厉害,千里迢迢来找生身之父,不容花老爷不认帐。这小姑娘的行动叫人一添油加醋,更加如锦上添花,其神勇智识如有神助。   “阿满,你听,花家小姑娘很不错啊,女娃儿就应该勇敢点。”男子低声和身边的女孩子说话。被叫做阿满的女孩子面容清秀,眼神甚为灵动。她眼睛骨碌一转,“那花老爷不是好人!她为什么要去找这样的人?”   “也许是奉母亲遗命吧。”男子叹了口气,“她一个小姑娘家无亲无故,也只能暂时依靠父亲这边了。想来她以后过得不容易。”   “那她长大了受不了,自己离开就好了。一个人也饿不死!”小姑娘阿满直率地说出自己的看法。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摸了摸她的头,“阿满说得好,像阿满年纪那么小的时候,就一个人了。阿满才是最厉害的呢!”   被夸奖的阿满不好意思地红了脸,暗暗地将传闻中的花家小姑娘记在了心里,嘿嘿,这个人虽然没有自己厉害,但是也很勇敢哪,她以后会怎么样呢?   -----------------------------------------   两年之后,男子当年的预言成真。花家小姑娘先是被说了亲事,要嫁的良人是城里无恶不作的花花大少,花家小姑娘激烈的抗婚一时成了众人议论的话题。最后,花家小姑娘主动削发为尼,搬到了城外的尼姑庵,亲事就此告吹。   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后续或者更加精彩。   “我没想到清修的尼姑庵原来是行淫的场所!”花花唏嘘地在牢房里走来走去,“可怜我吓破了胆,找机会赶紧逃了出来,在山野中流浪了大半年,餐风露宿的,唔,幸好不用搭理头发,不过光头半夜有点冷是真的。好不容易走到有人的地方,结果没想到这里民风保守,把我当成思凡的小尼姑抓了起来!我说这里的县太爷吃饱了没事干还是什么,就算我是尼姑下山,也碍不着他啊,难道还不许尼姑还俗啊!喂,我说你是怎么被关进来的?”   坐在角落的阿满恍若未闻。花妮谷也不泄气,转而数落起当初的大宅院生活来。   “我跟你说,美人多作怪!古人都说蛇蝎美人,真是说得太对了。这些人惯会言不由衷了,整天就关心着那么点屁大点事,首饰啊,衣服啊,争宠什么的,无聊死了!要不是死胖老头有钱,估计她们看都不看他。”花妮谷嫌恶地甩了甩头,“她们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好玩!要我变成和她们一样,我死都不愿意!”   好聒噪啊,阿满默默地想着,这个人说话就不能慢点吧,听得人心里焦躁得很,啊,头也晕乎乎地发疼,像有千斤重,自从这个人来,她就不得安静了,好讨厌这个家伙,她费力地抬头,狠狠地瞪了对方一眼,“你——给我闭嘴!”   低哑的声音仿佛灌注了全身的力气,话一完,她便耗尽了力气,身子一歪,像木头一样倒了下去。   “喂,你没事吧!”花妮谷大吃一惊,跑过去扶住阿满软倒的身体,探身一摸对方的额头,滚烫的触感让她立马缩了回来。不会吧,这叫天天不灵,呼地地不应的大牢里,染了风寒那还不得丢掉半条命,那绝对是赌命啊。   但是不能见死不救,花妮谷抿紧了唇,虽然这个人第一句跟自己的话并不是那么客气,听起来性子也不是很好,而且脸也是那个样,她一定也是个苦命的女孩子吧,就跟自己一样,花妮谷的同情心一窝蜂地冒了出来,心酸地抽抽鼻子,唔,至少这个人说话比较直接,说不定可以做好朋友,就算她再冷淡,如果自己救了她一次,想必也冷不下脸吧,哈哈,监狱里的难姐难妹,深情永不变~真期待这一天呐~   “花花你这个小鬼头,这么小算盘就打得那么精!”这是花妮谷小时候老乡们对她的评价,与母亲相依为命的她,从小造就了只要她想,便一定要想法设法得到想要的东西的性格。   这一回她依旧没有盘算错,她终究是交到了阿满这个朋友,一生中都非常重要的朋友。就算她鄙视她那薄情的爹,也许该感谢从他身上继承而来的商人敏锐的看人眼光。   ======================END======================= 作者有话要说:   ┏-┓ ┏-┓ ┃ ┃ ┃ ┃ ╭︿︿╮ ┃ `~⺌~` ┃ ( 书香 ) ┃ ▂▂ ▂ ┃.o○╰﹀﹀╯ ┃≡ o≡┃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由【潋滟旧梦】为您整理=(ˉ﹃ˉ)= --━┻┻┻━━━━━━━━━━━━━━━━━━━★★━━━━